鼻涕蟲 发表于 2003-10-8 20:35
。。好彩不是我偶像哦。。想呕的对象。
為伱改変 发表于 2003-10-12 09:39
他们两个给你们说到一文不值。。。。
鼻涕蟲 发表于 2003-10-14 17:23
。。差不多啦。。
JOEY 发表于 2003-10-19 11:53
谁侮辱我的偶像,我要杀了他
懶蟲 发表于 2003-10-19 17:09
啊 ```人祅啊 `
` ` 怎麼把這樣的相片髮上來啊```
影響社區的容貌啊```!!!
鼻涕蟲 发表于 2003-10-19 17:10
..昔昔。.没办法啦..是这样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