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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07-2-17 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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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死玫瑰
那个歌手没有来。
小宛呆呆地坐在地铁口的栏杆上,眼见着黄昏一层层地落下来,熟悉的地铁口空落如故。人群来来往往进进出出,不知道哪里来的那么多人,可是人群里没有他,那么再多的人也与她无关,再拥挤的地铁站也还是空虚。
她闭上眼睛,在心底里重复一支歌。那是他最喜欢唱的歌。每次她来这里,他都会唱起。
歌名叫做《死玫瑰》:
“我已无所谓,送你一枝死玫瑰;我的心已灰,我会爱的心已然成灰;我的眼泪,伤悲的眼中挤不出一点泪;对你就像死玫瑰,在冬天枯萎……”
小宛从来没有听过任何一场通俗歌曲演唱会,可是却一直都很喜欢在地铁站听流浪歌手唱歌,他们通常很年轻,长发,衣服有点脏,但是不会脏得很厉害。唱歌的时候半闭眼睛,虽然是讨钱,却看也不看扔钱的人——因为他们不是乞丐,是艺人。
那是小宛认为最好的流行音乐。直见生命的苍凉。
如果一个人在那样的时候那样的地方还可以认真唱一首歌的话,那么那首歌一定很值得听。
小宛所有的流行曲碟都是照着这样的标准搜集的。
——但仍然没有一次,会像那一次那样令她心动,在瞬间忘了自己。
那是半年前的冬夜,忘了是为什么会路过那里,坐了那班地铁,经过那个站台,看到那个人,听到那支歌。只记得,在初听的一刹,她已经被俘获,从此不属于自己。
唱歌的少年,最多只有二十岁的样子,清俊的脸上,写着抹不去的沧桑。穿一身破烂的牛仔衣,已经辨不出本来的颜色,却因为旧而格外妥贴,与人融为一体。就像他的歌声与地铁与夜融为一体一样。
他怀中抱着一把同衣服一样旧而妥贴的吉它,望着地铁站的出口扣弦而歌:“我已无所谓,送你一枝死玫瑰……”
苍凉的声音一点点加深着冬夜的凄凉与忧伤,车水马龙在身后川流,行人来来往往,太阳落下去而霓虹灯亮起来,什么都留不住,可是年轻歌手的声音是真实的,也是真诚的。
小宛忽然就流了泪
从那以后,便养成了每晚换三次车老远地跑到那个地铁站听歌的习惯。
听了整个冬天。
如果有人在那个冬天经过那个站台,也许会记住那样一幅画面——清俊的男孩与秀丽的女孩隔着一个站台口遥遥相对,女孩居高临下,坐在地铁旁的栏杆上听歌,眼神专注,蓄满泪水,整个面容是震动而感性的。身后的人流滔滔地涌上来没下去,像不息的岁月,而女孩的泪与男孩的歌,却是永恒。
那样的画面,叫作青春。
要很久很久以后,小宛才知道,当她专程为了听那年轻歌手的歌而换三次车赶到地铁站的同时,那个年轻歌手,也是专程为了她而忍受冬天的风从十月唱到腊月。其实在这期间,他早已在酒吧找到一份晚间驻唱的工作,可以告别地铁生涯,只是为了她,才放弃黄金时间风雨不误地来到地铁站口。不仅忍受寒冷,还要躲避警察。
当小宛知道这一切的时候,已经深深爱上了他。
她没办法不爱他。这故事本身的戏剧化和悲剧性对十九岁的少女而言,既是利剑也是鸦片,有着无可抗拒的杀伤力。
也就在那一天,他告诉她自己要离开北京了。因为,上海有一家唱片公司打算与他签约。
上海,那个风花雪月的城市,就这样间接结束了小宛风花雪月的初恋。
她和他之间,除了那些歌和等待之外,甚至没有一个拥抱,没有一句再见珍重。
他走了,从此音信杳无。可是她却不能将他忘记。而仍然常常在某个清冷的黄昏,独自换乘三次车来到地铁站口,久久地坐在冷冷的栏杆上盯着地铁站发呆,人流滔滔不息,她仿佛仍然可以听到少年真诚的歌声:“我的爱已成灰,像玫瑰在冬天枯萎……”
曾经很长时间,她一直到处寻找那首歌的CD,但始终没有找到,甚至没有听第二个人唱过。后来她终于想明白,那大概是他自写的一首歌曲。当想到这一点,她就无论如何不能抛开一个念头:一首歌原来也可以像一个人一样,是种缘份,错过了就再难相遇。
再后来,她从杂志的一篇文章中看到,死玫瑰是在国外流行的一种习俗:当爱人分手,失恋者会赠给旧情人一枝死玫瑰,代表消逝的爱情。
那么,男孩子是在纪念一段死去的爱么?
