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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3]第二十七章 合唱团[/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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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3] 很久没去过大学了,仿佛已经隔了很久似的,其实我也不过毕业几年而已,但再次看见美丽的校园,即便不是自己的母校,那种亲切感也油然而生,只是大学大都在城市偏远处,我借了辆采访车,当然,其实是落蕾借的。
李多告诉我们,今天下午有她的演出。原来她参加了合唱团,我到一直没注意她有唱歌的天分,不过想想她平时的高分贝或许很适合。
能考进这里还是很不错的,起码也是个全国重点,到不像我,要不是扩招恐怕也进不了。只是着扩招扩招,其实是把阔的招了进去,每年照例都有数千成绩优秀的毕业生要靠大家的捐献才能上大学。虽然那些名牌也好重点也好,一本也罢,二本也罢,即便是赚的钵出盆满,收起贫困生的学费也丝毫不手软。
三人坐着采访车进了大门。但里面路却不熟悉,只好打电话叫李多出来。车里太热,只好下车等,顺便也可以看看里面什么样子。
我正往前走,忽然身后被人撞了一下,我到是没事,回头一看,地上坐着一个短头发穿着学生装的女孩子,一脸孩子气,旁边还散落了些音乐书和乐谱。她揉着手肘,似乎很疼。
“不好意思,是我跑太快了。”她站了起来,不住的向我鞠躬,搞的我反而不好意思了。
“你没关系吧,需要看医生么?”我问到,女孩羞涩地笑笑,低着个头,齐耳的短发把脸遮了起来。
“啊,吕绿,你在这里啊。”李多忽然一跳一跳的不知道从那里跳了出来,挽住了女孩的手。
“你们认识?”纪颜和落蕾也过来了。
“恩,她是我的好朋友,也是合唱团的一员。她叫吕绿,双口吕,绿色的绿。”李多向我们介绍了后,又回头和吕绿说:“顾老师在找你呢,下午就要演出了,还要最后彩排下。”吕绿哦了一声,向我们点了点头。我们三人也随着李多去了彩排的剧场,反正来的早了点,到不如看看她们彩排,我大学的时候懒的很,从未参加任何课外活动。所以对这些小女生的合唱到是很好奇,对了,忘记说了,李多的是女子合唱团,不过据说她们的老师却是个男的。
学校颇大,合唱团彩排的剧场离大门有点距离。因为李多和吕绿要赶去彩排,跟着李多的指路,我们向歌剧院驶去。路上李多说个不停,我们也稍微了解点合唱的基本知识。
不是任何一个集体歌唱的组织都可视为合唱团,偶然或骤发性的集体歌唱只能叫做群众歌咏活动,二者的区别不仅体现在演唱水平的差异上,更重要的是歌唱目的不同。前者的歌唱行为表现为艺术追求,后者的歌唱行为则是以集体歌唱为特定表达手段的社会活动。合唱团是那样一个集体,它充分掌握那些必不可缺的合唱技巧和艺术表现手段、以表达作品中所蕴藏的那些思想、感情和思想内容。合唱团是按声部来建构合唱组织系统,声部则是依据嗓音个性特征即音域的宽广来划分的。分为女高音——Soprano男高音——Tenore。女低音——Alto男低音——Basso。李多应该是女高音吧。
穿过了图书馆和学校的运动场,沿着学校西边的饮食街行驶。剧院是在学校建校时候同时兴建的,虽然中途翻新了几次,但还是算比较破旧的,不过据说今年学校收到一笔巨额的赞助费,专门用来做新的剧场和舞台。
学校还保留着比较完整的歌特式建筑风格。两边是高耸的尖顶,青灰色的墙漆让人觉得有点凉意。中间夹着半圆型的正门,虽然谈不上宏伟,但那种古朴的颜色感和严谨细腻的布局处处向外渗透出一种艺术感。剧院的窗户都是高窄的,上面还有绿色的花纹,非常漂亮。
我们下了车,正门前还有台阶,走上去后,里面还有段比较长的走道,走上去才知道,居然还是地板,不过从快褪色的表皮来看,的确有些年头了。五人走在地板上发出嗒嗒的击打声,尤其是李多,她拉着吕绿跑的很急,皮鞋和地板的撞击声很大。走过过道,有着一个旋转式的扶梯,这里有四层楼,就算没有电梯,爬起来也不算费力的。每层的扶梯转角都有些名人油画或者小型的石膏艺术品陈列。整个剧院几乎都是以木制品组成。[/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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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3] 排练的地方在三楼。迎走来一个女孩子,和刚才的吕绿不同,这个人非常高窕,穿着红色的毛线衣,黑色的卷发散肩膀上。虽然她很漂亮,小巧的鼻子和大大的眼睛恰倒好处的安放在那张瓜子脸上,有几分像范平平,不过很可惜,我不喜欢这一类的,因为她的脸上同时带着一副傲慢和轻佻的神情。她站在楼梯口拿着镜子,看见李多后,微微笑着走了过来。
“这么李多么,顾老师找你很久了,怎么,带了一大帮子亲友团啊。”说完朝我们看了一眼,与其说是看,不如用瞟更恰当。
“不用你管,你再照镜子你也只能做替补而已,下午的演出有校领导来呢,当然要让最优秀的团员去唱,你还是好好化你的妆吧。”说完,拉着吕绿走了进去。那个穿红衣的女孩气的脸都发紫了,一个人朝另外一边走去。
“她是谁啊?”落蕾问李多,李多气呼呼地说:“她叫凌凤,据说她父亲是个土财主,要不是捐了笔钱给学校,她那里进的了合唱团,唱歌老走调。”
“合唱团很难进么?”我不禁问。吕绿这时候说话了,她左手抱着书,右手把头发缕到耳朵后。
“是的,团里,尤其是顾老师挑选成员很严格,而且我们合唱团清一色都是女孩子,以前的前辈经常演出,还出过国呢。”说完,她又皱了皱眉头。握着李多的手。“我真怕我不行。”
“没事的,这里除了我你就是唱的最好的了。”李多热情的抱着吕绿。我们三人则暗笑。
排练室我们不能进去,只好做在外面,离正式开始演出还有些时间。我和纪颜决定在这里转转,落蕾则坚持要站在外面看女孩们彩排。
总的来说这里还是让我不太舒服,虽然现在是冬天,但外面阳光灿烂,而这里却一点都看不到,而且这里的冷和外面又有所不同,似乎这里的寒冷更容易入骨。
“似乎很多学校都有自己的传说啊,包括我以前的大学,据说化学实验室永远不开放,因为传说以前有个化学老师在里面用硫酸自杀过。”我望了望这里,忽然向纪颜说。纪颜把衣服裹了裹,看来他也很冷。
“大部分都是假的,不过是学生们编着玩罢了。可是,”纪颜正色说“有些东西如果经大家的传说多了,是会产生变异,就像癌细胞,其实开始是良性,但总去怀疑担心,搞不好真的会变恶性肿瘤了。所以,谣言最好止于智者。”
“你们是什么人?”一个戴着眼睛三十多岁,脸庞十分白净的男人向我们走来。令我吃惊的是,他的声音如此细腻,如果不是看着他,我真以为是女人在说话。
“我们是李多的朋友,她叫我们来看演出的。”纪颜介绍到。
“我叫顾鹏,是李多的老师,合唱团是我带的。”原来就是李多和吕绿说的顾老师。“李多的资质不错,磨练下会是个优秀的歌唱演员,不过合唱的要求是做到大家一起唱的如同一个人在唱歌一样,最主要是和谐,在同一地方缓气,在同一时间出声,正确地演唱自己的旋律,音调纯正,不跑调。每一个人都善于纯正地演唱,就可保证整个合唱团音调的纯正。这个合唱音响成分称之为音准。但李多的毛病在于过于爱表现了,总是很难和大家合拍,不过她已经改正了许多,要不然今天也不会让她上了。”顾鹏说了一大堆,我和纪颜听的不是太明白,只好拼命点头。看来他是来上厕所的,和我们说完,又朝排练室去了。
“和谐。”纪颜忽然没头没脑地说了句。我疑惑地问他什么意思,他却说随口说说罢了。
正在这时候,排练室传来一阵尖叫,接着是一大片人嘈杂的呼喊声。
“出事了!”纪颜看上去兴奋貌似高与惊讶。我和他连忙赶过去。
七八个女孩围在一起。我们进去一看。一个女孩躺在地上,双手捂着喉咙,脸部的五官痛苦的扭曲着,我发现她的喉咙肿胀的厉害,而且带着青黑色。
“让开下。”纪颜叫个个面带惊恐的女孩散开,好给躺在地上的人留足够的呼吸空间,接着他抓着女孩的手,轻声说:“别紧张,放松,我马上救你。”说着他从口袋拿出一个黑袋子,展开一看,居然是一组银针。他拿出一支十厘米左右的插在了女孩的后颈处,又接连插了几跟。黑肿开始消退,伤口处留出很多乌黑的血,而且非常臭。女孩的脸色稍好了点,但惨白的吓人。一阵忙碌后,纪颜也满头大汗。
“怎么回事?”我忙问纪颜,他收起银针,擦了擦汗。
“不太清楚,看上去像中毒,如果不把血放出来她会窒息的。但现在虽然好点,但肯定的是这段时间她的喉咙事无法出声了,更别提唱歌了。”纪颜神色黯淡地说。当然,我们没有说太大声。像这种事情要看当事人的了,如果报警其实也能立案。[/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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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3] 由于救了那个女孩子,纪颜一下子就引起了周围的女生的注意,呼啦一下就被围了起来,问这问那,还好李多一下把纪颜拉了出来,并做了简单的介绍,我们才得以逃脱。
“魏晓雪的位置只好暂时让凌凤顶吧。”顾老师交叉着手放在胸前,叹了口气。原来出事的女孩子叫魏晓雪,蛮可怜的,练了这么久突然因为意外就下来了。顾老师叫大家恢复下状态,准备正式排练次。而魏晓雪被送到了附近的医院,旁边的女生议论了起来。
“也不知道这事怎么解决,我看八成凌凤下的毒。”
“是啊,你说会不会有警察来。”
“难说,不过无所谓,凌家有的是钱。”女生们趁着休息时间,聚在一团咬耳朵,虽说是咬耳朵,其实声音大的我都能听见些了。这时候凌凤换好了衣服从这里走过,头都没动,鼻孔发出了哼的一声,接着甩下一句“嫉妒。”就去顾老师那里了。
合唱团的总人数并不多,因为每多一个人,演唱的难度就增加一分,除开凌凤,李多,吕绿三人,还有另外七人。也就是说虽然说是合唱团,其实上去唱得也就十人。顾老师在一旁指挥,而且旁边还有录音,以便让她们自己听听,找找缺点。
据说这次唱的曲目有三个待选,由于属于小合唱,所以选的曲目并不十分宽裕。这三首歌分别是《我的祖国》,《爱我中华》和《饮酒歌》。我们站在门外停她们演唱,的确很好听,难怪这学校的合唱团非常著名。短暂的演练后,顾老师把大家叫在一起听录音,以便找找不足的地方。我们也去了。其中一个女孩子去上厕所了,厕所在四楼。
录音放到一半,忽然声音有些异样,在美丽的合音之中好像有别的声音,而且不只我,大家都听见了。于是顾老师把那部分声音放慢。
“一个接着一个,帷幕已经拉开,美丽的姑娘在风中舞蹈,却无法唱出歌来。”放来放去却只有这一句。众人脸上多有恐惧之色,由于在排练的时候窗帘是拉上的,排练室不是很明亮。
“可能是混进的杂音吧,大家不要在意,继续,我们时间不多。”顾老师拍了拍手,回顾一下,却发现少了一个人,原来上厕所的女孩仍未回来。顾老师只好亲自上去找她,学生们就原地休息聊天。
“据说这里曾经有个前辈吊死了自己,”吕绿面带愁容地说,“就是二十年前,她们是学校最优秀的合唱演员,但其中一人却那样结束了生命。”
“上吊也没什么特别啊。”我问。这时候李多神秘地回答。
“你不知道了吧,她从这里楼顶跳下来,但不是用绳子帮着自己的喉咙,而是。”她还没说完,我听见被窗帘拉上的窗户发出砰砰的撞击声,似乎有人拍打一样。整个排练室安静下来,砰砰声在这里回荡起来,纪颜和我走了过去,旁边几个女孩子都吓的躲一边去了。
我过去慢慢打开了窗帘,首先看见的是一只手。
它不停的拍打着窗户,上面全是血迹,我把窗帘全部拉开,一个人被吊在外面,正是刚才上厕所的女孩。
你们看过被鱼钩钓上来的鱼么。
现在就是,女孩痛苦的双手拍打着窗户,两脚乱蹬,和被钓上来的鱼一样,拼命而无助的挣扎,头高昂着,喉咙里一根细线钓着,而且在向外喷血。血液飞溅在窗户上。我们都惊呆了。
“快救人啊!”还是纪颜大喊一句,冲过去打开窗户,众人才清醒过来,七手八脚的去帮忙,可是很难放她下来,而且女孩剧烈的抖动,只能发出呜呜的声音,等到上面的人去剪掉钓住她喉咙的细线时,她已经不会动了。尸体被抬了进来。
“美丽的姑娘在风中舞蹈,却无法唱出歌来”吕绿一边哭着,一边低声念道。
“那个前辈,就是这样自杀的。”李多缓缓地说。如果刚才的中毒还不算太严重,那这次已经出人命了,合唱团所有的人员都被阴影笼罩着,大都在旁边哭泣。[/size] [size=3] 警察很快就来了,对众人盘问着,忽然凌凤高声叫起来:“够了!警察根本没用的,我们全都会被杀死!”一位女警试图按住她,但无济于事,因为还有几个女生也发出类似的呼喊。场面一片混乱。录音机有响了起来,依旧是刚才那个声音,空灵好听。
“当白色变成红色,公主沉默了。”所有人都安静了下来,偌大的训练室之能听见录音机沙沙的声音。大家都惊恐地望着收音机,仿佛那里会出来怪物一样。凌凤怪趁着警察分了心,跑了出去。
“我可不想呆在这里等死!”我和纪颜追了除去,但她走得很快,我们拉布住她。当凌凤走到二楼口,忽然一阵风吹来,原本摆在楼梯转角的石膏像掉在了地上,砸碎了。紧接着,凌凤的脚一滑,整个人从楼梯飞了出去纪颜没拉住,她摔了下去,最后面朝下躺在石膏象的碎片上,不动了,等我们走下去把她翻过来,发现她的喉咙被一大块碎片插穿了,石膏碎片都被血染成了红色。凌凤大睁着眼睛,带着不解和迷茫离开了。
“当白色变成红色,公主沉默了。”大家开始默默地念着。短短十几分钟,居然连续死了两人。连那些警官都有点胆寒了。所有的合唱团的人员脸色都变了,李多还好,只是紧皱着眉头不说话。吕绿独自坐在一边,脸色苍白。上去察看四楼厕所的警官也回来了,并无任何异常,帮在开始那个女孩子喉咙里的是鱼线,另一端在楼顶的水管上。喉咙里面的是铁钩,也是四楼储藏室里面的,原本是以前钓鱼俱乐部留下来的。
“太奇怪了。”纪颜望着我说,“每次那歌声响起后就有人死去,而且第一个是把自己用鱼钩吊死,第二个却看上去像是意外。而且凌凤原本是替补的,要不是那个叫魏晓雪的女孩突然喉咙出了意外,刚才的合唱轮不到她。”
“你的意思是,刚才合唱的十人,甚至,”我压低了声音,“甚至包括李多都有危险。”
“的确,刚才凌凤就站在左边第二个,而第一个,则是第一死的女孩。”
“第三个是谁?”我忍不住问道。纪颜摇头。
“不记得了,只知道李多和那个叫吕绿的女孩子是第五和第六个。我觉得最好搞清楚二十年前这里的合唱团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我也点点头。落蕾决定先回报社查查看,而我和纪颜决定呆在这里,看看有什么线索。
剩下的七个女孩一直呆在排练室,出了这种事,本来的演出当然取消了,而且消息被严密封锁了起来,学校就是这样,如果是某个学生取得什么成就,比如最近那个获得上百发明奖项的女生,他们就大肆宣扬,也不核对是否是事实,但只要有影响学校声誉的事,就恨不得连身上的衣服也拔拉下来,去遮遮掩掩。先后来了几位领导,都和带队的警官嘀咕着。当然,我们也照例被进行了盘问,没有结果后,被告知呆在这里,不能随意行动。
在后来来的几个人中,有两个引起了我和纪颜的注意。[/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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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3] 这一男一女的确非常反常。
男的叫凌水源,自然,他就是凌凤的父亲,他看上去非常年轻,那里像有着二十岁女儿的人,但面对爱女惨死,他虽然悲伤,却极力克制,在配合警察的调查。他却特意多看了吕绿几眼,但很快又转开了,但吕绿却一直看着他。
我们之所以注意他,其实完全是因为顾老师对他的态度。不知道各位是否见识过仇人相见,分外眼红这句。总之顾老师一看见凌水源当真是双眼通红,压根咬紧,甚至嘴角都在抽搐。但当凌水源走来和他说话时候,顾老师又恢复常态,冷静下来,这点,我和纪颜都注意到了。
而第二个人,也就是开始喉咙受伤的女生的母亲。顾老师只称呼她叫遥遥的母亲。我们也姑且这样喊吧。
这位母亲出乎我们意料的平静,只是来询问下女儿,不,或者似乎应该说是来确认下女儿的伤势。
“遥遥是不是在彩排前就喉咙出问题了?”她问得过于急切,自己也发现不对,连忙掩饰说:“她没什么大毛病吧?”顾老师安慰她几句,她也就安心了,把衣服抚平了下,擦了擦额头的汗。我和纪颜说了下,我们有相同的想法,那就是这位遥遥的母亲一定知道些什么。
当她要离开的时候,我和纪颜拦住了他。由于开始又人向她说过,是纪颜救了遥遥,这位母亲还是感谢了下,不过倒又点敷衍的味道。
“不用谢,其实您女儿不用我急救过几天那毒血自己也会排出对吧,我不过一时心急而已。相信您女儿现在已经没大碍了。”
遥遥的母亲愣了下,冷着脸说:“我家里还炖着汤呢,如果没别的事我先回去了。”说完便想走。
“我们有很重要的事想和您谈谈。”纪颜依旧笑着说,“我相信你也不想看到这几个和您女儿一般年纪的女孩子惨死吧,我希望您把知道的都告诉我们。”遥遥的母亲依旧不说话,只是站在楼梯口,盯着那具备白布盖着的尸体久久不语。
“我们找个地方谈吧。”她终于说。三人转过了人群,在不远处的走廊聊了起来。
“我真的无能为力,我只想保住我们家遥遥,其实我想你们猜到了,老实说吧,我在遥遥中午的饮水里放了特殊的药,在短时间可以让人无法发声,只要她今天别去参加什么合唱表演,她就不会有事了。”
“你不觉得太自私了么,那两个惨死的女孩也是无辜的。”我忍不住责问她。谁知道遥遥的母亲冷笑了声,那笑声差点让我发寒。
“无辜?可能她们是无辜的,但她们的上一辈就难说了。告诉你,我在二十年前,也是这个学校的合唱团成员,我亲眼目睹了那出惨剧,那场本来根本不应该发生的惨剧,也是十个人,但只有我活了下来。”她的话让我们大吃一惊。
“第一个死的就是风铃,她虽然姓田,但我们都爱叫她风铃,因为她是合唱团里声音最好听的,宛如风铃一样,清脆悦耳,闭着眼睛听她唱歌,整个人都会放松下来,加上她长得非常漂亮,成绩优秀,她几乎是一个非常完美的女孩子,追她的人不胜其数,那时候她还经常带着她弟弟来学校。
在合唱团里的人都知道,风铃的意中人是谁,就是我们当年的乐团老师,也就是对面站着的那个男人。”遥遥的母亲朝着前面指去。我们顺着望过去,居然就是凌水源。难怪他给女儿取名叫凌凤。
“但好景不长,本来那个男人和风铃的恋情只有我们一起的姐妹极少数人了解,可不知道谁捅了出去。你要知道,那个时候的学校对这种事可是无法容忍的,尤其凌水源还是老师。事情立即就风言风语的传了起来,最先散播的是谁已经不重要了。
当时的系主任我已经记不清楚了,只知道是一个经常暴怒的中年妇女。“说到这里,遥遥的母亲忽然不好意思地笑笑,“这本是我女儿现在经常用来形容我的词汇。”
“说远了,系主任逼着风铃写检查,甚至还想让全校都知道,说要以她为典型,来整顿学校风纪。合唱团也被暂时停止。而且凌水源居然还在那时候和风铃说分手,虽然说是迫于压力,但实际上已经给风铃最重的打击了。自杀的那天,她始终对我说,她的声音害了她。我们还安慰她,结果第二天早上,我们就发现她用鱼线和鱼钩把自己钓死在楼顶。这事被校方草草结束,因为风铃的家人都在外地,当时送葬的时候她弟弟哭得很厉害,而且非常仇恨地看着我们。
我们都以为事情结束了,但是,在一次合唱团的集体排练中,我由于感冒没去,逃过一劫,但我的姐妹们,却在排练室里活活的烧死了。后来虽然校方极力掩饰,但我还是知道了,排练室是被人从外面锁了门,在浇上了汽油。当她们的尸体被一具抬出来的时候,都是那种捂着喉咙的痛苦的样子,后来的日子里,我一直坐噩梦,有时候梦见风铃,有时候梦见我那些姐妹。直道遇见我先生,结婚生子后才安宁起来。但我不死心,虽然大家谣传是风铃回来报复,说她报复把事情说出去的人。但我绝对不相信!”
