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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像不愛的人那樣相處。 [打印本页]

作者: §Angel§    时间: 2008-6-6 13:31     标题: 像不愛的人那樣相處。









       生活中,像这样的事实比比皆是:相爱的夫妻难以到头,不爱的伴侣却往往白头偕老。这就给了我们一点启示:要像不爱那样相爱、相处。

       不爱,便不会在乎他是否记得你的手机号,不会一个小时一次电话烦他。

       不爱,便不会奢望他每年记得你的生日并给你一份惊喜,也就少了一份怅然和失意。

       不爱,就不会要求他出差中时不时给你发条短信或来上几句甜言蜜语,回来时还要给你带心仪的礼物。

       不爱,就不会生病时巴望他守坐在床头,剥了橘子轻轻地塞进你的口中。

       不爱,就不会成天唠叨他要多吃菜、少喝酒、勤洗澡、常换衣,听得他耳朵起茧。

       不爱,就不会担心他咳嗽气喘,把他的香烟藏得找不到,使他暴跳如雷。

       不爱,就不会将他的事业当作自己的事业,参政议政,指指点点,他不采纳便心情黯然。

       不爱,就不会要求他每天一定要回家吃饭,晚上不许外出,让他在哥们儿面前老没面子。

       不爱,就不会在他接到异性电话时盘根究底,在他和初恋情人会面后冷嘲热讽,弄得他心烦意乱。

       不爱,就不会……

       总之,不爱,胸襟便宽了;不爱,怒气便少了。不爱中的相处,那种感情就坚硬而不脆弱,坚韧而不柔软。
       正因为不爱,就相敬如宾;正因为不爱,就让他去做任意飞翔的鸟。淡淡的相处,给了对方一份自由,也给了自己一片宁静。

       相爱是一种美丽,为了使这美丽悠久绵长不妨像不爱那样相处吧。



轉。
作者: §Angel§    时间: 2008-6-6 13:33


我做不到.
作者: 当当    时间: 2008-6-6 13:36

不爱我就相处不了
作者: [绿。]    时间: 2008-6-6 13:37

你做不到又贴出来。

我也不可能这样。太扯。
而且这样子很傻。爱情无意义。
作者: 当当    时间: 2008-6-6 13:42

如果是这样我会觉得没意义。我宁愿分了
作者: §Angel§    时间: 2008-6-6 13:43

忘了在哪本雜誌上看到的.
其實他說得不無道理.

我們常常因爲愛.而把對方逼得很難喘息.
因爲太在乎而逼得太緊.然後斷送了感情.
作者: §Angel§    时间: 2008-6-6 13:43     标题: 回复 3# 当当 的帖子

那是.
作者: .繒筱靜'    时间: 2008-6-6 13:51

有距离才有美感~
作者: wing7799    时间: 2008-6-6 18:08

:4: :4:
作者: §Angel§    时间: 2008-6-6 19:21     标题: 回复 9# wing7799 的帖子

你有什麽高見麽?
作者: 风中叶    时间: 2008-6-7 10:28

不爱的爱情,永远不会变坏
作者: ?__卟甘心ɑ    时间: 2008-6-8 23:21     标题: 回复 11# 风中叶 的帖子

不爱的爱情还算爱情么?
作者: ?__卟甘心ɑ    时间: 2008-6-8 23:26

呵..
不如换个角度说吧..

爱不是放纵,而是宽容..
爱不是强迫,而是理解,
爱不是束缚,而是关心,
爱不是每时每刻,而是"距离产生美",
.....
作者: 风中叶    时间: 2008-6-9 00:05

你还小...你不懂
作者: |*.婉婉.    时间: 2008-6-9 00:25

不爱..不用烦..在需要的时候可以出现..不需要可以88..不知道几好...
作者: §Angel§    时间: 2008-6-9 08:27

愛會讓人太在乎.

有時把雙方都逼得太緊 只能鬆手了
作者: [绿。]    时间: 2008-6-9 15:50

现在我觉得只有这样爱情才变得有趣!~
否则就每天面无表情的你看我我看你的。有什么意思嘛!~

哦!~年华里我们失却的是一种心情!~
作者: 点解点解    时间: 2008-6-9 17:25


   你这么小就这么多爱情难题了 .
   哲学有个观点是谈到"矛盾",   就跟你说的差不多 .
       夫妻就是一对矛盾, 写小说也要有矛盾 .
      当你体会其中的涵义时, 所谓"不爱夫妻白头偕老"  变成了随处可见的咯 .
作者: 咚咚嚓    时间: 2008-6-10 00:11

怎么能爱一个人
又不去爱他呢
..... .....
顺其自然最好我觉得
作者: xjune    时间: 2008-6-10 10:59

原帖由 §Angel§ 于 2008-6-6 13:31 发表








       生活中,像这样的事实比比皆是:相爱的夫妻难以到头,不爱的伴侣却往往白头偕老。这就给了我们一点启示:要像不爱那样相爱、相处。

       不爱,便不会在乎他是否记得你的手机号 ...


有时这样.或许也不是因为爱.`
作者: §Angel§    时间: 2008-6-11 18:54

情愿不在乎.

不必苦苦地等
作者: §Angel§    时间: 2008-6-11 18:56

原帖由 风中叶 于 2008-6-9 00:05 发表
你还小...你不懂




懂与不懂不是年龄的问题.不是吗?



原帖由 |*.婉婉. 于 2008-6-9 00:25 发表
不爱..不用烦..在需要的时候可以出现..不需要可以88..不知道几好...




