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联:晚上很黄很暴力 下联:霆峰绿帽迎新春
横批:娇身冠养 横批:新陈代谢
回复14#
晕...我干吗良心过意不去啊? 我又没诋毁他又没散播那些淫秽照片. 我发发贴讨论一下大家对他的看法而已. 社会对他的评价你我都阻止不了. 你要是那么想维护正义,你应该去新浪网力顶他.那里有几十万网友在议论呢.也在搞投票.我真是无奈啊... 发个贴还被你批斗. 晕. 理性,理性。。。我们要回归理性。。。 哎........这件事好不好说..:35: 陈冠希自己蠢...
这么重要的东西都放在电脑
还拿去修:49: 我听说在拿去修之前就泄露了的... :49: 据说是被黑客攻击. 那更死
被黑客攻击了还拿去修:49: 我另外开多一张贴 转自 凤凰网论坛
我对艳照门从始至终关注,从以往经验看,它必将由娱乐为主上升到义理讨论,事实发展也的确是这样。
从众多讨论中,我看出一个现象,就是香港人写的帖子要比大陆网友的严厉,大陆网友的帖子里有很多是为艺人辩护的,辩护理由大概如下:
1,因为照片属于隐私,公布隐私是错的,所以之后关于艺人的道德讨论就不该展开,或者由于公布隐私这个起点错误,就不该谴责明星;
2,这是明星私人的事情,属于私德,私德不该谴责;或者转变一种说法就是这没啥道德不道德,成人、自愿、私密,做什么与别人何干?
3,你看了就没有谴责的权利,因为你和他们一个德行,如果又看又谴责就是持双重道德标准;
4,人本身就是两面派,台面一套私下一套,大家都是这样的,有网友称之为“本色人”与“社会人”的差别;
下面我一一反驳。先说我观察到的一个现象,就是我要驳倒的内容大都是一些有点小名的网友或作者写的,而我反驳所用的资料倒基本来自一些普通网友,我觉得这是因为一些有名头的作者端着架子,被概念绕进去了,反倒不如单纯心直的普通网友说得透彻。
1,这些照片确属隐私,但有人认为艺人作为公众人物,他们的隐私权是受限的,特别是这种违背社会伦理、道德的事情,就该披露出来,因为这还涉及到欺骗、愚弄公众,就更该予以揭穿,所以公布出来没错。对此种观点我不想讨论,我且假设公布这种隐私就是错的,那么因此就不可以对它表露的事实予以评判吗?如果一个小偷把一个贪官的受贿证据偷出来,我们自然不能认为偷盗无罪,但因此便可以当贪污的事实也不存在?
2,道德有个界线,这个界限定在哪里有争议,比如我看一些香港网友认为他们的性行为“淫荡”,这也是不道德的,比如还有人认为一个人和多个人发生关系也不道德。那么我认为道德的界限还可以再宽松些,就是如我看到大部分大陆网友的观点:“淫荡不是罪”,但陈冠希“脚踏四只船”、张伯芝一心两意(传其拍照期间与其同谢廷锋交往同时)、阿娇的谎言与虚伪(网友云:白天好傻好天真,晚上很黄很暴力)不仅是私德问题,它还违背社会公认的伦理道德,不正派、不正直;又因其是公众人物,负面影响更大、更坏,因此它已不属于私德范畴。
3,他们的“做”与我们的“看”说明大家都有欲望,这点上是一样的。但因为我“看”了,便也“脚踏四只船”、和一个男子公开恋情又与别人有染、或者演戏愚弄大众了?如果我仅仅是看了,我就不能谴责他们真正违背公德的那部分?这叫什么逻辑嘛。
4,我觉得“本色人”与“社会人”的概念是有的,比如你不喜欢一个人,却出于礼貌要和他表现出友好。但一个在家里不孝的人,在台面上大讲孝道;一个在家里搞婚外情的人,在台上大讲婚姻忠诚,难道也能定义为“本色人”与“社会人”的差别而视作正常?既然阿娇认为婚前性行为是错的,还和宗教徒一块去搞倡议,那为何私下里又去做?这也能解释为“本色人”和“社会人”?
看了这么多争论,我觉得最基本的就是我们还要不要一个社会道德标准,即一个底线。现在的确是因为不道德的事多了,大家就见怪不怪,拿丑事当正常,一副看破世象的姿态,女演员靠和导演睡觉上戏,本是丑事,但也颇得到不少人的理解,慢慢的,大家开始习惯一切,理解一切、宽容一切:贪官贪污也是为了混口饭吃么、医生收红包也是因为收入太低么、公务员沾点公家便宜也是因为物价飞涨么……至于本就在道德上有模糊地带的男女关系,更是完全丧失标准(知名时评家长平语:男女关系,可能永远无法完成(道德的标准),只能成为永远的道德困境。那么我想问长平,有家室的人至少不该搞婚外情吧,如果你承认这点,怎么能说“永远无法完成”;如果你连这点都不承认,那也没什么好说的了)
有代表性的观点是:可以借这个事教育青少年,“明星本就是这个样子的”,以便青少年正确看待偶像,不要盲目崇拜。我觉得这种教育方式等于告诉青少年明星“永远正确”,老油条教小油条一般的:“戏子本如此、社会很黑暗”,让人从小感受世态炎凉,学的玩世不恭。那么这些青少年还怎样“明辨是非”,因为只有“是”,没有“非”,明星做什么都是“本就那个样”,那我的偶像还不是永远“伟大、光荣、正确”?网友有不雅言论“戏子如***”,你还真要把这句话传达给青少年啊?
