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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网络电子公告栏的合法权利》通知 [打印本页]

作者: 网络公安审查    时间: 2005-1-11 18:50     标题: 关于《网络电子公告栏的合法权利》通知

为了更好建设河源网络事业,严厉打击黄色,淫秽,暴力的不良网络信息,请速到公安局网络检察科办理网络ICP证书。合法BBS将在www.heyuanchina.com公布。
作者: Doraemon    时间: 2005-1-13 12:07

[em06][em06]该来而最不应该来得人还是来了[em11][em11]

到底去不去备案好呢??这需要考虑……而且应该怎么备案(有什么条件与要求)? 备案,则网站将得到市政府的认同,但是麻烦也会随之而来(对我个人而言甚至弊大于利),不备案的话顶多的不到政府“合法”网站的资格,反正我们的空间不在河源甚至不在GD,他们暂时也没有能力关闭我们的网站~~~~~~~~~~~~~~~

我已经给你发邮件,请查收。


作者: 咔哇咿    时间: 2005-3-20 21:46

以下是引用Doraemon在2005-1-13 12:07:10的发言:

[em06][em06]该来而最不应该来得人还是来了[em11][em11]

到底去不去备案好呢??这需要考虑……而且应该怎么备案(有什么条件与要求)? 备案,则网站将得到市政府的认同,但是麻烦也会随之而来(对我个人而言甚至弊大于利),不备案的话顶多的不到政府“合法”网站的资格,反正我们的空间不在河源甚至不在GD,他们暂时也没有能力关闭我们的网站~~~~~~~~~~~~~~~

我已经给你发邮件,请查收。

将不予发表的内容禁止,即使有这样的情况,及时删除行不行的呀?


作者: Doraemon    时间: 2005-3-24 13:28

以下是引用咔哇咿在2005-3-20 2127的发言: >

将不予发表的内容禁止,即使有这样的情况,及时删除行不行的呀?

没必要理这个帖了~~~~~~~~你说的情况“及时发现及时删除”就是了,只是要快——去年惠州一中的网站就被法**发贴,刘超(他们管理员)当时不在,结果被人报了警(刘超说的)

我们网站将在6月底以前完成公安局备案工作[em05][em05]我到时会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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