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学生社区's Archiver

X-BOY 发表于 2004-4-7 13:28

[注意]我想问问``一下```

``我想请问一下``


``在这里可不可以发一张讨论一个人的贴哦?


``请有关人员回复我``谢谢``

阿丰仔 发表于 2004-4-7 17:29

想讨论谁就说出来咯..


有什么申请不申请的..

神少 发表于 2004-4-7 18:12

尽量不要..


如果非要讨论的话..被讨论人提出非异就马上删除帖子.

缘起ミ缘灭 发表于 2004-4-7 18:22

有甚麼好討论的。。被别人討论的滋味不好受。。

寂寞╰☆季節 发表于 2004-4-7 18:52

我们要言论自由!~~~~`技持~~~

oヤo永遠oヤo 发表于 2004-4-7 19:24

言论自由也要合法..不可乱来

阿眯 发表于 2004-4-7 20:09

呵呵~~~什么是合法??什么又叫不合法??有规定吗??

X-BOY 发表于 2004-4-8 14:04

``我想讨论一个人咯``看看别人怎么看她的?


是不是和我看她一样的``请有关人员给我一个限制的条件好吗/


``麻烦拉``

Cool嘉 发表于 2004-4-8 18:04

OK.....说吧


但被讨论者有权删除


       


       

X-BOY 发表于 2004-4-8 21:24

那就是什么意思/明白点说清楚``可以吗/

Cool嘉 发表于 2004-4-9 14:23

就是说人家不喜欢的时候...


会删!

。我爱牛牛。 发表于 2004-4-9 21:17

豆腐.


我发张贴讨论你好不好啊?!

X-BOY 发表于 2004-4-10 12:54

``说她不好的地方就删啊?


``楼上你是谁?你又知道我是豆腐``

李航洲 发表于 2004-6-1 22:54

要言論自由,對.我支持

冰あ蓝色 发表于 2004-6-2 17:05

暈。。言論自由??

小豬囝 发表于 2004-6-3 13:40

虽然是言论自由..


不过言论归言论..不要太过分..就得啦..

李航洲 发表于 2004-6-3 14:34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 <BR><BR>(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BR>(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BR>(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BR>(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BR>(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BR>(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BR>(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BR>(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BR>(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BR>(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BR><BR>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李航洲 发表于 2004-6-3 14:34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垨護謃 发表于 2004-8-30 20:33

<P>討論一個人的啊..</P><P>好的就無所謂拉  但如果是壞的話 不要太過分就ok啦</P>

Ice冰河时代aGe 发表于 2004-8-31 16:01

[quote]<B>以下是引用<I>李航洲</I>在2004-6-3 14:34:16的发言:</B>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qu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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