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学生社区's Archiver

活潑di 发表于 2008-2-2 14:53

 Jackie仰着头躺在她的怀里。她已经看不清楚Hilary的容颜,也听不清楚她的声音。  曾经的深爱和无言的憎恨。刻骨铭心的爱恨纠缠,在生命的尽头,是一片平静。
  即使在深切的热爱里面,我们也是孤独.
 繁华落尽,如梦无痕。

活潑di 发表于 2008-2-2 14:58

[b][color=#ff0000]                                                               心动[/color][/b]
    临上飞机的时候,他递给她一个木盒子。是送给她的礼物。他们互道珍重。然后她提着行李远去。在机舱里,她打开盒子。里面有一张卡片和一堆照片。卡片上写着,这些是我想你的日子。那些照片上是一天又一天的天空。清晨的,黄昏的。晴朗的,阴郁的。每一张后面都写着日期。某年某月某日。
  就像他们少年的时候,他躺在阳台上。看着天空.想着她.
  17岁。她家后面的那条巷子。他靠在墙上等她。夜色中,她像一只鸟一样从黑暗中跑过来。快乐的。惶恐的。他还在读书,没有什么钱。除了看电影,只能在街上闲逛。买小摊便宜的食物吃。
  深夜的时候站在街头,等着最后一班公车。她怕冷。她总是笑着对他说,好冷。他敞开夹克,把她冰凉的手放进去。然后把她的脸,把她的身体都放进去。放在他温暖的怀抱里。她的眼睛漆黑而明亮。17岁的时候,她的脸上才有的幸福的笑容。她轻轻地对他说,我们就这样一直站到天亮好不好?他说,好。
  然后有一天,他们对彼此的父母撒了谎。准备坐船去一个海岛过夜。他们渴望能整个晚上在一起。温暖的身体。甜蜜的气味。纯真的缠绵。相拥着看到夜空中的曙光出现。她对他说,这是我第一次和别人一起看天亮。结婚是不是就是这样?他没有说话,只是在背后抱着她,轻轻亲吻她的头发。
  父母终于发现了。她的母亲找到他,质问他,你大学都没考上。你养得起她吗?如果有了孩子,你如何来负责?母亲哭了。他终于答应母亲。等考完大学,再去找她。他没有再去找她,也不再给她电话。
  终于在一次争执中,她对他说,你既然这样我们就分手好了。他也很生气。他说,分手就分手。就这样轻率地分手了。一晃就是5年。
  他没有考上大学。他不是读书的料子。他只喜欢音乐和吉他。他跑到外地去找工作。做了导游。她常常在外面四处漂泊。然后有一次在机场,偶然地就碰到了。
  一起去喝酒。他让她摸他的胡子。他说他老了。深夜走到街头,还是寒冷的冬夜。她总是忘记戴手套。她笑着对他说,好冷。他慢慢地把大衣解开来,把她冰凉的手放进去。然后把她的脸,把她的身体都放进去。他的怀抱还是一样的温暖。原来爱情的花朵开了又谢,谢了又开。清香的气息却一直藏在心底。
  她问他,我们去哪里?他们去酒店开房间。整个晚上在一起。不停地做爱。似乎无法停止。然后他告诉她,他已经结婚了。
  她又回到了自己的城市。继续自己的生活。他飞过来找她。他们坐在酒吧里,他告诉她他离婚了。她说她一直都很忙碌。他说,再忙,也应该抽出空来嫁给我。他拿出一枚简单的戒指,把它放在水杯里。他说,如果你愿意,就把这杯水喝掉。
  她看着他,她说,我不喝。
  他没有勉强她。在机场告别的时候,她哭了。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不愿意跟他走。他摸着她的头说,有空的时候给我写信,没空的时候就给我打电话。保持联系。
  生活又开始继续。他做着他的导游。她在酒吧和别人狂欢。
  她依然写信给他,告诉他她出去时在飞机上的寂寞。告诉他她很怀念老家后面的那条小巷子。黑暗的小巷,他等在暗淡的路灯下。她一直记得他的样子。头发遮住了眼睛,英俊而沉郁的脸。总是沉默无语。却有这样深情的眼神。还有他怀抱里的气息。
  但是他们的一生不会再在一起。
  她去他的城市看他的时候,坐在角落里看他在酒吧的舞台上弹吉他。他已经是很大的男人了。脸上有了沧桑的轮廓。可是在她的眼里,还是17岁时在街头偶遇的少年。在小摊吃面条的时候,他轻轻拉住她的手指。
  她终于能在黑暗中对他吹出一声响亮的口哨。身边一个女人笑着对她说,他很帅对不对。她说,对。他一直是一个greatguy。
  然后女人轻轻地说,今年夏天我们打算结婚。
  曾经爱过。年少的岁月。简单的事。张艾嘉的电影《心动》,再一次让人回味爱情的甜美和脆弱。时光重来,人已不在。

活潑di 发表于 2008-2-2 15:00

[b][color=#ff0000]                                                最孤独的人[/color][/b]
  文森特·梵高是世上最孤独的人之一。这是欧文斯通写的前言。他曾给梵高写过一本传记。书名是《渴望生活》。
  这个荷兰画家因为精神失常,割掉了自己的耳朵。最后开枪身亡。
  他在阳光充沛的田野上,对着自己的身体开了一枪,然后掩着伤口回到家里,拖了几天后死去,在他弟弟提奥的怀里.
  只有提奥支持他的绘画。提奥定期给生活窘迫的梵高汇钱,让他能在满足温饱的前提下继续创作。梵高则不断地写信给弟弟,告诉他自己创作的过程,对生活的信心和绝望。这本书信集里,孤独的梵高说完了他一生想说的语言。
  为了忘掉忧虑,我躺在一棵老树干边的沙地上,画这棵老树的素描。我穿着一件亚麻布上衣,叼着烟斗,望着深蓝色的天空,望着沼泽和草地,这使我快乐。生活对于我来说是一次艰难的航行,我不知道潮水会不会上涨,乃至没过嘴唇,甚至涨得更高。
  但是我要前行。
  19世纪的印象派画家里,梵高是一个另类。他的画有点类似儿童的创作,线条和色彩大胆纯粹,醉心于风景,植物和贫苦大众的描绘。鸢尾花,向日葵,星空,麦田,苹果园,夜色中的咖啡店,吃土豆的农民,拾麦穗的妇人。
  画面中的每一个物体,都以独特的方式燃烧着它的生命力。
  它们已经不仅仅是一些静物。它们是凄艳的生命。
  没有一个画家的用色,会像梵高这样浓烈,明亮,无法控制般的亢奋。深红,明黄,靛蓝,艳紫,苍绿。油彩有时候以凝固状态呈现在画布上,无法稀释和抹匀,好像一颗被揉搓的灵魂,把暗红的鲜血喷射在包容着无限向往的空白上。黏稠的血液因为激情,在丧失倾诉的寂静中,像混乱的手指,因为无法抓住空虚而扭曲。
  危险天空下的麦田。一种骚动激越的情绪纠缠在压抑而明丽的色彩中,令人不安的气息扑面而来。是暴雨之前的清新而寒冷的风。是灵魂无法突破的孤独。梵高终于发现,生命的疼痛滋长于自我挖掘的伤口。于是,他向自己开了一枪。
  破碎带来快乐。可以不再绝望。