那段爱故事,应该是发生在她与他相遇之前。她来不及参予。
她来不及参予他的过去,也再没机会参予他的将来。
她和他的缘份,始于一首歌,而那支歌,代表死去的爱。
从开始,已经注定结束。
天彻底地黑下来,小商贩们开始借着夜的庇护做生意,卖盗版CD、地下书刊、假古董,或者粗制滥仿的维纳斯石膏像,最奇的,是有人在兜售冥纸,毫不避讳地叫卖:“活着的人不要忘了死去的人,自己有钱花,也给亡朋故友送点钱花吧。十块换十万块,阴阳兑换,便宜啊便宜……”
令人啼笑皆非。
小宛再一次想起,今天是七月十四,鬼节。
她跳下栏杆,走进站台,辗转回家去。
然而就在她刚刚踏进地铁站时,一个男孩子迎面走过来,递给她一束已经锈成铁灰色的枯死的干花:“小姐,买花吗?”
小宛吓了一跳,凝神看着那个男孩:“这是什么花?”
“死玫瑰。”
“死玫瑰?”小宛的心剧烈地跳动起来,更加专注地看着男孩,“为什么会卖死去的玫瑰?”
“今天是鬼节啊,冥钱烧给死去的亲人,玫瑰烧给死去的爱情。”男孩流利地回答,“小姐这么年轻,大概不会有失去亲人的痛苦。我看你坐在栏杆上那么孤独寂寞的样子,大概是失恋了吧?买一束死玫瑰,烧给自己的初恋吧。烧了它,以后就不会再伤心了。”
小宛看着那个男孩子,他的年龄最多不超过十五岁,可是举止言谈却像一个识破人情世故的老人。这样诡秘的节日,这样诡秘的花,这样诡秘的话。
她又有些觉得冷了。
男孩已经在催促:“小姐,买不买呢?”
小宛定一定神,只得掏钱买了一束花的尸体。15元一枝,还真是贵,比鲜花的价格都高。
然而那个妖精般的小男孩自有成竹在胸:“那当然了,回忆总比现实珍贵嘛。”
小宛彻底服了这个精灵小子,她想不出,男孩的话究竟是某个幕后高手写好台词让他背熟的呢,还是出自天真心灵的一语道破。
地铁呼啸而来,像地狱使者要载人入黄泉。
小宛顺手将花抛向轨道,既然是送给死去的爱情,就让它在车轮下零落成泥碾作尘吧。
只是,从今往后,自己真的会忘了那个弹吉它的地铁歌手,真的会忘记那段青涩而痛楚的初恋回忆吗?
恍惚间,她看到一个身影迎着地铁撞上去,蓦然间爆裂如烟花,是那个唱歌的少年!
小宛惊呼出声,急转身在人群中寻找那卖花男孩的身影,却什么也没看见。忽然一个念头涌上心头,会不会,那唱歌的少年已死,魂灵却附在这个小男孩的身上送给自己一束死玫瑰?寒意袭来,她整个人呆住,为了自己这驱之不去的可怕念头而颤栗不已。
神秘的地铁口把人吞进去又吐出来,已经身在另一个地方。
小宛家住在公主坟——这是个很高贵也很晦气的地名,公主、坟,两个天上地下的概念连在一起,构成一个令人想入非非又不寒而栗的悲剧意象,是种荒谬,也是大彻大悟——不知道国外有没有地方会用这么刺耳的字眼取地名儿,听说墓地都叫什么安乐园呢,哪里会把青天白日的居民区唤作什么坟的?