“噢?为什么?”纪颜忽然问到,遥遥的母亲愣了下,转过头咬着嘴唇说:“反正风铃不是这种人,因为就是她昨天托梦让我千万别让遥遥去排练。”她说到这里,忽然流了眼泪下来。[/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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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3] “对了,风铃是不时经常唱一首歌,好像歌词前面是这样的‘帷幕已经拉开,一个接着一个,美丽的姑娘在风中舞蹈,却无法唱出歌来。当白色变成红色,公主沉默了。’后面还有么?”纪颜问她,但遥遥的母亲面带疑色。
“这是首诗,但并不是风铃经常唱的,好像是她弟弟写的,她弟弟很有才华,年纪不大,但居然会写歌词,后来风铃找到凌水源作了曲。我记得后面还有,好像是。”她在慢慢回忆,但这时候对面的排练室又炸锅了。所有人冲了进去。我和纪颜心头一沉,难道又出事了?
果然,本来已经被拔去插头的录音机再次响起。
“粉碎了的心刺穿了我的咽喉,望着你我无力说爱。”遥遥的母亲几乎和录音机同时念出这一句。但她奇怪地说了句,这不是风铃的声音。我们呆立着,谁也不明白这又暗示了什么。一位脸色苍白,嘴唇干涸的高个子女生,大概口渴了,拿了个玻璃杯子去倒了点水喝。
纪颜一直望着她。忽然想到了什么,猛地冲女孩喊:“放下杯子!”并朝女孩跑去。
但是太晚了。
我们听见了砰的一声爆裂的声音,刚把玻璃杯送到嘴边的女孩现在已经躺在了地上,双手捂着喉咙,不停的朝外吐血。身边全是碎玻璃渣子。玻璃杯居然爆炸了,碎片全部掉进了她的喉咙里。她如同被电击一样痛苦地在地上发抖,双脚不停的踢着旁边的柜子,一下一下,被玻璃刺穿的喉咙发布处任何声音。但我们去没有丝毫的办法,甚至连缓解她的疼痛都无法做到。等到医生上来的时候,女孩已经断气了。大家开始放声大哭,连我也不忍再栽这里呆下去。纪颜没有任何表情,只是把女孩睁着的眼睛抚平。剩下来的七人,每个人都无神的做在地上,一向坚强的李多,似乎也嗅到了死神镰刀上的味道了,不过她依然安慰着吕绿。纪颜看了看吕绿,走过去问到。
“几点了?”
吕绿缓过神来,看了看表,小声回答说:“快五点了。”纪颜让她们俩人坐好,并说了些安慰地话。警察已经照意外处理,虽然他们也觉得这意外也太意外了。
死去的三名女孩除凌凤外这两名我们问了下,果然,被鱼钩钓死的女孩是当年系主任的小女儿,居然还是将近四十岁才生的,所以被家里看作掌上明珠,而刚才背玻璃杯炸死的女孩却是曾经当面侮辱并扇了风铃一耳光的人的女儿,据说这个人也很喜欢凌水源。
“这种报复似乎太过于狠毒了,我总觉得似乎还有别的事隐藏其中。”纪颜知道几人的身世后,疑惑地说,我也觉得奇怪,如果要报复的话,以这种形式好像过于残忍了,难道只为了让那些人体会失去亲人的痛苦?我们又去查其余几人,果然除了李多和吕绿外,她们的父母都和风铃的死有着或多或少的瓜葛。
“这些女孩子都是谁选入合唱团的?”纪颜忽然问我。我一想,忽然惊问道:“你是说顾鹏?”
纪颜默然不语,半天才说:“你记得风铃曾经有个弟弟么,好像如果活到现在,正好和顾鹏年纪差不多,而且你也看见了,他看凌水源的眼神,或许从某种意义上讲,风铃的弟弟可能把仇恨斗集中在凌水源身上。”这样一想似乎比较合理,如果要证实的话,就必须查查顾鹏的资料了。这时候,我接到了个电话,是落蕾打的。
按照落蕾的查找,的确这个学校出过合唱团人员在排练时候被大火烧死的事,而且日期就是今天。
顾鹏的资料很快被打听到了,这方面在报社做事的我多少有点优势,果然如纪颜所想,他的资料只有成年以后的,而且他不是本地人,是外地来应聘的,所有合唱团的成员,大部分都是他主动去邀请的,那些女孩子有的还是在他的长期劝导下才加入合唱团。为什么说是大部分,因为李多不是,李多跟着吕绿来的。
这个时候,发生了更加令我们没想到的事情。凌水源不知道和顾鹏说了什么,以致使后者突然性情大变,居然打了起来。好不容易分开他们,顾鹏高声叫着“姐姐不会原谅你。”在场的人都惊讶了,包括遥遥的母亲和凌水源。顾鹏自己也发觉失言。连忙想走进排练室。但我和纪颜冲过去抓住了他的手。[/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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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3] “你就是她弟弟?为报复这么做值得么?”纪颜愤怒地喊着,顾鹏呆住了,随即恶狠狠地甩开手,从怀里掏出把匕首向凌水源扑去。并且把他作为人质向墙角走去。
“都是因为你,我知道是你害死姐姐的。”顾鹏一边哭着,一边把匕首往凌水源的脖子又勒紧了些。凌水源默然无语,仿佛心甘情愿赴死一般。在场的警察都拔出了枪对着顾鹏,并让他放下匕首。现场进入了僵持状态。
大家的注意力都放在了这两人身上,身后的排练室再次穿出刚才的声音。
“我期待,像鸟儿一样,驰骋在天空。”顾鹏呆了一下,放开了凌水源,一位警察马上拖走了凌水源。警察包围了他,顾鹏环视四周,望着我们却又好像对谁说似的。
“我走了,这仇恨永远不会消失。”说完,从楼上的窗口飞身跳下,我们赶到楼下的时候,发现他的头已经触到石头死了。
“结束了。”我看着顾鹏的尸体,长叹一口气。
但纪颜却依旧眉头紧锁。“真的结束了?我还是觉得似乎有很多疑惑,但又说不上来。”我拍了拍他,“别说了,或许是你的多疑罢了。”
事情看上去真的结束了。录音机的确没在响了,大家松了口气。李多带着吕绿也走了出来。
“他到底是怎么杀了那三个女孩的,我一直想不明白。”纪颜始终不快的感觉。李多拉着他的手撒娇道:“别管了,反正不是都解决了么。”
“你们先回去吧,我再去查查,始终有点不放心。”说完,他拉开李多的手,叫我送她们回去,自己转身回去了。我只好开车送她们回寝室。
回到报社,还没坐稳,纪颜就打电话给我。
“二十年前那些被烧死的女生中,有一个是姓顾的。”他的第一句话就让我觉得奇怪。
“他的确是位姐姐报仇,但不是风铃,是在事故中被烧死的其中一个。”纪颜着急的喊道,
“你的意思是,难道?”我也大惊。
“没错,你赶快回来,到排练室,我等你,记住,不要告诉李多。”说完他就挂了。我打车回到排练室,这时候已经是晚上七点多了。校园非常热闹,夜色中到处都是一对对的情侣,我忽然想起了那个叫风铃的女孩,或许她晚生二十年,根本没那种悲剧产生。
来到排练室,和外面相反,非常的冷寂,果然,纪颜正站在门口等我。见我来了,立即迎上来。
“顾鹏不是风铃的弟弟,据说,那次的大火是凌水源放的,为的是报复把秘密说出去的合唱团的女生,可能顾鹏是因为这个才想杀凌水源,还有,你知道谁是第一个进合唱团的么?”我摇头,纪颜正色说:“是吕绿。”
“这代表什么?”我也奇怪道。
我去问过李多,吕绿是从国外转来的,所有的资料都是空白,而且也不住在学校里,她在外面租了房子。”我想想,的确,下午送她回去的时候她拒绝了。
“而且,又有个女孩子在回家的途中被车子撞死了。”纪颜最后的话让我吃惊。
“记得那个遥遥么,她的母亲找到我,那个女孩子现在失踪了,独自一人离开了医院,”排练室的灯忽然亮了起来。并且传出了悠扬的歌声。
纪颜看了看我,我知道,他的意思是要上去了,虽然我是极不情愿的。
我们几乎是摸索着上去的,三楼的排练室果然亮着灯,里面还有歌声。走进去一看,居然有两个人。
一个是那个叫遥遥的女孩子,另外一个,就是吕绿。她们仿佛根本不对我们的到来感到吃惊。
“我知道你还会再来的。”吕绿望着纪颜笑道,和白天不同,完全没有那种青涩感,仿佛变了个人。旁边的遥遥也只是笑着站在那里不说话。
“你到底是谁?”纪颜厉声问道。
“没必要这么凶,反正姐姐已经回来了,该死的,都死了。”吕绿口气平稳,清脆的声音在排练室回荡。
“你才是风铃的弟弟?”我也惊讶,不是弟弟么。吕绿笑了笑,把衣服脱去,他居然是男的,但就算男扮女装,他现在也三十多岁了啊。
“巨大的悲痛或者刺激,可以使人停止生长,连声带也不会变化。”吕绿仿佛知道我想什么,依旧笑着解释。
“我不过是按照姐姐的意愿做罢了,我和姐姐既要复仇,让那些人知道丧失亲人的滋味,同样,姐姐也要再次回来,不过,姐姐需要一个身体。所以她才托梦给那个女人。”我看了看遥遥,她好像和白天的样子有了些变化,似乎更漂亮了。
“你知道到底是谁把姐姐和那个男人的事传出去的么,就是那个遥遥的母亲,还真是恬不知耻啊,嫉妒使她出卖了最好的朋友。她给女儿服下的药都是按照梦中姐姐告知的方法去配的,她天真的以为姐姐原谅了她,其实只是她的女儿最适合作容器罢了。”我和纪颜都骇然无语,没有比把亲人之间变成漠然路人更好的报复办法了,简直生不如死。
“我很奇怪,下午的时候你似乎就看出了我来。”吕绿终于换了种表情。
“手表,当我问你时间的时候,你的手表是块男式手表,或许你自己也没察觉?当时我心里也只是有点不解,但没有多想,还有,顾鹏是被你利用了吧。”
“是,我告诉他,那火是凌水源放的。他居然轻易的相信了,三十多岁的人居然这么冲动,于是他答应和我联手,我要报复那几个人的后代,而他对能杀死凌水源的女儿也十分高兴。整个的排练室都安排成了巨大的咒阵,只要我愿意,踏入这里的人,都可以被杀死。不过没必要,平息了姐姐的怨气,我就可以让她再次回到这世界上,我可以带着她去一个没有人的地方隐居起来。”吕绿骄傲地叙述着,说到后面,他的眼睛居然冒着兴奋的光,仿佛看见了美好的未来。
“其实,那场火是你放的吧?”纪颜继续平静地说,“我问过当年的人,有人看见一个孩子从排练室慌张的跑出来,随后,排练室燃起了大火,门被人封死了。”吕绿不说话了,面部开始狰狞了起来。[/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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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3] “唱完这首歌,姐姐就会回来了,我的一切也算没白费。”吕绿不理会我们,继续和遥遥一起唱歌。歌正是今天录音机里的歌。
“帷幕已经拉开,一个接着一个,美丽的姑娘在风中舞蹈,却无法唱出歌来。当白色变成红色,公主沉默了。粉碎了的心刺穿了我的咽喉,望着你我无力说爱。我期待,像鸟儿一样,驰骋在天空。从天国飞下,再次回到这世上,把你我的手,永远连在一起。”歌声完了,遥遥茫然地望着前面,忽然哇的哭了一声。整个排练室忽然响起了一声很沉重的女性的叹息声。吕绿大惊,抬着头在排练室里大喊,“姐姐,姐姐,你在么?”但回应他的不过是回声而已,反观遥遥,疑惑而望着四周,不知所措。
“别喊了,你姐姐回不来了,死去的人本就不该再回到这世上。”纪颜说,吕绿愤怒的走过来,他本来俊秀的五官已经完全扭曲了。
“你到底做了什么?”他企图去抓纪颜的衣领,但纪颜轻松的躲闪了。
“你在排练室设下咒阵,你就成了踏入这里的女生的死神。你想让他们怎么死,她们就如同木偶一样按照你的剧本去死。而你想把这些推到被烧死的二十年前的那些人身上。你和你姐姐导演了一场好戏,可惜,当我第一次踏进这里,就已经发现这里不对,虽然我没来得及破解掉你的咒阵,但遥遥的身上,始终有根针我没有拔去。在她的后颈,一根如头发丝细的针,附有银针的身体,是无法被附体转生的。其实我本来是打算晚点拔,本意是治疗她的喉咙,结果却歪打正着了,或许,这一切都安排好了。”纪颜说完,走到遥遥面前,从脖子那里拔出一根针,要不是借着反光,那里看的到。
吕绿痛苦地嚎叫着,跪倒在地上。
“那些女孩子根本没有错,你却如此残忍地杀害她们,还有二十年前被你烧死的那些人,你自己好好反思下,靠着这样复活的姐姐,还是你愿意见到的么?”纪颜把遥遥扶了过来交给我。转身又对跪在地上底着头的吕绿说:“你既然知道失去亲人的痛苦,却反而变本加厉的实施给别人。”纪颜不在说话,和我一起走出了排练室。
我回头望了望吕绿,他始终跪在那里没有动。
遥遥的母亲再次看见遥遥几乎要疯了,使劲地亲着女儿。随后的谈话中,她承认是她把风铃的事告诉了学校,至今她仍旧非常后悔,我们没把事情真相告诉她,只说是在学校里找到遥遥的。
至于凌水源,他那次看到吕绿,就发觉他和发呢风铃太相像了,回去后,女儿的死和今天看见吕绿竟然使他突然难以自拔,在自责中服毒自尽了。而吕绿,我们再也没见过他了,学校的资料里,对他只有短短几字的说明,此人已经转学。
李多经常不快地抱怨,抱怨为什么吕绿不辞而别,都没告诉她,纪颜一直安慰她。她也就渐渐忘去了。直到一个月后,李多接到了吕绿寄来的礼物。上面写着的地址离这里很远。
是一盘磁带,我们听了听,就是那首歌,那首他做的词,凌水源谱曲的歌。是他唱的,不过现在听上去却非常的清澈好听。
“风铃是姓田吧?”我问纪颜,纪颜笑,“你是想问吕绿为什么叫这个名字么?”我点点头。
“笨啊,吕绿就是吕吕勒,双吕就是田字啊。”纪颜开心的笑道。我摸了摸头,也笑道,“原来是这样。” [/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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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3]第二十八夜 开眼[/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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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3] 经常有读者对我说,为什么不写写下蛊呢?我经常犹豫不决,到不是不想写,只是这个实在太奇妙了,远不是外行人可以写的,若是胡编乱造,颇有亵渎之嫌。于是迟迟不敢下笔,直到今天才想写下这个故事,只是前面必须交代另外一个故事,因为直接写蛊的话,有点唐突感。
在平安夜的故事写完后,我接到一个电话。是一个女孩子,她非常干脆地说:“我必须和你谈谈。”
在谈话中,我了解到原来她居然和故事中有部分相似的经历,我不免感到好奇,无奈中国的电话费实在惊人,故事听上去颇长,于是我们决定在qq上聊。
以下是我和她的对话。
“我是名毕业不久的大学生,别看我比你小,但我的经历绝对比你要多。”我向来不爱说话,所以大部分都在看她打字。
“和大多数女孩子一样,我也希望自己有一段爱情,而且在大一的时候,这段爱情真的来了。我遇见了个男孩,最起码,在当时我还是非常爱他的。
大二的时候,我们,不,应该是我,为短暂的欢愉付出了代价,我去做了一次人流。当时他也在我旁边,握着我的手。他扶着我走进手术室。那不是个大医院,因为我怕在医院遇见熟人,他更怕,我们两个人如同做错事的孩子一样,偷偷摸摸地找了个小医院,一个外表看上去破旧,里面看上去更破旧的医院,但收费却比正规的手术要便宜一半。在我进去的时候,等候室的长木椅子上还坐着一个年轻女孩,孤独一人,看上去也是个大学生,我当时心想,起码我比她要好点。
作手术的时候是下午四点,天很阴,很冷,很沉,仿佛就盖在你头顶一样,压得人喘不过气来。手术室不大,只有一张手术床,旁边摆放了许多器械,在房间里泛着冷光。我忽然畏惧了,因为我感觉到肚子里的生命在拼命抵抗着,那天,我已经怀孕四个多月了。
那个男人,居然在我背后顶住我,他不耐烦地说了句‘别怕,很快的,不痛。’里面有一位医生,带着大大的口罩,把整个脸都藏了起来,只露出两只鹰眼,神情漠然得看着我们俩。
‘快点,别磨蹭了。’他低喊了句。男友出去了,顺便把手术室的门轰地带上了。我无助的双手捂着肚子,向那张床走去,并爬了上去。
“诱导还是附加吸引?”医生翻弄着器械,那些东西碰撞的声音非常清脆,在房间里回荡。我被他问住了,一时没明白。他见我不说话,叹了口气。
“几个月了?”