活潑di 发表于 2008-2-2 15:11

[b][color=#ff0000]                                                      爱尔兰音乐[/color][/b]
  爱尔兰音乐是从1998年开始听。一直听到现在。第一张CD是在小店铺里买的盗版,忘了所有的曲目,只剩下零星的旋律,残留在心底。那是真的像水滴一样清澈的音乐。好像幽暗的丛林里一片深蓝的水洼。风把红色的树叶,粉白的花瓣吹落下来,漂浮在水面上,然后被带走。这是音乐带来的意象。
  在去北方看一个朋友的时候,我的行囊里带着这一张CD。我见到他,然后和他一起听了其中我最喜欢的曲子.然后把它留给了他.后来我决定消失,当我这样多的时候,我最喜欢的CD留在了北方,留在一个我不想再见的人身边。我后来再也买不到起初的那一张。我只是买了其他的爱尔兰音乐。非常多。
  有三张是我最常听的。《Celtic Dance》。小提琴拉出来的舞曲,伴随着风笛和钢琴。快板酣畅淋漓,慢板迂回柔缓。单纯的节拍里,有纯粹的心情。《Celtic Woman》。7位女歌手倾心演唱的14首清醇甜美的歌曲。歌名有《Trees》,《This Moment》等。《Song of the Irish Whistle》。舒缓的旋律。也是我最喜欢的一张。《暖暖》,《七年》等小说,都是在深夜的《The Level Plain》,《The South Wind》的旋律中写出来。
  从早上听到晚上。从深夜听到凌晨。那种高亢起来明亮尖锐,低沉的时候柔软婉转的旋律。像一条丝线,不断地不断地缠绕。
  我不清楚音乐和文字的关系。有时候房间里什么声音也没有,只听见键盘在空气里敲击的声音。有时候流水一样的音乐四处倾泻,我坐在电脑面前,看着窗外曙光隐隐浮白的凌晨。一夜就这样过去了。
  那时候是秋天。我记得。1998年的秋天。我的一个人的封闭生活。只有爱尔兰音乐和写作陪伴着我。它们让我保持着清醒,没有在寂静中腐烂。
  听这种音乐,要在深夜到凌晨之间的,那段暧昧的时间里。秋天,稍微有点清冷的天气。光脚,裹一条毯子。独自。窗外有雨声。点点滴滴打在玻璃上,好像心里的回声。
  在小店铺的一大堆盗版盘里,它们偶尔出现。后来我很少去买CD。我是怀旧的人,会把很多用过的东西留在身边。我总想着它们也许是可以陪着我一直度下去的。直到它失去声音。直到我意念模糊。可是我们的灵魂曾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交融。每一条心的纹路都被温柔地覆盖。填补。和愈合。
  每一次在不同的地方搬迁或转移,我就得扔掉很多东西。流离的生活让人无所依傍。
  旧日的信,日记,E-mail在清理的时候,是有快感的,一切突然空白,仿佛白雪茫茫。
  只有对物质的温暖依赖。旧衣服,旧照片,旧书,旧CD。带着它们到处走。2000年我把最喜欢的3张爱尔兰音乐CD带到了上海。这个拥挤的城市。深夜在租住的北京西路的旧公寓里写作,让旋律如水般四处流泻。然后在镜子里看到自己平静的容颜。
  还好。没有物是人非。

活潑di 发表于 2008-2-2 21:30

[b][color=#ff0000]                                                                 生活在别处(1)[/color][/b]
  读高中的时候,我认识海伦。我一直觉得她是个与众不同的人。区分的标准很简单,那时候在班里,几乎所有的女生都不喜欢她,说她矫揉造作。但是海伦一如既往。
  她是个浑身散发出浪漫气息的女孩。走路的时候喜欢轻轻摆动腰肢,常常一边说话一边用眼睛斜斜地看人,非常妩媚。如果那时候很多女孩还仅仅是一枚青涩的果实,那么海伦是离阳光最近的那枚果实.
  我不介意和海伦做朋友,因为她是个阅读广泛,有自己品位的人。我们在一起交谈的机会不多,那时各有自己的朋友圈子。我对她很温和,有时候我们说话,能够就看到的某本画册谈上很长时间。
  她给我看她的笔记本,里面写到她参加的一个舞会,认识一个美国男人,他自己开画廊,在上海工作。在那个舞会上,他教她跳狐步舞。这样的事情,那时候在我们这样一个重点中学里只能是一个传奇,很多女生知道这个故事,她们说她有幻想症状。可是我相信这是真的。
  高中毕业以后,海伦去北方读大学。
  她不断地有信来,信上的字迹一律是倾斜跳跃的,飘忽地拥挤在一起。她在信里有许多事情可以描绘,比如在秋天的北京看银杏树的黄叶飘飞如雨,在天津骑着自行车去各个大学校园参加舞会,和同学一起去河北农村,学校的宿舍里她挂着一个曰本纸灯笼……当然,始终都有那个美国男人,她叫他John。她说John的金发梳成马尾,常常穿一件秋叶黄的麻质西装,是她见过的最英俊的男人。他比她大很多,离婚,有一个孩子。可是他爱她。
  假期的时候,海伦回到南方的城市。我们见面。她的个子高挑,脸上有健康的肤色和笑容。离开这个南方俗气的城市,海伦如鱼得水,找到她想要的生活。当然也不会再有平庸的同性取笑她的与众不同。
  她有两个最好的朋友,一个是以色列的外籍同学,一个是北京女孩。她把她们去海边的照片拿出来给我看,一群高高大大的女孩,神情自若地摆出各种姿势和表情,有一种自由和桀骛的气息。她说,她们打算去安徽农村看旧时的老房子,还想去四川。但是西藏是不去的。因为她觉得那是一个圣洁的地方,她必须要和自己最爱的男人一起去。
  那时候,海伦已经有自己的电脑。她始终是个走在前沿的人,英语出色,喜欢阅读和音乐,对电影绘画服装都有很好的品位。在她的家里,我看到满满一柜子的画册,CD和影碟,还有非常漂亮的衣服鞋子。绿色的翻绒皮鞋子,纯黑吊带蕾丝背心,褐色丝绒西服,还有上千元的华丽的羊毛披肩……大部分都是很昂贵的名牌。
  她用微波炉烘烤爆米花,有些烤焦。然后她打开电脑,给我看她下载下来的冰岛歌手比约克的照片。这个歌声诡异的女孩,有一张猫一样天真而冷傲的脸。我们同时还喜欢王菲,收集她所有的CD。
  大学毕业以后,使我感觉不解的是海伦依然回到了南方城市,没有留在北京,也没有去她喜欢的上海。她最爱的男人在上海,但是她回到了自己的城市。自然我不问她任何问题。我还是希望自己相信,她所描述的故事都是真实的。
  有一次她对我说,有一次她在杭州街头邂逅一个马来西亚年轻男人,她觉得他很英俊,就过去请他给她拍照片,然后一起找了咖啡馆喝咖啡。分开后彼此打电话交往很长时间,那个男人去香港工作,居然获得最有魅力男人奖。她绐我看他寄给她的照片和杂志封面及介绍,果然是同一个人。
  同样的还有一些别的事情,比如她翻时尚住宅杂志,里面介绍住在香港的一个英国男人的居室,她很喜欢他房子里的宗教气息,就给他发了传真。然后,那个男人回了信,他们开始通E-mail,等等。
  我喜欢她对我说的这些离奇的事情,里面弥漫勇气、梦想和传奇的味道,不是平淡生活中的人所能轻易做到的。我欣赏这种注重生命体验,能够制造离奇故事的人。所以我觉得海伦有缓慢释放的漂亮。她的个性很张扬。
  她每天早上坐班车去离市区很远的保税区上班,做一份乏味但稳定的工作。回到家以后,用流利的英文在网络上和外国男人聊天,如果感觉有趣她就会去上海看他们。她还是提起John,说他已经回美国,她感觉自己已经不再喜欢他,但是他依然希望她能做他的妻子。他在电话里向她求婚,被她拒绝……她说她和国内的男人不会产生任何感觉,当然这个观点我很理解,但并不赞同。
  她也曾提到很想辞职,一度非常想去澳大利亚读书,但都没有实现。所以我觉得她会做这份工作很久,因为她说过自由必须建立在稳定的现实基础上。这是我们每一个人都必须付出的代价。
  她在网络上刚刚碰到一个远在加拿大的中年男人,他有一个自己的农庄,过着与世无争的生活,他们曾经有数次连续交谈从深夜到凌晨,那个男人说他会到上海,希望与她见面。海伦的脸上神情妩媚。
  她开始和朋友相约出去旅行。去敦煌拍照片,会被国外一家网络站点采用。我把一条红格子棉布长筒裙送给了她,那条裙子是用一块一块棉布拼起来的,有少数民族野性妖艳的风格。她很喜欢。自然我们一直交换许多礼物,香水,耳环,挂件等。

