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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夜 冥河



   传说希腊神话中的英雄阿喀琉斯是阿尔戈英雄珀琉斯和海洋女神忒提斯的儿子。传说中的英雄似乎大都是半人半神的混血儿,作为神的母亲,海洋女神在儿子出身的时候就倒提着他的脚踝将身体浸入冥界之水(居然没淹死),使得这位英雄全身刀枪不入,但唯独被握着的脚后跟却没有被浸到,以致于最后在特洛伊战争中被弓箭射中身亡,以后人们经常用阿喀琉斯的脚后跟来形容一些致命的伤害。
   说这么多并非是想给大家恶补希腊神话知识,只是在这个故事中出现的那条河,颇为引人关注,据说这条神奇的河流是世间上死者泪水汇聚而成,而且它就像一个调皮的孩童,经常在人的世界出没,包括以前说的双界湖,或许也是它的杰作,这条河流只能在晚上才能被看见,而且平凡的生者,据说是很难看到这条河的。
   冥河,在中国又被唤作黄泉,古代中国的奈何桥或许就是假设在其之上,各个国家的神话传说中都有关于分隔开阴间与人间的一条黑色河流的传说,看来的确所言非虚,而且冥河如同塔罗牌中的第13张死神一样,既代表死亡,也象征重生。
   我手中的这封信是上午在收到的,当我正奇怪谁寄来的时候,却看见信封上熟悉的字迹。
  居然是纪颜寄的,信中除了说了写寒暄的话,另外就是告诉我他最近遇见的一个怪异的故事。
  “当我在向你写这封信的时候,我自己都难以置信,原来在死亡面前,任何人都是如此的卑微渺小。
   冥河也是父亲和我立志寻找的河流,虽然这条黑色的不祥之河经常意味着死亡,但依旧挡不住千百年来冒险家的好奇心,而最让大家心动的是,据说英雄阿喀琉斯所言非虚,即便是死去的人,在浸入冥河的水中就能获得第二次生命。
  可是大部分探险家都无功而返,甚至还有很多人就此失踪。根据父亲遗留下来的资料,据说冥河最后一次有记载的出现记录是在中国西南方的一个小县城附近。
  而留下这些珍贵资料的,就是二十年前的一位著名冒险家,也是我父亲的大学好友,两人曾经在上学的时候因为兴趣相投还设立了一个社团,经常组织同学去旅游,后来毕业后还经常联系。
  但是在父亲结婚后他收到了这位叫詹起轩的朋友的一封信和一个包裹后就再无音讯了。
  信中詹起轩说,自己已经找到了冥河的踪迹,并且居然寄了些样本回来。父亲非常兴奋,同时也为这位好友担心。果然,那以后詹起轩再也没有回来,而他寄来的样本,在打开包裹后一遇见阳光就消失了,只有一个空瓶子,仿佛被蒸发了一样,但是父亲经常说,在那一瞬间,他的确看见黑色的液体。
  寻找冥河一直是父亲的希望,同时也成为了遗愿,我这次出来,也是想顺便完成他的愿望,当然,我也对冥河很感兴趣。由于旅游有些危险,我好不容易才将李多安置在城市里,并打算花一个星期只身前往。
  当我来到那个小县城不禁哑然失笑,原来的县城居然荒败到已经和小渔村没有分别了——忘记说了,这附近有条河,当地的居民大都靠捕鱼维持生计。不过很幸运,我们遇见一个故人。
  那天我正在挨家挨户的大厅关于詹起轩的消息,我认为要找到冥河,当然要先找到最后发现它的人,不过都多数居民都摇头,即便我是我将詹起轩的照片给他们对认也无用,而且一些中年人脸上还带着难以抑制的恼怒和厌恶,想想也是,都二十多年了,一个匆匆的外来旅游者,人家怎么记得住。照片上的詹起轩一副书生气,很端正地微笑着,只不过左边眼球的眼白上有一颗细小的红斑。




  “你们在找我的父亲么?”一个高大的年轻人忽然走过来,他非常强壮,穿着花格黄衬衣,背着个单肩大大的旅游挎包,一顶巨大的太阳帽几乎把整张脸都遮掩住了,他还带着一副眼镜,交叉双手于胸前,玩世不恭的望着我,我看着他,发现他居然和照片中的詹起轩非常相似。
  年轻人叫詹晖,同时他声称自己正式詹起轩的儿子,和他的攀谈中,我惊叹他如此博学的知识以及非常老练成熟的交际能力,他所表现出来的内在与他的年龄实在不符,连我也自叹不如。
  “纪颜,我的父亲曾经说过,冥河曾经出现在这个村子过,而且当时死了很多人,所以才让这里破败如此,不过冥河的运动似乎没有规律,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它的出现一定会带来死亡,当然,似乎靠它心情而定,欧洲的鼠疫,死亡二十多万人的全球流感,甚至包括战争,都是它的杰作。”詹晖轻呡着嘴唇,侃侃而谈。
  “那不是瘟疫之河么,你这样说有什么证据?”我从不轻易相信别人的论点,当然,如果他有轮据的话就另当别论了。
  “无论是数个人还是数万人,冥河终究是条死亡之河,它似乎没有任何的约束,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它只会出现在有水的地方,没有水,它也就没有依附的条件了,你信也好,不信也罢,总之,我会证明给你看的。”詹晖似乎并不对我的质疑感到意外和生气,他似乎非常大度和耐心地朝我解释,不时地推了推眼镜,我原本以为他还会和我大吵一架。
  “可是,传说中冥河不仅代表死亡,也象征着重生么?”我问到。
  “是的,的确代表着重生,可惜没有人真正理解,当时的詹起轩——我的父亲也没能理解。”他叹了口气,我知道触发了他的难受之处。
  “我们先找地方住下吧。我相信冥河应该离这里不会太远,这附近都是水源地带,湖泊河流交汇很多,我们沿着水域问下去,看看有什么发现么。”詹晖的确比我想的要仔细的多。
  我不是一个甘于听从别人的人,但詹晖的确要比我有经验得多,至少在寻找冥河这件事情上。
  很快,我们得到了一个消息,在离这里三十多里外的一个沿河的村落里发生些奇怪的事情。不过没有任何公路交通设施,我们只好步行过去。
   我和詹晖自然赶了过去,村落不大,至多二十多户人家,他们大都过着仅仅满足温饱的生活,似乎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在这里总是难以得到实质的体现,当然,有的时候,一些上面的领导们也会开着名车到这里体贴问候一下,然后放下几代大米几百元钱,接着就将这些当作政绩汇报上去,领导换了一届又一届,但村子始终穷困,从附近河里捞来的鱼虾,也被低价收走了。
  他们虽然过的非常艰苦,却也普通安和,中国的百姓不怕苦,只怕乱,不怕过不下去,只怕活不下去。看来说的也有些道理。
  可是最近发生的事情,却打乱了他们原本和谐的日常生活。村中的居民分成两部分,男人们每隔一段时间出去打鱼,女人则负责家庭生活。照顾老人和孩子。最近出去捕鱼的汉子们回来总是两手空空,原本富庶的河脉里居然一条鱼也捕不到,如若只是个例,到能归咎与运气不好,可是接连一段时间都是如此,即便是村子里最好的渔民也毫无收获,大家开始怀疑水质变化了,这对以水为生的他们无疑是一个沉重打击,如果消息正确,他们就要搬离这里,搬离已经居住了好几代的老家。
  “你觉得冥河出现在那里?”我问詹晖。
  “可能,死亡之河不会破坏河流的原本生态环境,但是据说却能给动物带来死亡,而且这种死亡很快,甚至连腐烂的都来不及,原本充满生命力的肉体很可能一下就变成了肥料。”他昂着头说。我听了有些不解。
  “你怎么知道的这么清楚?”我问他,詹晖笑了笑。
  “你觉得我父亲是会告诉你父亲多呢,还是会留给我的资料多呢?”他说的话不无道理。我们两只好先找到一户居民讨个住处,因为天色已晚,而且三十多里地走下来,都少有点疲惫。
  招待我们的是一家普通的村民,似乎在这里还算不错,但家里明显没有什么朝气,男主人看了看我们,脸上虽然还有笑意,却更像是有人从两边挤着他的脸颊出来的一样。
  男人的皮肤很光滑,但又黝黑发亮,像一块黑色的绸缎,手上的肌肉很发达,手掌里布满一条条细长的暗红色的老茧,可能是经常拉网导致的。他家后院不远就是河滩,一条三米多长的渔船,虽然老旧发黑,却犹如一位经常锻炼的强健老者,仍然散发着生命力。河边的风带着潮气,吹在脸上有些痒痒的。家里一共四口人,一个五岁的小男孩和他的父母,以及男人的七十岁的老母亲。




