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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顛漁 于 2008-2-26 17:45 发表

郁闷!!不放电脑!
难道洗出来啊!


我靠``电脑拿去修之前不会把相片隔起来 放到U盘啊
傻子都会这样做啦``不是他自己蠢是什么

晕晕晕......
全世界都不了解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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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我这贴真有趣.想不到弄到那么多人使用道具  ..哈哈!   我这贴是不是社区被使用道具最多的贴啊?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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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就去叫13亿人来投好了。.!!!

你也钱多啊。.!!!

你也会买道具呢。..何尝你又不是一样..!!!
                              



                                           当香烟爱上火柴,就注定会受伤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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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漂 ̄移 于 2008-2-26 22:30 发表
看你们在论坛上老是说这个...!!!

真的觉得你们很SB...!!!

还叫别人逮他们出来..!!!

你们不就是喜欢说这些的一份子嘛!!!

真是的。..!!!

看到都火的。.!!!



(你们钱多?很无聊的话题都不要说了。..你们好要去解除,我就要不给回复啊,,!
让帖子沉下去就好了。.!!!再说也没必要了!!!)


你依仗你钱多就可以随便沉默别人的帖子了?别人回不回复是他们的自由,你现在用这种强盗手段剥夺了别人回复的自由和权利。。。你。。。我对你很无语。。。
这个帖子沉不沉~应该由大家来决定~就像台湾要进行独立公投,就应该由十三亿人来公投一样。。。
时间久了这个帖子也会沉的,你急什么?
现在又没有出现楼主恶意顶贴的行为。。。

唉~想不到这个学生网的道具还能这样用~学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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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你们在论坛上老是说这个...!!!

真的觉得你们很SB...!!!

还叫别人逮他们出来..!!!

你们不就是喜欢说这些的一份子嘛!!!

真是的。..!!!

看到都火的。.!!!



(你们钱多?很无聊的话题都不要说了。..你们好要去解除,我就要不给回复啊,,!
让帖子沉下去就好了。.!!!再说也没必要了!!!)
                              



                                           当香烟爱上火柴,就注定会受伤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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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我看到新浪的报道,說陳冠希回港后和謝张夫妇不幸入住同一酒店(陳不知情).謝庭锋看到陳冠希后火上心头欲与他大打出手.幸好被陳的保镖阻止.最后在报纸上我也得到了证实此事为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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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顛漁 于 2008-2-26 17:45 发表

郁闷!!不放电脑!
难道洗出来啊!


不拍就最好~放在回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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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陈伟樂 于 2008-2-25 22:48 发表
陈冠希自己蠢...
这么重要的东西都放在电脑
还拿去修

郁闷!!不放电脑!
难道洗出来啊!
﹎單行道.
       姠左鯐..
    还媞...'姠右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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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 凤凰网论坛

我对艳照门从始至终关注,从以往经验看,它必将由娱乐为主上升到义理讨论,事实发展也的确是这样。

  从众多讨论中,我看出一个现象,就是香港人写的帖子要比大陆网友的严厉,大陆网友的帖子里有很多是为艺人辩护的,辩护理由大概如下:

  1,因为照片属于隐私,公布隐私是错的,所以之后关于艺人的道德讨论就不该展开,或者由于公布隐私这个起点错误,就不该谴责明星;

  2,这是明星私人的事情,属于私德,私德不该谴责;或者转变一种说法就是这没啥道德不道德,成人、自愿、私密,做什么与别人何干?