活潑di 发表于 2008-2-2 21:45

  她的一个首饰盒我一直在用,原木做的,有树的清香,用一个皮带扣子系着,描着花草的细碎花纹。
  那次见面海伦的头发扎着两个辫子,穿着她在北京阿尤的店里买的红色碎花灯心绒裤子,嘴唇抹的湿漉漉.虽然他一直都是个相貌平平的女孩,但的确于众不同.
  我希望海伦有一天能够和她心爱的男人去西藏,在高原明亮的阳光中,眯起眼睛看到远方她梦想中的生活。那一刻,只要快乐就好。

活潑di 发表于 2008-2-2 21:51

[b][color=#ff0000]                                                         人淡如菊[/color][/b]
[color=#ff0000][color=#000000] 每天晚上下班以后,独自去南京西路的曰本寿司店吃晚饭。从北京西路走到南京西路,15分钟左右的路程。[/color]
[b][color=black]  夜晚7点左右的寿司店,灯光明亮,不时有铁板烧灼耳的尖叫声。穿着蓝衬衣和白色围裙的干净的男人,从垂下的长长布幔里探出头来,戴着手套的手里还捏着一只寿司。大幅的玻璃窗外是夜色正浓的南京西路,车流和人群,纷杂地交错.[/color][/b]
[color=black]  店里有微微蓬松的米饭,三文鱼橘红色的生鱼片,生菜沙拉,酱汤,蒸蛋。城市生活,紧张的工作,对一个女人来说,回到家里独自做一顿饭给自己吃,丧失掉所有温暖的意义。而在空调适度的干净店铺里,吃一顿干净而营养搭配合理的晚餐,感觉是关爱自己的。身体和心都得到了舒缓和放松。[/color]
[color=black]  常常我看到一个独自吃晚餐的女人。我们之间相隔了一个空的位置,放着她大大的手提包。她的晚餐内容很简单,一碟鱼子寿司,一盘清炒蘑菇,生鱼片,还有一杯清酒。她神情自若地坐在那里,吃得缓慢而悠闲。有时候侧着头看窗外的灯火璀璨,很安静的,好像想着一些心事。[/color]
[color=black]  30岁左右的女人,不是很漂亮。但是有一种干净的淡定的味道。穿中式的蓝印花上衣,简单的短发,皮肤很好。耳朵上戴雅致的小颗钻石耳钉,手指上一只戒指也没有。我能够用直觉判断看到的各种陌生人,通过她的神情,味道和细节。所以我相信她应该是一个大机构里主管级的人物,单身,有很好的经济基础,独立。自由。[/color]
[color=black]  她拿筷子的那只手,手指透露出寂寞而优雅的气息,一只碧绿的玉镯子轻轻地从瘦的手腕滑落。是个有故事的女人,耐人寻味。[/color]
[color=black]  一直习惯看到那些一到30岁就迫不及待在脸上浓妆艳抹的女人。在中下层的商场柜台后面,在农贸市场的满地泥泞中,在拥挤不堪的公共汽车里面。用着低劣化妆品的脸,会有突兀的完全不配合衣服的鲜红唇膏和堆积在一起的惨白厚粉。那种惟恐青春逝去而极力挽留的局促,让人感觉悲哀。而且脾气通常异常暴躁,小小一个吃亏就可以被仇恨和咒骂,因为贫乏,性格亦变得自私和贪婪。曾经如花的容颜和清澈的心情一去不复返。整个人被生活,被家庭,被孩子和丈夫完全压垮。无力翻身,亦无处可逃。[/color]
[color=black]  也许一到30岁的女人,是会失去安全感的。如果缺乏自信,如果不独立和聪明。会活得很辛苦。还没有嫁出去的,会急于寻找长期饭票,因为自己无力在社会上打拼,开拓有价值的前程,担心被淘汰,温饱会有问题。而男人是越来越挑剔和自私了。他们没有兴趣去供养一个无用的女人,除非她很美貌。爱情变得不可信任。如果有了孩子,又常会把自己丢掉,整个人都交付了出去,肥胖,邋遢,都不在乎。等到发现身边的男人开始把视线转移到门外,呼天号地,无法自控。女人的歇斯底里,常常是因为缺乏自信。因为她的精神支柱是在以别人为基础。[/color]
[color=black]  而我相信逼仄残酷的城市生活,自己用双手撑起来的天空,才最晴朗。就像那些走在社会潮流尖端的女人,她们会越来越美,随着年龄的增长,释放的味道也更宜人。我喜欢那些到了30岁还神定气闲的女人。喜欢她们有自己的工作,聪明果断,为社会创造价值。喜欢她们选择简洁的衣服,用进口的化妆品。喜欢她们因为生活的磨砺和沉浮,而越来越沉着和平静。喜欢她们不依赖男人,但有欣赏男人的好品位。喜欢她们为自己而活,懂得珍惜自己的感情,关心自己的健康。喜欢她们懂得付出,充满柔情,而又冷静地和感情保持距离。喜欢她们享受独处的快乐。喜欢她们的成熟。[/color]
[color=black]  那天对朋友说,觉得女人最美丽的时期是两段。15—17岁,花蕾初绽的清醇甜美。然后是靠近30岁的时候,因为经历过很多的世事,眉目之间有无人得知的秘密,人淡如菊,更显不羁。但前提是她必须是一个懂得享受生活和工作的女人。她的钱不是靠男人的给予,所以她不会刻意装扮自己,不会为谁而改变。她能安排自己,能控制自己,能支配自己。[/color]
[color=black]  这是爱自己的最好方式。[/color]
[/color]

