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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李莎 发表于 2008-2-18 17:11

SOS《五万元公开爱情紧急大抢救》SOS

SOS《五万元爱情紧急大救助》SOSoso。。。《爱情紧急求助》oso。。。我和她相居一年,同一把牙刷刷牙,同一个碗吃饭,同一个杯喝水,同一条毛巾冲凉,感情基础不错。但今年过年出了些错误。哎。。。如果谁能帮我救回这段感情,我一辈子感激报答《她》他。并公开悬赏《五万元》征有策人士救助。如果她回来我用人格担保一定好好珍惜她,好好宠她爱她一生一世。
我永远爱王李莎。
有意者联:<13826536012.谷宇》。了解详情。《可短信》。

[[i] 本帖最后由 lonelybaby 于 2008-2-22 02:57 编辑 [/i]]

发表于 2008-2-18 23:30

貌似通缉令噢~
  祝你好运(-598-)

rainprincess 发表于 2008-2-19 19:07

我觉得你是在整蛊相中人多点

王李莎 发表于 2008-2-19 21:20

????????

没啊,是真的啊。肝肠寸断。

xjune 发表于 2008-2-19 21:31

钱不是万能,
如果她的心已不在你那里你怎么挽回也没有用.
还是是你自己做错了什么令到她不能接受.
如果她对你的爱还有温存.那也得靠你自己争取.别人能帮你什么?

-
还有个问题.你为什么要把那女孩的地址放出来.你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不管是不是真的也不能也不需要这样做.

白痴兔兔 发表于 2008-2-20 07:54

:70: 你好有前途挖。。。

王李莎 发表于 2008-2-20 16:22

?????????????

哎。。。。。。我又错了。爱一个人好难。哎。。。。。。

rainprincess 发表于 2008-2-20 21:26

不要跟他说那么多,一看他老是放她的照片出来又公布地址就知道事有跷蹊啦!

有时候你要报复一个人不用做得那么出位..反而没那么快让人看出破绽!

王李莎 发表于 2008-2-21 21:46

??????

哎。。。用的着报复吗,她和我的所有的熟人都认识都知道,天下人都知道就你们不知道。

空中小屋 发表于 2008-5-24 11:10

谢谢您阿,我非常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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