住在哪儿?住在坟堆里。算怎么回事儿呀?可是北京人硬是把这名字叫了几辈子,没想到要改过。而且叫惯了,在后面加个儿化韵,说句“公主坟儿”,自个儿还觉得挺亲切的,从不觉得一个大活人住在坟地有什么不妥。
小宛把同样的对话重复了十九年,问的答的人都颇自然。在北京人心目中,公主坟只是个明确的地界儿,而早已忽略字面本身的意义。
可是在今夜,七月十四的晚上,小宛第一次意识到了这街名的恐怖——街口有人在烧冥钱,有人在叫魂儿,有人往火堆里投送酒食,说是死鬼会来吃——今天是鬼节,人间的鬼节,是阴间的“人节”,因为冤魂不息的鬼会在今天来到阳间,重新过几天人的日子,他们上来的路,是要经过墓园的吧?会不会把公主坟也当作一处墓地,走错路认错人上错身报错仇?
一阵风过,地上忽明忽暗的冥钱灰忽然飞起,迎着小宛飘过来。小宛大惊,撒腿便跑,心里犹自擂鼓般地重复着三个字——公主坟!公主坟!公主坟!
家门是熟悉的,可是在推门的时候,小宛还是起了一阵鸡皮疙瘩,好像推开的不是自己家的门,而是某个朝代某个故人的住处,去寻找一个失交多年的旧友。她回头看了看,总觉得似乎有人在跟着自己。
后面什么也没有。但是小宛仍然频频回顾。耳边依稀仿佛,仍然回绕着《倩女离魂》的唱腔:
“潜潜冥冥,潇潇洒洒,我这里踏岸沙,步月华,觑着这千山万水,都只在一时半霎……”
但是终于回家了。
家是最安全的避难所,那种特有的属于家的气息在瞬间驱散了徘徊在小宛心头的恐惧与莫名忧伤,那味道里有奶奶屋里的檀香,爸爸的老酒,自己养的小狗东东的叫声,还有妈妈的孜然炒肉和糖醋鱼头。
小宛一跳跳进厨房里,开心地大叫:“妈妈,你烧了我最喜欢的菜!”
东东汪汪叫着跟进跟出,尾巴甩得风火轮儿一般。
老爸水溶已经在客厅里急不可耐地喊:“女儿出来,陪老爸下盘棋。”
小宛笑嘻嘻地背着手走出:“好像天下所有的老爸都只会做两件事:喝老酒,下象棋。”
“不过可不是所有的老爸都喜欢跟女儿下棋。”水溶迅速接口,呵呵笑。
小宛郑重地想一想,点头赞同:“不错,他们喜欢在路灯下找老头儿。”
“爸爸可不是老头儿。”
“那当然,爸爸是老小伙儿。”小宛跳进父亲的怀里去,“没见过比爸爸更成熟潇洒的小伙子了!”
妈妈端着菜走出来,似嗔还笑:“老不像老,小不像小。”
奶奶闻到饭香,也准时地走出来,闻言立即说:“在我面前,谁敢说老?”
“谁也不敢说,谁敢跟您比老,您是老佛爷,活菩萨!”小宛笑着,给奶奶让了座,把饭碗筷子一齐递到手上来,自己在对面坐下了,一本正经地宣布:“各位,我今天长了一个大见识:我开了梅英衣箱。”
奶奶把碗一顿,急急问:“什么?什么衣箱?”
“梅英衣箱。就是解放前红遍北京城的那个名角儿若梅英唱《倩女离魂》时的行头,真是绝,那做工质地,现在的戏服哪里比得过?”
奶奶的表情迅速凝结,嘴唇微微哆嗦着,似乎受到了极大的震荡。
水溶吓了一跳,忙问:“妈,您这是怎么了?”
不料奶奶好像完全听不见,却一把抓住小宛的手问:“你说的那衣箱,是不是真皮烙花,上面画着一幅春宫图的?”并不等小宛回答,又顾自细细描述起来,“那些衣服,分里外三层,最上面是一件中袖,绣花的图案是云遮月,箱里还有一个头面匣子,里面的水钻缺了一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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