活潑di 发表于 2008-2-2 22:08

[b][color=#ff0000]                                               漂亮女孩[/color][/b]
  我觉得我文字里的女孩是漂亮的。是我的观念中的漂亮。
  她们通常只有两种装束。夏天是白色的棉布裙,光脚穿球鞋。冬天是旧的仔裤,黑毛衣和大大的男装外套。头发是长的,有时候会扎松松散散的麻花辫子。
  比较经典的是小说《一个游戏》里面所描写的:穿着脏的仔裤,裤管卷起,边缘已经磨 [table][tr][td]
[/td][/tr][/table]得起须。男式的黑色毛衣,空荡荡地裹在身上,能从领口看到脖子的肌肤。羽绒外套,球鞋。苍绿色的贝纳通棉围巾,很皱。黑发凌乱,脸上的皮肤很干燥,有起皮的碎屑。但是没有任何化妆。
  这样的女孩,看过去常常让人感觉暧昧和模糊。她是神情淡漠的,但你能感觉到她内心潮水的暗涌,也许在某个无法预料的时候她会突然地激烈,让你窒息。
  有一点点落拓,一点点纯真。笑起来的时候,会显得脆弱。常常沉默不语。但你知道她是一棵诡异的植物,会开出迷离的花朵,散发辛辣的气息。
  我把对女性的审美观,用一种极至的方式,建立在我文字里的角色里面。就如读者所言,我所有的小说,其实只有两个人。一个名叫安的女子。一个名叫林的男人。他们辗转于不同的情节和结局,在时光和情欲的路途上颠沛流离,始终未曾逃脱宿命的手心。
  而真正的主角永远只是一个女孩。林是模糊不清的陪衬,就像一片浓重的阴影,在拍照片的时候,会显出人物的孤独感。他们的关系就是如此。他们之间的爱情因此而显现出本质来。残酷的。并且无法靠近。
  因为我的自恋,我文字里的女孩,永远都是独自在拍着一幅幅被衬垫着的照片。很寂寞。但是美。
  我从来没有尝试过光脚穿球鞋。在夏天我穿细带子的凉鞋,不穿丝袜。因为我喜欢小腿和脚趾裸露在阳光和凉风中的感觉。有时候,会尝试涂珍珠色的指甲油,让干净的指甲闪烁出一点点明亮的光泽。这些小细节常常会令自己心情愉快。
  但是我的小说里的女孩是穿球鞋的。虽然一样的喜欢光脚。在ESPRIT的专卖店里,曾经看到一张广告画。夏天深绿的树阴和斑斓的花丛下,几个年轻的女孩挤在一张木椅子上晒太阳。她们穿的是印着小碎花的布裙,头发鬈曲浓密,神情懒散,只是一律都穿着白色的球鞋。球鞋上沾着泥和草汁,是系带子的那种。露出光滑的小腿,小麦色的皮肤。健康清醇。觉得照片拍得很好。
  看着那张广告画的时候,我想到,我要的那种美丽就是如此。
  从来没有穿过套装和高跟鞋。会觉得它们像一个框子,而灵魂的某个部分总是因为不适合这个框子而被束缚得难受。
  喜欢自己能拥有一些不用费心去照料它,穿起来如鱼得水般的衣服。一整个冬天,只需要几条旧的仔裤,几件黑色或烟灰的毛衣,加上大外套就能穿得很暖和自在。
  买过G-STAR的粗布裤子和男装外套,因为这个北欧牌子的款式,看上去像个随时处于漂泊路途中的人。那样的人,会在阳光下眯缝起眼睛深深呼吸空气中的花香。会在路边咖啡店里跷起腿来打瞌睡。会把喜欢的人推倒在墙上粗暴地亲吻她。会在风尘仆仆的路边扛着沉重的行囊搭顺风车。
  在衣服上能够找到我们想要的某种理想的气息,是一件奇妙的事情。因此,为这些看上去好像是在路边顺手捡来的粗布衣服,付出不菲的置衣费。不觉得自己是个有名牌情结的人。从不去美美百货或者锦江迪生。但是喜欢G-STAR。虽然它通常男装的款式较多。
  参加颁奖会的时候,穿着一条灰色的粗布裤子和黑毛衣走到舞台的灯光里面。灯光很刺眼,而我穿的洗旧了的衣服很暗淡。所以我觉得因此而很调和。那些近千元买来的布裤子或者翻绒皮鞋子,会狠狠地穿它们,把它们穿旧,穿脏。
  我的论调是,贵的脏的看上去很旧的东西,都是有品位的象征。
  衣服,鞋子,首饰,或者人物,都是如此。
  在大街上,如果迎面看到一个漂亮女子,会看着她,和她擦肩而过以后,再转过头去看。如果在前面看到一个背影,那我必定会赶上去满足自己的好奇。
  我的漂亮标准也许简单,但是又很挑剔。觉得一个人的脸长得太完美无缺,实际上就是平淡。喜欢的脸,是有一些属于个人化的小标记的。比如眼角下的一颗泪痣,隐隐闪烁着暧昧的情欲。鼻梁上的浅褐色雀斑,是一群淘气的小精灵。或者翘翘的鼻尖。或者是笑起来的时候眯得弯弯的眼睛。都有说不出的妩媚和灵性。
  那些冷若冰霜,艳若桃李的女子,如果再加上衣着光鲜,举止矜持,总是让人感觉索然。就像我每次看到中国的模特儿,总觉得她们像高大的橡胶人。因为没有个性化的特质。这永远都是中国模特走不到国际舞台巅峰的困顿。而瘦小的KATE MOSS因为她的小雀斑和淡漠的眼神,让人感觉到衣服后面的生命力。是有着强烈的表达力的。
  舒淇拍的RED EARTH的化妆品广告很漂亮。松绿的眼影,玫瑰红的胭脂,用在她的脸上,就是有着艳丽而天真的神采。眼睛明亮无邪,又隐含着小动物般的野性。好像一只小猫,等待着你的爱抚,可是在你抚摸它的时候,它又会突然地轻轻咬你一口。
  这样的女子总是讨人喜欢的。你可以想象到,她不会对你遮掩什么或者吞吞吐吐。她会很直接,那种直接是纯真而尖锐的。你因为其中的纯真而不设防,所以就会因为其中的尖锐而受伤。所以这样的女子又是有杀伤力的。

活潑di 发表于 2008-2-2 22:09

 同时她又是情绪化的。她不会太压抑自己的感情。高兴的时候会有缠人的甜蜜,悲伤的时候会泪如雨下。  真性情的女子,总是容易带给别人爱情的感觉。
  我认为的漂亮就是如此.

活潑di 发表于 2008-2-2 22:10

[b][color=#ff0000]                                                               暗香[/color][/b]
 如果是独自一人,最想陪在身边的是香水。
  常常做的事情,是在手腕上轻轻地抹上一点,然后在休息的间歇,悄悄地闻它。
  这是很纯粹的私人的感受。香味对人是一种安慰.
  当自己觉得爱上某个人,或者想离开某个人的时候,会想闻到香水。
  喜欢那种带着点诡异的清香。
  不应该太单纯。伤感,野性,颓废,优雅,混杂在一起。无法分辨,却可以用心去感受。
  喜欢的人也是这样。
  比如一个穿着很简朴的棉布衬衣的男人,平静地站在街边的阳光下,但是你感觉得到他内心的暗涌。可以是激烈的。也可以是柔情的。
  无从捉摸的感觉,充满诱惑。
  看《玻璃樽》的时候,我喜欢舒淇。她符合我的审美观,天真而邪气,有着不羁的美丽。好像原野上盛开的蓝紫色野花,在风中烂漫而明亮。
  香水是有个性的气味。
  一瓶香水里包括的成分,可以有鸢尾,百合,茉莉,玫瑰,铃兰或者橡苔。
  当然还有更多的,例如佛手柑,风信子,月桂,含羞草,甚至琥珀。
  一整个春天,都可以在那瓶有色或透明的液体里,给灵魂带来安宁或激情。
  用过很长时间的是PETIT GUERLAIN。娇兰公司专门为婴儿设计的香水。
  香味是简单而清淡的。柑橘和柠檬的前味,然后是玫瑰和茉莉。暖暖的,带一点点慵懒。
  然后是CK ONE。中性的香水,和那个服装设计师推崇的简单优雅的风格是一致的。
  NINA RICCI的淘气小精灵,香味就比较浓郁一点。但是有一种绮丽的忧郁。
  最近买的是KENZO的清泉,仅仅因为炎热的夏天即将来临。而这种水果味道的香水,涂在脖子上有凉凉的感觉,也许加入了薄荷。
  对香水我是没有常性的人。
  如果常常闻着同一种味道,很容易让嗅觉麻木。
  不安定的感觉,有时让我们的灵魂保持灵敏的状态。
  有时会喜欢一些香水的名字。
  例如有一种香水是叫SOLO。单独表演,单独飞行,是我喜欢的意思。
  还有NARCISSE。古希腊神话中变成水仙花的自恋的少年。奇怪的是自己在北方旅行时,买来的两件外销的格子棉布衬衣,也是这个牌子。
  香水本身也是一种自恋的物品。
  有些人用香水,仅仅是想自己感觉着它。
  或者让自己爱的人感觉它。如此而已。
  中国的男人很少有用香水的习惯。所以也很少有人能把香水用得很适当。以前是碰到过的。很容易给人张扬尴尬的感觉。
  所以宁可他们是整洁的。因为干净的头发和皮肤,本身就有天然性感的味道。
  如果曾经爱过一个人,会记住他的气息。甚至有些人我们会淡忘他的容颜,但仍然记得他的气息。
  这是无法被时间代替的。

