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学生社区's Archiver

新意甜品 发表于 2008-6-16 15:30

招工启示

满了不要了

[[i] 本帖最后由 新意甜品 于 2008-6-26 20:55 编辑 [/i]]

xjune 发表于 2008-6-16 15:40

:34: :34: :34: ~~o ~~这样。

xjune 发表于 2008-6-16 15:41

你鱿鱼了谁?
还是被哪个鱿鱼了你`?

xjune 发表于 2008-6-16 15:54

呕~
你那店原来那么恶心`.
唱衰你..`
变态..:20:

当当 发表于 2008-6-16 17:45

估计以后没有学生网的学生帮衬你的了
然后学生网的学生一传十,十传百的。

丫Q. 发表于 2008-6-16 18:08

工资好少下下哦..
还上到2点..(-tk_25-)

新意甜品 发表于 2008-6-16 18:23

回复 5# 当当 的帖子

老板说了,要追究发那帖者的法律责任.她说的话真假明白事理的人都分的清!明显报复帖!

122499647 发表于 2008-6-16 18:26

[quote]原帖由 [i]新意甜品[/i] 于 2008-6-16 18:23 发表 [url=http://www.hyxs.net/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595447&ptid=30400][img]http://www.hyxs.net/bbs/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老板说了,要追究发那帖者的法律责任.她说的话真假明白事理的人都分的清!明显报复帖! [/quote]

(-576-)

大青虫 发表于 2008-6-16 19:45

[quote]原帖由 [i]新意甜品[/i] 于 2008-6-16 18:23 发表 [url=http://www.hyxs.net/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595447&ptid=30400][img]http://www.hyxs.net/bbs/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老板说了,要追究发那帖者的法律责任.她说的话真假明白事理的人都分的清!明显报复帖! [/quote]
           怎样追究?

新意甜品 发表于 2008-6-17 17:07

回复 4# xjune 的帖子

别人说什么你都信??读书那么多年不知道什么叫谣言?

新意甜品 发表于 2008-6-17 17:09

回复 9# 大青虫 的帖子

这件事已经向法律人士咨询过了,严重的可以构成诽谤罪.要赔偿经济损失,名誉损失.公开道歉!

尕渔 发表于 2008-6-17 18:15

回复 1# 新意甜品 的帖子

莪有點想做,但不知道在哪:L

[bobo] 发表于 2008-6-17 18:19

回复 11# 新意甜品 的帖子

你想闹大啊`:36:



自己都会说,严重的。现在很严重吗???

莫非你截下图来了?

好笑。如果她说的是事实,又是另外一个说法。

她不是还有2个朋友在那做事的吗?

丘翔 发表于 2008-6-17 18:25

:28:

狠黑 发表于 2008-6-17 18:34

可以只丄日班的麽。

新意甜品 发表于 2008-6-17 19:04

回复 13# [bobo] 的帖子

但是她说的是事实吗???你问她!也可能她一时冲动才发的!

xjune 发表于 2008-6-17 23:10

回复 10# 新意甜品 的帖子

:43: 你想说我蠢还是想说什么。`
~。~
该相信什么每个人的心里都该有底,不是嘛。呵`

[bobo] 发表于 2008-6-18 10:30

回复 16# 新意甜品 的帖子

你自己都会说可能囖。

冲动是魔鬼。

她都认错了。而且还道歉了。帖也删了。

你还咬着不放?

新意甜品 发表于 2008-6-19 14:33

回复 18# [bobo] 的帖子

没咬着不放!现在不追究了,那帖的图什么我都有的!截下来了:$ 希望下次不要发生这么不愉快的事!

[bobo] 发表于 2008-6-19 14:37

:35: :35:

那就好。蒽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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