“四个多月了。”医生略有些惊讶,怔了一下,随即说,“那不能用诱导了,用附加吸引吧。而且,最好打麻醉吧,不然会很疼得。”他转过身,又嘀咕道:“都四个多月了,真是太不注意了。”
我拒绝了麻醉的提议,我忽然有种非常迫切的想法,我要把这个孩子,这个不完整的孩子生下来,我要把这痛记忆辈子。医生劝了我几句,见没反应,只好照做。
我选择的是器械流产。的确,我真的一辈子都不会忘记了,冰冷的手术工具进入我身体的时候,第一感觉不是痛,而是一种撕裂的感觉,随之而来的疼痛直接传遍了我身体的每一个角落,我的身体剧烈的收缩了一下。手术过程我不想再回忆了,总之,我一直在手术室里痛苦的尖叫着,那种叫声连我自己都听得吓人。
当手术结束的时候,他进来了,一脸的不安,甚至不敢正视我的眼睛。我虽然虚弱,但神智却很清醒,我一再要求看看从我身体里拿走的那一部分血肉。医生迟疑了下。叫护士抱过来给我。
我也惊讶了,他出奇的大。四个月怎么会这么大。他已经有性别了,是个男孩,头很大,我有种感觉,这个孩子如果真能生下来一定会很聪明很可爱。
我转过头,挥了挥手,眼泪无法自制的流了下来,护士又把孩子抱给了我男友,他颤抖着接过孩子。沉默了一下。忽然把手伸向孩子的脸。
27周的胎儿才能把眼睛发育完全并睁开,所以,他现在是紧闭着的。我男友当时不知道为什么,他居然用手把孩子的眼皮打开了。一边的医生转过来,喊了句:“不要!”但是,我男友已经打开了。
我并没有看到里面什么样子,但是他突然惊恐地把孩子往地上一扔,踉跄的往后面退,甚至人都摔到了地上,一边用手指着那孩子,一边打张着嘴巴,吐出几个字来。
“洞,洞,黑洞。”他似乎吓坏了。我鄙夷地看着他,这个我曾经深爱的男人现在我看来却无比丑陋。医生走了过来,把孩子重新抱起来。
“当然是黑洞,眼睛又没发育好,不过,像这样流下来的孩子,最好还是别去看他们没长好的的眼睛,开眼之后,据说很麻烦的。”医生的语气一直都是非常冷淡,或许他看这种事太多了。
好在流血不多,我的身体恢复得很快。男友一直面带愧色地在床边陪伴我,但等我能下地之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分手。他没有挽留,也很自然的答应了,这段爱情,就这样和大多数人一样,变成了记忆深处的一道疤痕,只不过,我的比别人要重一些。
在分手后,其实我更痛苦,大量的喝酒,旷课,我以堕落的方式惩罚我自己,室友们在劝阻无效后开始远离我,我成了真正的意义上的孤独者。我甚至还接触了viper,那种摇头丸,暂时的神经麻痹,使我可以好受一点。这种日子持续了半年,直到我有一次在吸食过量之后,一头撞在了凳子角上,我捂着鲜血喷涌的伤口,疼痛让我苏醒了,我发现我应该要好好活下去,虽然额头的疤现在都无法去除,但我却带着感恩的心去看待它,毕竟,我再次活了过来。
后来的事比较平淡了,我努力学习,以优异的成绩毕业,和那个男人的联系更加少了,只是例行的问候,要说不恨他不可能,但发现现在冷漠比恨更多点。
但其实,真正的事情才刚刚开始。[/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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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3] 今年六月份,我的大学同学铃的孩子满月,大家都来庆贺,当然,也包括我的前任男友,我们很友好的寒暄了几句,席间他似乎有很多事要告诉我,但我脸上的表情,让他欲言又止。说老实话,才这么短时间,他变化的很厉害,消瘦而虚弱,眼睛旁边深深的黑眼圈,头上的白发居然也依稀可见了。
铃生了个儿子,非常可爱,胖乎乎的,只是一点不好,非常爱哭,而且那哭声让人听得发毛,如同有东西在抓一样。还好人多,到也不是很难受。这时候有同学打趣,说大家轮流来抱这个孩子,看看孩子喜欢谁。
游戏开始了,每个人抱着孩子都无法阻止他哭泣,每抱一个引起的都是一阵大笑,铃两夫妻看的哭笑不得。一直到他,我的男友,他颤抖的把孩子抱过来,只是一下,那孩子如同触电一样,哭声嘎然而止。全场的人不在晒笑了,而是非常惊讶的看着他。
孩子笑了。很漂亮。但在我看来,我觉得他笑得很诡异,不像一个孩子的笑容。
我的前男友的眼睛里忽然有点异样,他想把孩子还给下一个人,但大家都在起哄,连铃两夫妻也说让他多抱抱,还要他做孩子的干爹,无奈,他只好继续抱着。
这个时候,孩子忽然在他怀里摸索起来,小手一直向上摸去,直到摸到他的眼睛。
我的前男友不动了,任凭那只小手摸着。等到铃把孩子抱走,我才发现,他原来已经吓得呆立了。宴会结束后,他终于找到我,并一再要求和我谈谈。
他满脸的无措,慌乱的找出根烟,哆嗦地点燃了,猛吸了几口,开始镇定下来。
“你到底想说什么?不想说我走了,我还有很多事。”我有些不耐烦,多看见他的脸几次我就觉得烦燥。他拉住我的手,那手依旧和几年前一样大而厚实,但那种温暖,已经没有了。
“别,别走。”他如同一个犯错的孩子一样,满眼的哀求,我忽然心软了,停了下来,听他叙述。
“这几年,对的,就是那次陪你去人流以后,我,我一直坐噩梦,梦见那个孩子,空洞洞的眼窝发着咳人光。接着,我的耳朵边上经常会听见小孩的笑声,早上起来,经常能看到脸上,脖子上,有,有那种婴孩的手印,紫红色的。还有很多怪事。而且最近我会不自觉地去画一些画,当我清醒过来的时候,发现画的都是全部一样的画,我带了一幅,你看看。”忘记说了,我前男友是学美术的,现在是个小有名气的画家了。我接过他从口袋里拿出的画,对着昏暗的路灯看了起来。
整张画的背景是灰黑色的,涂抹的不是很厉害,里面画了一个头大大的婴孩,双手抱在胸前,卷曲成一团,但他的眼睛是睁开的,里面空洞洞的,但又有一种如同黑洞一样的吸力,仿佛能把看的人灵魂都吸进去一样。我感到有点头晕,立即合上画纸。
“你,想太多了吧,可能是幻觉罢了,再说你们画家不经常都神经兮兮的么。”我冷静了下,把画纸扔还给他。然后一扭身就走了,把他一个人留在路灯下。
几个月后,我听说他办了画展,并力邀我去,我看时间也有空,为了打发无聊的生活,就去看了。
画展的派头挺大,看来他在这方面混得不错,我看了看画展的名称,叫开眼。
总共有几十幅画,全部是画眼睛的,老人的,少年的,男人的,女人的,外国人的,中国人的,各个眼睛全部不同,带着的感情也全部不同,不得不承认,他的确是位很有才华的画家。
在画展厅的中间显著位置,摆着一幅巨大的画。吸引了很多人。
我走过去一看,居然就是他曾经给我看过的那幅。不过放大后看上去显得更加让人不安和冷。在旁边,很多人在小声评论着,有说什么画意深刻,代表了生命的追求,有的说又后现代感的迷茫,诸如此类,我听得直想发笑,全都是扯淡。
当我从画展的后门想出去的时候,忽然一只手拍在我肩膀上。我吓得回头一看,居然是他。
我的前任男友。
“你还是来了。我不得不把他画了出来,仿佛不受控制一样,这样宣泄一下我好过了点。”他的声音很嘶哑,看来又抽了不少烟。过道很黑暗,我看不清楚他的脸。
“少抽点吧,别不爱惜自己身体。”我微叹了口气。把皮包提了下。黑暗之中他似乎呼吸的有点急促。
“你,还是关心我的啊。”
“没别的意思,我看你误会了,我已经有了新的男友了,就快结婚了,我不想再和你纠缠下去,我也不恨你,也不爱你,你我之间没有任何的羁绊了,至于你的悔恨,我接受。”说完我就要走。他默然无语,我好像依稀听见他在抽泣。
我头也不回的往外走,忽然耳边好像听见了小孩的笑声,咯咯咯,非常的清晰,我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
正好一束光不知道从哪里射了进来,他正回头往画展走,光照在他的脚上,我看见了。
一个婴孩。
胖胖的,抱着他的小腿,正回过头看我,满是笑容的脸上,两个大大的黑洞,还对着我挥了挥如莲藕段样的小手。我已经不会动弹了,全身的血液如同凝固了一样,直过了十几分钟,我才缓过来。摸索着墙壁走出了过道,重新回到阳光下。
随后的日子里,我经常得知前男友的消息,他过得非常落魄,甚至穷困潦倒,而且还问我借过几次钱。最后一次见他,他已经不成人样了,哪里还有画家的风范。
再后来,我就没有他的消息了,他仿佛失踪了一样。”她的故事停顿了一会,我忍不住问道:“后来呢?”
她转过话题:“你知道下蛊么?”我一愣,的确,经常听说,但到底是怎么回事却从来不得而知。
“难道,你知道?”我问她。沉默许久,她回过话来。
“是的,因为我就是苗人的后代,不过这里面很复杂,我今天还有事,下次再谈吧。”说完,她下线了我望着显示器有点茫然。我只好等她以后再来联络我了。 [/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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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3]第二十九夜 蛊[/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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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3] 下午刚打开qq,就见上面一个头像闪个不停,原来是昨天和我聊天的女孩子,全都是问我在不在,回了一句过去,她也正好在线,自然又继续昨天的话题。
“昨天说到哪了?哦,是下蛊。”她自问自答了句。
“你知道么,我的原籍是云南苗族,只不过我的外公在年青的时候去了上海闯荡,所以从我母亲开始便居住在上海了。但是,在老家的家谱上,还是有我的名字的。
我见过家谱,有些特殊,所有的男性全部写在左边,所有的女性全部写在右边,夫妻兄弟姐妹又要重新注释。在家族里,男性的名字我记不太清楚了,只知道女性的姓的发音时啊土啊不哈呀多。而且这家谱只从宋代开始。因为我的祖先也是从别处迁徙到云南的。”
我想了想,没想到宋代有什么大规模的迁徙事件,于是只好继续看她解释。
“知道宋金战争么,1127年,金军灭北宋,并把徽,钦二帝和众多皇族宫女大臣金银财宝掠回北方。在那场浩劫中,后宫的女人其实已经在之前就开始送走了,总共分成三批,持续了两天。而我的祖先,在当时逃出去的人中是地位最高的,好像是大宋贵人吧。当时就是后宫中的一位嫔妃。她在战乱中和自己的家人逃到了云南苗人的居住地带。你要知道,像这种后宫深闺里的女人,怨气都很重,互相之间经常猜疑也经常争执,有的还会学习些下蛊啊,降头之类的来害人,可惜手法大都不对,下蛊哪里是那么容易,所以也就害人害已,我的那位祖先到了苗家,当时苗族的巫师说,这个宋朝的贵人很适合继承下蛊,因为一来蛊术需要继承者,二来也可以保护当地的族人。
可惜,这么多年来,下蛊已经慢慢衰败了。因为族内对使用蛊的人选由严格的要求。”我看到这里很好奇,到底是什么样的要求,居然严格到使蛊术慢慢衰败了的程度。
“首先,必须是女性,即便男性会,也不过是一些皮毛,而且,这个女孩还要非常聪明,并且发誓永远不结婚,她们可以有情人,但一旦孩子出世的话,他们就要分开。所以总的来说,蛊术的传承者的命运相对来说比较悲惨。而在我们那一族,好像也只有一位可以真正使用蛊术的,按照辈分,她是和我母亲一辈的,我尊称她一句阿姨。她的房间常年都很很阴暗,有很重的草药味道,大概是为下蛊吧。我每年都要和家人会去看看,但今年回去的时候,向来不太和我说话的阿姨却始终望着我。
忘记说了,自从和那位男友分手后,我的生活开始过得出奇的顺利,无论是工作还是爱情,我也渐渐从阴影总完全走了出来。而这次的将要回去的时候,阿姨忽然对我说了这么一句,她说孩子,自己的幸福不全是自己的,别人的苦难也不光是别人的。并要求和我深谈一次。我忽然有点感触,就答应了。
我们两个盘腿坐在她的房间里,阿姨具体的询问了我所发生的事,当然,对于这样一位长辈我自然不敢有什么隐瞒,把所有的事情都告诉了她。事情叙述完,阿姨深深地叹了口气。她对我说,婴儿的怨是最强的怨,他们对这世界有非常强烈的不舍,他们渴望来到世上。打开眼睛的人,会被他们盯上一辈子。而我没有去开眼,而且阿姨说,我的命极硬,那孩子也不会来找我。”我一时好奇就问了问这个女孩的生日,果然,这一天到真的是历史上经常发生灾难的日子。
“阿姨接着说,如果我愿意,她可以下个蛊,帮助我的男友,摆脱被纠缠的噩运。你可能会觉得奇怪吧,我当时都觉得奇怪,因为似乎在大多数人眼里,蛊术无非是害人的法术,让人倒霉或者家破人亡。但当我向阿姨问起时,她居然笑了起来。[/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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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3] ‘蛊术不是那样的,并没有你们传说的那么可怕,怎么说呢,它更像是一种买卖,实施蛊术的人,可以和未来达成交易,或者是一种交换。人的一生中,所有的东西都是由定数的,蛊术可以让你提前预支你的未来。或许听上去有点可怕,但其实很多人觉得未来非常遥远,眼前的利益却唾手可得,所以有很多人穷其一生去追求,结果不果实一场梦罢了。不过蛊术也可以驱邪治病,你的那位朋友非常麻烦。那个孩子是你们生的,却被你们抛弃,他不找你,却缠上了他父亲,如果在不赶快的话,恐怕你的男友这一生都会毁掉了。’我听完后想了很久,我的确已经不在恨他了,甚至有些可怜他,特别是阿姨对我说的,自己的幸福不光是自己的,别人的苦难也不全是别人的。我决定帮他躲过这次灾难。
既然正式决定了,阿姨也就去准备了。当然,其中有很多东西我是无法解释给你的,因为我自己也不是非常了解。只知道蛊术极其复杂,不仅仅材料需要众多,还要特定的时间。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阿姨总共从我身上取走了很多东西。我不能完全都告诉你,因为这毕竟涉及到苗人的秘密。不过大部分还是可以说的。
这些东西包括我的头发,睫毛,血。最奇妙的是,居然还需要我亲手杀得一只公鸡的胃。当一切材料准备妥当的时候。阿姨从她的房间角落里拿出一个深黑色上面封口的瓦罐坛子。我很好奇里面是什么东西。
但当罐子打开后我后悔了,气味非常的冲人,我偷偷看了眼,全是墨绿色非常粘稠的东西,阿姨取出了一点,混合了开始的材料。便要正式准备下蛊了。
谈不上什么仪式,她的双手握住我的手,两人把手放入盛有所有材料的一个大的类似于腌制泡菜的坛子里面,不过开口比较宽敞。放进去后,阿姨叮嘱我,等下不管感觉到什么都不要把手拿出来,直到她叫我可以拿为止。
里面的东西很冷,我不禁打了个哆嗦,阿姨坐在我对面,闭起眼睛,不知道在念一些什么。开始并没有发生什么,但过了数分钟后,我感觉坛子里有东西在慢慢拱出来。
我吃了一惊,但紧记阿姨的话,没有把手拿出来。阿姨继续在低声念着,坛子里的东西也晃动的越来越厉害。
我清晰地摸到了。
从坛子里慢慢浮出来的是一个孩子,正确的说是一个孩子的脑袋。因为我已经感觉到了他肉实的小脸和脖子。接着是胖胖的小手。我开始有点恍惚了,眼泪忽然止不住地流下来,我的眼前不停的浮现当时在医院的情景。一幕幕仿佛像电影一样在眼前迅速的飞过,灰沉的天,阴沉的手术室,那些冰冷泛着寒光的器械,带着冷漠眼神望着我的医生。最后我发现自己穿着单薄的白色连衣裙一个人站在空旷的灰色地面上。非常冷,整个地面上看不见任何东西,接着从远处传来了若有若无的笑声,我顺着声音望去,那里居然慢慢爬过来一个孩子,我再熟悉不过了,他那睁着没有眼睛如同黑洞般凹陷的眼窝,和诡异的笑容。一点一点朝我爬过来,我想躲避,可四面八方到处都是,他们抱者我的腿,胳膊,身体,嘴啊啊的半张着,空洞洞的没有眼球的眼眶对着我。仿佛想说些什么,可我却听不到,最后那些孩子,慢慢的组成了一张大大的婴孩的脸,而我就站在那上面。
终于,我又清醒了过来,透过满是眼泪的眼睛,我发现我依旧坐在阿姨的房间里。四周开始变得非常的暗,我和阿姨坐的如此之近,也要咪其眼睛才能看清楚她。在房间开始由小及大的回荡这孩子的哭声,那哭声撕心裂肺,我几乎要有冲动要讲手离开坛子,我想去找我的孩子,我知道,他在呼唤我。