活潑di 发表于 2008-2-2 22:12

[b][color=#ff0000]                                                       山中岁月[/color][/b]
  小时候,印象最深的事情,是到乡下外婆家过年。
  记得村里的祠堂,每年春节都会唱上三天的戏。全村的人都会聚在那个古老的大祠堂里看戏。祠堂门口是很大的一棵老树,树下面有人卖葵花子,黄萝卜,那种腌过的大萝卜,咬一口清脆而爽辣,小孩子都把它当零食吃。戏台很大也很旧,脚踩在上面还会咚咚地响。台上的人,穿漂亮的古装,演才子佳人的唏嘘爱情。台下的人,跟着长吁短叹。是非常热闹而 [table][tr][td]
[/td][/tr][/table]温情的节日气氛.
  外公常常带我去看戏。那时我是从城市里来的小女孩,穿整洁漂亮的衣服,和村里活泼的孩子不同。每次深夜戏结束的时候,我都是趴在外公的背上昏昏欲睡。模糊中记得很多人一起走在田间的小路上,有田野清香的泥土气息和手电晃动的光亮。有人来撩盖在我头上的围巾,仔细地看我的脸,然后轻声对外公说,是美的女儿吗?美是我妈妈的名字。妈妈是这个幽静的藏在大山深处的小村里,第一个嫁到城市里去的女孩。
  外公外婆一共有5个孩子。外婆信奉基督教,每个周日,她要带着我走很长的山路,去镇上的教堂做礼拜。晚上我和外婆睡在她的大木床上,外婆的大棉被是用洗得很旧的洁白的棉布缝起来。她在灯下轻轻地唱赞美诗,然后在黑暗中祈祷。
  她是一个看上去有些娇弱的女人,有雪白的肤色和美丽的眼睛。常常在她整洁的短发上,别一个漂亮的发夹。她喜欢种一些花草,在家里的庭院和平台上,种满牵牛,太阳花,茶花,栀子和兰花。黄昏的时候,她煮一大锅的南瓜和红薯,喂养猪圈里的一头大母猪。还养了一些鸡和鸭子。
  外婆心灵手巧,会做好吃的糯米团子,豆沙馅的,咸菜笋丝馅的。还有每年过年时,她自己炒花生,葵花子,做红薯片和冻米糖。那是乡下常有的零食。夏天的时候,她喜欢把菜瓜,西瓜放在井水里。睡完午觉,拿上来吃是冰凉的。晚上在屋顶平台上放一张大凉席,仰躺着就能看到满天星光。有时可以看到流星。外婆那时就一边摇着扇子,一边对我讲《圣经》里面的故事。
  每年假期,我都会向妈妈提出,去外婆家里住上一个月。田园的安谧和恬淡,以及与大自然的无限贴近,是我心里深刻的快乐。
  和外公一起去刨土豆,采西红柿,摘豆子。赶着鹅群去山上吃草。清澈见底的溪水,下面有成群的小鱼儿在游动。捉螃蟹和田螺。
  有一次和外公一起去摘兰花。外公带着我爬上很高的山坡,一直在幽深的山谷里走。野生的兰花生长在很寂寞的地方。外公说。那一次我在山顶看到山的另一面,是一个很大的水库。安静明亮。在太阳下就好像一面镜子。映着蓝天白云,好像世外桃源。在竹林里有清凉的山泉,有人削了竹筒,可以盛水来喝。清脆的鸟声,在寂静的风中回荡。
  对于一个城市的孩子来说,能拥有这样的童年经历。我感觉是幸福的。
  我在乡下最好的朋友是招娣。她是我妈妈小学同学的女儿,家里很穷。
  招娣的大眼睛漆黑而带着忧伤。来找我玩的时候,身后总跟着她一大帮小弟妹和她家的大黄狗。外婆不喜欢我出去,对他们说,我在睡觉。我在里面非常失望。可是等外婆不注意的时候,我悄悄跑出去一看,他们还等在那里,笑嘻嘻地看着我。
  我们几乎爬遍了村子附近的所有大山。坐在山顶的大岩石上面,看远方的大海。放声大叫。有时在堂屋里玩捉迷藏。招娣叫我躲到放谷子的大缸里,然后用簸箕把缸盖起来。为了采我喜欢吃的野果子,她爬到荆棘堆里面去,手上划得血痕累累。仔细想起来,我们在一起的时候,几乎是不说什么话的。也没有内心的东西可以交流。因为乡下的孩子,都是简单而淳朴的。
  她只是没有任何理由和条件地喜欢我。对我好。是我得到的惟一一份不需要任何回报的感情。
  后来很多年没有去乡下,我和招娣失去了联系。只有她母亲因为生病,被我妈妈接到家里住了几天。她告诉我,招娣每次在我放假的时间里,常跑到我外婆家门外去等我。可是我一直都没有回去。
  后来她妈妈死了。招娣嫁到了很远的外村。
  对于我们所承受的各自的命运。也许我们都应该是毫无怨言的。
  长大以后,我很少再有机会去乡下看望外婆和外公。
  工作以后第一个月的工资,我把钱汇给了他们。在信里对他们说,希望他们身体健康。
  田园对我的影响是深刻的。很多时候,我都不像一个太纯粹的城市女孩。性格里有慵懒,恬淡的部分,喜欢植物,衣服只穿棉布,对自然的景色和季节的变换有细腻的感受。花鸟市场是我爱逛的地方,和卖茉莉花的老头可以聊上半天。而城市街道两旁的梧桐树被砍掉的那天,我一边看着一边心里就痛起来。也许以后的孩子连稻子和麦子都不会区分了。他们丧失的是对自然和生命的感受。
  前年过年的时候,和妈妈一起回去了一趟。
  坐很长时间的长途车。心里淡淡的惆怅,不断涌起来的,是外婆唱赞美诗的声音。
  外婆种在庭院里的那棵栀子花树,长得很粗壮了。而童年的好朋友招娣,也已经不在这里。躺在外婆的木床和大棉被里面,闻到泥土和植物的清新气息,睡眠是香甜而安宁的。

活潑di 发表于 2008-2-2 22:13

  天还没有亮的时候,外婆照例早早起床。在房间里忙碌地走动着,蒸馒头,煮红豆粥,厨房里水汽弥漫,外公在往灶眼里塞柴火。他们的说话声和松枝燃烧的劈啪响声,让我恍然又回到过去。
  我一个人爬到高山顶上,坐在大岩石上面,感觉温暖的阳光和寂静的风。山上的映山红和洁白的野山茶已经开了。我这样会独自坐很长时间。不需要任何言语和思想.
  在半山腰有一座石头垒起来的小庙,里面有刻在石头上的两尊佛。简陋而神秘。红烛边放着火柴,看到红烛熄灭,我把它们重新点燃。
  山中岁月,恬静地凝固了时光的流动。
  那时我看袁筱一的《黄昏雨》,她用法文写的得奖小说。这是一个无情而苍白的时代,我们相信爱情,爱情背叛我们。我们相信真理,真理欺骗我们。很难想象一个大学女生的心底,有这样沉重的感悟。但是我喜欢她给那个女主人公安排的结局。在乡村学校里教书,为所爱的人死于难产。
  在接近自然的地方,一个人也更接近他的灵魂。我相信这点。
  当一个从城市的喧嚣尘烟里出来的人,行走在田野和山风之间的时候,他是否会感觉到灵魂在边缘游荡时的孤独。
  而生活,是那么轻易地,就会淹没我们。