最好的方法就是让他们亲贤远佞,抵制不良明星,让这些人没有市场,这才是一个青少年树立独立人格、分辨是非的正途。把丑恶曝光并坚决予以谴责,让丑恶没有生存空间,也是一个正派社会得以维持的手段。如果审丑疲劳、丧失底线、把纵容当成宽容,那这个社会肯定不正常。
转自 凤凰网论坛 [quote]原帖由 [i]陈伟樂[/i] 于 2008-2-25 22:48 发表 [url=http://www.hyxs.net/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570642&ptid=28408][img]http://www.hyxs.net/bbs/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陈冠希自己蠢...
这么重要的东西都放在电脑
还拿去修:49: [/quote]
郁闷!!不放电脑!
难道洗出来啊! [quote]原帖由 [i]顛漁[/i] 于 2008-2-26 17:45 发表 [url=http://www.hyxs.net/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570729&ptid=28408][img]http://www.hyxs.net/bbs/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郁闷!!不放电脑!
难道洗出来啊! [/quote]
不拍就最好~放在回忆了~ 呵呵..我看到新浪的报道,說陳冠希回港后和謝张夫妇不幸入住同一酒店(陳不知情).謝庭锋看到陳冠希后火上心头欲与他大打出手.幸好被陳的保镖阻止.最后在报纸上我也得到了证实此事为真.. 看你们在论坛上老是说这个...!!!
真的觉得你们很SB...!!!
还叫别人逮他们出来..!!!
你们不就是喜欢说这些的一份子嘛!!!
真是的。..!!!
看到都火的。.!!!
(你们钱多?很无聊的话题都不要说了。..你们好要去解除,我就要不给回复啊,,!
让帖子沉下去就好了。.!!!再说也没必要了!!!) [quote]原帖由 [i]漂 ̄移[/i] 于 2008-2-26 22:30 发表 [url=http://www.hyxs.net/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570800&ptid=28408][img]http://www.hyxs.net/bbs/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看你们在论坛上老是说这个...!!!
真的觉得你们很SB...!!!
还叫别人逮他们出来..!!!
你们不就是喜欢说这些的一份子嘛!!!
真是的。..!!!
看到都火的。.!!!
(你们钱多?很无聊的话题都不要说了。..你们好要去解除,我就要不给回复啊,,!
让帖子沉下去就好了。.!!!再说也没必要了!!!)[/quote]
你依仗你钱多就可以随便沉默别人的帖子了?别人回不回复是他们的自由,你现在用这种强盗手段剥夺了别人回复的自由和权利。。。你。。。我对你很无语。。。
这个帖子沉不沉~应该由大家来决定~就像台湾要进行独立公投,就应该由十三亿人来公投一样。。。
时间久了这个帖子也会沉的,你急什么?
现在又没有出现楼主恶意顶贴的行为。。。
唉~想不到这个学生网的道具还能这样用~学到了~~ 那你就去叫13亿人来投好了。.!!!
你也钱多啊。.!!!
你也会买道具呢。..何尝你又不是一样..!!! 哈哈...我这贴真有趣.想不到弄到那么多人使用道具 ..哈哈! 我这贴是不是社区被使用道具最多的贴啊? :45: [quote]原帖由 [i]顛漁[/i] 于 2008-2-26 17:45 发表 [url=http://www.hyxs.net/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570729&ptid=28408][img]http://www.hyxs.net/bbs/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郁闷!!不放电脑!
难道洗出来啊! [/quote]
我靠``电脑拿去修之前不会把相片隔起来 放到U盘啊
傻子都会这样做啦``不是他自己蠢是什么
晕晕晕...... 乐...别激动... 我这个贴已经够多人吵架的了..晕晕晕`~:49: [quote]原帖由 [i]漂 ̄移[/i] 于 2008-2-27 12:40 发表 [url=http://www.hyxs.net/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570865&ptid=28408][img]http://www.hyxs.net/bbs/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那你就去叫13亿人来投好了。.!!!
你也钱多啊。.!!!
你也会买道具呢。..何尝你又不是一样..!!! [/quote]
你可不要断章取义~我说的十三亿人是对台湾问题而言~
而这个问题~则应由本网站的所有网友来决定~
只要有三两个人愿意讨论这件事~
这个帖子就有存在下去的意义!
我钱多?呵呵~没你多~你是版主~你的金钱值可是我的三十多倍喔~我一介草民~哪斗得过你这有钱有权的版主呀~
我看你使用道具我才学会使用道具的~说到这里我还要感谢一下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