  这里的人非常好客热情,所以即便是在这种日子,他们也尽其所能来款待我们,腌制的鱼肉很有韧性,晚饭相当丰富蓬莱小面、咸鱼、虾酱、贴饼子还有一些自己种的菜蔬和家中自酿的米酒,但这反而使我们非常内疚,因为很可能吃掉了这户善良的村民仅存的一点吃食了,所以执意要留下钱,中年汉字死活不肯收,还是他的妻子——一位身材臃肿,脸上泛着健康的桃红色的孕妇掩着嘴笑着收下了,汉子埋怨了几句,还是坐下和我们喝酒。
  那位老人我们只见了一面,似乎眼疾很厉害,是女人搀扶着出来了,和我们打了招呼,又走进去了,小男孩对我们很好奇,睁着大眼睛盯着,却始终不肯接近我们,只是挑了条鱼,去外面玩耍了。
  “打不到活鱼,真是不好意思,本来想让你们尝尝这里的河鲜,那可是我们当地的美味啊。这条河流虽然不大,但是渔产本来一直都很丰富的。”汉子脱去黑色湿透了长衣,裸着上身,灌下一杯米黄色犹如蜂蜜的米酒,他的脸更加红了,但又长叹了一口气。
  “这样的情况多久了?”我问道。
  “十多天了,水质并没有什么变化,我们还潜下去看了看,奇怪了,水下居然一个活物也没有,别说鱼了,其他东西也看不到,大家都快死心了,都计划着搬出去,可是这里的河段大家都是有定的,我们出去,只会捕鱼,但叫我们往那条河去啊。”中年汉子苦恼地摇头,“我母亲年纪大了,眼睛又瞎了,身体越发老迈,老婆也马上要生了,都要钱,可是你看这鬼地方。”他懊恼的用手掌拍了拍自己的额头,我见他有些迷糊了,心情不好,喝米酒也容易醉的。
  我们帮着他老婆扶他进了房间,接着又帮着收拾了一下,这位女人非常熟练的操持着家务,又哄着儿子睡觉,然后又去招呼自己的婆婆躺下,我们都看的累了。
  “大嫂要多注意休息啊。”詹晖劝导,女人用手背擦了擦额头的汗,挽起垂下来的头发,只是笑笑,沉默不说话。
  一夜无言,我们只好在外屋躺下,谁在竹床上,可是怎么也睡不着,虽然和詹晖没说话,但我知道,大家心里都在想是否这条河中就有冥河的存在。
  天气炎热,外屋到显的凉快,到了后半夜,河风将我吹醒了,觉得伸出床的手背似乎被什么东西撞了一下,于是睁开眼睛看了下。
  一个拘偻着的身影缓步着朝外面走去,每走一步停一下。我忽然觉得好生熟悉,当那人走到屋外,会忽然回了一下头。
  几乎枯萎干涸的脸庞,犹如失水的土地,到处是一道道沟壑,两撇薄而干裂的嘴唇微微张着,闭着眼睛,双手扶着屋外的墙沿。
  我几乎大叫了起来,因为那分明是那个瞎了眼的婆婆。
  但是嘴巴上忽然多了一只大手。我终究没有喊出来。
  手的主人是詹晖,他望了望屋外的人,接着用另外一只手弯曲起来只伸出食指放在嘴唇上作了个嘘声的动作。
  詹晖的表情很奇怪,似乎非常兴奋,带着很强烈的期待感。
  我又看了看那婆婆,已经走出去了,难道是梦游么?
  詹晖从床上小心做起来,接着穿上外衣,拉着我走出去,跟在婆婆的外面。
  老人在前面走的很稳,我不禁奇怪,她不是瞎眼么,即便是我们在这么黑的夜里,也不见得就不会摔跤了。
  “我不让你叫,不是怕吵醒她,而是怕吵醒里面睡觉的人。”詹晖说。
  “她这是怎么回事?”我一边慢慢在后面跟着,一边小声问,詹晖没有回答我,只是做了个继续走的动作。
  不知道过了多久,还好这是条非常狭窄的石头铺成的向下台阶,否则我真怕跟丢了。
  我忽然感觉到风中的湿气更大了。那老人居然来到河边了。詹晖和我伏到一边的石头堆里,仔细看着。
  老人在河边停了一下,然后开始向下走去。
  河水渐渐淹没了她,从脚踝到脖子,我看不下去了,难不成看则老人被淹死我们却无动于衷?但我刚想过去,却被詹晖阻止了,拉扯的时候,河水已经把老人完全淹没了。
  “你这是什么意思?于心何忍啊?”我大声质问他。詹晖只是笑笑,不说话,拉着我的手往回走。
  回到屋子,他带着蹑手蹑脚地走进里面的屋子,来到了那老人的房间。
  我仔细看了看,老人好好地躺在床上。
  “这是怎么回事?难道那是老人的魂魄么?”走出屋子,我点上烟,问詹晖。
  “可以这么说,或者说是冥河在召唤她。明天或许还会出现那一幕,我们不如在这里多呆几天吧。”詹晖不再说话,而是打了个哈欠,进去睡觉。
  由于我们付了足够的钱,中年汉子一家到也不介意,可是每天晚上半夜后,我们都能看到另外一个老人走出屋子,走进那条河,连续五天了。
  老人的身体,也日渐虚弱,今天,她甚至爬不起床来,中年汉子的脸色也像即将下雨的乌云,他经常蹲在屋口抽闷烟。
  “今天晚上,我们下河吧。”詹晖忽然提出这么一个意见。我有些吃惊。
  “你怕了?”他戏谑地说,我自然是不怕,只是觉得那河实在有些古怪,我对冥河知之甚少,但詹晖却似乎始终有事情瞒着我,父亲每每提到这位詹起轩,总是摇头说这人做事目的性太强,而且心机过重,看来儿子如此,倒也和他父亲有些相似了。
  “好吧,不过你打算什么时候去?”我问他。
  “就今天晚上,跟着那婆婆一起下河。”他的脸神秘的耸动了一下,宛如被砍掉脑袋的青蛙的后腿,或许他自己都没有察觉。
  “今天是农历十九,是退潮最厉害的日子,河水平稳点,而且要浅的多,大概十米左右,夏季河水温差很大,下水前按摩下你的小腿,别抽筋了,这么晚,恐怕很那找到人救你。”他一边拿出一套泳裤一边说,接着走出了门口,去外面抽烟,因为有孕妇,自然不便把本来就狭窄空气不好的屋子弄得满是浓烟。
  而我只好和那对夫妇随便聊着,只是那孩子始终用非常奇怪的眼神望着我,一种仿佛什么都看穿了似的。
  村里人没什么特殊娱乐活动,电视也没有,所以睡的很早,我也小睡了下,怕等下精力不够,詹晖说他会叫醒我,我也就放心睡了。