‘阿何。’阿姨猛地大喊一声,我才恢复了神智,阿何是我在苗族的姓氏。据说,在人意念迷乱的时候,老人会大喊你的姓氏,叫回你的灵魂。
幻觉和房间的声音开始慢慢消散,但坛子却震动的更加厉害。里面响起了非常沉闷而凌厉的叫喊声,就像某种动物一样。而我的手始终摸着里面的他的眼睛的部位,软软的,仿佛一口空布袋子。
我忽然感到疑惑,那孩子只有四个月啊,为什么我总觉得他好像变得大了很多。阿姨继续念着,速度越来越快,坛子动的也越来越快,终于,她大喊了一声,叫我把手抽出来,她也同时抽出,接着迅速把一个塞子将坛口塞紧。阿姨望着一脸惊恐而疑惑的我,轻轻地说了声结束了。我觉得自己一下虚脱了,然后就晕了过去。
不知道睡了多久,只知道醒过来已经是夜晚了。阿姨就在我旁边,房间点起了蜡烛,她为我做了点吃的,吃完后,我恢复了点力气,她才对我慢慢道来。
‘你的孩子的愿望很简单,他只想长大。’阿姨整理着衣物,平淡地对我说。
‘长大?’我不解地问她,阿姨望着我点了点头,继续说:‘是的,他只想长大,因为这是他的最最基本也是最原始的欲望。所以他缠着你朋友,就像寄生虫一样,靠吸取着他的生气来维持着他存在在这世界上的能力。如果时间长了,你朋友就危险了。现在我把他封在那个坛子里,在那个空间,他可以满足自己的愿望,慢慢的长大。直道长到他本应该长的程度。’我听完后,环视了下房子,果然,在那个蜡烛几乎照不到的角落里,静静地摆着一个坛子。我看着它,总觉得他仿佛也在坛子里面望着我一样。
当阿姨送别我的时候告诉我,这件事过去后我会有个好的开始,我的生活会彻底改变起来,只要多关心别人,其实也就是关心自己。这是阿姨最后对我说的话。我问她,是否后悔学习蛊术,她迟疑了下,笑笑说,以前后悔过,不过现在不了,因为有一些事总是需要人去做的,这都是注定好的。我看着阿姨的背影渐渐消失,真不知道还剩下几位如同她这样的蛊术的继承者。后来阿姨还告诉过我,世人都认为下蛊下蛊,关键在于蛊,其实下蛊的关键在于下,下得方法,决定蛊的作用。”她终于说完了。我忍不住回问她,她那个被纠缠的男友后来到底怎么了。可惜她也只是回答,到现在仍旧没有他的任何消息。
这个女孩下了,我回味着这个故事,这次想想为什么历代朝堂,从汉朝开始都对苗族进行大量的压榨和杀戮,苗人的多次起义虽然都以失败告终,但中原的汉人们却始终对他们敬畏有加,谈起苗女无不色变,虽然其中大有夸大之嫌,其实细想下也的确不无道理啊。 [/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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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3][/size] [url=][size=3]第三十章 买衣[/size][/url]
[size=3] 世界上总有几种职业,他们需要经常在深夜工作,当然,谁也不喜欢独自一人在夜晚溜达,但迫于生计又没有办法。开夜车的司机便是其中一种。由于把纪颜的故事整理了一下发到了网上,居然有很多人喜欢,其中居然还有我一个久未见面的初中同学。[/size]
[size=3] 很久没见,便相约在KFC聊聊。见面后大家问候了几句境况,她似乎面带难色,几次想说什么却又很犹豫。[/size]
[size=3] “你的那位朋友,是不是真的能解决些我们平常人无法解决的怪事呢?”她终于还是说了出来,我虽然已经料到,但还是有点惊讶。我问她是否遇见了什么难事,如果我能帮忙一定尽力,她摇摇头。[/size]
[size=3] “不是我,是我父亲。”她非常苦恼地说,“他已经卧床很久了。看了很多医生,花了不少钱,都不见起色,问起他到底怎么回事,父亲总是面带惊恐之色,但平静之后,却总是闭口不答,我没有办法,正好在网上看文章,没想到是你写的,于是想来碰碰运气。”我想想,纪颜并太爱接触陌生人,贸贸然去叫他来他不一定会答应,于是我决定充当回先锋,去看看究竟是怎么回事。[/size]
[size=3] 同学的家在市中心附近,还是非常考究的住宅区,在门口还有铁门和看门的门卫。每栋楼下面还有摄像头,看来的确是相当安全的房子。[/size]
[size=3] 她家在四楼,进去后里面装璜倒是非常适宜,记得初中的时候她家还不算太富有,可能这几年发达了吧。在同学的带领下,我们走进了内屋,里面躺着一位五十多岁的男人,正歪着脑袋,剧烈的咳嗽,他瘦得很厉害,面黄的像得了肝炎一样,并没发现我们进来了。同学赶忙扶起她父亲。[/size]
[size=3] “您是?”他终于看见我了。同学简短介绍了下我,她父亲有些不快,大概是怪女儿随意告诉别人。[/size]
[size=3] 我则说:“伯父,有些病是闷出来的,您不妨告诉我,或者告诉家人,可能有些转机啊,而且我认识些朋友,即便问题棘手,也是可以处理的。”他狐疑的看了看我,加上同学又在旁边规劝,终于答应告诉我,但前提是他女儿必须出去。[/size]
[size=3] “年轻人,你必须答应我,不能告诉别人。”他虽然带有病态,但眼神依旧锋利,我点了点头。[/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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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3] “其实数年前,我还是位开出租车的司机,开始钱不够,买不起自己的车。你要知道,大凡有自己车的司机都是自己开早班,而晚班让别人开,然后从中抽头,而我,就是专门为人开夜班的。[/size]
[size=3] 起初到还顺利,我经验丰富,晚上的客人也算多,直到出了那件事。“伯父吞了口唾沫,又空咳了几声。[/size]
[size=3] “那天是入秋的一个夜晚,天气还算凉爽,开夜班的人都极爱这种夜晚,太热,坐久了身体闷热难受,太冷,两腿冻得发麻。我一个人在抚河大桥那里逛车,没有顾客的时候,我们开着空车寻人叫逛车。[/size]
[size=3] 但奇怪的事出现了,我忽然看到前面闪过一个白色人影,是的,你别不相信,我至今仍清晰地记得,是一个白色人影,就在车头不远处,我下意识的停车。当时已经是快12点了,大桥上一个人也没有。车停在桥上,仿佛随时都会被夜晚吞没一样。我不放心的走下车,发现前面什么东西也没有。我只好重新上车,继续寻客。[/size]
[size=3] 没开多久,又是那种感觉,人影仿佛离车子更加近了,我又刹住了车子,这下我连火也熄了。我不敢下去了,呆在驾驶室里面。头靠着方向盘,眼睛死死地盯着车窗外。车灯的光照不了多远,四周黑的吓人。除了风吹动河面的水声,什么声音也听不到。我当时真的害怕忽然有什么东西从前面跑出来。我本来想把车子放这里叫人拉走,自己在搭车回家。可是奇怪了,本来就算凌晨几点都车流不断的这里,忽然半天都没一个人,也没一辆车。我听过许多关于夜车的传说,什么搭车的禁忌之类,但只道是大家平日里闲聊扯皮开的玩笑,却从来没当真,没曾想居然真的落到自己头上了。我就这样呆在车子里面。我希望等到天亮在说。[/size]
[size=3] 温度开始慢慢降低了,身上开始哆嗦,我有点犯困了,点了根烟,想尽力使自己保持清醒,那时候我不喜欢把烟灰弹在车里,于是把手放伸到车窗外面,一边抽着烟,一边想着事情。[/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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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3] 忽然,放在外面的手猛地被人搭了一下,我吓了一跳,把烟都抖落了,整个人几乎跳了起来。外面响起了个声音。[/size]
[size=3] “师傅,借个火好么么?”我定了定神,原来是个路人,没想到这么晚还有过路车,我很意外。借着车灯的侧光,我眯起眼睛看着这个人。他很年青,几乎比我女儿大不了多少,外面套了件灰色帆布外套,肩膀上扛了个麻布袋子,可能是晚上出工回来晚了吧。这一带有些家具加工店,经常会请一些农村的孩子来打工,每天都做得很晚,工资却异常的少。我为少年点着了烟。那一瞬间,我看清楚了他的脸。那张我永远都不会忘记的脸。[/size]
[size=3] 他的皮肤很干燥,前凸的额头,充满血丝和疲倦的单眼皮眼睛,厚厚干裂如久旱的河床的嘴唇,尤其是他的鼻子,出奇的巨大,令我想起了成龙。[/size]
[size=3] 忽然,一个非常罪恶的想法如同被按进水里的木瓢一样从我心底浮现出来,当人恐惧的时候会非常自私,自私到根本视别人的生命于无物。因为我想到一个经常出车的老前辈说过,要是晚上开车总是在车前看见人影打转,那就是必要出车祸,坐我们这行的最怕出事,撞坏了车要陪别人钱不说,即便保的住自己的性命,要是把别人撞死了,赔多少钱都不够,撞伤撞残更倒霉,一家人都完了。司机都有条心照不宣的那个什么(我提示他,潜规则)对,就叫潜规则,这词真恰当,那就是撞伤不如撞死,撞死了一了百了。你别不高兴,实际上就是这样,我虽然很久没摸方向盘了,但前些日子不还说一个司机把一孩子来回轧两次么?他还说回头的一次是为了救人。狗屁,老子还不知道他想什么,救人停车不就得了!(他说到这里,有点激动,又剧烈地咳嗽了几声,同学闻声从外面进来,被他呵斥出去了)。[/size]
[size=3] 话扯远了,当时我的确只想保住自己在说,以后就顾不得了。那个年轻人点了烟,谢了声,见我没有走的意思,居然和我攀谈了起来。我和他套了会瓷,便提出要买他的衣服。“[/size]
[size=3] “买他的衣服?”我听了很惊讶,他却挥了挥手,示意我别打断他。[/size]
[size=3] “起初他非常惊讶,看了看自己的衣服,忽然爽朗的笑了起来,并问我要这破衣服干什么。不过是件普通的衣服。我摆摆手,迟疑了下,对他说,我要的是他里面那件贴肉的。这时候他没笑了,警觉了起来,往后退了一步,不在说话。我马上和他解释,自己并没别的意思,只是对他说对里面的衣服很感兴趣,想买下来脚老婆也回去做一件。他松口气,把衣服扯了扯。[/size]
[size=3] “这是俺娘做得,别人不见得做得出来呢,俺娘是村子里的一把好手。”他果然很朴实,居然相信如此荒唐的理由,我马上提出,给他五十,他更惊讶了。我以为他嫌弃少,就拿出张一百给他,并指了指他衣服。这孩子马上答应了,迅速把衣服脱掉,并递给我,而我则把那钱给他。他高兴得拿着钱,不停的对我说谢谢,然后消失在夜色里。[/size]
[size=3] 你知道我为什么要他贴身的衣服么?“伯父转过头问我。我自然摇头,他叹口气。[/size]
[size=3] “我做了件这辈子都后悔的事,做了件让我良心永远不安的事。我见他走远,把衣服整齐的摊开放在车子前面。然后启动车子,在上面来回轧,还下车再三检查,是否轧到了衣服。然后,我继续开车,果然没看见什么所谓的人影了。”[/size]
[size=3] “哦?这时怎么回事?”我奇怪地问。[/size]
[size=3] “你知道应物么?有时候人们为了躲避灾祸,会弄一点假东西来应自己的劫难,被拿来做替身的叫应物,我本来会发生车祸,于是把那孩子的衣服当作应物,来回轧过,就当作了轧了人的劫。这,也是别人教我的。我只是试试,没想到还真有用。[/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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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3] 我非常开心,以后便把这事忘记了。那个农村来的年轻人,我也没去再去找他。后来我生意越做越好,很快就买了自己的车。钱也越赚越多。直到到还在这里买了房子。[/size]
[size=3] 可是,在一次朋友的聚会上,我们在醉酒的时候偶然谈起了这应物这件事。其中一人说道。[/size]
[size=3] “如果是贴身衣服被拿来做了避劫应物的人,大多数都活不长,会死于非命。”[/size]
[size=3] 我一听大惊,酒也醒了,马上再三求证,大家都是一致的回答。我草草应付了酒局,马上凭着残存的记忆,在那次遇见那个年轻人的地方附近的木工店到处询问。费了好大的周折,还好他的外貌比较特殊。最后还是在一家非常小的木工铺子里问道了。[/size]
[size=3] “你说大鼻子小李啊。”老板端着饭碗,漫不经心地说。[/size]
[size=3] “是啊是啊。”我一见有了眉目,非常高兴,谁知道这位老板却说,小李已经死了,日子就在那此遇见我后后没几天,忽然在做工的时候恍恍惚惚地冲向马路,结果被来往的车子撞死了,他家里都是贫苦农民,由于是自己违反法规,一分钱都没得到,连安葬火花的钱都是这里不多的几个老乡凑的。我听完后当时人就木了。呆立了好久,连老板叫我都没反应。[/size]
[size=3] 你知道我当时有多么自责么。我本没想到他会这样,以为那个年轻人顶多倒霉几天,不料却害了人家性命。这和杀人有什么区别?我所能做的只能去经常为他扫墓,祈求他的原谅。并定期去他老家,尽一点微薄之力。每当他的亲人在送我的时候千恩万谢。我都觉得非常羞愧。[/size]
[size=3] 时间慢慢过去,每当我闲下来,那人的脸总在我眼前转悠,这件事永远是我的一个心结。我原以为这个秘密会被我带进棺材。但事实证明,有些东西躲不掉的,该来的,始终会来。[/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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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3] 在雨竹(我同学的名字)念大学二年级的时候。一次照例的回家休息,我忽然发现她在拖鞋的时候少了只袜子,我随口问了句。不料她的回答几乎让我吓出一身冷汗。[/size]
[size=3] 原来刚才在楼下,雨竹遇见了一个带着宽沿灰帽的人。他的口音不像本地人。经过交谈,雨竹知道他是外地来的,一再要求相要买雨竹的贴身的小物件或者袜子一类的。起初我女儿认为这人很荒唐,甚至呵斥他走开,但这人声泪俱下地央求,并说有特殊用途,是用来救人用的。雨竹心肠软,经不住他的劝说,就把左脚的袜子给他了,临走前,那人给了雨竹一张一百元的钞票。“[/size]
[size=3] “一百元?”我不禁说了句。伯父也停下来,转过头,神情黯然地说:“你也想到了吧?当我把那张钱接过来的一瞬间,就有一种非常不详的感觉。当年我给那年轻人的一百还真不是小数目,而且那种前明明在新币改版后已经很少见了。而且怕是假钱,我一般会在钱的左上角写上一个五角星的符号。我把钱币翻过来一看,果然,那个熟悉符号正在上面。[/size]
[size=3] 我的头轰地一下大了。来了。果然来了,虽然这么多年我都尽力向善,我不奢求能得到那孩子的原谅,只希望自己的良心好过点。我还设想过自己的下场,但当他真的来临的时候,而且是报在我自己的后代上时,我却猝不及防。女儿在旁边叫我都没听见。“[/size]
[size=3] “或许不过是巧合啊,您可能多虑了。”我虽然也听得有些奇异,但仍想安慰他。伯父哼了一声。[/size]
[size=3] “我当时也是这样安慰自己。不过我给你看点东西,你就不会这样想了。”他挣扎着想下床。我阻止了他,并在他的提示下,从对面的箱子里翻出了一盘录像带。我非常奇怪,但不便去问,只好放进了录像机。伯父要求我仔细去看。[/size]
[size=3] 这是一盘监控录像,我看见日期赫然是几年前的,我明白了,这就是楼下摄像头的录像。录像是黑白的,但还算清晰,不久,画面上出现一个戴着灰色宽沿布帽的人,看不清楚脸,他压得很低,似乎在等什么人。又过了会,一个学生模样的女孩子走了过来。我一下就认出来了,这就是我同学。起初的那个奇怪人立即冲上去,拦住雨竹和她说话,雨竹开始没搭理他,两人还起了点小争执。后来那人似乎开始哭了起来。最后,雨竹脱下了袜子,塞给了那人后便走进去了。[/size]
