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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中学生强迫女友拍裸照视频发布上网获刑10个月 [打印本页]

作者: [bobo]    时间: 2008-6-19 11:17     标题: 中学生强迫女友拍裸照视频发布上网获刑10个月

本报讯 (记者 彭姣时 通讯员 谢锐勤)在QQ群内注明女友真实身份,并猛发其艳照和视频,东莞“艳照门”事件因此迅速在东莞某学校传开。遭到报复的女学生,因为名誉受损,最终提起诉讼,将同学兼前男友告上法庭。
  近日,东莞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该中学生侮辱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早恋不成 报复女友拍裸照

  据了解,小红与阿强(为了保护两学生,本案中人名均为化名)同是东莞某镇一中学的同学兼男女朋友关系。交往有一段时间后,小红因觉得阿强不是自己心目中的白马王子,多次向阿强提出分手,但阿强一直不同意。

  2007年12月15日20时许,感觉复合无望的阿强将小红带回家里,与小红发生性关系后,用手机强行拍下小红的裸照和一段视频,以此要挟小红不要分手,小红在无奈和惶恐下同意复合。后来阿强又多次约会她,但小红实在害怕再和阿强在一起,所以都拒绝了。

  QQ群内发女友艳照视频

  在屡受挫折后,阿强由爱生恨,产生了报复心理,决定把小红的裸照和视频放到网上。

  2007年12月21日,阿强将小红的裸照和视频短片注上姓名和所在学校班级等,通过互联网上传至小红所在的学校QQ群里,因小强小红都是同镇本地人,一时间同学、学校及社会上议论纷纷,使小红名誉受损,精神陷入极度痛苦之中。

  被判侮辱罪成立

  阿强对互联网的传播力量估计不足,没料到事情这么快就闹得满城风雨,在内疚和悔恨中于今年1月5日到东莞市公安机关自首。

  今年2月2日,小红也向东莞市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

  近日,经东莞市法院审理后认为,阿强因与小红发生矛盾,而强行拍摄小红裸体照片及视频短片,并以通过网络传播的方式对小红进行侮辱,造成不良影响,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侮辱罪,依法应予惩处。

  鉴于阿强在事后能自动投案,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法院对阿强以侮辱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宣判后,阿强不服上诉至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莞市中院审理后,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作者: [bobo]    时间: 2008-6-19 11:18



10个月会不会太轻?

这种人拖去打靶10分钟。
作者: 傷痕    时间: 2008-6-19 11:54

都没图片看..我不信
发图片上来...
作者: §Angel§    时间: 2008-6-19 11:55

..发错版块
作者: 阿碧    时间: 2008-6-19 12:23

咋没有图片弄上的。。?
是不是 骗我们的哦?
作者: 当当    时间: 2008-6-19 13:23

不是湛江的吗》?

如果是湛江的话。我有那段视频。
作者: [bobo]    时间: 2008-6-19 13:27



我在环球网转过来的。有假啊

照片啊。

我拿冠希的补上囖`你们有没有意见
作者: yulin668    时间: 2008-6-19 14:00

呵呵```
作者: 神少    时间: 2008-6-19 14:03

原帖由 当当 于 2008-6-19 13:23 发表
不是湛江的吗》?

如果是湛江的话。我有那段视频。



偷偷给我发.......
作者: lonelybaby    时间: 2008-6-19 14:08

原帖由 当当 于 2008-6-19 13:23 发表
不是湛江的吗》?

如果是湛江的话。我有那段视频。


偷偷發給我
作者: 傷痕    时间: 2008-6-19 15:58

原帖由 当当 于 2008-6-19 13:23 发表
不是湛江的吗》?