  果然,半夜的时候我被人推醒了,詹晖兴奋地拉着我走了出去。月光透过他的镜片折射出很奇怪的光芒,不过我来不及多想,跟着他走出去。
  不远处,依稀能看见那个熟悉的影子。和前几天一样,老人又再次走入河里了。我和詹晖马上跟过去,为了以防万一,我们在腰间帮了条坚固的绳索——这也是詹晖包里早就准备好的,甚至,还包括两个微型氧气瓶。
  “你怎么跟事先知道我们要下河一样。”我拿着绳子问他。
  “有备无患罢了,我经常四处走,一些工具总是放在身边。”他脱了衣服,准备下河。
  “难道氧气瓶也算么?”我忍不住嘀咕道。
  “不摘下眼镜么?”我问他。
  “嗯,我视力很差。”他拿出两盏头灯,那种矿工用的,据说这灯在黑暗的水中照射距离也不错。
  河水有些微冷。但并不深,找了半天,我们终于看到那位婆婆居然还在朝水下走去。
  她的脚步一如陆地一样平稳,一动不动的朝深处走去。我们继续往下潜水,我自认为水性不错,但詹晖似乎要更好些,始终比我多一个身位。
  几乎到了河底,我们看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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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几乎吃惊地说不出话来。宗木则得意的走过我,打开暗门,拿出一个罐子,那是刚才我看到的年轻人火红的眼睛。
  “这个家伙太多事了,我没有选择,我只想默默无闻地做一个普通人,可是他非要揪我出来。他以为跟踪没有被发现,可笑,这个蠢材根本不知道我早就在他脑子里放了点东西了。”宗木打开罐子,拿出其中一个眼球。慢慢脱去上衣。
  我终于明白为什么天气如此炎热他也要穿这长袖了。
  他赤裸的上身布满了类似手掌上的刀痕,一道一道,密密麻麻。
  那些刀痕都在慢慢睁开,里面居然都是眼球,而且全是活的。宗木从其中一个刀痕处拿出一个似乎已经变质的眼球,并且把刚才的火红眼球慢慢塞了进去,塞入的眼球很快恢复了活力,开始转动,并且望着我。
  “就像吸毒上瘾一样,开始的时候我只在手掌植入了眼球,让我重新看到东西,可是我很快发现,植入的越多,我拥有的能力越大,那种感觉实在妙不可言,我对任何事物的敏感都远远超过普通人,可是这些眼睛大都只能在我身体呆一段日子,接着就需要新的眼球来替换。这个术叫千目,可以通过植入死者的眼球来重新看到光明,还可以获得其他的能力,每植入一个陌生人的眼睛,我都会兴奋好一阵子,因为新的体验再次降临了。可是,随后当眼球与我身体产生排斥反应后,我又痛不欲生。
  我明白这不是一个长久的办法,父亲告诉我,如果要真正变成正常人,必须找到一对完全适合我的眼球,放进我本来萎缩的眼眶内才可以。而且,死者的眼球里包含了他们各种各样临死的感觉,每植入一颗,我就多感觉一次死亡,再也没有比濒临死亡前的感受更刺激的了。”宗木放肆地笑道,我忽然觉得这家伙根本就是个疯子。
  还好,这么多年,我终于等到了你,在殡仪馆第一见面,我就知道你的眼睛很适合我,尤其是你的右眼。”
  我这才想起,我的右眼封印着镜妖。
  “不过,现在不是时候,我还不能完全适应你的眼球,可是我会耐心地等待,就像伏在草丛中的老虎,等待完美猎取食物的机会。”他笑着拿出剩余的眼球朝我走过来。
  他身上所有的“眼睛”都睁开了,我立即感到一阵眩晕,在失去意识的时候,我看见他将拿着刀在我右手手腕处割开一道口子,奇怪的是我没有任何的痛感,然后,他缓缓的将红色眼球按进伤口,伤口开始慢慢自己愈合关上了。
  “当这只眼睛完全睁开,我会来取你的眼球。就像种庄稼一样啊,我会来取我的收成的。不过,下次你不会认出我了。”宗木兴奋地大笑着,接着,我眼睛黑了过去。
  当我苏醒过来,发现自己躺在街边的路灯下。天色已经大亮,我居然睡了一晚,仿佛做了个梦一样,可是当我抬起右手,手腕处的确有到很细的缝隙。
  当这个完全睁开,他真的会来拿我的眼睛?我自问道。
  后来我去找过宗木的家,那里已经完全空了,什么也没有,包括他众多的恶心的收藏品,我也明白他的钱都拿去做什么了。
  至于那个年轻男子,几天后他的尸体也被好到,空荡荡的眼窝,眼球被取走了。据说找他的时候整个尸体就像脱水蔬菜,都干枯了。殡仪馆也说宗木打了个电话告诉领导说不上班了,然后就没再去过,没有了宗木的殡仪馆,很快萧条起来。宗木仿佛一下从这个世界消失了一般,仿佛根本没有出现过,但是每当我看到右手手腕的那条细细的黑线,我就又会想起他。
  我没有把这件事告诉落蕾,自然是怕她担心,可是当老总叫我写篇关于盲人化妆师的文章时,我却不知道如何下笔了。
  我不知道,宗木何时再出现在我面前,微笑着取走我的眼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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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夜 千目



  高兴的日子在空气中慢慢变凉,黎正告别了我们,而这个城市也似乎慢慢开始恢复了宁静,纪颜说,可能近年来出现的怪事,多少和返魂香活动频繁有关,而现在它已经回到自己该去的地方,我们的生活自然变的正常了。
  “我要远行一趟。”纪颜告诉我的时候并不让我觉得惊讶,他能够在这里呆上半年多已经让我很惊讶了。只是,我略有担心,他已经失去了血的能力,是否还能应付那些古怪的事物。
  他似乎看出来了,爽朗地笑笑。
  “不会有事的,我只是希望多出去走走,李多也会和我一起去,这次可能时间会比较长了,你要多保重。”他走过来,拍了拍我的肩膀。
  没有多说,纪颜也走了,而且带走了那个经常笑个不停的疯丫头,不了,她经历了那件事情后,已经长大了。
  猛的离开这么多人,似乎有些寂寞了。
  我又接到了采访的任务,一个化妆师。
  但绝对不是个普通的化妆师,这似乎是句废话,要不然我去采访他做什么。
  准确地说,这个叫宗木的男人是一位为死者化妆的化妆师。
  我和落蕾一同坐车来到了这所殡仪馆,似乎这个外界称奇的化妆师也吸引了落蕾的注意,所以自然一起来了。
  我不怕鬼神,但不代表不信鬼神,如同我相信人,但我又最怕人一样。
  殡仪馆从外面看上去如同一个倒扣的冰箱,虽然依然是七月,但这里依然清凉如秋,甚至略有些刺骨,难不成还真是阴气重么。进大门的时候只有两个工作人员在收费的地方闲聊,墙壁上挂着一个大大的蓝色塑料牌,标明了各种价位,我不禁有些感叹,就连死去的人,也免不了受钱的制约。大门两边摆放了很多盆鲜花,但这些花大都有些枯败了。我们的车停在一辆面包车后面,似乎有人先来了,或者是说这里又多了位死者。
  穿过狭窄安静的走廊,我们两个走进停尸间,落蕾似乎有些放慢了步伐,因为我们的脚步声在这安静的地方回荡开来,她生怕惊扰了亡者。
  与我想象的略有诧异,整个房间很空荡,大约四十多平米,,在左边整齐的停放着二十张床,还有三口漆黑发亮的新棺材,房间很干净,但依旧有些阴冷。不过我很快发现,原来里面有个门,似乎旁边就是放尸体的冷藏间,难怪有冷气进来。
  “你们找谁?”忽然一个年轻男人过来问我,我回答他是找宗木。年轻人忽然流露出厌恶而惊讶的表情。
  “他就在停尸房,他和死人相处的时间多过活人。”年轻人问明了我们的来意后冷笑了下就走了。
  我和落蕾走了进去,却发现空无一人,正觉得奇怪。
  “这里一般只来两种人,死人,和送死人的活人。”我忽然听到一个低沉却富有磁性的声音,就像是以前老旧的收音机里的广播员,带着一点嘈杂的干扰。
  我回头一看,一个细瘦而高的男人背对着窗外的光站在我们身后,我记得刚才没有看见他,可能是从旁边的冷藏间过来的。可是他脚步轻盈如猫,接近我和落蕾却丝毫没有声音。
  “我叫宗木,你们是那个报社派来的记者吧?”他慢慢走过来,或者说仿佛一个风筝一样,被风吹过来一般。
  这时候,我才仔细地看了看他。
  宗木穿着一身青灰色的长袖硬布装,下身是黑色直筒长裤,一双黑色白边千层底。我奇怪虽然这里比较凉快,但还不至于穿的这样密不透风啊,而且他的手上还带着白色的手套。另外他的头如同一个被刀削过的白烨原木,平整的短发,狭而高的额头,两颊高耸,那嘴唇仿佛是不经意的在上面划开的一道口子,闭起来看上去就如同没有一般,最奇怪的是他的眼睛,紧紧闭着,眼窝有些塌陷,如同在阳光下曝晒的西红柿,干瘪而赤红。
  他吸了吸鼻子,忽然咧开嘴微笑着解释,我看见他的牙齿微黄,但是饱满整齐,仿佛一截刚掰下来的玉米。
  “你可能对我这行还不是太了解,也难怪,我看过的尸体可能比你认识的人还多。”宗木笑着说,话虽然不错,但我听得十分不舒服,勉强笑了笑。
  “你们所接触的,或者说大部分人所知道的尸体,都是来自与电视或者某些亲友,这些人都是病逝的,作为我们,最喜欢就是为医院里的尸体做尸妆,因为那些尸体还算完整。”宗木一边说,一边向其中一个棺材走过去,他的步子很奇怪,仿佛走在钢丝上的杂技演员,双手略微张开,身体两边微微摇摆着走过去,步伐很小,却非常稳健。
  “可是有部分尸体是残破不全的,或者说是非正常死亡的,他们的亲友送来的时候,一般都是拿红色的塑料布把他们包起来,据说这样可以安抚死者的怨灵。
  接尸,是我们要做的第一件事情,我说过,这里最高兴的是接在医院去世的遗体,因为这属于很好处理的那类;如果接到的是腐化很厉害的遗体,比如很长时间才被发现的遗体,往往发出了恶臭、生满了虫子,已经面目全非了。通常使衣服都渗透着恶臭味。接尸很有讲究的,头的一边需要仰起,让遗体以半卧的方式从车厢里请出来,这样他才舒服,不会为难我们。所以我需要穿着比较封闭的厚重衣服,这样可以避免被有毒的尸水溅到我身上。在这里工作的人有很多适应不了离开了,剩下的,在外人眼里多少有些异类,其实他们不过都是一堆即将腐烂的肉体,只要过得了自己一关,也就没什么了,而且这一行收入还算丰厚,所以还是有人坚持留下来。
  其实,我们之所以害怕,是因为看见这些尸体仿佛看见了未来自己的下场罢了。”宗木说话的时候始终微笑着,但脸上却没有过多的其他表情,如同任何事情都与他无关。
  “我的工作比较忙碌,有时候八个小时要为上百具尸体化妆,一般二十分钟可以化完一具普通的尸体,但是如果遇见刚才搬进来的那个女孩,恐怕几个小时都不够。”宗木打开了冷藏室,我听见哐当一声,非常响亮,是那种金属碰撞的声音。
  “如果你心里还好,可以过来看看,不过那位小姐还是不要了,你的呼吸声很没有规律,看来还是有些害怕吧。”宗木似乎在说落蕾,可是他却没有对着落蕾说。
  果然,我看了看落蕾,她双手环抱搓了搓肩膀,望着我尴尬地摇摇头。
  “欧阳,还是你去吧。”她未必是害怕,只是觉得有些恶心吧。
  我跟着宗木走了进去,脚还没踏入,身体就打了个哆嗦。
  里面是一个巨大的闪烁着银色金属光泽的东西,总共三层,布满了很多抽屉,就像中药方里的药柜一样。宗木熟练地拉开了一个抽屉,哐的一声,一具尸体拉了出来。
  尸体体型偏瘦,应该是个女性。不过整个都包裹在一个鲜红如血的塑胶袋子里。
  宗木拉开拉链,我看了一下,很庆幸,落蕾没有过来。
  如果只看半边脸,这是个非常清秀美丽的姑娘,即便是由于失血过多导致面部非常惨白,但依旧掩盖不了她生前的容貌,可是另外半边,就像一个被白蚁蛀空的老旧木头一样,残破不堪,边口处是已经成焦炭状的皮肤,整个脸几乎被烧掉了一半。
  “这也能修复?”我捂着嘴巴,忽然想起了一句话,鲁迅先生说过,悲剧就悲剧将人生的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喜剧将那无价值的撕破给人看。两边脸,美丽与丑陋,截然不同的对比,让我觉得很难受。
  “这算好的了,上次一个出车祸的,整个头骨都变形了,我还得用大头针缝好他的头盖骨和头皮。这样吧,你是否有兴趣看看我如何将她化装好?不过可能要花些时间。”宗木摊开双手说。我看了看手表,时间尚早,于是叫落蕾去采访些其他的工作人员,自己则留在这里看宗木如何工作。