[size=3] 拿到袜子后,那人便朝着摄像头走过来。是的,他现在正对着摄像头。我看见他的手慢慢的伸向头部,摘下了帽子。[/size]
[size=3] 白色的脸孔,的确,即便在黑白录像带上,那白色也非常渗人,仿佛是油漆刚刚漆过了一样,尤其是那只鼻子,巨大的鼻子,和成龙的非常相似。他的面貌就如同刚才伯父描述的一样。尤其是最后,他居然笑了一下,我发现,他的牙齿都是黑色的,一笑,仿佛没有牙齿一样。周围的人的奇怪地看着他。随后,那人戴上帽子,离开了。[/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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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3] 录像带结束了,满屏幕的雪花,而我却仍然没回过神来。伯父从我手中要过遥控,关闭了电视。这才说。[/size]
[size=3] “现在,你相信了吧。”[/size]
[size=3] “可是,你也说这是几年前的事啊,这些年雨竹不是好好的么?”我依旧反问他。伯父摇摇头。用颤抖的手指了指自己的心脏。[/size]
[size=3] “他在折磨我。”伯父一个字一个字地吐出来。紧闭起眼睛,眉头皱在一起。“看过猫抓老鼠么,抓住,放开,再抓住,再放开,直到猫腻味了为止。现在,我和我女儿,就是那只老鼠。这些年我一直看着雨竹,她想去外地发展,被我阻拦了,想去旅游被我制止了。平日我经常叮嘱她小心这个小心那个。你不会体会我的心情。我无时不刻都在担心她。我就像一个随时等待宣判的囚犯,我生怕忽然一个电话打过来就告诉我女儿出了意外。早知道这种结果,我宁肯自己去死也不想雨竹有事啊。”伯父说完,不禁老泪纵横。我看了也一阵心酸。[/size]
[size=3] “伯父,不如这样,你先必不过于担忧,我回去告诉我的朋友,我相信他能帮助你。”我不知道纪颜是否真有把握,不过他总应该比我们有办法。伯父看了看我,艰难的点了点头。[/size]
[size=3] 雨竹把我送出来,一路上总低着头。“真不好意思,浪费你这么多时间,但我还是抱着一线希望,希望爸爸的病好起来。”[/size]
[size=3] 我安慰她几句,随后雨竹就上去了。我立即打电话给纪颜,把事情大体上告诉他,并想让他出来一趟,看能否帮的了忙。不料纪颜听完语气大变。[/size]
[size=3] “重要的不是拿去的袜子啊!应物是可以解得,但那张钱才是关键,你赶快叫他们把钱烧掉。然后你把钱灰拿出来再给我,对了你现在在哪里?我马上赶来。”我把地址告诉他,纪颜很快挂断了电话。我也再次往雨竹家里赶去。按了很久门铃,大门才打开,她见是我,有点惊讶。[/size]
[size=3] “怎么了?你怎么又回来了?我正在用微波炉帮爸爸热点汤,你也喝点吧。”我看见她双手带着个大大的卡通手套,正准备回身去拿汤。我拉住了她。[/size]
[size=3] “不了,你快去叫伯父把那张钱给我。”雨竹有点糊涂,不过我再三恳求,她还是带着奇怪表情带着我又走进去。[/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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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3] 和伯父大致说了一下,他回忆了好久,说是这张钱就带在身边,却一时想不起来了。他一着急,便又剧烈的咳嗽起来。雨竹不知道我们要找什么,还一个劲劝父亲说钱找不到就算了。[/size]
[size=3] 我帮着伯父在床上找了很久,终于在被子底下垫着的一件衣服里的口袋翻出了那张钱,果然,还是那种很早版本的百元钞票。我立即走到屋外想点着它,但我发现不必了。[/size]
[size=3] 因为厨房已经着起了大火,我刚想过去看一下,又是一声爆炸,一个微波炉的残骸带着汤汁从厨房里面飞出来,砸在门口,整个房子开始迅速的燃烧起来。我立即返回屋子。[/size]
[size=3] “快,房子着火了,伯父我背您出去吧。”我一把拉起他,虽然他看上去十分瘦弱,但身子却异常地重。伯父不停的高喊:“来了,来了,他来了。”一旁的雨竹却根本听不明白。[/size]
[size=3] 等伯父下床,火已经蔓延的很快了。不过现在出去还来得及。但我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录像机居然启动了。难道是刚才找钱的时候无意按到了开关?[/size]
[size=3] 画面立即出现了,不过却不是我先前看的。[/size]
[size=3] 电视里的的确还是那个面色很白的人,背景却是一片漆黑。他没带帽子,整个脸几乎是贴在了镜头上,显得非常畸形,把我们三人都吓了一跳。[/size]
[size=3] “逃不掉的,要么是你,要么是你女儿。”电视里的他居然说了这么一句,那声音就像声带剧烈磨损的人发出来的一样,沙哑的很。随即,电视没有了图像,录像机开始发出剧烈的嘶嘶声,接着从里面飞出了录像带的磁带,到处都是,把伯父和雨竹的脚缠绕在了一起。我们想挣开,但却越来越紧,火已经快烧到卧室了。浓重的烟味和塑料被烧焦的味道开始充满了整个房间。我想把磁带拖到外面去烧,但根本拉不动,原来磁带把录像带和录像机还有电视居然连在了一起。伯父痛苦着,对着电视高喊:“放过我女儿吧,放过我女儿吧。”接着把雨竹推到我身边。[/size]
[size=3] “快,带我女儿走,快点。”伯父对我喊道。雨竹也哭着,不停的喊爸爸,爸爸,我拉住了她,因为伯父已经自己冲向火海了。一下就成了个火人,他不停的痛苦的哀号着,在地上打滚,雨竹大哭起来,根本接受不了,一下晕了过去。[/size]
[size=3] 但火已经蔓延过来了,雨竹的父亲已经躺在地上不在动弹了,声音也没有了,我看着大火,神智已经开始不清晰了,难道我真要死在这里?又是一阵剧烈的浓烟,我被呛晕了过去。[/size]
[size=3] 等我醒过来,已经在医院了,旁边躺着雨竹,纪颜正坐我旁边看书,见我醒了,摇着头说:“还好你命大,我到那里的时候看见窗户在冒烟,立即打了火警电话,你们才没事,不过现场还是有具尸体。”我望了望雨竹,发现她却还没醒,纪颜马上解释说:“她也没事,不过受刺激过大,刚才她醒了一次,不过情绪不稳定,所以医生给她打了针。”[/size]
[size=3] 虽然头还有点疼,不过还是把发生的事都告诉了纪颜,他听完后低头不语,良久才说:“两个选一个,真是残忍。对了,那张钱呢?”我记得好像最后把钱放进了上衣口袋,于是立即神手去掏。果然还在。[/size]
[size=3] 我拿出来一看,那钱却如同在地下存放了千百年一样,都变成黑色了。碰一下就全部破碎了,接着又化成了灰,什么都没剩下。我看着手里的唯一一块残片,真不知道该说什么。[/size]
[size=3] “衣服的力量不可怕,可怕的是报复的心。”纪颜从我手中接过碎片,扔出了窗外。他看了看躺在一旁的雨竹。[/size]
[size=3] “倒是她最可怜,永远也不会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外面已经接近黄昏了,今天太阳的最后一缕光正好照在雨竹脸上,可以清晰地看见她两颊还未干的泪痕[/size][size=3]。[/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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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细细地看每一章节,, 因为自己快看到结束
[size=3]第三十一章 吴钩如今盗墓风气,官方也好,民间也罢,那些个身前荣华富贵,高高在上的君王贵族们,处心积虑的把自己的墓建的如弥诺陶洛斯的迷宫一样复杂,但架不住广大劳动人民在八年抗战中就积累的智慧与勇气,一个个的墓被挖掘出来,试问古今五千年还有几个有名的墓敢说自己是处墓呢?
我们这里也不例外,惊闻居然女皇武则天的墓也挖开了,市里的考古学家们就像响应号召一样,积极向中央靠拢,居然也在城市郊区发掘出了一块墓室,而且似乎年代极为久远,据说是春秋末期的。那时候我们这里属于吴越一带。
从随葬品来看,墓室的主人来头不小,不过肯定不是皇帝,估计是大夫一类的大臣。我幸运的被老总派去报道这一件事,既然是两千多年前的古墓,自然我拿起相机就过去了。当然,我也告诉了纪颜,可惜他不是太感兴趣,所以我只好独自一人乘车去了。
我以为自己算去的快的了,没想到那里已经围了厚厚一堆人,都是各大媒体的记者,我好不容易挤进去。其实我没打算搞点什么,只是好奇,想看看古墓到底什么样子。
可惜里面被一条白色塑胶带拦住了,几个穿这制服戴着袖标的人正在努力地把人向外推,我夹在人群中间,如同在波涛中一样,摆来摆去,脚几乎都触不到地。最后还好出来一个看上去像是个头头的秃头男人,他相当的胖,加上外面又裹了件厚重的绿色军大衣,可能越胖越怕冷吧,我看他走几步就跺跺脚,摸摸他硕大滚圆的脑袋。不过他总算把秩序整理了一下。原来胶带后面几米处就是古墓,我看了看,似乎没有预想的那么宏伟,只看到个顶多容一人进出的一个石制小坑,或许里面连着一个巨大的墓地吧。
“到底是谁把消息抖落出去的?来这么多记者,怎么进行发掘工作?”旁边过来个神情严肃剃着平头的男人,额头上有着几条深深的皱纹,眉头挤成了个川字形,两手放在背后,从洞里猫着腰走出来,人未见声先到。秃子连忙低着头,搓着硕大的肥手,结结巴巴而又充满委屈地解释。
“林队,我也不知道啊,他们几乎都同时来的。”我正好被排到了两人左手不远处,加上本人听力甚好,虽然这一点我学生时代的任何一位英语老师绝对不会赞同。
这个被秃子称作林队的人又训斥了几句,接着似乎对洞内的人喊了什么。然后他走到中央,大声对着嘈杂的记者们喊道:“请各位朋友暂时关闭所有的相机,不要拍照,请合作,等下我们会统一给大家一些时间。”重复了几遍后,大家还是自觉地收起了相机。过了下,有几个人从洞里面小心翼翼地搬出几样东西,我看了看,有陶瓷,有铜像,还有些兵器。而其中最令我感到好奇的是一把钩子。
大家都知道,吴钩越剑。吴国的主兵器是钩,而越国则以出产锋利的青铜剑著名。像非常著名的剑师干将莫邪,他们虽然后来在吴国,其实却是越王允常杀害了干将的师傅“铸剑子”才勉强逃往吴国,不过干将后来又逃了,但那是后话,不过由此可见越国的剑的铸造程度已经是当时的顶尖水平了。但吴钩不同,那时一种比较适合水战的武器,虽然后来随着吴的灭亡也消失了,但在当时,还是吴国的标志性的兵器。所以吴越一带的南方人经常说,男儿行千里,腰间系吴钩。
不过这把钩和我以前见过的略有不同。似乎更长,更大,埋没在潮湿的泥土中几十个世纪,却丝毫没有影响它的光泽。
这种钩,上细下宽和弯曲的形状,大概象一只竖起身子来约二尺多长的大螳螂。在它的头上有一个曲向前面的尖嘴的钩,钩的顶上有一根尖出的枪头,它一面可以钩落敌人的兵器,或者钩向敌人的身体,同时也可以刺。在全部钩身的五分之三的地方钩身加宽了,成了外凸内凹一面圆形的小盾牌——盾牌的前面凸出的地方也有一只小枪头——后边凹陷里装了半环形的把手。人的手就握着这把手来使用,手恰好遮在小盾牌的后面被保护者不致为敌人所伤。这后半部犹如螳螂的肚子和尾巴。后来人们在衣袋子所使用的德那“扣手”、“带钩”、以及“如意”,可能就是这种兵器形制的遗留。——只是肚子上和头顶上的枪尖取消了。这种钩的独特和多种用途会让使用者的空间很大,所以春秋战国有名的四大刺客之一——要离才可以凭借这种钩子弥补了自己独臂的缺陷而杀死了吴国第一勇士——庆忌。
据说当时的吴王曾下令百金悬赏好钩,使得很多老百姓荒废田地而去成为钩师去铸钩,吴钩的影响可以一斑。
我突然有种非常强烈的熟悉感,是的,对那把吴钩我觉得似曾相识,就仿佛它曾经是我身体一部分一样。但这种感觉很快就消失了。在那位林队的阻挡下,我们大部分人都没拍到什么,一小时后,现场被封锁,大家也只好扫兴而回,当然,也包括我。
“怎样?古墓好看么?有没有小龙女啊?”回到报社看见落蕾,她笑着打趣道。我也回笑了下,似乎看见那钩后我感觉整个人都没什么精神了,要是以往肯定和她好好聊天,不过她送了我一个蜡像娃娃,是一个小女孩,我收下了。现在却只想回家躺着休息。我告诉老总回去写专稿,并把照片拿去洗了。
头开始非常痛了,一阵一阵的,如凿击般。我感觉身上每寸皮肤都有灼热感,仿佛站在一个熔炉旁边一样,我赶紧躺下,这段时间容易感冒,我怕自己发烧,于是决定休息下,脱掉衣服,随后把蜡像放在了床头的桌子上。接着很快我就睡着了。
非常的热,迎面来的热浪几乎让我站不住脚,脸上,手上,凡是裸露出来的肌肤都觉得生疼生疼的。我不知道自己站在何处,却只看见一些铸造的工具,锤子之类的。我四处乱走着,地上到处都是废弃的钩,各种各样的,有的还是毛坯。不远处,一个上身赤裸的男人全身冒汗,古铜色的皮肤在火光的照射写闪着光。他左手用火钳夹住一块钩坯,右手挥舞着锤子在狠命敲打着,一下又一下,他的手臂上到处都有烫伤的疤痕,右手的指头已经被熏成了灰黑色。他的脸很模糊,我根本看不清楚。这时候一个穿着灰蓝麻衣,头系红绳,腰间绑着一条布带,只有五岁左右的小孩跑了过来,抱住了那男人的腿。小男孩长得很漂亮,拉着男人的裤腿,头极力仰望着,那样子很可爱。
“吴鸿,别闹,去找你哥玩去。”男人推搡了下孩子,却不是很用力,孩子依旧执拗地扯着男人的裤腿,摇晃着说,声音清脆好听。
“父亲,母亲说吃饭了。”这个时候,男孩突然转过头望着我。他能看见我?不过很快他被那个男人抱了起来。我依旧看不清铸钩男人的相貌,只能看见他的背影,却觉得非常熟悉,孩子趴在男人的肩膀上一直盯着我,眼睛大大的,我看着他们远去。这时,电话响了,我才从梦中醒来。
我起来才发现自己全身是汗,连内衣都湿透了,电话吵个不停,一接却是老总的。
“欧阳,出大事了。”老总的声音夹杂着焦急和兴奋,我心想他这么高兴肯定没什么好事,我们这行如棺材铺的老板,事情出的越大,最好是坏事,我们越开心。
“古墓发掘出来的一把非常珍贵的吴钩,你应该看见了吧,我有个朋友就是考古队的,他刚才告诉我,那把钩居然不翼而飞了。”我从未知道老总有个什么考古的朋友,这消息也不知道是真是假,但猛地听见吴钩消失了,我的心居然也接着一沉。
“你如果有时间就去查查,看有什么好爆料的,这年头新闻难搞,大家明星看厌了,选秀看烦了,说不定这个能吸引眼球!”老总的思想果然独到,我哼哼哈哈的应了下来,他总算挂了电话。身上已经觉得有点冷了,我决定去洗个澡。
换洗的内衣由于昨天整理了衣柜,被我放到最上面的一层去了,放上去容易,拿出来却难,我只好找来个凳子,垫着脚,但还是不够,外面的灯光很暗了,衣柜黑漆漆的,我只好勉强把手伸进去摸索,里面衣服很多,我费了很大劲才摸到,刚想把手拿出来,却闻到一股怪味从里面飘出。
一股焦臭味,是的,那种好像肉烧焦的味道。同时,伸进衣柜的手被什么东西抓住了,力气虽然不大,但非常突然,而且手腕立即感觉到被火烧一样。我吓坏了,使劲拔出来。手上多了一圈黑色的手印,手摸过去,居然还有热度,还带着一些黑灰,看手印的大小,似乎是小孩的手。
衣柜依然半开着,仰起头正好看见柜子的边缘,里面很黑,实在不不太清楚。我勉强的摸到开关的位置刚想按下去,但很快缩了回来,原来电灯开关已经烧得烫手了。房间无法再呆下去了,桌子上的蜡像居然已经在熔化了,房间的温度太高了,几乎变成了一个蒸笼。[/size] [size=3] [/size]
[size=3] 逃出卧室的我走进了浴室,用水去冲洗手腕上的痕迹,但那黑色的手印怎么也冲刷不掉,拿手去搓洗也无济于事。回想刚才的梦以及莫名其妙失踪的吴钩,我依稀觉得两者间似乎有什么联系,这下我不管纪颜对古墓感不感兴趣了,因为我知道他一定对我的梦和遭遇感兴趣。[/size]
[size=3] 电话打过去,还没说完,他便急着叫我过去,后来又改口说他自己过来,并叮嘱我别在进卧室了。我只好随便找了件大衣披着,坐在客厅等他来。[/size]