如果是湛江的话。我有那段视频。


光明正大的发上来
作者: ˊナ辉の狼"    时间: 2008-6-19 17:44

BOBO你也在这里玩的啊
作者: [bobo]    时间: 2008-6-19 17:47



我对那里失去了兴趣了。。

谁叫白切叼我。



等着倒闭吧。哈哈,除非有新人来。
作者: 当当    时间: 2008-6-19 17:49

那段视频很杰的喔。比陈冠希的还杰、

我不敢放。
作者: [bobo]    时间: 2008-6-19 17:58     标题: 回复 14# 当当 的帖子

偷偷发给我,哈哈``
作者: ˊナ辉の狼"    时间: 2008-6-19 18:04     标题: 回复 13# [bobo] 的帖子

打窝金既把你

作者: JAN仔    时间: 2008-6-19 18:05

原帖由 当当 于 2008-6-19 17:49 发表
那段视频很杰的喔。比陈冠希的还杰、

我不敢放。


那偷偷发过来..
作者: [bobo]    时间: 2008-6-19 18:07     标题: 回复 16# ˊナ辉の狼" 的帖子

这里不可以说河源话的`

不要弄乱这里。谢谢。



你没看见。我很少在河源社区发东西了吗。超级郁闷他们的。居然XXXX我。
作者: [bobo]    时间: 2008-6-19 18:10     标题: 回复 17# JAN仔 的帖子

独吃难肥。

记得分给我看
作者: §Angel§    时间: 2008-6-19 18:11     标题: 回复 18# [bobo] 的帖子

好好教导他。
作者: 葉科8    时间: 2008-6-19 18:12

我也要..
作者: [bobo]    时间: 2008-6-19 18:32     标题: 回复 20# §Angel§ 的帖子

教导你就差不多`
作者: [bobo]    时间: 2008-6-19 18:33     标题: 回复 21# 葉科8 的帖子

等我看了,看看内容怎样。

有没有病毒,看完了告诉你。再考虑发不发给你`
作者: 阿碧    时间: 2008-6-19 19:22

原帖由 当当 于 2008-6-19 17:49 发表
那段视频很杰的喔。比陈冠希的还杰、

我不敢放。
西西。。。
发上来好不好哦//?
作者: 顛漁    时间: 2008-6-20 14:08

原帖由 [bobo] 于 2008-6-19 13:27 发表


我在环球网转过来的。有假啊

照片啊。

我拿冠希的补上囖`你们有没有意见


我有意见!!!
作者: [bobo]    时间: 2008-6-20 14:09     标题: 回复 25# 顛漁 的帖子

妳有什么意見`
作者: 顛漁    时间: 2008-6-20 14:12


一切竟在不言中
作者: [bobo]    时间: 2008-6-20 14:14     标题: 回复 27# 顛漁 的帖子




此時無聲勝有聲.
作者: 顛漁    时间: 2008-6-20 14:21     标题: 回复 28# [bobo] 的帖子

被你发现了 !
快点收买我
作者: [bobo]    时间: 2008-6-20 14:26     标题: 回复 29# 顛漁 的帖子

妳搶我對白了
作者: 顛漁    时间: 2008-6-20 14:30     标题: 回复 30# [bobo] 的帖子

噢!
收买我之后, 那句对白给你说咯!
作者: [bobo]    时间: 2008-6-20 14:32     标题: 回复 31# 顛漁 的帖子



妳先還我.
作者: [绿。]    时间: 2008-6-22 14:42

这种人渣判得太轻了!!!懦夫来的!!有什么大不了嘛!!
拉去打靶!!
作者: 顛漁    时间: 2008-6-22 16:47

好嘞!!
我给枪你!
你去打~
作者: ﹏撒嬌|’.昉m    时间: 2008-6-25 11:18

10个月也太轻了吧...
那种人渣.
是不是未成年的?
作者: [bobo]    时间: 2008-6-25 12:48     标题: 回复 35# ﹏撒嬌|’.昉m 的帖子

初中了吧?

你觉得?
作者: 。曉歆    时间: 2008-6-28 19:28

心里变态.... 应该要把他带祛精神病院看看 ...
作者: ?]oヤ糰ζā    时间: 2008-7-31 03:10

额…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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