  宗木走进了一个小房间,换好了类似与医院做手术的,可是我很奇怪,这个时候他反而将手套摘下来了。
  他的手很大,略微和手腕有些不协调,手指细致修长,白皙如葱段,即便是女孩子,也很少有这么漂亮的。
  宗木把女孩的尸体抬了出来,当然,我也搭了把手,接着,他先弄来一张类似于皮肤颜色的非常有弹性的塑胶制品,平铺在损坏的半边脸庞上,接着将手掌张开,轻轻的放在死者的脸庞之上。
   “你在干什么?”我好奇地问。
   “我在感受,为每个尸体化妆,就像制作一件艺术品,损坏的越严重,挑战就越大,而我自然就越兴奋,不过动手前,我必须感受他们的想法。”宗木说着,脸上浮现出孩子获得心爱玩具般的满足感。
   真是个怪人,我暗自嘀咕,不过我知道,我最期待的事情还没出现,也是我来这里找他的主要原因。
   过了数分钟,宗木的手就像一道白光,忽然拿起了手术刀,在那半块胶布上开始裁剪,我就像在看一个街头制作泥人的艺人 ,本来半边普通的胶布,先是大体浮现被毁灭的五官轮廓,接着是细腻的雕塑和修编,我几乎忘记了自己身处在何处,完全被那双手迷住了,仿佛那手依然脱离了宗木,成了一个单独的生命体,独自在完成这个工作,不,与其说是工作,倒不如说是在跳舞一样。
  两个小时过后,我几乎不认识这个女孩了,除了接口处淡淡的缝线处,几乎看不出任何异样,看来这种胶布也是特制的。女孩的脸很漂亮,就像充满哥特风格的唯美人偶娃娃的脸,不过却毫无生命力。而且似乎眼睛处有些异样。
  “经过火烧,可能皮肤有些萎缩脱水。”宗木似乎看出了我的疑问,解释道。
  “接下来就是需要化妆了,而且我们还有种特殊的药物,可是使死者闭上眼睛和嘴,而且皮肤松弛,看上去非常安详,但这是要经过死者家属的同意的。”宗木的手离开了尸体,而且他走进了洗手的地方,认真的洗刷起来,接着换掉了衣服,再次戴上了手套。
  “你做这些不戴手套的?不怕扎伤自己么?”我问他。
  “戴上手套,感觉就不灵敏了,我的手和我做出的作品就不完美了。”宗木端起杯茶,他的额头全是汗。
  “可是,他们不是都说你是一位盲人么。”我终于还是说了出来。
  宗木停下喝水。他凹陷的眼窝忽然转动了一下,两边的颧骨也蠕动开来,他严肃地对着我。
  “我比很多眼明的人手更灵巧,这也是为什么我会留在这里的原因,很多他们修补不了的尸体,都要靠我才行。”果然,他的确看不见,却能完成这么精细的工作。实在让人称奇。
  “好了,我的工作完成了,你的采访也该结束了,这是我的名片,你是个不错的人,很少有陌生人可以在这里呆上数个小时,还看我工作的,如果有事,你可以来找我,当然,我想永远不要在这里替你工作。”宗木递给我张名片,然后转过身,不再和我说话了。
  我拿着名片走了出来,找到落蕾,离开了殡仪馆。
  “真是个怪人。”我暗想到。
  可是我没有想到,很快,我却又再次和宗木见面了。
  因为一个自称是了解宗木的人,忽然找到了我。
  “我听说你上午采访了他。”这个年轻男子大概二十来岁,相貌普通,中等身材,穿着一件白色T恤和黑色沙滩短裤,他大咧咧地的在我面前点烟,仿佛和我交情很深一样,我忽然想起来了,这个年轻人就是先前在殡仪馆见过的那个。
  “是又如何?”我对这种人有些反感。
  “我劝你少接触这个怪物,我和他是殡仪馆的同事,他几乎从来不和任何人打交道,可是我今天却发现他居然和你说了这么多话,而且,我们背后都认为他是个心理变态的人。”年轻男子猛的吸了口烟,烟头马上红了起来,我看了看他的眼睛,居然比燃烧的烟头还要红,看来充血的很厉害。
  “这个家伙,居然称呼自己为艺术家,他明明是个瞎子,却可以比其他人修补化妆尸体还要好,你不觉得奇怪么?或者说他根本就是个妖怪,没人知道他的来历,他的所有资料都是个迷,殡仪管建立的时候他就在了,可是这么多年,别人都说他一点都没有老,几十年他就是这个样子,虽然所有人都讨厌他,但他的手艺实在出色,如果没了他,我们这个小地方早就支撑不下去了,甚至有外地的人,都闻名来找他化妆尸体。而且,我听说,凡是经过他化妆的尸体,都会少掉一些东西。”年轻忽然神秘地说,我却看见他的眼睛越来越红了,几乎看不见瞳孔,可是他自己仿佛根本没感觉到。
  “少了什么?”我问他。
  “眼球,虽然我没有确切的证据,可是我观察过,一些化妆后的尸体,他们的眼窝都有些异样,弄不好,他真的是个专门吃眼球的妖怪啊。”年轻就像一个说评述的艺人,夸张地说到,可是每说一下,我看见他的太阳穴都剧烈的跳动着,他的脸色很不好。
  “事情我告诉你了,能不能给我些费用?”原来这次是他此行的目的。
  “我凭什么相信你?”我并不是傻瓜。
  “那好办,你好像有他的名片,跟着他回家看看,不过记得千万别被发现了,我上次就差点被发现了,虽然他是个瞎子,但似乎听觉和嗅觉非常灵敏。”年轻人留下联系方式,然后一摇一摆地走了,他一边走一边按着自己的后脑勺。
  我拿出宗木的名片,心里起了嘀咕。
  下班后,我匆匆赶到名片上的地址附近,呆在那里等宗木来。
  那是一条老街,由于要拆迁,大部分居民已经搬走了,留下来除了宗木没有几家了,宗木的待遇应该很不错,为什么不买个像样的房子呢?而且,他的邻居也说宗木经常关着门,也从来没有任何朋友,没有妻子亲人,而且一道夏天,家里总会漂浮出奇怪难闻的味道。而且,政付要拆迁的时候,宗木居然一反常态,死也不愿意般,差点闹腾到电视台去了,所以拆迁的工作也搁置下来。
  “真是个迷啊。”天色渐渐黯淡,我看着宗木家紧锁的房门,忍不住说到。
  “什么迷?”身后响起宗木低沉的声音,我吓了一跳,转过身,他微笑着站在我身后,我觉得奇怪,即使在室外,这么眼热的天气,他依旧穿这长衣长裤,还戴着手套,连脖子也被高领的衬衫保护着。
  “我只是随便说说。”我尴尬地回答。
  “我知道你会来找我的,不如去吃点东西吧,我有些饿了。”他很友好的对我邀请,正好也是吃饭的时候,我决定和他一起去了。
  饭店也是这一带的人开的,专门为附近的居民服务,一个只能容纳三张木桌的小饭厅,后面就是厨房,典型的居民房改成的饭馆。我们随意点了几个菜,开始聊起来。
  “哦?有人这样说我么?”我把年轻人的话告诉他,但没告诉是年轻人说的。
  “其实,并有什么,我其实来自一个古老的家族,我们世代都是为尸体化妆的,你不用惊讶,任何职业都有其悠久的历史,我们自然不例外,只不过对于其他人而言有些另类,比如说空姐,大家之所以对她们好奇,是因为少,什么时候当飞机取代火车和客车,成为主要交通工具的时候,空姐不和售票员于乘务员一样普通了么?尸体的化妆术源头很早,我们家族最早是为皇室化妆的,由于压力大,自然手艺也高,一些战死沙场的人,也能化妆的栩栩如生,不过,我们的家族也要付出代价,或许长期接触死人而遭致的诅咒一样——所有继承化妆术的人,都会慢慢成为瞎子,无一幸免,这就是等价交换,我们得到常人没有的能力,自然要付出惨痛的代价,不过还好,在知道即将变瞎的同时,我们拼命锻炼其他感官,所以常年下来,也无所谓了,我的祖父,父亲,都是盲人。”他微笑着说,凹陷的眼窝正对着我,让我有些难过。
  “不可以选择放弃么?”我问他。
  “不,有些人的命运出生前就注定好了,就像墙壁上的浮雕。保持着自己惯有的姿势和习惯,如果我想改变,崩塌的只有我自己的身体,而且我也逐渐适应了。”他依旧平静着说。
  我不再说话,而是开始闲扯些别的东西,两人吃过饭,外面已经完全黑了,宗木喝了些酒,可能由于带着手套不方便,他除去的手套,吃完后将手套塞进了裤子口袋。
  “要不要去我家坐坐?”宗木说。
  我本想拒绝,可是好奇心占了上风,于是跟随着他,穿过了狭窄的弄堂小巷。
  街灯很昏暗,就像风中残烛,时亮时熄。不过前面却来了几个类似混混的年轻人。
  为首的一个身材比较高大,剃着光头,打着赤膊,肩膀上纹了一条龙,我不禁哑然失笑,这一代人真的是看电影看多了,什么都学,没有一点创造力,就知道纹龙纹老虎,纹点其他的也好,比如新七大奇迹的长城啊,那么长,可以在身上绕几个圈了,出门绝对震撼。
  “哥几个,兄弟没钱吃饭,掏点出来吧。”这家伙拿出一把锋利的弹簧刀,在手里挥舞,我希望他把自己给割伤了就好。
还没等我说话,宗木忽然慢步走了过去,缓缓地伸出一只手,手里似乎握着些钱。
  “拿去。”他将手伸过去。
  忽然奇怪的事情发生了,几个混混看了看他的手,刚想拿钱,却像看到鬼或者警察一样(似乎这样的比喻有些不妥)大叫着妖怪啊,怪物之类的落荒而逃。
  “这是怎么回事?”我再次不解。
  “可能是被我的样子吓到了。”宗木转过头,难怪,在这种灯光下,他的脸的确有些吓人。
  “胆子这么小还敢来抢劫。”我摇头苦笑。
  终于,我来到了宗木的家,不过时间不早,我最多呆半小时就要回去了,顺便把关于他的稿件整理下。
  他的家里非常干净,我说的干净有两个意思,一是没有什么灰尘,二是也没有其他多于的东西,除了必须的卓子椅子,其他的什么也没有,我奇怪他赚的钱到底拿去做什么了。
  客厅不大,大概十平方米左右,里面的房间很暗,其实客厅的光也不强,勉强看得清楚东西,比蜡烛好不了多少。
  “我进去换件衣服。”宗木背朝着我说到,我嗯了一声,然后坐在椅子上四处瞧。
  所有的东西之用一眼都能看清楚,我顿觉得无聊,于是起身到处看看。