活潑di 发表于 2008-2-2 22:17

[b][color=#ff0000]                                                            戒指[/color][/b]
 在《暖暖》里面,我描写过一个银戒指。是城在百盛买的送给暖暖的礼物。那是他们在上海见的最后一面,暖暖离去以后一直用一根红丝线挂着它。
  因为这是用来温暖回忆的信物,即使已经和最爱的人告别。
  我觉得戒指是一种特殊的首饰。它所承担的寓意太沉重,所以并不是能随便用来装饰的 [table][tr][td]
[/td][/tr][/table]首饰。所有的钻石广告总是充满了爱和诺言的光泽。而有时候,一枚普通的戒指,会因为时间的抚摸和往事的浸泡,而变得贵重。
  我想等到暖暖老去的时候,她会感激生命中曾经拥有的这枚戒指。是和最爱的人见的最后一面。那时候爱情还没有来得及淡却,而心已经苍老……
  我有这样的一枚银戒指。同样是在上海的百盛买的。它的名字叫玛格丽特。放在我手里的时候,它被装在一个浅灰色的丝绒小袋子里。我把它拿出来,它很明亮。很简单。戴在无名指上刚好,戴在中指上会有点紧。但是看上去非常的干净和雅致。
  有时候我会把它拿出来,放在手指上。很长时间了,它有些发暗。但是摸在手里依然清凉光润。这是一个人送我的。然后我们分别了。再也没有见到。
  母亲曾经送给我两个戒指。一个是她戴了很多年的,她常常和她的婚戒,一枚红宝石戒指戴在一起。那枚戒指是黄金做的,暗得发亮,是被岁月沉淀以后的郁重。上面有两颗小粒的紫水晶。俗气而温情。
  我常常会这样想,如果某天在一个陌生的城市里,衣食无靠的时候,我会不会拿这枚戒指去当。一层层地打开包裹着它的棉布,把它拿出来擦亮,然后递给当铺里的老板……好像一个久远年代里才会发生的故事。而母亲送的戒指,就是这样寄托着深切的关注和担忧在里面吧。可以放在身边,一直保护着漂泊路途上的心。
  16岁的时候,母亲觉得我长大了,就带我去珠宝店里,让我挑一个自己喜欢的戒指。我挑的是一枚简单的白金戒指,上面有菱形的花纹。那时候学校里也有时髦的女生戴戒指的,可我不喜欢戴,一直把它放在一个紫红金花的丝绸盒子里,藏在抽屉里。
  这个戒指在那时候算是比较值钱的,所以也就把它当做了自己的一笔小财富。后来,过了挺多年的,一个朋友过生日,刚好自己处于最落魄的时候,手里没有闲钱给好的朋友送礼物。想了半天,就从首饰盒里拿出这枚惟一值钱的戒指,给他寄了过去。
  那时候看电影《滚滚红尘》,在家里隐居写书的韶华,收到能才托人送过来的信,顺手就从枕头里掏出一枚金戒指给送信的人付了小费。能才后来见到韶华,把戒指还给了她。他说,以后不要把贵重东西胡乱送人。语气很认真,眼神却很怜惜。
  也许韶华是这样一个率性的需要照顾的女子,所以最终他爱上了她。
  有些人的灵魂会比他的物质要富足得多。因为自由。
  过了不久,又是这个朋友,从远方的城市寄了一枚戒指给我,也算是礼物。一样的白金戒指,只是看上去幼细了一些。但是我却不喜欢。我想我16岁时候的眼光已经和现在不同。就像喜欢的人,曾经喜欢过,可是最后却发现自己的心变得这样的淡。
  那枚戒指就不再戴过了。
  自己也买过戒指的。是一枚银戒指。在路上经过金铺的时候,看到摆在柜台里的一排戒指里面,有一只小蝴蝶花纹的。戴在手指上的时候,那只蝴蝶好像俯在手指上,翅膀微微掠起,有一种灵性的气息。
  我买下来的时候非常便宜。我想也许只有我才觉得它是这样的美。否则,空守在时间的等候里,它会很寂寞。因为看上去很粗糙,所以有时候会在情绪好的时候戴着它玩。比如穿一件白棉布衬衣或者黑色吊带裙,把头发扎起来,稍微涂一些银色唇膏,然后戴上发暗的线条疏放的银戒指,它的灵性就被衬托出来。
  那时候很喜欢在电视上看一个钻戒广告。两小无猜的男孩和女孩一起坐在一棵大树上,男孩用紫色的小雏菊编了一只草戒指戴在女孩的手指上,女孩甜美的笑容也如花朵般绽开。然后他们长大了,女孩披着纯洁的白纱,看着男孩在她的手上套上一枚戒指,那是一枚闪亮的钻戒。
  幸福,诺言,真爱。钻戒广告里重复的美丽辞藻,总是这样的让人心动。
  亦舒的小说《喜宝》里有一段描写,喜宝决定做富商的情妇,提出的第一个条件是让他开张支票买钻戒。喜宝挑了珠宝店里最大颗的钻戒,戴在手指上因为太重会歪在一边。可是她戴着它,在寂寞的时候转动它。
  如果没有很多很多的爱,有很多很多的钱也可以……喜宝也许感觉自己受到了安慰。这一刻她这样富有,可是又这样的贫乏。因为这是一个自己买给自己的钻戒。
  所以,看到珠宝店里的戒指,会想只有钻石是不能随便买给自己的。不仅仅因为它的昂贵,还因为它所需要的漫长等待。等待生命中一个人的出现。等待一段用一生去实践的诺言。
  这是惟一需要用灵魂交换的戒指。
  我并不是一个喜欢戴戒指的人。也许我会把戒指串一条丝线戴在脖子上,却无法忍受它对手指长久的束缚。戴着戴着,我就喜欢把它摘下来。我发现我的手指原来是这样的酷爱自由。所以我想我肯定也是一个不喜欢戴婚戒的女子。但是我会希望爱我的人送我一颗明亮的小钻石。

活潑di 发表于 2008-2-2 22:17

 明亮坚硬的小石头,等到老去的时候用来温暖自己的心。虽然诺言和爱也许已经一去不复返……可是依然能带来安慰。

活潑di 发表于 2008-2-2 22:19

[b][color=#ff0000]                                                       南方八月[/color][/b]
  到达另一个城市的时候是黎明。南方潮湿温暖的夏天早晨,天空是迷离而寂寥的蓝。刚下过一场雨。空气清新得透明。
  背上的NIKKO还是很沉。矿泉水和药片都在。买的那件棉织的开襟上衣,旧旧的玫瑰红。是自己喜欢的。想着可以配一条小碎花的棉布裙子穿。麻编的球鞋。涂一点点淡粉色的胭脂。在火车的卧铺上,把它整夜地盖在腿上。还能闻到棉的淡然清香.

  想着我还能为你流浪多久。为你美丽多久。
  在阳台上看到的白色茉莉。小小的柔软花朵。在暮色中有了褐色的枯萎痕迹。就好像时光在心底留下的纹路。黯然的。
  这个古朴沉郁的城市。是我宿命中飘忽的线索。空旷的街道。还有两旁高大的法国梧桐。喜欢它带一点点的荒凉。一点点的慵懒。似乎恍然。历史沉淀。悄然无声。它负载太多的前世和今生。
  好大的雨。在豆浆店里,看着玻璃门外暗淡陈旧的砖墙。那一刻,怀念我的《Irish Music》。渐渐相信,它们是灵魂深处的一些声音。
  在这样的午后。是离你这样遥远的一个女孩。平淡的时光。
  告诉过你,也许会写一段新的文字。我的南方八月。
  在百货公司看到的那瓶香水,是西班牙的。海玫瑰。很诡异的名字。拿过来闻,是淡淡的气息。有些忧伤。
  还是午后突如其来的大雨。南方的夏天弥漫水雾。从街对面跑到百货公司的那一段路程。听到自己畅快的心跳。在宽阔的大街上跑过去。成排的汽车停止在红灯后面。突然感觉像一只鸟。裙子湿湿地裹在身上。店里的冷气扑面而来的时候。冻得笑了。
  二楼有个咖啡走廊。到处弥漫着咖啡浓郁的芳香。放着音乐。是一个男人温柔的声音,在那里低声地唱,谢谢你曾经爱过我。重复的。
  在试衣镜里看到自己寂静的眼睛。
  去牙科看那颗刚开始长出来的牙齿。
  它是这样的疼痛。是还没有完全长大吗。它长得如此艰难。麻醉的时候,想起李碧华的文章。有些感情是指甲,剪掉了还会重生,无关痛痒。而有些是牙齿。失去后永远有个疼痛的伤口。无法弥补。血肉模糊的。绝然割舍。
  医生艰难地拔这颗长了一半的牙齿。在心里对它说,你走吧。我不要你了。然后它走了。留给我一道缝着线的创痕。在疼痛中缓慢愈合。
  无论如何。我想我已经可以忍受。一言不发。像个沉默的男人。
  深夜的时候想起来喝水。
  看到窗外的高层公寓,似乎可以触及漂浮白色云朵的夜空。想着心里如果有个爱过的人。又暖又美的往事。心里即使有些惆怅。
  时光苍凉。然后感觉眼泪依然清澈。
  不是爱的人就可以和他在一起。宿命给我们的结局,只是叫我们摊开手心。里面是空洞的。没有诺言。也没有永恒。
  少年往事。爱恨纠缠。放弃以后才获得自由。只有彼此能平淡相处的人,才能长久。
  然后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我迷路了。公车把我带向郊外。我知道我的方向搞错。可是我安然地坐在阳光下,看着窗外的夏日风景如风掠过。
  很多时候,我都是一个没有方向的人。走到哪里就算哪里。
  没有家的人,就可以把任何一个地方都当做家。我知道。我是知道的。
  不会爱的人,也可以爱上任何一个陌生的人。我也知道。
  然后眼泪就轻轻地掉下来。
  送给你的戒指你很喜欢。戴在手指上直到它磨出戒痕。
  可是我最不喜欢的首饰是戒指。因为不喜欢束缚。自由惯了。
  收藏一个细细的银戒指。想等它很久的时候,再看看爱情是不是苍老得面目全非。所以我不喜欢你送我戒指。
  有时候,我想你只是在身边,看着我。安静的。平淡的。
  也许我也已经苍老。
  在火车的暗淡灯光下,拿出杜拉斯的《物质生活》,进行漫长的阅读。
  杜拉斯写夜里的最后一个顾客。她写着:我们哭。要说的话都没有说。我们后悔彼此并不相爱。我们根本什么都不知道。而他这个人,和别人也没什么不同。就像是夜里遇到的最后一个顾客。
  一个15岁就陷入无望爱情的女孩。从此残废。在孤独和酗酒中打发一生。只有写作是惟一的安慰。杜拉斯。她的眼睛如此美丽。因为美丽而过早地凋谢。
  想起《情人》那部电影里的旁白。女人的声音平静地叙述。叙述她生命中最初的一条河流。没有任何伤痛。只有回忆。所有的情缘都被岁月沉淀。
  不知道在邮船渐渐离开码头的时候,伏在栏杆上的女孩,看着岸上永远不会再见的男人。她内心的感觉。可是电影镜头上,只有她淡漠的眼神。
  她只是看着他。什么也不说。
  火车在夜色中穿行辽阔空旷的田野。漆黑的窗外偶尔有疾驶而过的火车,在交会时发出刺耳的呼啸。好像闪电一样明亮。有时火车停在那里。看到对面的轨道上也有一列。缓缓地开动了。陌生的人群坐在那里。一张张也许不会再见的面容。偶然地邂逅。
  一些人在生命里出现过。然后消失了。还有一些人。停留了很久。然后也消失了。
  喜欢那些沉寂的绿色山脉。神秘的。无法捉摸。还有小小村落的灯火。在拂晓的薄雾中,隐约闪烁。裹着毯子,把脸靠在玻璃上,凝望着田野无法言语。深夜的时候,不断地惊醒。火车停靠过一个个站台。继续前行。