可以甘心?
作者: §Angel§    时间: 2008-6-11 18:57

原帖由 [绿。] 于 2008-6-9 15:50 发表
现在我觉得只有这样爱情才变得有趣!~
否则就每天面无表情的你看我我看你的。有什么意思嘛!~

哦!~年华里我们失却的是一种心情!~






真的这样还有趣么?
作者: §Angel§    时间: 2008-6-11 18:58

原帖由 点解点解 于 2008-6-9 17:25 发表

   你这么小就这么多爱情难题了 .
   哲学有个观点是谈到"矛盾",   就跟你说的差不多 .
       夫妻就是一对矛盾, 写小说也要有矛盾 .
      当你体会其中的涵义时, 所谓"不爱夫妻白头偕老"  变成了随处 ...




一直坚信父母一直都深爱着对方.
所以会太在乎.又不断地包容对方.
作者: §Angel§    时间: 2008-6-11 19:00

原帖由 咚咚嚓 于 2008-6-10 00:11 发表
怎么能爱一个人
又不去爱他呢
..... .....
顺其自然最好我觉得





^ ^
能做到的人很少.

即使做到.对方又能不能接受.

都是问题.
作者: §Angel§    时间: 2008-6-11 19:01

原帖由 xjune 于 2008-6-10 10:59 发表


有时这样.或许也不是因为爱.`



同情.
习惯.
不忍.

有太多.

又有太多不必去追根究底.

如果是这样了,那就这样了吧.
作者: ┾→曓尛妞!    时间: 2008-6-18 17:39

其实不爱的爱情很难维持吧....
或许开始还能坚持.
  但...
  你会发现不爱过的辛苦..
既然辛苦那又何必过下去咧...
作者: 风中叶    时间: 2008-6-19 03:39

我说小....不是说你年龄的问题...

我是说你经历的还不够多..所以才不懂.
作者: §Angel§    时间: 2008-6-19 12:32     标题: 回复 28# 风中叶 的帖子

经历。
如果够深刻。一次就够了。
作者: 当当    时间: 2008-6-19 12:51

才多大喔。

那么深刻。如果是初恋的话,那你以后还会有更好的。如果不是的话,那更无谓咯。

  经历多了就知道的咯
作者: §Angel§    时间: 2008-6-19 17:59     标题: 回复 30# 当当 的帖子

……

不会呀,谁说不是初恋就更无所谓。
作者: 当当    时间: 2008-6-19 18:24

等你大了你就明白的咯。

等你高中恋爱时你就会发现,最难忘的还是在高中。
作者: §Angel§    时间: 2008-6-19 18:44     标题: 回复 32# 当当 的帖子

^^
噢.是嘛.

你们都那么晚熟.
作者: 当当    时间: 2008-6-19 18:58

小妹妹,不是晚熟哦。

到了高中你就知道的咯。

初恋难忘的是那种的感觉不是真正的难忘。真的难忘的恋爱,学LUCY一句话,是真正的那种难忘
作者: §Angel§    时间: 2008-6-19 19:01

现在也有了。

没有你说的那么必然的。
作者: 狠黑    时间: 2008-6-19 19:12

原帖由 当当 于 2008-6-19 18:24 发表
等你大了你就明白的咯。

等你高中恋爱时你就会发现,最难忘的还是在高中。

初中咧?
一定要高中麽。应该是因人而异把。
作者: 风中叶    时间: 2008-6-20 07:13

这样就深刻...
你还没遇到更深刻地而已...
作者: 当当    时间: 2008-6-20 08:08

说到底就是你们经历的不够多
作者: §Angel§    时间: 2008-6-20 10:22

= =
是是是..你们身经百战咯.
作者: 风中叶    时间: 2008-6-25 11:18

意思现在说下就不耐烦咯..
作者: 当当    时间: 2008-6-25 11:36     标题: 回复 39# §Angel§ 的帖子

你要虚心接受
作者: !.尛滾    时间: 2008-6-26 21:06

是太爱了才会这样``

我不太同意楼主啦``

两个人之间相处就是要给对方空间呀``
作者: §Angel§    时间: 2008-6-27 17:38

原帖由 风中叶 于 2008-6-25 11:18 发表
意思现在说下就不耐烦咯..



不是..
是我还没到高中也还没经历过你门经历的..

所以没多大想法.
作者: §Angel§    时间: 2008-6-27 17:38     标题: 回复 41# 当当 的帖子

恩.^^
作者: §Angel§    时间: 2008-6-27 17:40

原帖由 !.尛滾 于 2008-6-26 21:06 发表
是太爱了才会这样``

我不太同意楼主啦``

两个人之间相处就是要给对方空间呀``



...
那你太爱了你能放他空间吗?
你会不在乎不紧张?


p.s.文章不是我写的.^^
作者: 活潑di    时间: 2008-6-28 22:07

我想自己可以做到,那麼就可以不像個節拍器那樣生活.
作者: §Angel§    时间: 2008-6-29 15:37

看了下文章。
事实证明。

我爱得太表露。
作者: DonDon    时间: 2008-6-29 21:56

我一直都在想一个问题。

是我不再乎,还是我不在意。
作者: §Angel§    时间: 2008-7-1 20:34     标题: 回复 48# DonDon 的帖子

太在乎吧?
作者: DonDon    时间: 2008-7-1 22:48

是我不在意
作者: §Angel§    时间: 2008-7-4 23:29     标题: 回复 50# DonDon 的帖子

你喜欢..
你说是就是了.
作者: 当当    时间: 2008-7-4 23:41

当然是我喜欢
作者: _﹏o距離.|`    时间: 2008-7-16 21:45

哇哇
距離距離呀
作者: 跳跳虎    时间: 2008-7-17 00:52

愛就愛了,又怎么說不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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