  这时候宗木的手机忽然响了,原来殡仪馆来了位特别重要的死者,他们希望宗木赶快来一趟,毕竟尸体在这种天气,虽然有冷藏,可是过了一夜多少会影响化妆,这种事家属自然觉得是越早越好。宗木非常抱歉的对我说他很快会回来,并且希望我能等他一下。
  “我有东西给你看。”他笑着说,说完,再三交代我别走,然后合上门出去了。
  房间里只有我一个人了。
  我忽然闻到一阵若有若无的味道,这味道有些熟悉,似乎就是上午在殡仪馆闻到的。
  我朝着黑暗的里屋走去,还好墙壁上有灯,里面居然比客厅要大些。不过也只是一张床而已。
  我沿着房间的墙,慢慢走进来,忽然觉得墙壁有些古怪。
  天气很热,可是有一段墙体却冷的像冰块。我为了确定,去摸了摸客厅的墙,果然,温度不一样。
  “这后面难道有东西?”我疑惑了,然后学着电影里,用手在光滑无一物的墙壁上四处敲打。
  果然,一声类似与机械转动的声音,墙壁居然打开了,当然,一阵冷气也扑面而来,当然还有那种特殊的味道。
  借着不亮的灯光,我勉强朝里面望了望。
  那是个非常大的房间,几乎比客厅和里面的卧室加其来还要大。里面整齐的摆放着一个个金属柜子,如同图书馆一样,一层一层。
  上面没有放书,却是一个个玻璃罐子。
  罐子大概和我们普通用的喝水玻璃杯大小,而且似乎上面还有注释用的标签,灯光很暗,我看不清楚里面是什么,标签上写了什么。我随意拿起一个,走到光亮处。
  要不是有些准备,我几乎把罐子失手摔碎了。
  罐子里装着的是一个眼球。
  完整的一对眼球,浸泡在透明的估计是防腐液里。随着我手的动作在透明的液体中缓缓转动,那眼球仿佛有生命般地看着我一样,我无论如何转动视角,都感觉被盯着。
  标签上写着一句话。
  “1996年,7月14日 女 26岁 杨月 死于溺毙 眼球完好 ”
  我将瓶子放回去,打开手机灯,走了进去。
  所有的瓶子,里面都是眼球。码放的相当整齐,一层一层的,各种各样,黑色,咖啡色,蓝色,我没想到居然还有外国人的,已经丧失生命力的瞳孔放的很大,在幽暗的室内折射着手机微蓝色的光芒。瓶子的标签注明了眼球主人的名字,死亡时间和方式。简直就像一个收藏馆一样。而且严格的按照时间分放开来。我犹如被剥光了放在大街上一样,浑身都有被刺的感觉,我可以感觉仿佛这个房间里有很多人,他们都大瞪着双眼,都在望着我。
  我没有离开,只是沿着柜子找到了最近的一组。
  居然有个瓶子是空的,不过也有标签。
  “2007年 不明 男 24岁 欧阳轩辕 死因不明 眼球未获得”我再次几乎没抓住瓶子。
  我将瓶子放回去,拿起了旁边的一个。
  里面是一对红的如同火一般的眼球,非常熟悉,我看了看标签,果然,就是时间就是今天,是那个年轻男子的眼睛,那个男的估计已经不在人世了。
  我小心地关上门,拿出那个贴了我标签的瓶子,稍微镇定了一下,心里只想着要立即离开这里。
  可是刚走出卧室,却发现宗木站在大门处。他带着古怪的笑容望着我,可是他没有眼睛。
  “我说过要给你看些东西,不过你已经看了一部分了吧?”宗木说。
  “为什么要选我,而且你不是只拿死者的眼睛么?”我流着冷汗问他。
  “是啊,所以如果杀死你了,你的眼睛不就是死者的眼睛了么?”他依旧平静地说,仿佛在同我继续讨论着刚才吃饭的话题一样。
  “你为什么要把这么多人的眼睛收藏起来?你难道心理变态么?”我努力使自己的声线稳定,尽量不要露出害怕的感觉。
  “没有为什么,因为我不想在过瞎子的生活,我要看到阳光,看到颜色!”宗木反而情绪激动了。
  “去他妈的什么祖宗规矩,什么教条,我愚蠢的祖先定下这么荒唐的法条,却要我来遵守,不过当我即将失去希望的时候,我却从临死的父亲那里得知,其实我还是可以重新复明的。
  我告诉过你,自从我被选为家族的接班人后眼睛会慢慢萎缩,直到完全失明,不过还是有办法让我的眼睛再次看将光明,这也是我要给你看的另外一些东西。”宗木忽然伸出他的手掌。
  他的手心有一道刀痕。但是几乎同时,那道裂痕忽然慢慢张开了,里面居然有一个眼球。眼球很活跃,四下里转动着,就如同摄像机的镜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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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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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啦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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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没更新了噢..