[size=3] 大理石铺设的地板非常漂亮,几乎和镜子一样,但在冬天也非常的冷,刚才接连受了几次惊吓,现在出的汗在背上开始慢慢蒸发,我整个身体像被放入逐渐变凉的温水一样,使劲把自己裹紧了点,但一点用也没有,我想纪颜估计要十几分钟才能到,因为他的宗旨是能走路就不坐车。[/size]
[size=3] 头又开始剧烈的疼痛了,是那种熟悉的感觉,我很惊讶,因为伴随着头痛的居然还有强烈的睡意,我拍了拍自己的脸,但一点用也没有,如同被孙大圣的瞌睡虫附体了般,我居然在客厅睡着了。[/size]
[size=3] 真是惊讶,我又回到了先前看见的那个地方,不过这次并没有那么高的温度,我看见那个男子,就是那个铸钩师。他没有在铸钩,而是蹲在一堆钩子前发呆,在他旁边,一对长得一模一样的双胞胎正呼呼酣睡。其中一个正是我见过的那个五岁的男孩。一个年轻的妇人大约二十六七岁,穿了一身淡黄色的衣裙,头顶上挽了一个螺形的很大的发髻,用一条深紫色的绢帕围在了四周。身材比较高大,脸色接近棕红。手上端着一个黑色的木盘。盘子里装着碗盛着的合水的麦饭,新鲜的烧鱼还有几张薄饼。我看着妇人的装束和吃食,觉得他们应该是吴越一代的居民,因为最近电视上不还正在播放着《卧薪尝胆》么。但奇怪的是,即便我可以清晰地看见盘中的食物,却依旧无法看清楚那男人的脸,因为他深埋着头,双手插进了浓密而乌黑的头发里。[/size]
[size=3] “吃点吧,为了得那百金神钩的奖赏,你都多久没好好吃东西了?”妇人依旧站在旁边劝慰,脸上带着焦急的表情,但声音却异常温柔。蹲在地上的男子没有任何动作。[/size]
[size=3] “我铸了上百把了,为什么始终铸不出那神钩?到底要如何啊,百金的悬赏之日就要到了!”[/size]
[size=3] “吴王是因为铸不出超过越国的剑才去铸钩,干将和莫邪走了,再也没有可以和越剑匹敌的剑了,我们的大王脑袋里只有战争和杀戮,你何必去为了那百金而耗费心血呢,我们的孩子在渐渐长大,你却从未教导过他们,吴鸿经常向我抱怨,说父亲对他很冷淡。”我站在不远处,好奇地听他们夫妇俩的对话,想必旁边熟睡的双胞胎有一个就叫吴鸿。[/size]
[size=3] “百金啊,我一个穷苦的铸钩师要铸多少把钩才有百金?而且最重要的是那名声,如果我成功了,我就是吴国最优秀的钩师。”男人似乎越说越激动,再次站了起来,背过身,又去努力铸钩了。那妇人望着他,深深叹了口气,默默地朝孩子走去。[/size]
[size=3] 炉子的火又燃烧起来。我的手和脸又感觉到那火烧的灼热感,这感觉让我醒了过来。望了望四周,纪颜还没来,我依旧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旁边静的很,对面墙壁上的挂钟提醒我,原来我只是睡了几分钟,不过很好,因为我的头部疼了。[/size]
[size=3] “站起来走走吧,免得老坐着感冒了。”我把外衣一卷,刚想起来,马上发觉脚踝处有异样的感觉。[/size]
[size=3] 我低头一看,自己的脚踝处,被两只近乎于烧尽的木柴般的手牢牢抓住了,手指如同鸡爪,虽然瘦弱,却气力极大,几乎入肉了,我被抓的生疼,忍不住喊了一声。我弯下腰,顺着那手臂望去,在沙发黑暗的底部,我借着不多的光线,只能依稀看见有一张人脸。[/size]
[size=3] 姑且称之为脸吧,虽然看不清楚,但还是能发现已经烧得一塌糊涂了,只是从眼白部分看,好像还是个孩子的脸。而且他笑了一下,露出一排雪白的牙齿,虽然嘴前面的门牙只有一半,似乎被什么硬物磕掉了。[/size]
[size=3] “陪吴鸿玩啊,不要走啊。”他居然说话了,吴鸿?刚才梦中提到的铸钩师的孩子不是就叫吴鸿么?我实在有点混乱了,直起腰,想努力掰开那孩子的手,可是掰了一会,我看着地面上如镜子般光滑的大理石,完全把背后的墙壁显现出来了,起初以为自己眼睛花了,但当我仔细一看,却已经没有再去掰那个叫吴鸿的孩子的手了。[/size]
[size=3] 后背的墙壁上,一个被烧得浑身如黑炭似的身体,渐渐的从墙体破出,他就像早已经融合在墙壁里一样,先是手,然后再是头和肩膀,慢慢的把手朝我头边移动,我想离开,但脚却被吴鸿抓的死死的,沙发下还不停的传出虽然稚嫩却带着磨砂石一样的喊声。“别走啊,陪我们玩啊。”[/size]
[size=3] 身后的手已经很近了,绕到了我面前,一下遮住了我的眼睛,我想去扯开,却没有任何气力。只是仍凭后面的东西靠在我的肩膀上,对着我耳朵小声说。[/size]
[size=3] “猜猜我是谁啊。”眼睛被勒得死死的,他的手指几乎要插进我眼眶了。门外响起了门铃声,是纪颜来了。我不知道那里来的力气,居然挣脱了出来,踉跄地跑到门边。[/size]
[size=3] 开门一看,果然是纪颜,看我如此狼狈模样,他有点奇怪。而我自己回头望去,沙发下伸出的手和墙壁出来的人体都不见了。但手臂上和脚踝处黑色的手印却依稀可见。[/size]
[size=3] “你眼睛怎么了,跟被火熏过一样。”纪颜走进屋子,指了指我眼睛,我立即拿来镜子一照,果然,眼睛周围都是黑炭一样的残渣,现在眼睛还有点疼,视力都不是太好。[/size]
[size=3] 当我把事情经过大体上和纪颜叙述一遍,他一边听,一边走到卧室,我也跟着进去。里面一切如常,已经没有先前那么高的温度了,但桌子上落蕾送的蜡像娃娃已经融化成一堆蜡块了,可见那些不是我的幻觉。纪颜找来张凳子,把手伸进衣柜,拿出来的时候,手掌上沾满了黑灰色的粉末,然后从口袋拿出个塑料袋,在把粉末小心翼翼地装进去,封好。[/size]
[size=3] “既然你住的老出问题,去我那里吧,顺便我去化验下,到底是什么东西。还有,你说你老梦见一个铸钩师?”我拼命点着头。他沉吟了片刻,忽然说:“我到是认识一个考古学家,叫林斯平,好像他最近正在挖掘个吴国古墓,就在郊区附近,里面就出土了把吴钩。”[/size]
[size=3] “林斯平?”我一听,难道那个叫林队的就是他?[/size]
[size=3] “这样吧,如果你还撑的住,我们现在就去找他,他是我父亲的故交,向来和我们家往来密切,我称他为林叔,其实他只比我大十岁左右,以前曾经为我父亲所救,所以和父亲成了好友。”这样就好,我还正愁不知道怎样接近林斯平,或许还可以拿到些关于古墓的资料,刚才的经历早忘记了,自己的职业习惯却又出来了。[/size]
[size=3] 林斯平现在正呆在寒风萧瑟的郊外的一栋平房内,这里距那个古墓不远,大部分人员在这里休息,南方的冬天虽然不似北方酷寒,却透着股阴冷,而且湿风大,呆久了,非常伤人,加上天气灰暗,似是将要下雨,所以林斯平吩咐工作人员搭好雨篷保护好现场,就随着大家去屋子了。[/size]
[size=3] 我和纪颜到那里的时候,已经开始下雨了,好像还夹杂着小雪粒,噼噼啪啪地打得脸上生疼。开门的人,正是林斯平,他一见纪颜,就愣了一下,然后马上放下握在手中冒着热气的搪瓷杯,双手握着纪颜肩膀。[/size]
[size=3] “想不到你都长这么高了,记得上一次看你,你还在你二叔腰那里呢。”林斯平非常激动,他的脸几乎被风霜打磨得粗糙不堪,仿佛是月球表面一样,在屋子昏暗的灯光下泛着黄光,紫黑色的嘴唇上干裂的利害,不过看的出,他很开心,五官几乎都笑到一块儿去了,与在挖掘现场看到的严肃神情截然不同。[/size]
[size=3] “林叔,你也是啊,又苍老了许多。”纪颜也笑道,随即对着我介绍说。[/size]
[size=3] “这位是我好友,叫欧阳轩辕,他是报社的,上午还来采访过,不过他刚才遇见点怪事,好像和您的队伍发掘的古墓有关。”林斯平全然没有注意我,直到纪颜的介绍才看过来,他用钩子般的眼睛上下打量一番后,收起了笑容。[/size]
[size=3] “我还在纳闷呢,到底谁把消息捅给外界的,不过欧阳同志,我希望你不要把你知道的东西那么快公布在报纸上,我们希望有个安静稳定的工作环境。”我听完,也只好半笑着答应。林斯平这才领着我们进了屋。[/size]
[size=3] “吴钩?”林斯平一听,屁股下像安了弹簧一样跳起来,挣驼铃般地眼睛瞪着我们,却不说话。在场的其他人也都停止了交谈,带着异样的眼神看着我们,一时间房子里安静的出奇,我和纪颜也不说话,感觉非常尴尬,还到林斯平先打破了沉默。[/size]
[size=3] “那把钩,实话告诉你们,奇怪的很。”林斯平的语调有点异样。眼神也很恍惚,“在记者们走后没多久,我们刚想把那把吴钩搬运出来妥善保管,但它却忽然飞了起来,在我们的头顶盘旋,还嘤嘤作响。”他在叙述的时候老是习惯性的用舌头舔了舔嘴唇,我发现他的额头在流汗,周围的人也低头不语,整个屋子都只有林斯平一个人的声音,他的声音绝对不动听,但说出的事却让我和纪颜听的聚精会神。[/size]
[size=3] “接着,如果你们不是在现场,我打赌没有人会相信发生的一切,那把钩居然唱出了歌,而那声音像是小孩的童声,非常好听,但词语却晦涩难懂,不过我们把它记了下来。”我问林斯平记录的歌词,他从口袋里翻出了折的四四方方的一张稿纸,打开一看,是几行苍劲有力的大字。[/size]
[size=3] “清清之水兮,[/size]
[size=3] 其流潺潺,[/size]
[size=3] 吴王索钩兮,[/size]
[size=3] 民俱尔瞻,[/size]
[size=3] 百金之其诱兮,[/size]
[size=3] 我夫为之狂,[/size]
[size=3] 钩兮,钩兮,[/size]
[size=3] 何日得成,[/size]
[size=3] 母老子幼兮,[/size]
[size=3] 我心其悲![/size]
[size=3] 钩兮,钩兮,[/size]
[size=3] 慎莫毁我兮。“[/size]
[size=3] 我把这首词看了许久,大体上看明白点,但我始终觉得那钩还能唱歌,实在太匪夷所思了。[/size]
[size=3] “这,到底是什么意思?”纪颜凑过来问,我也是靠着高中那点残留的古文知识去读,还好春秋时代的诗歌并不算太难懂。[/size]
[size=3] “清澈的水啊,潺潺的流动,吴国的王在索要钩啊,百姓们都低头不语,百金得诱惑啊,让我的夫君为之疯狂,钩啊,钩啊,你什么时候才能铸成?母亲衰老儿子年幼啊,我的心都么悲伤,钩啊,钩啊,千万不要把我的家给毁灭了。”我大致翻译了过来,纪颜听了听,并没说话。我望了望林斯平,他也点头,看来他也同意我的认解。[/size]
[size=3] “可是这和那把怪钩有什么关系?”林斯平问我,我没敢说话,因为我心中忽然觉得已经知道了答案,但我实在不敢相信,也不愿意相信这件事,因为如果是真的话,那是在过于残忍和无法理解了。[/size]
[size=3] “这首歌应该是铸钩师的妻子写的。”我平静地说,旁边的人愣了愣,包括林斯平在内,但他们很快开始嘲笑我。[/size]
[size=3] “你怎么知道?难道就凭那句”我夫为之狂“?就算是,也不能说明那钩会唱歌啊。”质疑的声音扑面而来,比外面的风雪更厉害,我没理会,只是追问林斯平。[/size]
[size=3] “我听说钩已经飞走了?”林斯平呆了下,接着说:“既然你知道,而且又是纪颜的朋友,我就没必要隐瞒你。”他用手阻止了旁边一个相插话的人,继续说:“的确,唱完歌后,那把钩就飞了出去,至于去哪里了,我们也不知道,现在正在拼命寻找。”我看了屋外,雪下起来了,茫茫的连成一片,如同一块巨大的白色幕布,缓缓地把大地舞台拉拢了。[/size]
[size=3] “雪太大了,我们等小点就去查吧,既然你们两也来了,正好多点人。”林斯平倒了两杯开水递给我和纪颜,我接了过来,呡了一小口,脑袋里却依旧想着那个被烧成焦炭的孩子,那个叫吴鸿的孩子。[/size]
[size=3] “陪我玩啊。”耳边又听见一句若有若无的声音,我一惊,拿杯子的手一振,几乎把水泼了出来,一旁喝水的纪颜注意到了,凑过来小声问我:“怎么了?”[/size]
[size=3] 我没回答他,因为那声音好像从很远的地方飘来,还带着风声似的,最重要的是,居然还是在慢慢靠近这里。我坐立不安,拿着杯子走到窗户前,玻璃窗已经被屋内的人呼吸的气熏得模糊了,我拿手去擦了擦,把脸凑窗户前想看看外面雪停了没有。[/size]
[size=3] “啪”一只乌黑的手掌拍在窗户上,紧接着是一张小脸。翻着眼白,裂着嘴巴,雪白的牙齿,和缺掉一角的门牙,他的嘴巴两边的肌肉由于笑得过猛,已经破裂开了,烧焦的皮肤纷纷落了下来,如黑雪一样。我吓得往后一退,正好撞在了在看书的林斯平身上。[/size]
[size=3] “搞什么!”林斯平的书被杯子的水泼湿了,埋怨我说,我根本吐不出半个字,只是捂着眼睛,手指着玻璃,好半天结巴地说:“窗户,窗户上有东西!”[/size]
[size=3] 众人围了过去,然后是一阵晒笑。[/size] [size=3][/size]
[size=3] “不过是风雪卷起的烂树枝啊,把你吓成这样。”我望了过去,果然一截焦黑的树枝贴在窗户上,还被风吹得拍得啪啪作响,但在我看来,那树枝却极像人的手臂,或许刚才真的是我看错了。大家哄笑了几句,便又坐回原位,默默等待雪停。[/size]
[size=3] “你到底怎么了?又看见了?”纪颜间我脸色很不好,关心地问。我摇头,或许事情太奇怪了,连纪颜也没办法帮助我。在此灌下一杯热水,我坐在炉火前,居然想睡觉了,这倒不怪我,因为已经有几个人蜷曲着身体在旁边呼呼大睡了,连纪颜也无精打采地看着火。我实在受不了,把杯子放到桌子上,靠着墙睡了过去。[/size]
[size=3] “我这是神钩!”我忽然听见一个人在高喊,顺着声音望去,一个瘦弱的老人被几个士兵模样的人推搡在地,老人的身边被扔了把钩。[/size]
[size=3] “狗屁!滚你的蛋吧,哪里来的鬼钩,神钩,你是想要赏金想疯了吧?你的钩和那些有什么不同?”一个穿着青色长袍,头上扎着发髻戴着冠帽像官员模样的人从士兵后面走了出来,一边指着老者骂道,一边向后一挥。我看过去,层层叠叠,不知道多少把吴钩,各种各样,堆放在地上,原来,这里就是钩库,想必这些人就是吴王专属负责收钩的人了。老者走后,又来了几位,大体都和刚才一样的遭遇。这个时候,我又看见他了。[/size]
[size=3] 虽然是背影,但再熟悉不过了,就是那个钩师,他正站在我面前,但我无法说话,更无法靠近他,当然别提走过去看看他的长相了。[/size]
[size=3] “怎样算神钩呢?”他走到官员面前,那官员用这隙缝般的眼睛斜瞟了他一眼,从鼻子里哼了句。[/size]
[size=3] “神钩和神剑一样,可以自由驾御,首先是锋利无比,无坚不摧,接着可以由使用者呼之即来,挥之即去,我们大王说了,有了这种钩,我们吴国想打赢那个国家就打赢那个国家,吴国自然可以昂着头颅和那些中原的大国平起平坐了!即便成为霸主,也是理应之事!”[/size]
[size=3] “自由驾御的神钩?”那男人低头喃喃自语。[/size]
[size=3] “做不出就不要在这里捣蛋,快滚!”官员挥了挥手,士兵便把那男人赶走了。铸钩师独自一人走在路上,而我却始终只能跟在他后面。仿佛如同两块同极的磁铁一般,总是保持一段距离,无法再接近了。[/size]
[size=3] 我一直跟随着他,直到他回到了家里。钩师似乎在家中翻找什么,我看见他把箱子翻的乱七八糟,到处都是杂物。终于,他停住了。[/size]
[size=3] “欲造神兵,以亲祭之。”他低沉着声音念到,反复念了几遍,每念一次,语速便越快。最后他发疯似的把什么东西往后一扔。我看见了一张发黄的羊皮,飘落在我脚下。我仔细看了看。[/size]
[size=3] 羊皮上用刀清晰地刻着几个字,“欲造神兵,以亲祭之。”正是刚才那男人反复唠叨的那句,但再这句话的后面,还刻着几个字,比那些略小,但还是勉强可以看清楚。[/size]
[size=3] “王诩题。”王诩?这个名字很眼熟啊,但话到嘴边,却又说不出来,真是奇怪。我姑且没再去想这个人。继续看着那钩师。他走到了一张床边,上面躺着一个孩子。[/size]
[size=3] 钩师在床边站了很久,他的拳头握得紧紧的,我知道他在想什么,如果我可以喊可以动的话,就一定会去阻止他,但可惜,我只是个看客。钩师终于动了起来,他嘴巴里不停的念叨着:“神钩,神钩。”[/size]
[size=3] 接着,他点着了炉火,鼓风机呼呼地吹着,里面的火苗越来越旺,红得如血一般,钩师脱去上衣,赤裸着上身,把孩子从床上提了起来。[/size]