活潑di 发表于 2008-2-2 22:20

 我知道它带我去很远的地方。  我知道我漂泊太久。已经疲倦。
  八月南方。阳光充沛。雨水清凉。空气中有茉莉和木槿的清香.
  黄昏散步的时候,看到安静的鸟群。它们一圈圈地盘旋在城市的上空,不断地变换各种队形。看起来似乎是快乐的。
  秋天快来了吗?
  天蓝蓝的日子。我为你停留。

活潑di 发表于 2008-2-2 22:21

[b][color=#ff0000]                                                             小乖[/color][/b]
  有时候我怀念我的小狗。惟一养过的一只小动物。
  是20岁的时候得到的生日礼物。
  那个夏天,朋友把它送给我,是非常小的一只狗,肥胖的,茸茸的,纯白的毛色中杂着几块俏皮的黑色斑纹。我伸出手指摸它湿湿的小圆鼻子,它天真地抬起头看我,然后用它温 [table][tr][td]
[/td][/tr][/table]暖湿润的小舌头,轻轻舔我的手指。那一刻,我的心柔软地膨胀起来,灌满了清澈柔情的水。
  我在灼热的阳光下,飞跑着去超市买牛奶和牛肉干。我不知道我可以给它什么更好的东西。一颗心在跑的时候,跳得让我疼痛。
  我们开始一起生活。我叫它小乖,这是我取的名字,它接受了这个称呼,何时何地,只要我大声呼唤,它就向我飞跑而来。常常一起去公园散步,它跟着我,因为太小,跑起来还摇摇晃晃的。
  我趴在地上擦地板的时候,它就在纸盒子里面探出小脑袋,我擦到哪里,它的视线跟到哪里。当然更多的时候,它非常喜欢躺在我的肚子上睡觉,也许因为那里比较暖和。我们常常玩的亲密游戏是,我叫它的名字,然后躲起来,它就开始四处找我。一边轻轻地抱怨地叫着。
  很奇怪它的眼睛,像一个婴儿。纯洁,无邪。当我们互相凝望的时候,我知道我们是相爱的。
  一个星期后,它突然开始生病。不肯吃任何东西。一直躺在角落里睡觉。
  我很着急,打电话给朋友,朋友对我说,你给它吃得太好,伺候得太细心。一条小杂种狗,随便养着就是了。
  可是我无法随便,我如此深爱它。我强迫它张开嘴巴给它喂药片碾成的粉末和水,依然每天去买牛奶和鸡肝。但是它已经没有任何活力。惶然的我,只好把它抱到朋友的家里。在路上的公共汽车里,它依然躺在我的肚子上,还勉强抬起头来看我,黑黑的圆眼睛充满悲哀。
  朋友的妈妈帮我照顾它,她给它吃药,用冷的毛巾垫在它的小脑袋下面。那个晚上,我留在朋友的家里睡觉,不敢回去,怕小乖会死掉。它已经处于弥留状态。我不肯吃晚饭,坐在地上,一边抚摸着它,一边不停地哭。
  朋友的妈妈说,不用这样伤心。只是一条狗。可是我哭得更凶。
  那天我是睡在阳台的凉席上。
  半夜,突然惊醒,听到小乖细细的叫声。它趴在我的肩上,用它凉凉的小舌头,舔我的耳朵。它来告诉我,它好了。我们没有吵醒任何人,黑暗中,抱着它温暖的小身体,我们彼此怜惜地亲昵着。我记得自己泪流满面。
  就在那一刻,我决定,我要离它而去。
  我把小乖留在了朋友的家里,坚决不肯再带它回家。下楼的时候,小乖一直跟我到楼道口,睁着它疑惑的眼睛,不知道我为何不抱它一起走。
  我看也不看它。飞快地跑了出去。
  朋友说,你真的不要它了?
  我说,是的。我承担不起这份感情,还是断了好。因为我是个容易溃败的人。
  小乖在朋友的家里留了很长时间。我偶尔去看它,给它带去牛肉干和牛奶,次数很少。
  它总是认出我。围着我的脚撒欢,躺下来让我抚摸它的肚子,显得很快乐。它一天天地长大,成为一条平淡无奇的母狗,喜欢跑到楼下的垃圾筒里去撒野,身上很肮脏。朋友因为搬家,最终把它送到了乡下。
  小乖彻底地失去了踪迹。
  朋友有时候还是会笑着对我说,你真的很残酷,坚决就不肯再收留它。
  我说是啊,我就是这样的。可是我没有再养过狗。我一直保留着和小乖在一起的照片。
  那时候它还很小,趴在我的裙子上。我看到我们两个都是很快乐的样子。
  只有情缘是伤感的。