   卡哇依姐姐..   快更新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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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的,继续上



呵呵~



作者放慢了步伐创作,目前出到八十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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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终于把返魂香的结尾写完了,我知道肯定还是有些不足,但我已经尽力了,使这个最长的故事尽量贴近其他故事的风格。



  其实这本身不能算是主线,只是一个较长的故事,75个故事写下来,我已经很疲倦了,我一直不想和别人重复,希望写最新的题材,而越写到后面,可用的东西就越少,所以这也是大家觉得不如以前的原因,因为我又要避免和别人重复,又要避免和自己重复,即使是自己想的,如跑,不穿鞋,还是会不经意的走了别人的路子。





  我承认自己受了很大日漫和曰本推理小说的影响,不过因为是最开始的习作,自然少不了别人的影子,一切东西都是从模仿开始,所以我需要时间去锻炼,去增强自己的写作能力。



  最后的25个故事我希望写慢些,写精彩些,所以可能要和大家分开一段日子了,我也不希望这样,很高兴,也很惊讶大家居然能跟了这篇小说几乎半年多的时间,这是开始的我万万不曾想到的,希望这篇非主流的小说能够传播的更广一些,我写这个不是为了宣扬迷信的东西,而是想让更多的人了解国家的民俗,而且最好多做善事。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最后,为了生活下去,我还要去找工作,同时,也希望大家多体谅下在网络上写东西的人,他们更新快慢和压着结尾都是有苦衷的,谁也不喜欢被这么多人骂来骂去,我如果不是由于父母的支持,迫于生计,恐怕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多谢大家,我还会回来写完这一百个故事的,就算大家以后一天一个故事,也可以读三个多月了。



  最后,在说一句我说的最多的话。




  谢谢大家,再我心情最糟糕的时候支持了我,给了我自信和生活的希望,真的十分感谢。




sensk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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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跟随这部小说不久,就看到很后面



国庆时期忙,停了一会



但结果看到了,下面帖是作者7月语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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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位承载着两代帝王之血的年轻皇子,怎么可能安心皇位被自己无能的大哥所继承。他希望通过获得返魂香的力量,可是皇帝看出了他的用心,把返魂香交给纪家保管,虽然一千多年后在战乱中那一块被辗转流落到了美国,后来又被那位工程师幸运的带了回来,当然,这是后话。
  太宗并不知道,返魂香有三块,当玄奘从西域带回第二块返魂香的时候,那时候太宗年事已高,晋王李治也早被立为太子,这位皇子郁郁寡欢,将所有的精力投入到研究这块带来的返魂香上。太宗以前虽然有过立他为太子的想法,却被长孙无忌拒绝,太宗考虑到关内豪强的利益,只好作罢。
  太宗去世四年后,这位被太宗誉为最为像他的皇子,被长孙无忌以卷入房遗爱、高阳公主谋反案中,其实是杀之以绝后患,故当时有‘以绝众望,海内冤之’的评语,而他在临刑前,也愤怒的喊出了:‘社稷有灵,无忌且族灭!’的诅咒,果然,可笑的长孙无忌被武后所杀,他最终还是死在了辛苦扶上皇位的亲外甥手中,高宗皇帝连他临死前想见一面的要求都被驳回了。
  但是无忌的死不是整个事情的终结,被冤杀的皇子灵魂孤独在荒世飘荡着,结果被残留在返魂香的九尾的意识捕捉了,我说过,他们达成了交易,九尾给了他新的身份,不过可惜,即便在曰本,他也没有圆自己成为皇帝的梦。
  至于以后,他成为了阴阳师,虽然希望靠着普渡众人获得的威望成为帝王,但无奈时运不佳,他只好以假毙之法,将自己整个封印在返魂香里,等待着时机的到来。”黎正一边说,一边往外走着。我们跟了出去,最后,他来到了学校操场——一个大型的圆形瓷砖铺垫的地方。
  “你的意思说,难道那个骑鹤者就是他?”纪学惊恐地说。
  “没错,我就是太宗皇帝的第四子,吴王李恪!”头顶响过一个声音。我抬头一看,一只巨大的纸鹤浮在半空之中。
  上面站着的,就是上次见过的相貌英俊的年轻人。昂着头,犹如俯视蝼蚁一般看着我们,眼神里充满了不屑和骄傲。
   “我在返魂香里呆了一年多年,并不是睡眠,而是在观察和学习,现在机会终于来了,我要清洗这个世界,这个充满了贪婪,嫉妒,肮脏,人心沦丧的国家,我要把它回复到盛唐的时代!那才是真正的中华帝国,那才是让所有人对中国膜拜和臣服的国家!”他说的很激动。
  “笑话,凭你能办到?”纪颜冷笑道。
  “你太愚蠢了,作为返魂香千百年来的看护者,你们根本不明白它真正的力量何止是医治伤病,让死人复活这么简单,你想想,否则的话,九尾狐会为它不远万里,横跨三个国家来追寻么?返魂香可以使死者复活不是因为它是药物,而是因为它有可以是时间倒转的能力,让本来死去的东西恢复到还有生命的时候。”李恪从袖子里掏出一样东西,黑色华彩笼罩了整个操场。
  那是返魂香,而且三块已经融合在一起了,比以前更漂亮也更大。
  “我不想多说,要么,你们把那个女孩交给我,我答应放你们活着回去,否则,”李恪转过身,对黎正喊到:“十五分钟,把那女孩带过来。”说完,他拂袖而去,纸鹤飞上了半空。
  黎正神情冷漠地望着我们。
  “你真的甘心做走狗么?”纪颜吼道。
  “不是走狗,是战友,我需要他为我达成理想,创造一个新的世界。”黎正一边从怀中掏出钉子,一边慢慢逼近过来。他的声音依旧没有太大起伏,如同机器人一样。而那只老虎也同时从另外一个方向朝纪颜扑来。
  “你们要杀光这世界的所有人?”纪颜躲开老虎,朝另外一边跑去,黎正也追了过去,原来他想引开黎正。
  “不,我们办不到,到有其他的方法改变,你还是老实呆着,把李多交给我吧。”黎正手里的钉子不见。接着纪颜的脚下多了几颗。
  “没有射中呢。”纪颜站在原地看了看钉子,嘲笑道,黎正没有说话,我却发现那钉子忽然变化了。
  仿佛是蜡做的一般,居然融化了,钻进了地里,紧接着,从地面伸出几根细长的触手,拽住了纪颜脚踝。
  “我告诉你,控尸虫就像橡皮泥,可以模仿任何物体的,你给我好好呆着吧。”黎正掉头朝我们扑来!
  纪学闪身挡在李多面前,迅速的拔出血剑朝黎正刺去。
  “太弱了,老头!”黎正只是用手轻轻一推,纪学整个人如同被弹簧弹了出去一样被撞飞到一边。
  “这身体是他为我特制的,你们还是不要反抗的好。”黎正依然站在了我和李多中间,速度几乎超过了我的眼睛。
  “还有十分钟,看来我高估这些家伙了。”李恪微笑了一下,返魂像就如同失重一样,漂浮在他旁边。
  “把女孩带过来,我好召出九尾,履行你们黎家和九尾的契约啊。”李恪高傲的呼喊黎正,犹如叫唤下人一样,黎正低着头,满是谦恭地答应了,将李多拉了过去,李多奋力的反抗着,无奈一点用也没有。
  “你走的时候叮嘱我什么?不是要好好照顾她么?你还算是她亲哥哥么?”纪颜无法动弹,高声质问说。黎正停了一下,转头看了看纪颜,随即又往前走。
  我和落蕾无奈地看着,这才发现原来平常人是如此弱小。李恪将左手摊开对着李多的脸,右手点向她的十三个耳环,李多宛如被催眠了一样,眼神呆滞,站立在原地不动。
  “来吧,你在这黎氏一族的血液里沉睡了一千多年,是该觉醒的时候了!”说完,李多的耳朵再次发出多目的亮光,一道,两道,十三道光芒逐渐完全释放出来。
  “我们完了。”纪学无奈的趴在地上,绝望地说。
  “不,纪学,你错了,这只是新世界的开始,真正的大唐王朝又会再次回来,要让四方夷族们明白,我们才是天朝子民!”李恪高声笑道,返魂香黑色的光芒大盛,整个操场都被盖住了。
  我居然看见了。
  我看见李多的身体逐渐漂浮起来,接着她的身体仿佛找了火一样燃烧起来,衣服很快烧尽,她的身体里逐渐钻出一只野兽的形态,一只巨大的带着火焰的狐狸,它是如此美丽,足足有六米多高,庞大的身躯很快把操场塞满了,不过我却全然感觉不到热,原来那所谓燃烧的身体是它那金色的皮毛,随风舞动,犹如跳舞的火焰,煞是好看。纸虎不安份地朝着九威大吼起来,九尾只是朝它瞟了一眼,后者全身就开始燃烧起来,顷刻间化为乌有。
  “我看到了一只狐狸?”落蕾不可思议地问我,原来九尾已经完全实体化了,连她也可以看见。
  这就是几千年来深化时代起就最令人畏惧的妖怪么?或许那气势连神也不惶多让。
  九尾如同造物主一样看着微小的我们,朝天高吼了一句,几乎震坏了我的耳膜,接着,打了个长长的哈欠。它闭着一只眼睛,只用另外一只黑紫色的半透明的眼球盯着李恪,不,倒不如说是盯着那返魂香。
  “带我,带我回大唐吧!”李恪笑了笑,纸鹤高飞起来,一直停到九尾的耳朵旁边。
  黎正也惊呆了,只是望着九尾,说不出话来,在场的人都在这无比美丽而强大的生物面前自惭形愧。
  李多似乎虚脱了一样,晕倒在地上,落蕾马上走过去,脱下自己的外套为她披上。纪学已经站了起来,砍断了纪颜脚下的束缚,控尸虫很快回到黎正那里去了。
  纪颜连忙跑过去抱着李多,还好,只是体力透支,脸色略显苍白,没有什么大碍。
  “现在该怎么办?另外那些孩子李恪抓他们到底为什么?”我问抱着李多的纪颜。