[size=3] “父亲,干什么?”孩子用手揉着双眼,迷糊地问他。钩师一言不发,猛地用手提着孩子的脑袋,向炉壁摔去,孩子瞬间被摔得血肉模糊,连哼都没哼一声,接着,钩师把孩子的尸体扔进了炉里。[/size]
[size=3] 我不忍再看,如果这是梦,让我醒过来吧。[/size]
[size=3] 舞动的火苗,孩子的尸体瞬间被吞没了。[/size]
[size=3] “父亲,你,你把扈稽怎么了?”钩师没有说话。我看过去,原来是另外一个孩子,看来,他正是吴鸿。[/size]
[size=3] “鸿儿,过来。”钩师对这孩子招手,吴鸿恐惧地朝后退。[/size]
[size=3] “鸿儿,你不是老抱怨父亲不和你玩么,刚才我和扈稽玩了,他很开心呢,你也过来啊。”五岁的孩子知道什么,轻易相信了父亲的话,慢慢又向钩师走了过去。钩师见孩子过来,一把抓过来,再次如法炮制,想摔死吴鸿,但似乎这次并不顺利,吴鸿用手一撑,嘴巴磕在炉壁上,满嘴都是血,我看见一颗断牙从哪里飞了出来,掉在我脚下。[/size]
[size=3] “胡琴(父亲)你干书么(什么)啊?”小吴鸿口吐着血,含糊不清的哭喊起来。钩师似乎失去了耐心,直接把他扔进了炉子。关闭了炉门。孩子撕心裂肺的哭声在整个房子里回荡,我捂着耳朵,但依旧穿透过来,伴随着哭声的是钩师疯狂的笑声。[/size]
[size=3] “疼啊,疼啊!”[/size]
[size=3] “神钩!神钩!”[/size]
[size=3] 笑声和哭喊声混杂在一起,把妇人从外面引了进来,她侧眼一看,什么都明白了,一下昏厥了过去。而我的头也疼得厉害,吴鸿的哭泣声就像是在我耳边一样,挥之不散。接着我眼睛一黑就什么都不知道。[/size]
[size=3] 醒过来的我还在那屋子里,但周围一个人都没有了,门大开着,看来是寒冷使我醒了过来。我摸摸头,全部都是汗水。[/size]
[size=3] “纪颜!”我走出屋子,外面的雪停了,我站在空旷的雪地上大喊,但声音很快被吞噬了。[/size]
[size=3] 过了会,远处走来个黑点,等到近了一看,果然是纪颜。他神色凝重,走了过来。[/size]
[size=3] “我和林叔找到那把钩了。但没办法拿出来。”我一听,连忙让他带我去,两人随即踏着雪上路了。我责问他为什么不叫醒我,纪颜满脸无辜地解释说看我睡得很熟,于是干脆让我多睡下,然后他再过来找我。我暗暗叫苦,我哪里睡得熟啊,现在睡觉对我来说简直是痛苦的刑法。[/size]
[size=3] 走了一段路,已经看见林斯平和大家,不过他们都围绕着一个湖泊。湖已经完全冻上了。但是在湖面中心好像有一个洞,不像是锤子砸得,反倒像什么锋利的东西割开似的。[/size]
[size=3] “那钩就在湖里。”林斯平指着湖说。我惊讶地看着他。[/size]
[size=3] “你没开玩笑吧?怎么证明?”林斯平不快地望了望我。[/size]
[size=3] “你当时在睡觉,自然不知道,那把钩把我们带到这里的,大家这么多双眼睛都看见了,钩飞进了湖里,就顺着那个口子。”林斯平指着湖中的裂口说,我看看纪颜,他也点点头,看来的确是真的。大家开始商讨到底如何取出钩,现在这种天气下湖可不是开玩笑的。所以决定先暂时封锁湖岸,等温度上去后找专业打捞队来,虽然不是什么好办反,但目前也只好如此了。[/size]
[size=3] 我望着那裂口发了下呆,刚要随着众人一起返身离去。但不怎么,脚却不停使唤的望那裂口走去,我踏上结冰的湖面,脚下立即响起喀嚓喀嚓的碎裂声,但我仍然向那裂口走去。[/size]
[size=3] 喉咙里仿佛被塞住一样,什么也说不出来,我知道这湖面刚结冰没多久,随时都有可能坍塌,我听着脚下的冰块破碎的声音,几十年来,我从未像今天这般讨厌自己的体重,果然是书到用时方恨少,肉到重日才怨多啊。[/size]
[size=3] 第一个发现我不对劲的是纪颜,他在我身后喊了几句,见我没有回话也没停止下来,就立即冲过来想拉我回去,但已经晚了。冰面哪里支撑的住两个人的重量。[/size]
[size=3] 身体迅速浸入了冰冷的湖水,四周黑暗的很,但看水上却一片亮光,湖水迅速从我的口鼻涌入肺部,剧烈的冲击和低温,使我的肺叶迅速的收缩和扩张,我的胸闷的厉害,而且膨胀的疼,神智开始模糊了,我看见纪颜朝我游了过来,但自己的身体却急剧下沉,耳朵已经听不到什么声音了。除了那句。[/size]
[size=3] “来陪吴鸿玩啊。”我的眼睛闭上了。[/size]
[size=3] “这是我的神钩。”熟悉的声音让我再次苏醒,我睁开眼,身上衣服都是干的,我又回到了两千多年前?我朝声音处望去,那个钩师依旧背对着我,前面是先前那个收钩官。[/size]
[size=3] “开玩笑,你如何证明?”那个官员看都没看他,在他看来,每天这种人他都看了成百上千了。[/size]
[size=3] “里面,仔细地看啊,这对钩里面有我一对双胞胎孩子的血肉,这对钩就是我的孩子!”钩师的声音非常激动,几乎词不连句。[/size]
[size=3] “哈哈哈哈,神钩?”官员狂笑起来,旁边的士兵也笑了起来,周围其他的献钩者也笑了起来。钩师似乎被激怒了,他大声质问道:“这是大王定下的法令,我铸的明明是神钩!为什么不相信?”我看见有一队人马走了过来,非常众多,领头的是一个将军模样的人,披着铠甲,手按宝剑,另一只手提着马缰。人群看见了,立即闪到一边,给队伍让开一条道路,那些个官员起初还在大笑,但现在已经谦卑的跪在了地上,钩师背对着不知道大王来了,但很快也被旁边的人按倒了。[/size]
[size=3] 马背上坐着一个人,身材高大,皮肤黝黑,透着代表健康的暗红色,下巴和腮部生满了黑黑密密曲蜷的胡须和头发。在那额角高耸的头顶上戴着一顶王冠,垂着七条玉珠带子,几乎快要连成一字形的浓密的眉毛下面,从中间挺出一条大大的鹰嘴鼻,那双特大的眼睛深陷在眼窝里面,闪烁着骇人的红光,凝视着马下的人们,大家都不敢直视他。[/size]
[size=3] “王上,这里便是钩裤了。”一个发须皆白,看上去虽然年老,但相貌硬朗强健穿着似士大夫的人走了过来,像马上得人作了揖。那人原来正是吴王阖闾。[/size]
[size=3] “这人,到底才吵什么?”吴王质问收钩官,那官员把刚才的事禀告给了他,阖闾很有兴趣的用手摸了摸胡须,在旁人的搀扶下,从马上下来了。[/size]
[size=3] 钩师站了起来,终于面对着我了,但他却深勾着头,把那钩捧到吴王面前,吴王拿起一把观摩了下,又摸了摸,失望地放回去。[/size]
[size=3] “这如何称得上是神钩?充其量不过是把好钩罢了。”[/size]
[size=3] “大王,这对钩里有我一对双胞胎孩子的骨血,只要我胡汉他们的名字,即便在远,也会飞过来贴着我的胸膛,这,还不算是神钩么?”吴王好奇的望着钩师。[/size]
[size=3] “哦?那就让你试试吧。”众人议论纷纷,大家挤出块空地,刚才一个曾经嘲笑过钩师的士兵,抱住了其中一把钩子,离这铸钩师几十米处站住。[/size]
[size=3] “开始吧,你现在就呼喊看看,是否那钩可以飞过来,如果可以,我便赐你的钩为神钩,并且百金之赏也是你的。”[/size]
[size=3] 那个杀死自己儿子的男人站到了中央,嗯嗯了嗓子,张开手,对着抱钩的士兵喊:“吴鸿!扈稽!过来啊,我是你们的父亲!”场边的人都不说话,大气都不敢喘,静得吓人。抱钩的士兵汗都流下来了,脸上既有恐惧,还夹杂着些许的兴奋,仿佛他可以感觉到钩内的灵魂一样。[/size]
[size=3] “吴鸿!扈稽!过来啊,我是你们的父亲!”第二遍喊过了,但却没发生任何事。大家开始骚动了。[/size]
[size=3] “吴鸿!扈稽!过来啊,我是你们的父亲!”第三次了,即便这次声音已经嘶哑了,可钩却没有任何动静。钩师绝望地跪在地上,口中自言自语说:“神钩,神钩啊。”官员的脸色非常难看,他一直看着吴王,生怕他一怒之下会责怪自己,但阖闾严肃的脸却忽然奇怪的抽动了下,竟然纵声大笑起来。[/size]
[size=3] “真是个疯子啊,”他笑过后,便命令收钩的官员,“给他百金得奖赏吧,以报答他对我的忠心罢!他竟杀了自己的儿子!”吴王一边重复着最后一句,一边上马走了,临走前,他把其中的一把钩给了那个头发胡须都白了的中年人。[/size]
[size=3] “伍相国,这钩便给你吧,当作纪念。”那人接过钩,谢过了,然后看看接着黄金的钩师,摇摇头,走开了。[/size]
[size=3] 他散开了头上的发髻,长发披了下来,怀里抱着黄金,一口气奔跑回家,我却始终跟在他后面。但是当他回到家时候,看见的却是他妻子的尸体,脖子上一道紫黑色的淤痕。[/size]
[size=3] “她上吊了,我们一直守着等你回来。”几个邻居对他说了几句,然后四散离开了,铸钩师呆呆地望着妻子的尸体。半天无语。然后扭转头,朝外奔去。我看见了,那是个湖。[/size]
[size=3] 他把黄金扔掉了,手里拿着剩下的那把钩,冲进了湖里。[/size]
[size=3] 我的四周又开始涌出冰冷的湖水了。纪颜正提着我的手努力地向上游去,我用最后一点意识回头望去。[/size]
[size=3] 我看见了一张熟悉的脸。[/size]
[size=3] 他抱着一把吴钩渐渐地沉了下去,离我越来越远。[/size]
[size=3] 真的很熟悉,因为那是我的脸。[/size]
[size=3] 接着,我的眼睛又黑了。当我再次看见东西,已经在生起炉火的木屋里了,旁边是林队和纪颜他们。[/size]
[size=3] “你醒了?”林斯平高兴得喊着,我发现自己的手和脚都在一个队员的手上,他们拿着雪使劲地搓着。[/size]
[size=3] “真危险,还好纪颜水性极好,不过你们两个出来的时候已经成冰棍了。”林斯平笑着说,我看看纪颜,他也在拿雪擦拭着手臂和身体。[/size]
[size=3] 我想说话,但纪颜做了个阻拦的手势。[/size]
[size=3] “不用说了,我下湖之后也看见了。”听完他这一句,我又昏昏沉沉的睡了过去,不过,这次,我没有再做梦了。[/size]
[size=3] 身体恢复得很快,没过多久,我又活蹦乱跳了,南方的温度降的快,升的也快,很快,湖化冰了。我和纪颜随着林斯平的队伍回到那个湖边,看着他们手忙脚乱的准备打捞。[/size]
[size=3] “那是你的前世吧。”纪颜说。我嗯了一声,或许是,也或许不是。[/size]
[size=3] “也许正是你再次看到那把钩,所以才惹出这么多事,虽然你和前世是截然不同的两个人,但那钩里的孩子可不这么认为。”纪颜继续说,我一想到那两个孩子,心里还是觉得一紧。[/size]
[size=3] “还有,在你家衣柜里的粉末,化验后好像是人的骨灰,不过有些年头了。还有你对我说的羊皮上的那个叫王诩的,好像是鬼谷子的真名。”纪颜说道。我一听,默然无语。[/size]
[size=3] “还好事情都结束了,对了,你知道这个湖的名字么?”纪颜忽然转过头笑着问我,我摇头。[/size]
[size=3] “叫”吴王百金杀儿湖“,或者直接叫作”杀儿湖“。”[/size]
[size=3] “找到了!”对面的湖里浮出一个人头,在他的手里拿着一对吴钩,在冬日冰冷的眼光的照耀下显得非常刺眼,起码,我觉得是。[/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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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3]第三十二章 缩头
冬天闲来无事,加上林斯平与纪颜许久没见了,大家便来到纪颜家中喝酒聚会,冬日白天极短,六点不到,外面已经抹黑了,于是决定一起说说故事或者自己的经历,第一个便是是林斯平讲的。
“这能算是故事么?”他的第一句让我听的莫名其妙。林斯平挥了挥手,然后把杯子里的残酒喝尽,用手背抹了抹嘴巴。他的脸上开始潮红一片,而且往炭炉旁靠了靠,纪颜是不喜欢用电炉取暖的,他经常说冬天寒冷的时候闻着烧炭的味道能让他有回到过去的感觉。当然,这点我也赞同。
“我经常出外考古,当然在田间乡野四处游走,那里的人大都十分朴质,善良,非常好客,你知道,我也是个好奇心极重的人,对那些未知的东西总抱着非常的探究心,只是无法做到像你父亲一样放开包袱,痛快的四处旅行。不过我还是选择了考古这个职业,也算是聊以自慰吧。
在他们的谈话中,我知道当地的县医院,发生过一个非常奇特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位妇产科医生,他叫王觉。这人的故事几乎已经在乡里四野传遍了,大家都以之为戒,当然,我刚来,所以被慢慢告知。
那时候,产子还是有着诸多禁忌的,因为生产之时,血污很多,被认为会冲犯了神灵,当然,这不过是一种比较迷信的说法,但很多产妇还是坚守着不在自己住地生产的原则,大都去医院。另外,胎盘与脐带的处理也非常特殊,因为从古代开始,胎盘和脐带被认为是第二个自己,据说它们埋葬的地点要非常谨慎。胎盘的处理甚至直接关系到这个孩子日后的命运。作为一个妇产科医生,王觉虽然比较年轻,但还是深知其道,虽然不算非常完备,但还是懂得一些。他在当地的名气不小,很多人的孩子都是通过他的手来到这世上。
在二十九岁那年,接生了无数婴儿的王觉犯了个错误。
有的错误是可以弥补的,或者说还是可以挽救,但王觉错就错在非但不知道悔改,居然变本加厉,所以这种人,日后的下场可想而知,不过这是后话了。我还是先说说他到底做了什么事。
那天夜里十点多,王觉正在县妇产医院值班,这几天他心烦的很,因为最近家里诸多事情搞得他头都大了。媳妇吵着要改善家里的住房,而且自己由于有好赌的毛病,在外面还欠了不小的一笔赌债,所有的事情解决的办法说起来很简单,有钱就可以了。但钱却往往是最难搞得。
正当王觉叼着根烟,就这热茶看报纸的时候,门外的护士连忙赶过来告诉他,有个产妇来了,而且即将发动。
或许你们要问,为什么预产期降至却不住在医院呢,其实有些人很讨厌医院,所以今天这个产妇,其实也是当地一个村长的儿媳妇就是其中一个,好在村长家离医院到也不远。
既然病人来了,王觉暂时忘记自己的事,专心投入到工作里去了。
产妇来的时候羊水已经流了很多了,王觉立即去叫护士去准备,说起他的技术,在医院到还算是把好手,这么多年,还从未出过任何差错,当然,王觉今天也是非常有信心的。
接生的时候有点困难,不过对王觉这样的老手来说不算什么,几个小时后,婴儿的头几乎已经完全出来了,产妇即将顺利的分娩了。就在一刹那,王觉忽然想到了一件事情。
现在医院医生的工资暗里已经和医院的收入挂钩了,就是说,如果规定时间里医院获得病人的手术费,医疗费,药费越多,医生的收入也有越多。王觉得受抱着已经露出大半个脑袋的婴儿,迟疑了下。
在这个方向没有人看见婴儿的头已经露出来了。医院的收费标准规定说,剖腹产的费用是顺产的三倍。王觉决定做了。
手术结束了,村长和他儿子支付了难产的手术费用,人后还塞给了王觉一个信封,虽然不厚,但好歹是别人的心意,王觉推辞了一下,最后还是村长塞进了他白大褂的口袋,王觉的手套没来得及脱去,上面还有产妇的血,他半举着,望着口袋里的东西尴尬地笑了笑,那笑跟做贼一样。当然,母子也都平安,王觉很高兴,觉得自己是通过正当渠道增加了自己的收入。
后来又有很多产妇在医院生产,几乎有一半都是难产都需要剖腹,每当王觉满头大汗,神情严肃地通知家属们要准备手术的时候,那些人那里知道其中是这位相貌堂堂,一脸正气的权威妇产医生在产房里玩了个小把戏呢?谁会为了在乎那点钱,而弄得妻儿出事?所以,王觉的收入越来越高,他老婆非常高兴,不仅赌债没了,家里还盖了栋新房,医院还表彰他为年度劳模,王觉坐在新买的沙发上翘着二郎腿,抽着病人送的名烟,望着墙上的奖状和家属送的“仁医仁术,妙手回春”的锦旗,晒笑不已。
人都说福无双至,祸不单行,王觉却不觉得,他深刻觉得自己那天的决定是非常正确的,现在他妻子也被查出怀孕了,王觉每天都沉浸在幸福之中,名利双收,自己又将为人父,王觉真是非常满足了,而那件事,王觉也干得少了很多,当地还是很信命里的,这种事做得多总归良心上过意不去,而且这事要是被人揭穿,他就别想在这里混下去了。所以,王觉打算在做最后一次,以后好好做位好医生,也算是弥补自己以往的过错吧。
