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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言论自由" [打印本页]

作者: 神少    时间: 2004-6-7 12:09     标题: 关于"言论自由"

关于"言论自由".. 最近总有讨论这讨论那人的文章出现..现在有两种意见出现.. 一种是侵犯人权.. 一种是言论自由.. 对于讨论人的帖子..我们一贯的做法是只要被讨论人提出删除此帖的要求..就删除此帖..但是现在李航洲提出言论自由.. 现在征求大家意见..是言论自由,还是保护人权.? 投票时间为一周..
作者: dhl888    时间: 2004-6-7 12:42

既要保护人权又要言论自由 当然 言论自由不是无限制的绝对自由 滥用言论自由损害国家的 社会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具体来说 言论自由要受到法律的两方面限制 1 公民不得利用言论自由教唆 煽动他人实施危害国家安全 破坏民族团结 破坏社会公德 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2 公民不得利用言论自由来侮辱 诽谤其他公民的人格 所以谁公开发表了有损于他人的言论 就要对言论后果负法律责任 这样人权和言论自由都受到了保护
作者: 李航洲    时间: 2004-6-7 13:52

眞理必勝.
作者: 冰あ蓝色    时间: 2004-6-7 14:05

如果被討論的人 提齣嘞...而且那帖子的確十分過分的話..應該刪掉的啦
作者: LWS_菘    时间: 2004-6-7 18:43

讚同樓上的.....
作者: 天水一方    时间: 2004-6-7 19:27

虽然说现在是言论自由,但是现在河源学生网上的言论自由就不是好的了, 一些人乱在网上诬蔑和诬陷别人,照成一些不好的影响,那又怎样呢??? 就像初中生里的一些贴子就是这样的,如果你在网上被别人诬陷,你还会赞同 河源学生网上的言论自由吗?????
作者: 嚠菲    时间: 2004-6-7 20:17

讨论人家不是很那些的,,,,就不要删咯.. 给那个人检讨以下 也好的..~!
作者: 心锁    时间: 2004-6-7 20:47

其实也没有什么啦 如果当事人说删不就删啦``
作者: 冰あ蓝色    时间: 2004-6-7 20:54

如果當事人提齣嘞...過分嘞就刪啦.,,... 硪還是覺得這樣最好
作者: 羽磷魑    时间: 2004-6-7 21:01

要在法律范围内使用言论自由 要说就说别人不足之出 不要恶意中伤别人 也不要把话说得太难听 那就随便
作者: 冰あ蓝色    时间: 2004-6-7 21:07

就是就是... 那些語言特別惡毒的...而且說的事情是無中生有的就要刪!!!
作者: 心锁    时间: 2004-6-7 21:10

哎``` 我被人冤枉死咯!
作者: An仔    时间: 2004-6-8 12:40

看情况来删吧!!!!!!!!
作者: 奔跑    时间: 2004-6-8 13:52

我以前被人家說過的囖``我知道被人家說的痛苦``所以我建议删囖。。
作者: 心锁    时间: 2004-6-8 18:58

哇! 也很多人支持不删也 还有几天了啊? 被人家说是不好受 但是我被人家冤枉还很衰!
作者: 大個係D仔    时间: 2004-6-11 01:31

虽然说有言论自由

但是很多都是做人身攻击的

那些帖会引起轰动的、


作者: 冰あ蓝色    时间: 2004-6-11 16:36

就是....會引起惡意攻擊的
作者: 神少    时间: 2004-6-14 17:29

看来真理胜于一切..

以后恶意攻击性语言..被攻击人提出删帖的..版主就做事..


作者: 等待    时间: 2004-6-15 18:53

感谢哦
作者: 瓶子鱼    时间: 2004-6-15 19:34

没粗口不过分..就别删吧!
作者: 冰あ蓝色    时间: 2004-6-15 19:37

但是如果別人提齣嘞就要刪除
作者: 鼻涕蟲    时间: 2004-6-18 11:10

该出手就出手呗...
作者: oヤo永遠oヤo    时间: 2004-6-18 17:52

太过分..到时犯了法都不知道什么回事..
作者: 1оo℅思ヤ思    时间: 2004-6-21 11:00

呵呵,我都说这样不好的啦。对人身造成伤害啊。这样的话,以后谁还敢上这个网呢?

我有很多朋友都不喜欢上这个网。

[em03]
作者: X-BOY    时间: 2004-6-22 11:24

绝对哟删喔,,那些人很无聊喔..讨厌,,,猪少..支持你去删.
作者: Cici    时间: 2004-6-23 19:53

删就删咯.....

[em05]
作者: dragon0822    时间: 2004-7-2 16:04

一要不侵犯隐私

二要不歪曲事实

三要留下评论者的姓名

有一条不符我觉得就该删!


作者: 企鹅在沙漠    时间: 2004-7-2 17:09

 谈论别人应该不伤别人的自尊心咯~

    否则肯定要删的了~~

[em03][em03]
作者: 假面﹏謊琂    时间: 2004-7-2 19:04

当然啦..>伤人家自尊可是不好的哦..>
作者: 阿丰仔    时间: 2004-7-3 06:11

言论必胜``还我自由``
作者: 假面﹏謊琂    时间: 2004-7-3 09:05

哈哈..>可以哦..>言论必胜``还我自由``>
作者: 企鹅在沙漠    时间: 2004-7-5 10:42

以下是引用oヤo永遠oヤo在2004-6-18 1745的发言: 太过分..到时犯了法都不知道什么回事..
      也没那么严重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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