  “带我回去,让我愚蠢的父亲和无能的兄弟们知道,我才是真正拥有皇室高贵血统的男人,我要我的母亲和我享受到应有的尊重和礼遇!我要把失去的东西都拿回来!”李恪对着九尾高声喊道,后者则似乎耳朵聋了一般,只是抖了抖脑袋,依旧睁着一直眼睛望着李恪。
  “我,拒绝。”九尾居然开口说话了!声音仿佛从地底传来的一般,浑厚而带着磁性,又像一个上了年纪的老者发出的低吟。
  “是想要这个么?”李恪笑了笑,指着返魂香。九尾眯起眼睛看了看,可是没有说话。
  “没人可以威胁我,这,本来就是属于我的。”九尾又说。
  “我没打算威胁你,只是交易,我希望你用你的能力将我和这些孩子送回到一千三百年前去。”李恪笑着指了指那些装满孩子的教室。
  九尾沉吟了一下,没有说话。
  “你先干掉这些杂鱼吧,否则没有资格和我谈所谓的交易。”说完,九尾将身体放下来,蜷缩到一团,巨大的火红尾巴把自己的身体包裹起来,只露出一个脑袋,似笑非笑的眯起眼睛望着我们,犹如在欣赏一幕即将开演的戏剧。
  李恪的脸阴沉了下来,他对着黎正说:“全部杀掉,包括你妹妹,她已经没有价值了。”
  黎正愣了愣,接着点头,“好的。”说完,脱下西装和墨镜,朝我们走过来。
  “你疯了。”纪颜想要拔出血剑,却发现他已经没有这个能力了。他吃惊地望着我们。
  “看来上次的丹药虽然救了你的命,却也改变了你的体质和血液,你无法使用血剑了。”纪学咳嗽了一下,将身体挡在纪颜前面。
  “你来么?老鬼。”黎正不屑地所。
  “总要试试吧。”纪学笑了笑。
  “二叔!”纪颜想要拉住他,纪学则拨开了纪颜的手,带着慈祥和微笑地神情望着纪颜。
  “你父亲的死,我很难过,也是我一直自责的,不过当我看见你完全长大成人了,我觉得自己的使命也完成了,没有辜负族人的委托,我们分家本身就是为了你们宗家而生,而你们又是为了守护返魂香而生。一千多年的命运纠缠希望划上句号吧,我不想看到你也重蹈祖先的覆辙,好好看着吧,看看叔叔最后能为你做的一些微薄之事。”纪学脱去上衣,朝黎正走去。
  纪颜和我们呆在原地,只能看着纪学走过去。
  黎正的身体里渐渐朝外浮现出了凸起物,那东西戳破了皮肤伸了出来,仔细一看,居然是钉子!
  “你已经和控尸虫结合为一了?这身体其实就是控尸虫?”纪学惊讶地说。
  黎正没有回答,只是稍一用力,全部的钉子犹如散弹一样朝纪学射去。
  可是纪学没有退让,迎着钉子冲了过去。
  在纪颜呼喊中,纪学的全身扎满了钉子,可是同时他也冲到了黎正的面前。
  “还真有不怕死的。”李恪站在高处冷笑道。
  几乎是同时,纪学抽出了血剑,削去了黎正的左手,不过黎正没有丝毫的痛感,仿佛不是他的手臂一样。被削去的部分在控制慢慢变色,然后如泥土一样干裂开来,一些碎片也飘落到了李恪的身边。
  纪学最终倒了下来,倒在了黎正面前。
  纪颜大声呼喊着叔叔,跑了过去,我也走过去,可是纪学已经倒在地上,紧闭着双眼。黎正冷漠地望着我们。
  “我会杀了你。”纪颜放下纪学的身体,站在黎正面前,黎正没有理会自己的断臂,也没有理会黎正,而是望着依旧躺在落蕾怀里的李多。
  “如果要杀我,等等也不急。”黎正将剩下的那只手插进了自己的银发,接着仰头高声笑了笑,然后拍了拍纪颜肩膀。我和纪颜则奇怪地望着他。
  “黎正,你在干什么?”李恪奇怪地质问着。我看见漂浮在他身边的起先断臂的碎片居然自己活动起来,接着结合在一起,成了一条细绳,套在了返魂香之上。
  “我说过,控尸虫可以依照我的意愿变成任何形态,回来吧。”黎正的断臂慢慢的长了出来,原先被砍断的部分就像被磁铁吸引一样,逐渐回来了,包括系着返魂香的部分。而纪学身上的钉子也软了下来,全部回到黎正身体上,纪学一点伤也没有,好好的爬了起来,只是略有惊讶。
  “刚才似乎昏过去了。”纪学望望自己的身体,纪颜又惊又喜。
  李恪面无表情地望着下面的人。
  “不要忘记了,我还有九尾狐。”李恪冷笑道。
  “哦?似乎我刚才听见,有返魂香的人才有资格和九尾对话吧?”黎正的手完全复原了,手里拿着那块真正的完全的返魂香。而且把他交还给纪颜。
  “原来是装的。”纪颜笑了笑。
  “不全是,有时候,真的很想杀死你。甚至在刚刚的几秒钟前,不过,我不是他的对手,必须要动点脑子,”黎正笑了笑,随即又说道,“而且为了妹妹,我不会这么做的。”
  “你们似乎高兴太早了。”李恪的纸鹤终于飞了下来,高高在上的皇子又和我们同一地位说话了。
  “看看你的手臂吧,黎正。”李恪指着黎正复原的手,“当你用残骸将返魂香卷过去的时候,我已经把那把纸刀连带送过去了。”
  黎正抬起手,果然,一把白色的纸刀从肌肉里刺穿出来,直接插在心脏部位,黎正哼都没哼一身,倒了下来。
  “我根本不在乎返魂香被你们拿走,因为只要杀光你,这个自然是我的。可惜,黎正,我本来想给你个机会,但你错过了,不要怪我,你们黎家人本就是皇奴,就像你的祖先,不好好尽忠职守,造次的下场就是如此。”李恪高傲地说。
  “哥。”我听见身后传来了李多的声音,原来她醒了,而且似乎以前的记忆也恢复了。她流着泪抱着黎正的身体,后者的呼吸已经很微弱了,但他还是笑着伸出手抚摸着李多的脸。
  “很感人啊,临死可以听到妹妹的呼唤就够了吧,不像我,我的兄弟姐妹整天都想着如何排挤我,杀死我,提防我。”李恪的话忽然透着一股悲凉。
  “你们凡人的事情太麻烦了。”九尾站了起来,咧了咧嘴,露出了整排的獠牙。“我的耐心是有限的。”
  李恪皱了皱眉头。
  “你们应该知道,我另外的身份安倍晴明拥有控制所有妖怪的能力,既然这样,不要怪我了。”李恪高抬起头,双手合十与胸间,他的眼睛里已经看不到瞳孔,朝外散发着黑色的暗光,嘴巴不知道在念些什么。
  “和妖怪订立契约的人会共享妖怪的力量和生命,黎正,如果你的控尸虫消失了,你也就消失了,虽然你的身体不会被杀死,但你的本源被灭,你也无从依靠了!”李恪大喊道。
  我的眼睛开始剧烈的疼痛,仿佛有什么要跳出来一样,我痛的大叫一声,接着镜妖从我眼睛里跳了出来。
  它的状态很不好,仿佛快死了一样,而我也发现,自己的一只眼睛也失明了。
  “欧阳,你没事吧?”落蕾扶住我,我摇摇头,只是捂住眼睛。
  “原来你的眼睛里也有啊,那小家伙死去的话,你的眼睛也要永远瞎掉了!”李恪继续笑道。我用剩下的眼睛看了看纪颜他们,黎正几乎接近死亡的边缘了,他的身体犹如干枯的树枝,开始枯萎开裂,纪学的面色通红,只有纪颜和李多没有大碍,而落蕾也无事。
  “全都死吧。”李恪眼睛里的亮光更加强烈了。
  李多站了起来。
  “纪颜哥哥,把你的匕首给我。”她走到纪颜身边,纪颜迟疑了下,把匕首给她。
  “你的血剑,需要拥有灵力的血吧。”李多缓步走到纪颜面前,又看了看躺在地上的黎正。纪颜奇怪地将匕首递给她,李多带着欣赏的眼神把玩着匕首。
  “帮我照顾哥哥,他真的很可怜。”说完,李多对我们最后微笑了一下,纪颜似乎觉察了什么。
  无奈太晚了,李多已经把匕首插进了身体里,鲜血喷洒而出,落蕾哭着跑过去扶住挣扎着站立的她。
  “拔,拔出来,别让哥哥和大家就这样死去。”李多苍白的嘴唇扇动了几下,艰难地说出几个字来。
  纪颜颤抖的握住完全没入身体的匕首,终于闭上眼睛,将匕首拔了出来。随之而来的是李多昏死了过去。
  “居然用心爱人的鲜血铸剑,这是你们纪家的传统么?如同你的父亲一样?哈哈哈哈!”李恪笑道。
  纪颜愣了愣,但手中的血剑似乎与以前不同,更红,更亮了。
  “来啊,看看你的血剑是否可以刺穿我的身体,看看是我死的快还是你们死得快!”李恪全身笼罩着白色的光芒,将身体遮掩住了。纪颜拿着剑冲了过去,对主李恪的身体刺下去。
  我期待这一剑可以刺穿李恪的身体,那一刻仿佛时间也停止了。
  但是一阵强光后,李恪的身体的确被刺穿了。
  但刺穿他身体的并非是纪颜的剑,那血剑依然消退,冒出缕缕血色雾气,围绕在两人身边。
  纪颜和李恪都很惊讶,因为刺穿李恪身体的,居然是九尾的长而锋利的爪子。
  “真够无聊的,还是让我快点解决吧。”九尾拔出了爪子,李恪的身体开始朝外喷洒鲜血。他似有不服地望着九尾。
  “为什么?为什么要这么做?不是我把你召唤出来的么?不是我让你摆脱了一千多年的束缚么?你和我的约定呢?交易呢?”李恪绝望地大吼。
  “别激动,首先告诉你,如果我要出来,没有人可以阻拦,我也不需要任何帮助,至于我和你的约定或是什么交易,你应该清楚,我不是赐予了你两次生命么?该知足了,而且我只是按照自己的随意而来得想法做事,什么时候我想出现自然会出现,就如同刚才,或许只是一刹那,也学我消灭的是纪颜而不是你,总之我也不知道下一秒我会做什么,要怪,就怪你的命运吧,李恪,命运你是无法改变的。早在你死的那时候,所有的东西都是无法改变的。”九尾走到黎正面前,返魂香飘了起来,一直到它的眼窝边。
  九尾狐睁开了一直闭上的那只眼睛。
  那是个空洞洞的眼窝,原来,这块东西居然这个正是它的眼球。







