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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面对外星人的进攻... [打印本页]

作者: okboy19    时间: 2008-5-7 16:47     标题: 面对外星人的进攻...

假如知道实力远超于我们的外星人
在400年后
要进攻地球
现在有400年的时间留给地球人发展科技
你说在这四百年里
是美国的制度有利于人类
还是
中国的制度有利于人类?
作者: okboy19    时间: 2008-5-7 18:36

美国的民主制 三权分立
中国的集权制。。。
作者: 榊o    时间: 2008-5-7 21:43     标题: 回复 2# okboy19 的帖子

认为中国的好啦..人民当家作主..美国的..沒仔细研究~~好似也不咋地...
作者: 神少    时间: 2008-5-8 01:54

原帖由 okboy19 于 2008-5-7 16:47 发表
假如知道实力远超于我们的外星人
在400年后
要进攻地球
现在有400年的时间留给地球人发展科技
你说在这四百年里
是美国的制度有利于人类
还是
中国的制度有利于人类?



四百年后关我P事..我早死几百年了..现在不好好活着..想这么多不现实的事..

大学生啊大学生.......
作者: okboy19    时间: 2008-5-8 10:04

原帖由 神少 于 2008-5-8 01:54 发表



四百年后关我P事..我早死几百年了..现在不好好活着..想这么多不现实的事..

大学生啊大学生.......


在电脑发明之前,也是很不现实的事:电子管做成的门电路搭起来的东西怎么就能做这么多事情?

1945年之前搞发明电脑的那些人怎么不好好活着。。。想这么不现实的事
作者: 122499647    时间: 2008-5-8 20:08

4百年后。。。。。。。。 找个外星人女朋友
作者: lonelybaby    时间: 2008-5-9 18:39

四百年,那么長的時間,按馬克思同志的思路,資本主義都要滅亡了
作者: 当当    时间: 2008-5-10 14:18

討論些沒意義的東西.
作者: okboy19    时间: 2008-5-10 15:01

原帖由 当当 于 2008-5-10 14:18 发表
討論些沒意義的東西.


呵呵 有没有意义。。。见仁见智罢了。。。

百度贴吧里的一个帖子
http://tieba.baidu.com/f?z=365596183&ct=335544320&lm=0&sc=0&rn=50&tn=baiduPostBrowser&word=%C1%F5%B4%C8%D0%C0&pn=0
我的这个帖子就是看到那个帖子之后才发的。。。。
里面的讨论可是很激烈呢。。。
左派愤青和右派粪青都出来了。。。
作者: 当当    时间: 2008-5-10 15:13

那我就答一下你.

決定采用什么制度是根據根本國情需要的.

中國跟美國的情況不一樣,

  中國人口多,貧富差距大,才決定了用社會主義公有制.

這個評準準則根本就不能用來評現在人類地球用什么制度.


    好咯..
  我不是跟你吵,如果說得不合你心意別放在心.
作者: 年今日    时间: 2008-5-11 18:20

陨石 撞地球更实际一点
作者: okboy19    时间: 2008-5-11 19:26     标题: 回复 11# 当当 的帖子

很感谢你的回帖。。。
不过。。。
貌似跟抵抗外星人没啥关系?

虽然你所说的让我感到一头雾水。。。

不过还是要感谢你D回帖D...
作者: 当当    时间: 2008-5-11 20:59

如果沒聯系的話.

那段話的前五段跟后四段也沒聯系吧
作者: okboy19    时间: 2008-5-11 21:44     标题: 回复 14# 当当 的帖子

好吧 就当我错 我没把话说清楚
我在一楼的意思是
在这400年里(面临外星人入侵的危机) 是
中国的集权制
有利于人类社会发展科技(集中力量办大事)
还是
美国的民主制
有利于人类社会发展科技(民主讨论少风险)
作者: okboy19    时间: 2008-5-11 21:56     标题: 回复 14# 当当 的帖子

另外
如果你对这个问题真的感兴趣
建议你去
http://tieba.baidu.com/f?z=36559 ... 4%C8%D0%C0&pn=0
看看
那里的争论能让你更好地理解这个问题究竟在讨论什么。。。当然,争着争着就跑题了。。。
作者: lonelybaby    时间: 2008-5-11 22:09

跑,跑跑卡丁車.

我也在看一個關于南京大屠殺的討論

[ 本帖最后由 lonelybaby 于 2008-5-11 22:11 编辑 ]
作者: 当当    时间: 2008-5-12 17:57

能和人争辩是好事。证明自己有能力

[ 本帖最后由 当当 于 2008-5-12 19:40 编辑 ]
作者: okboy19    时间: 2008-5-12 18:19     标题: 回复 18# 当当 的帖子

是说我吗?
哈哈
那我太荣幸了~
居然能成为你的标准~
作者: 当当    时间: 2008-5-12 19:41     标题: 回复 19# okboy19 的帖子

不是。。

你误会了,我打错字。

还有,我是回答baby。
作者: okboy19    时间: 2008-5-12 20:33     标题: 回复 20# 当当 的帖子

哇~丢脸丢大啦~
作者: lonelybaby    时间: 2008-5-12 20:35

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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