  3,你看了就没有谴责的权利,因为你和他们一个德行,如果又看又谴责就是持双重道德标准;

  4,人本身就是两面派,台面一套私下一套,大家都是这样的,有网友称之为“本色人”与“社会人”的差别;

  下面我一一反驳。先说我观察到的一个现象,就是我要驳倒的内容大都是一些有点小名的网友或作者写的,而我反驳所用的资料倒基本来自一些普通网友,我觉得这是因为一些有名头的作者端着架子,被概念绕进去了,反倒不如单纯心直的普通网友说得透彻。

  1,这些照片确属隐私,但有人认为艺人作为公众人物,他们的隐私权是受限的,特别是这种违背社会伦理、道德的事情,就该披露出来,因为这还涉及到欺骗、愚弄公众,就更该予以揭穿,所以公布出来没错。对此种观点我不想讨论,我且假设公布这种隐私就是错的,那么因此就不可以对它表露的事实予以评判吗?如果一个小偷把一个贪官的受贿证据偷出来,我们自然不能认为偷盗无罪,但因此便可以当贪污的事实也不存在?

  2,道德有个界线,这个界限定在哪里有争议,比如我看一些香港网友认为他们的性行为“淫荡”,这也是不道德的,比如还有人认为一个人和多个人发生关系也不道德。那么我认为道德的界限还可以再宽松些,就是如我看到大部分大陆网友的观点:“淫荡不是罪”,但陈冠希“脚踏四只船”、张伯芝一心两意(传其拍照期间与其同谢廷锋交往同时)、阿娇的谎言与虚伪(网友云:白天好傻好天真,晚上很黄很暴力)不仅是私德问题,它还违背社会公认的伦理道德,不正派、不正直;又因其是公众人物,负面影响更大、更坏,因此它已不属于私德范畴。

  3,他们的“做”与我们的“看”说明大家都有欲望,这点上是一样的。但因为我“看”了,便也“脚踏四只船”、和一个男子公开恋情又与别人有染、或者演戏愚弄大众了?如果我仅仅是看了,我就不能谴责他们真正违背公德的那部分?这叫什么逻辑嘛。

  4,我觉得“本色人”与“社会人”的概念是有的,比如你不喜欢一个人,却出于礼貌要和他表现出友好。但一个在家里不孝的人,在台面上大讲孝道;一个在家里搞婚外情的人,在台上大讲婚姻忠诚,难道也能定义为“本色人”与“社会人”的差别而视作正常?既然阿娇认为婚前性行为是错的,还和宗教徒一块去搞倡议,那为何私下里又去做?这也能解释为“本色人”和“社会人”?

  看了这么多争论,我觉得最基本的就是我们还要不要一个社会道德标准,即一个底线。现在的确是因为不道德的事多了,大家就见怪不怪,拿丑事当正常,一副看破世象的姿态,女演员靠和导演睡觉上戏,本是丑事,但也颇得到不少人的理解,慢慢的,大家开始习惯一切,理解一切、宽容一切:贪官贪污也是为了混口饭吃么、医生收红包也是因为收入太低么、公务员沾点公家便宜也是因为物价飞涨么……至于本就在道德上有模糊地带的男女关系,更是完全丧失标准(知名时评家长平语:男女关系,可能永远无法完成(道德的标准),只能成为永远的道德困境。那么我想问长平,有家室的人至少不该搞婚外情吧,如果你承认这点,怎么能说“永远无法完成”;如果你连这点都不承认,那也没什么好说的了)

  有代表性的观点是:可以借这个事教育青少年,“明星本就是这个样子的”,以便青少年正确看待偶像,不要盲目崇拜。我觉得这种教育方式等于告诉青少年明星“永远正确”,老油条教小油条一般的:“戏子本如此、社会很黑暗”,让人从小感受世态炎凉,学的玩世不恭。那么这些青少年还怎样“明辨是非”,因为只有“是”,没有“非”,明星做什么都是“本就那个样”,那我的偶像还不是永远“伟大、光荣、正确”?网友有不雅言论“戏子如***”,你还真要把这句话传达给青少年啊?

  最好的方法就是让他们亲贤远佞,抵制不良明星,让这些人没有市场,这才是一个青少年树立独立人格、分辨是非的正途。把丑恶曝光并坚决予以谴责,让丑恶没有生存空间,也是一个正派社会得以维持的手段。如果审丑疲劳、丧失底线、把纵容当成宽容,那这个社会肯定不正常。
转自 凤凰网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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