活潑di 发表于 2008-2-2 22:22

[b][color=#ff0000]                                                      少年樱花[/color][/b]
  她是他爱过的第一个女孩,在17岁的少年时。
  放学后穿越大半个城市,等在她的校门口送她回家。
  周末的时候,一起去看场电影,黑暗中把她柔软的手指,轻轻地放在自己的手心里面。这种清澈而甜蜜的心情,是生命成长的时候,最初的体验.
  那是春天的夜晚,他记得。
  送她回家的路上,两个人走在淡淡的月光下,一路都能听到樱花在风中飘落的声音。小路两旁的樱花树,开出粉白浓密的花朵,簇拥在一起,每当风吹过,就好像落下一树的雨水。
  在她家的楼梯下面,她站在阴影中微笑地看他,漆黑的眼睛,明亮得让他无法直视。伸出手,轻轻地把她的眼睛合上,然后俯下头亲吻她的嘴唇。她的头发上都是细碎的柔软花瓣,散发着刺鼻的清香。
  他突然觉得自己的眼睛里有温暖的眼泪。
  那一瞬间的幸福。
  他们在一起很长时间。高中毕业,他去了北方读大学,她依然留在南方的城市里。
  很多的信,偶尔的电话,很少的见面。每次假期一到,他就急忙买火车票往家里赶。有时候买不到座位票,就挤在闷热肮脏的车厢里站上20多个小时。
  累得发困的时候,在中看到的都是夜风中的粉白樱花,一片一片,无声地飘落下来。
  他觉得自己是这样地爱她。也许用一生的时间都不足够。
  快毕业的时候,她有过一个孩子。因为年少无心的疏忽。她对他没有任何埋怨。
  为了不惊动父母,他们借口旅行去了外地的城市。只是在去医院动手术的时候,她出了事故差点死掉。在廉价的小旅馆里,他整天整夜地守在她的身边。
  那个夏天很炎热,但是她脸上流下来的汗水和眼泪,却很凉。她勉强地微笑着对他说,没有事的,会没有事的。他只是轻轻地说,我会对你好的。
  我会对你好的。这句诺言他一直放在心里,但情缘错落,他们的路还是走到了尽头。
  分手的时候,明知道彼此有很多误解,但年轻气盛的他,还是固执地一去就不再回头。他离开了南方自己的家乡,到了另一个阳光充沛的城市。
  他有了工作,然后有了新的生活,直到在那里遇到一个美丽的女孩,买了一枚戒指和她订下了誓盟。
  生活很知足平静。每天早晨,他开着车先送孩子上学,送妻子上班,然后再独自开车去自己的公司。春天的异乡城市,马路两旁也有缠绵的樱花树。一串串粉白的花朵簇拥在一起,当风吹过,就有无数柔软细碎的花瓣旋转着飘落,粘在他的车窗玻璃上。
  像很多行残缺的雨滴。
  突然地,就想起一张10多年前的脸。她的脸。在南方潮湿的夜色中,在楼梯寂静的阴影里。漆黑的眼睛,明亮得无法直视。还有黑暗中她的嘴唇,他亲吻过的纯洁的伤口。这样的深,再也抚摸不出痕迹。
  不知道她是否依然在那个南方城市里。也许仍会有男人对她说,我会对你好的。但她的幸福已经和他无关。
  每个男人的最初,都会有一个樱花般的女子,飘落在生命里,注定颓败。

活潑di 发表于 2008-2-2 22:23

[b][color=#ff0000]                                                         北方旅途[/color][/b]
  1998年的冬天,独自去大连。因为想看看冬天寂寞的大海。
  这一天是大年初三。冬天的黄昏,寂静的田野升起淡淡的夜雾。透过候机厅大幅的玻璃窗,能看见广阔灰色的天空。整个机场都是空荡荡的。飞往大连的航班是晚上6点。
  我坐在窗边,凝望天际深浓的暮色。候机厅里零散地坐着一些表情枯燥的旅人。毕竟这 [table][tr][td]
[/td][/tr][/table]是春节期间,温暖的气氛和旅途的孤寂,总是让人有些黯然.
  我记得那个男人转过脸来看我的时候,他的眼神和他的言语。他说,这时候的机场就像世界末日一样。似乎是很冒昧突兀的想法,但是他的眼睛像水一样安静。为什么?我微笑着接住他。我想这是一个良好的开端。对两个同在旅途中的寂寞的人。
  你看天空的颜色。还有风的声音。让人感觉荒凉。世界似乎随时会消失。他说。一个年轻的男人。里面穿着格子的棉布衬衣。短发,有一双深的眼睛。一个福建人,和她一样飞往大连。
  你不像是这个城市的人。他说。为什么?我再次饶有趣味地看着他。一种感觉。你身上的漂泊气息。还有你的眼睛。你不属于这个城市。我看着他。我一直在微笑。也许当一个人的心始终在流动着的时候,他的身上就不会有太明显的地方特征。我感觉到彼此交谈的顺畅。这是个聪明并且有阅历的男人。应该走南闯北,做了很多年的事情。但心里仍有一些敏锐的东西。直觉告诉我,这会是个令人愉快的谈话对象。
  登机的时候,夜色已经弥漫了整片旷野。是从海口飞过来的MD-82,整排窗口灯火通明,像一艘巨大的航船。
  他给我找到靠窗的位置,然后帮我把行李放到行李舱里。像所有有教养的男人,照顾一个独自出行的女孩。把外套脱下来,否则等会儿到大连,你会感冒。他说。明亮的机舱,空姐悦耳的声音。漆黑的天空。夜航的感觉有微微的晕眩,好像一次梦中的旅行。我屏住呼吸,倾听飞机在跑道上加速的呼啸,然后在全力的疾驰中,突然跃上天空,倾斜着往上爬升。他微笑着看我孩子气的样子,他说,你害怕吗?
  不。我喜欢这一刻。突然蹿上去的这一刻。自由了。飞了。
  很多时候,幻想自己能飞。飞到遥远的地方去,飞到爱的人的身边。在坚实的大地上,仰望自己的梦想。我们过着无从选择的生活。这是曾经写过的文字。在那个城市里,日复一日,竭力让心不感觉到麻木。突然脱离大地的时候,心里甚至是疼痛的。有什么地方是我们能够真正停留下来的呢?我把头靠在窗边,看着下面的万家灯火,疲惫地闭上眼睛。醒来的时候,飞机正在平稳地飞行。外面漆黑一片,没有了灯火。
  他说,我们现在是在海面上。他替我拿了盒饭,矿泉水和苹果。我一边吃饭,一边听他讲他自己的经历。他说他很早就离开家出来做事,几乎一直在全国不同的城市之间奔波。你有过那种独自在一个陌生的城市生活上很长时间,然后又转向另一个城市的经历吗?他问。那真的是一种非常孤独的感觉。想念在福建的家人,可是无法回到他们的身边。他轻轻呼出一口气。一直想着有一天能挣到足够的钱,然后回去买个农场,种植草坪。
  听着一个男人的梦想,心里突然有轻轻的感动。曾经我恐惧自己有一天会失去所有的梦想。那种心如死灰的沉寂。眼前的男人,明显地受过生活的风尘。可是他是坚持的。
  我们聊天,然后开始玩纸牌。又看到一个灯火灿烂的城市。有长长的街道和高耸的钟楼。可是不知道是哪个城市。他说,因为是晚上,所以只能看到黑暗,其实我们已经飞越过大海。
  我说,还记得以前读书的时候,看过一篇散文,一直忘不了。
  他突然笑了,他说,冬日,不要忘了到海边去走走。因为冬天的大海是寂寞的。我也笑了。虽然已不太能够记得里面优美的语句,但这的确是一篇让人难忘的散文。
  我们都很快乐,彼此都记得。
  有人来接你吗?他说。有,有一个朋友,还没见过面。我回答他。是网上认识的朋友?是。不管如何,我想给你一个手机号码。这样如果有什么事情,能够彼此联系。好好照顾自己,如果他真的是一个你从来没有见过面的朋友。他认真地报给我号码。
  我看着这个男人。我想他也许猜到那是一个网友,虽然他不知道那是我非常好的能够彼此信任的朋友。但是,我感受到一些温暖亲切的情感。
  萍水相逢的人。有短暂的缘分,轻触对方的灵魂。
  微笑着看他,什么也没说。
  飞机飞到大连的上空。海边的美丽城市。在漆黑的夜空下有璀璨的霓虹光影。我趴在窗上,忍不住发出轻轻的惊叹。每一次快降落的时候,我都会庆幸自己又逃过一劫。他说。生命是脆弱的,但是又如此美丽,让人难舍。
  下了飞机,刺骨的冷风,让人意识到,这是遥远的北方,而不再是南方的阴湿城市。我说,我们跑吧。我都冻僵了。两个人背着包在空旷的机场上跑。夜空遥远的星光,明亮而寒冷。走过机场出口的时候,我看到我的朋友站在那里,当我和朋友挥手后转过头看他的时候,那个瘦瘦的男人已经不见。我忘记了和他道别。
  过去很久了,遗失了他的手机号码,却一直记得他的名字和眼睛。还有那次春节中的夜航。旅途中邂逅的陌生人一直很多,碰到了,散了,然后又遭遇新的容颜。那种敞开心扉的交谈和无所企图的关怀,像清澈的水滴,在心里留下甘甜的回味。

活潑di 发表于 2008-2-2 22:25

  虽然仅仅是一些繁琐平淡的细节。但让人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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