  “返魂香不是那为印度高僧火化而来的宝物么?”纪颜惊讶地问。
  “可笑,那不过是我为了报答他而寄放,但人类的贪婪居然想据为己有,那家伙用法器将我的眼球分成了三块,而且吞服了下去,所以我不过是在要回自己的东西罢了。”九尾眨了眨眼睛,似乎在适应着。
  “好了,结束了,我该走了,你们的事情我不想在搭理了,总之,我拿到了我要的东西,当然,这几千年的追寻之路有你们低微的人类作伴让我倒多了一些趣味,或许,我还会来找你们。”九尾睁着眼睛,微笑着在环绕的红色雾气中慢慢消失,就像烧尽了蜡烛的烛火一样,熄灭了。
  黎正和纪学也很快恢复过来,走到了躺在地上的李恪身边。他胸口大量留学,呼吸都很苦难。
  “我费劲气力,学习那么多法术,只是为了保存这身体和灵魂,等待回去的机会,算计了整整一千多年,却的来了这种结局,为什么,为什么。”李恪大口吐着鲜血。
  “告诉我们,那些被你催眠的孩子的关键字是什么。”纪颜走过去,扶住他的肩膀,李恪笑了笑,眼睛却望着天空。
  “母亲,我还是未能成为皇帝啊,为什么你不再对我微笑了?我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能看见你的笑容,希望本来身为皇族的我们不用受那些低微下贱人的气,难道,这,也有错么,还是说,真的我的命运,早就已经注定好了?”李恪的声音越来越微弱。
  “别死啊,告诉我关键字是什么!”纪颜大声喊到。
  “回唐。”李恪艰难地说完,闭上了眼睛,他的身体也很快地冷却僵硬,迅速的腐烂化为尘土了。
  镜妖又回到了我的眼睛,当我睁开眼睛,惊讶的发现,李恪死去的地方站起来一个面容文雅俊秀的小男孩,穿着一身唐装,而旁边则走过来一个美丽气质高贵的年轻女性,身着唐朝贵妇的衣饰,微笑着牵着男孩的手,朝远处走过去了,两人的背影慢慢消失掉,融合在一起。
  李恪没有骗我们,那些孩子醒了过来,四处哭喊着找父母,我们只好打了电话给警局,接着在警察来到的时候悄悄离开了那学校。后来黎正告诉我们,看门的老头在被他打晕了,那个人只不过是纸虎杀死的一个地痞流氓的尸体罢了。
  李多的伤没有大碍,不过需要在医院呆上好一阵子了,只是她经常缠着纪颜,我和落蕾来了多看不见了。黎正依旧离去了,他留下字条告诉我们,虽然李恪已经完全消失了,但他的身体依旧不是正常人,他决定四处游历,相信一定有办法可以让自己的身体恢复如初,当然,我们衷心祝福他。
  我和落蕾相视一笑,走出病房。
  “我不明白,为什么李恪要带走那些孩子。”路上落蕾问我。
  “你知道徐福么?当年秦始皇给了他五百对童男童女,让他出海寻找仙丹,据说,曰本人可能是这些人的后代呢,当然,只是传说而已。”我笑道。落蕾睁着大眼睛,不解的望着我。
  “你想,如果李恪回到过去,我们所有人都会被改变了,或许你我包括我们的祖先都会完全消失掉,这么说吧,我们整个的层面都会被毁灭了,而李恪可能认为,他带去的那些孩子,可以延续这个时代的生命,亦或者他想从这里选出一批孩子,创造属于他自己的乌托邦,属于他自己的大唐。”落蕾听完,哦了一声。
  “其实我也只是猜想罢了,究竟他想做什么我不知道,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他比我们任何一个人,都要想重新见到盛唐重新回到这世界上,不过,可能他的方法错了吧。这世界可能的确比以前肮脏了,复杂了,但也同时在进步发展,负面的东西不可避免,我们只能将他最小化,努力的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吧。”我又继续说。
  “你听上去很像教书的老先生在说教啊。”落蕾眨着眼睛笑道。我摇头。
  “或许吧,反正如果真相在我们有生之年看到第二个盛唐,那要靠我们自己去努力开拓了,走吧,报社还有很多任务等着呢。”我拉着落蕾的手,朝下一个路的转角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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