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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米耳朵 发表于 2011-5-29 04:34

林夕和黄伟文,你更喜欢哪一个?

谈到香港乐坛,就不得不提林夕和黄伟文这两个旷世怪才。一个是穿梭于时尚的恶魔,一个是艰难寻求真我和永恒的世外未得道俗家弟子,两个人的身上都充满了矛盾。 黄伟文善于挖掘生活当中最极端的感觉,例如失恋之后对女方的狠,失意青年的愤慨。《反高潮》《浮夸》《垃圾》就是这种题材的作品。有时他对于一些非常细腻的感情,也会有所描写,例如《喜帖街》中那种乐观的恋恋不舍,这部作品虽说是劝自己忘掉,可是描写的却是旧日美好景象,提不起又放不下。他写安慰的歌,都没成功过,反倒是越安慰越伤感例如写给陈奕迅的《葡萄成熟时》,说是等等等,日后一定遇到姻缘,可是说着说着,听者已无限悲伤,都说在不久的将来,葡萄会成熟,可是不久会有多久呢?他没说,只说要把葡萄酿成红酒,在遥远的天边,会有白云等候,可是遥远到底有多远?黄伟文的歌词以锋利且没有旋转余地而著称,每一次都要把感情宣泄到尽头但是都没有找到出口。曾几何时,香港娱乐界新人流行搏出位,黄伟文以一首《浮夸》把香港人的一丝自卑于无奈描写得入骨入髓,“着最闪的衫扮十分感慨有人来拍照要记住插袋”这是娱乐界最普遍的现象,“那年十八母校舞会 站着如喽罗”这一句真像是在看香港电影。
现实中的黄伟文,也承认自己爱慕虚荣,他是服装杂志封面的常客。他是个光头,外表并不文雅,跟麦嘉有点像,很难想象这么一个大老粗能写出这么好的歌词。他说他自己很喜欢吴君如小姐,不是喜欢作为明星的她,而是作为普通人的她,这可能是因为吴君如为人开朗大方,敢说敢做。
林夕。
很巧吧,他真名叫梁伟文,至于他的笔名,很多人误传是他把梦字分成上下部分,所以叫林夕。其实不是,他喜欢上一代作词人林振强,所以笔名也姓林,他也看过《红楼梦》觉得梦字加红楼,夕阳下的红楼一定很美,所以笔名就加了个夕,林夕就是这么来的。他是个高才生,是当年香港会考状元。他对事物观察入微,对城市的触觉敏锐。写给王菲的《暧昧》,“茶没有喝过就变酸,从来未热恋已经失恋”,很惊讶,茶还能与爱情联系起来。写给陈奕迅的《明年今日》,“在有生的瞬间能遇到你,竟花光所有运气,到这日才发现,曾呼吸过空气”,在他的眼里,运气是花得完的,是用来花的,终日浑浑噩噩的,有一天发现自己曾经呼吸过空气,才知道自己还活着,每次看陈奕迅的演唱会,陈奕迅唱完这一句,我最喜欢陈医生此时非常沉默的表情,难怪林夕说,陈医生是唯一一个靠感情而不是靠技巧唱歌的人。他有很多金曲,有一年香港十大中文金曲当中他就占了8首,不过他不喜欢为取得金曲而故意去讨好听众尤其是白领阶层,我想他说的这首歌就是谢安琪的《钟无艳》,但是即使这样,我还是很喜欢《钟无艳》,当中一曲“我甘于当副车,也是快乐着唏嘘”,道出了多少平凡而默默无闻的男生,在追求已经有男朋友的女生时,那中欲罢不能的心境。
   写给王菲的《红豆》,
   “有时候,有时候
  
    我会相信一切有尽头
  
    相聚离开,都有时候
  
    没有什么会永垂不朽
  
    可是我,有时候
  
    宁愿选择留恋不放手
  
    等到风景都看透
  
    也许你会陪我,看细水长流 ”
   这是失恋的林夕写给他自己的歌,他在欺骗自己,感情应该大概还能挽留。他失恋的时候作品数量惊人而且质量上乘,像写给陈奕迅的《Shall We Talk》每一个字都立求恰到好处,而且结构更加复杂了,“陪我讲,陪我讲出我们最后何以生疏 ”两次陪我说,像是在乞求。还有写给梁汉文的《七友》,根据他的说法,写这首歌的时候他流下了心酸的泪水,写的是七个小矮人和白雪公主,“认命扮矮人的有太多个,早有六个,多我这个不多,我太好心还是太傻?”他把以前的女朋友比喻做白雪公主,他则是其中仰慕白雪公主的一个小矮人。令人伤感的是现实中的他身材也不高,前几年罗大佑给他颁奖,看的出来罗大佑比他高很多。
   他写过一首歌给张国荣,名字叫《我》,他说是写给张国荣的,仔细看来其实不是,国语版《我》才是写给张国荣的,
   “我就是我是颜色不一样的烟火
  
    天空开阔要做最坚强的泡沫
  
    我喜欢我让蔷薇开出一种结果
  
    孤独的沙漠里一样盛放的赤裸裸 ”
   只有张国荣才配得上“烟火”,才配得上才沙漠和蔷薇中盛开的鲜花那般绝美。
   粤语版本《我》才是写给林夕他自己的,
   “葡萄园里响起水仙子的赞歌
  
    我是甚么 是万世沙砾当中一颗
  
    石头大这么多 我也会喜欢这个我
  
    我很庆幸 万物众生中磊落做人”
   这个写的才是他自己,平凡而光明磊落的林夕。国语版本《我》有一些佛教意味,而此后,林夕的确信佛了。很多作品都散发出丝丝阐意,写给杨千嬅的《再见二丁目》,
    原来过的很快乐
  
    只我一人未发觉
  
    如能忘掉渴望
  
    岁月长衣裳薄
  
    无论于什么角落
   到这个时候林夕已经没有了多少世俗的味道,他的世界纯净了许多,也不全是自我,是自我与现实那种若有若无的联系,虽然他这个时候,已经跟周星驰一样,已经是香港炒楼一族当中数一数二的高手了。
   有一首歌,我认为是最能概括林夕的全部,注意是全部,那就是《不来也不去》,我的阅历还不是很丰富,说不出其中的哲理和奥妙,但是我相信若干年后我们回忆起来,这首歌一定是他的墓志铭。

!.尛滾 发表于 2011-5-29 13:48

心有林夕。

[table=100%,#FFFFE6][tr][td][size=9pt][发帖际遇]: [url=http://www.hyxs.net/bbs/event.php]!.尛滾借朋友的法拉利去HI,不小心车上刮了一道划痕,花去宝石2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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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我聪明没我帅 发表于 2011-5-29 15:30

都没有感觉

胖小子八神庵 发表于 2011-5-29 19:28

路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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