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FU 发表于 2005-2-10 22:08
还没试过 ...等有经验再告诉你 .feii 发表于 2005-2-15 19:40
<P>楼主,我想我应该认识你</P><P>你是娴兰初二的</P>清舞飞扬 发表于 2005-3-2 11:41
22楼的,我也认识你,别说不是哦wei 发表于 2005-3-6 14:21
<P>现在还是认真学习的好。。</P><P> 恋爱真的很烦人.........</P>[em06]清舞飞扬 发表于 2005-3-16 11:45
常言道,恋爱是一种需要,是为了积累经验而已。只不过天不随人愿,该来的总是不来,该走的不走,惨呀咔哇咿 发表于 2005-3-17 20:52
<P>哈哈,想那么久,需要吗</P>⒈苆筎薪 发表于 2005-3-23 19:26
<P>晕``</P><P> 喜欢就受咯</P><P> 不喜欢就88咯 就这么简单</P>『鄙视伱』 发表于 2005-3-26 13:05
全都要了不就不用烦了。怎么没个聪明的呢?哈哈[em07]清舞飞扬 发表于 2005-3-30 11:31
[em05]要是有你一半就好,你也要人家想的开呀,真是烦,如果那麽简单就好了。谁叫人家是这麽重义气啦。吖娟娟 发表于 2005-8-31 07:23
如果是我```我谁都不要```因为爱情是不会长久的``而友情就不同咯``娜娜﹏﹖ 发表于 2005-8-31 12:59
同意樓上啲,.,<<<清舞飞扬 发表于 2005-9-5 14:23
呵呵,真的爱死你们了,我会告诉她的.[em02]非爱 发表于 2005-9-10 19:11
又是这些东东。。程7 发表于 2005-9-18 20:32
这好像是你朋友的事吧````叫他坚决点咯`不要让人家浪费时间``爱海滔滔 发表于 2005-9-18 21:36
喜欢就大声说出来,不喜欢的快滚!演演 发表于 2005-9-19 01:19
同意楼上的//清舞飞扬 发表于 2005-10-4 19:57
我同意你的意见呀,可是那些男的不放手呀!我们也不想的.[em04]欧阳军 发表于 2005-10-15 00:01
不喜歡就說囖..不肯放棄就想辦法讓他知難而退飞天小猪 发表于 2005-10-15 11:24
同意3楼```[em07][em07]欧阳军 发表于 2005-10-18 11:47
其实我现在觉得喜欢与不喜欢都不接受我要认真读书!
个人意见。当我透明就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