没过多久,一位产妇住进了医院,大概还有几天吧,产妇的背景很足,公家好像是工程队的,而且丈夫一脉单传。据说产妇的妹妹也是妇产医生,所以在家就调养的很好。王觉每天来查房,看着高耸的肚皮,心想这种家庭最适合了,问他要钱的话绝对不会空手而归,只要保的母子平安,多大的代价都会答应。
“就她吧,最后一次,反正他们的钱来得也容易。”每次王觉都拿这种借口来搪塞,干多了也就无所谓了,甚至还会觉得自己是个劫富济贫的侠医了,人就是这样,即便是坏事,只要连自己的良心都过得去了,他也就不会觉得是坏事了。
很快,王觉再次走进了手术室,床上的产妇厉声高叫着,这叫声本来已经听了很多年了,但今天却觉得异常刺耳,王觉忍不住皱了皱眉头。生产的很顺利,孩子大大的头颅已经出来了。王觉看看四周,照着原来的方法又做了一次。不过,今天出事了。
一般每次王觉会建议人家实施剖腹产,如果对方不同意,就在顺产的时候玩点花样,其实他心里也知道,剖腹产马虎不得,本来是要进行严格的检查和安全措施,否则后果不堪设想。不过他很聪明,会经常检查孕妇的身体健康程度,然后再来决定是否实施紧急剖腹产。所以他经常在手术前准备一套应急措施和设备,名为时刻提防意外,实为让自己准备充分。这次,他又是立即命令护士为这个产妇插好导尿管,并且进行麻醉,王觉没有选择腰椎麻醉和硬膜外麻醉,因为紧急手术,所以就全麻了。可是,他没想到这个本来前几天他判断身强体壮的孕妇居然对麻醉剂有着非常大的反应。原本手术王觉早就驾轻就熟了,可是大量的失血却怎么也止不了。产妇的脸色非常难看,而且鼻孔里已经进气多出气少了。护士们慌了,王觉也慌了,看着产妇的眼睛,那眼神他一辈子都忘不了,充满了求生,又充满了绝望和痛苦。
孩子和女人都没保住。
这几乎是王觉行医生涯的一个巨大失败。家属在医院哭天喊地。照理和他拉扯了下,不过事情被归结于医疗事故,什么是事故?事故的背后大都有故事,像这种事情全国不知道多少,虽然医生们大都本着不求治愈,也不求治死的宗旨吊着病人,但家属们抱着尸体跪在院门口的事却屡见不鲜。新闻讲究个新字,相同的事一再发生,连媒体都懒得过问了。大都以赔钱了事。这件事也不例外,院方和家属交涉了一番后,事情就过去了。王觉受了处分,整个人都痴呆了,他木然的看着那个女人的丈夫哭着走出院门,虽然别人不知道,但他自己最清楚不过了,那孕妇完全可以顺顺利利的产下个健康的孩子,只是自己的那么一下,居然送掉了两条人命。从那以后,王觉总是心不在焉,还差点出了好几次事,结果被院方派到做后勤一类的事了。周围的人都很同情他,觉得他是因为良心的责备而搞得如此落魄。都夸他说这样有责任心又有道德的医生已经不多了。
日子渐渐过去,王觉的妻子也要生产了。
他向医院请了一星期假,专门陪着妻子。看着妻子的肚子,王觉总有一种莫名的恐惧感。这几天他只要一睡着,那个失去妻儿的男人的脸就在眼睛前晃悠,时而清晰,时而模糊,最后居然变成了自己的脸,每当这时候王觉就从梦中醒来,看了看旁边睡的正熟的妻子,他只好叹气。
终于,王觉心里面最期待也是最恐惧的日子来了,妻子从八点开始就说不太舒服,他立即把妻子送进医院,到医院的时候,妻子痛苦的大喊,王觉凭着多年的经验,知道妻子就要生了。
负责的是位年轻的女医生,她把口罩衣服手套穿戴整齐后刚要进去,王觉就拉住她。两人对视了几秒,王觉本来想说拜托了,靠您了之类的话。但似乎角色的变换让他张不开嘴,啊啊了几下,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倒是那位女医生笑了笑。
“王医生,您放心,我会像您一样,做一个好的妇产医生。”说完便转身进去了。王觉听着这句话,越听越不对味。结果他强烈要求要一起进去,看着妻子生产。这在当地是大忌。本来风俗是丈夫绝对不可在妻子旁边看着她生产,否则对孩子非常不利。不过王觉顾不得这么多了,他一定要看着妻子生出来。
痛苦的高喊一声接着一声的在产房里回响,王觉抓着妻子的手在她耳边鼓励她,不时的又望望那位女医生。由于他很久没和医院的医生接触了,加上带着口罩,王觉只能看着那双眼睛,虽然非常熟悉,却又想不起来。生产的很不顺利,时间一点点过去,产房里的每个人都紧张得很。年轻的女医生满头都是汗,不停的再喊用力用力。
“很难,胎位不正,可能要准备紧急剖腹产手术。”女医生对王觉说。王觉一听犹如掉进了冰窟,他恐惧地看着女医生。这句话他再熟悉不过了,经常都是他对别人说。
“摘下你的口罩。”王觉忽然冷不丁冒出这么一句。在场的人都奇怪了。尤其是女医生。
“王医生,这……”女医生面带难色。但王觉一再坚持。她只好拿掉了。
王觉呆住了,手指着女医生半天张不开嘴。王觉终于知道为什么医生的眼神那么熟悉了。她分明就长得和前不久死去的那位产妇一模一样。王觉发疯似的退到角落里,大喊了起来。
“我不是故意的,我不是故意的,你别害我老婆和孩子,我求求你了。”说着居然跪在了地上。不停的磕头。女医生很尴尬,一面让护士去喊人准备剖腹产,一面搀扶起了王觉。
“王医生,我姐姐的事不怪您,我也是学医的,有些事可能无法避免。我之所以要求调到这里接替您,也是想让更多的产妇能健康的产下孩子啊,以避免我姐的悲剧。”说着女医生竟落下泪来。听完后王觉才缓过神,原来这位医生是那名产妇的妹妹。
在担心中,王觉还是抱到了他的儿子。当听到妻子也平安的时候,他才把提到嗓子的心放了下去。孩子很可爱也很健康,这让王觉非常高兴。不过,事情并未结束。
王觉的儿子开始长大,但王觉越来越发现儿子的身体的奇怪之处,开始年纪小并不觉得。可是当孩子和同龄人一比,不同的地方一下就看出来了。
王觉儿子的头小。
使得,其他地方都没什么,唯有这头出奇的小,在王觉看来几乎和刚从他娘肚子里出来就根本没长过,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这样下去孩子就会变成怪物了,大大的身体却有个婴孩的头颅。王觉以前看过一些书籍,说有些部落会缩头术,死者的头颅会被缩小成很小的球体。但现在他儿子的头颅却活生生的在他面前,还是那么小。
不能在这么下去了,经过了几乎倾家荡产的治疗,夫妇俩被折磨得半死,孩子也试过很多方法,结果一点用也没有。眼见着儿子在长大,在被其他人怪异的目光所远离,而且越来越孤僻不爱说话。王觉经常抚摸儿子比拳头大不了多少的头,看着妻子黯然落泪,自己心里如同刀割一样。他问孩子,是否觉得头部有什么不适,但儿子却总是摇头。
一天夜晚,王觉起来小解,路过儿子的房间,天气渐凉,他担心儿子踢被,于是把门打开想进去为他盖被子。
门只开了条缝,但王觉没进去,因为他看见了。
借着窗外的月光,王觉看见有个人正站在儿子床前,弯着腰用手大力地按着孩子的头。儿子面带痛苦得闭着眼睛,却根本没醒过来。王觉大惊,正想要冲进去。那人直起身子却转过脸来,正对着王觉,深深笑了一下。这一笑,王觉呆了,没有再进去。
第二天早上,王觉被人发现吊死在自家的厕所里。“听到这里,我和纪颜不免好奇地问,到底王觉看见什么了。林斯平笑笑,转过话题说。
“你们知道王觉是怎样让本来顺产的孕妇却弄的难产而剖腹么?”我们自然摇头。林斯平继续说:“其实很简单,他双手按住出来的孩子的头颅又把他塞了回去。然后就说难产,准备剖腹。”
“王觉其实看见的是自己。他看见自己按在孩子的头颅上,孩子的头盖骨非常软,正在生长,长时间挤压,自然长不到应该成长的大小。或许王觉明白,其实使他儿子的头长成那样的罪魁就是自己,不,或者说是另一个自己,一个为了钱竟然将本来顺产的孩子重新塞回去的那个王觉吧。当我在旁人口中听说这个故事的时候,本来是不信,但他们执意带我去看那个孩子,那个被缩头的孩子。
我在乡亲的带领下,来到王觉的家,我吃惊不已,原来竟是真有其事。在房间里面,我看见一个十几岁的少年正在喂一个妇人吃饭。那少年在夏天还带着巨大的草帽,根本看不见什么样子,只是那妇人,一脸毫无表情,只是呆滞地望着前方。
少年见我们来了,热情地和大家打招呼,然后他们和少年说了什么,少年摘掉草帽。
我第一次看见那样小的头颅。虽然据村民说这孩子的头已经比以前大了很多了。但我还是无法接受人类的头颅居然会变成这样。我清晰地看见他太阳穴的两侧有明显的凹痕。他的头从远看就像一个“工”形。“
林斯平没有再说话,纪颜过了下说:“希望像王觉那样的人少点吧,终究害人害己。不过王觉的故事却令我想起了一个故事。”纪颜故作神秘地说:“不知道你们听过龙蛇么。”
林斯平笑道:“我只听过龙蛇混杂,还没听过龙蛇。”他说完又看看我,我自然摇头不语。
纪颜说“那就听听龙蛇的故事吧。”他为炉里加了把炭,火烧得更旺了点。[/size] [size=3] 第三十三章节 龙蛇[/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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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3] 纪颜伸了伸腰,把手暖了暖,向我和林斯平徐徐道来。[/size]
[size=3] “中国的地势分布很广,动物的物种繁多,当然,蛇类也是其中一种,尤其是蟒蛇,一般在南方诸省。像福建啊,广东,云南等省,一般能在茂密的山林里找到它们。不过传说中的龙蛇绝对罕见。[/size]
[size=3] 我是在父亲遗留的笔记中找到了一个居住在云南的少数民族部落,这个部落以捕捉蛇贩买维生,而其中有一个人谈到了龙蛇。不过记载甚少。其实龙蛇是一种巨蟒,但又和其他的巨蟒不同。而为什么被称龙蛇,笔记没有记载,只是一再强调非常危险,当心之类的话,并用了个大大红圈勾出来。我带着好奇,终于找到个机会前往云南寻找龙蛇的踪迹。[/size]
[size=3] 云南自古就是非常神秘的地方,那里几乎保留了最原始的自然景色和原始生态环境,茂密的原始森林曾经吸引过众多探险家,但危险也多。[/size]
[size=3] 1942年,中国为了解救在缅甸被日军围困的7000名英国士兵,10万中国远征军开赴缅甸,完成了任务。但打仗的伤亡不大,绝大多数人却在穿越中缅边境的原始森林里丧命。充满瘴气的森林,食人蚁军团,巨型蚂蟥,以及众多不知名的野兽,即便是活着的人也始终生活在恐惧的阴影之中。可想而知,龙蛇生存在那种地方到也不失偶然。[/size]
[size=3] 我经过几天的旅途,来到了云南,并根据父亲的遗留的地图和笔记,开始寻找那个部落。当然,比较辛苦,不过当地人还是很热情的,半个月后,我终于来到了那个靠捕蛇维生的部落。[/size]
[size=3] 和我预想的不同,与其说他们是个部落,到不如说像个村庄。远远望去,和我老家的并无太大不同。[/size]
[size=3] “你是来收蛇的么?早了几天啊。”一个穿戴比较接近汉人的人朝我走过来奇怪地问我。我告诉他,自己是个旅游者,是慕名而来。那个人笑了笑,也自我介绍说他叫布里,这里的人都叫他阿布,因为阿布会汉语,所以他专门负责联系外面的人来采购蛇皮蛇胆,还帮村里的人买卖货物,所以阿布在村子里的地位还是很高的。[/size]
[size=3] “你的汉语是像谁学的?”我好奇地问阿布,阿布又笑了笑,我忽然发现他的舌头又细又长,而且通红的,每次说话前都伸出来舔舔自己的嘴唇。他的皮肤很粗糙,而且脱皮的利害,他告诉我最近太阳太厉害了。[/size]
[size=3] “我的汉语是跟个汉人学的,很久了,他人很不错,教会了我很多东西,那时候我还是个孩子,充当他的导游。”我猜想一定是父亲了,看来我找错地方。阿布的手脚很长,仿佛没有骨头一般,山路崎岖,走起路来,手如飘带一样晃来晃去。我眯起眼睛看了看前方,有一大堆人围在一起,似乎在庆祝什么。[/size]
[size=3] 等我和阿布过去,人已经渐渐散去。我走近一看,原来是有人捕到了一条蟒蛇。[/size]
[size=3] 蟒蛇还是活的,不过头上套了蛇笼,好像是一种编织袋,又有点类似马的缰绳,那带子好像很坚固,蟒蛇的头在剧烈的摇摆,但挣脱不掉,它的另外一半身体被牢牢帮在了地面的木桩上。这条蛇不算大,不过也有四米多长,身体背面灰棕色头背有成对的大鳞片。背面和侧面有云状大斑纹。[/size]
[size=3] 头上编织袋的另外一头在一个壮实的年轻汉子手里,他脸上充满着得意的神情,一只手抓着袋子,另外一只手叉在腰上。身上披着一件红黑相间的短服,没系扣子,露出健壮的肌肉,他的眼睛向上飘的利害,压根没看见我这个生人。倒是一个四十多岁皮肤黝黑的矮胖中年人发现了我们。然后大家都转移视线到我身上。抓蛇的年轻人不快的望着我,可是他看上去也很好奇。[/size]
[size=3] 一下子被这么多人围起来我感到有点不好意思。他们说这我听不明白的语言,睁着大眼睛拥挤在一块,仿佛在动物园看动物一样。还好阿布赶快解释了一番。[/size]
[size=3] “别介意,一般收蛇的人不进村子的,大家很少看见外族人,所以显得很好奇。”阿布拍拍我的肩膀,他背对着太阳,如衣梭般的脸朝外吐着舌头。我看看他,又看看地上的蟒蛇。[/size]
[size=3] 人群逐渐散去,我跟着阿布来到他家。如其他人一样,家里很简陋,不过里面的物件却是独特。大都市皮制品。有皮裤皮衣,还有一瓶浸泡着数条蛇的大玻璃罐子。里面的液体黑褐色的。阿布叫我自己坐坐,他去喝水。我则应了一句,然后走到玻璃罐前仔细看看。[/size]
[size=3] 里面的蛇好像是毒蛇,有一条黄色的,头部呈三角状。比起前几条都要大,我把手放到罐子上,眼睛贴在上面,想看看它的花纹。不料,那蛇猛地挣开眼睛,大而灰色的眼珠转了一圈后盯着我。我吓得往后一退,正好撞倒了从里面走出来的阿布身上。[/size]
[size=3] “你怎么了?”阿布奇怪的问我。我惊惶的指着罐子。“那蛇,居然是活的。”阿布冷笑了声,不屑的哼了一声。[/size]
[size=3] “那蛇当然是活的,你不知道么?蛇酒自然要泡活蛇,否则药力就弱了,那酒的温度低,所以蛇成半休眠状态,你刚才一定是把手放在上面了,温度一高,它自然活过来了。”阿布笑嘻嘻的走过去,用手厥起衣角擦了擦刚才被我手捂出几道印子的罐壁。然后指着那条蛇说。[/size]
[size=3] “你可别小看它,它可是有名的烙铁头,被它咬一口,半小时没血清就没命了。不过它泡的酒可是非常不错,不过这蛇前些日子刚放下去,要等它被醉死,然后才能开盖子饮用。”我点点头,果然是捕蛇的世家啊。门外很多小孩会趴在门外看我,然后又被女人们领走了,开始还不太习惯,后来也无所谓了,和阿布攀谈了起来。[/size]
[size=3] “日子不好过,收蛇的人价格越压越低,村子里的人却越来越多,当然,能抓到的蛇也没以前多了。刚才在外面的那个叫乌苏,他已经是村子最会抓蛇的了,可一条四五米的蟒蛇活的才卖两百多,死了更不值钱。要么就冒险抓毒蛇,价格稍微高点,但被咬死的人也不在少数,总之要么饿死,要么被蛇咬死,日子很难过了。听长辈说,以前村子里自给自足,虽然不富裕但也过得去,自从有人开始卖蛇赚了点钱,大家都去赶着抓蛇了,抓来的蛇一多,价钱就贱了。结果搞得现在村里的人只会抓蛇了。听了他的话,我很难想象原本在我印象里神秘而强大的捕蛇部落居然现在处于这样一个尴尬的局面。不过我还是问了他关于龙蛇的事情。[/size]
[size=3] “龙蛇?你疯了么?我劝你赶紧打消这个念头吧,我们这个部落已经几百年了,从来没人见过龙蛇,它只在老人家吓唬不听话的娃的故事里出现过,以前那个教我汉语的男人也说来找龙蛇。”阿布端详了我一会,忽然指着说:“没错,和你长得有些相像,你们该不是父子吧。”我笑了笑,点点头,阿布也笑笑。[/size]
[size=3] “真高兴,我居然还可以见到纪先生的儿子。”阿布对我的表情明显热情了许多,不过他还是不赞同我去找龙蛇,但他告诉我,明天就是一年一次的捕蛇赛,比比谁是最厉害的捕蛇人,冠军的奖励是很丰盛的。[/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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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3][/size] [size=3] “我和乌苏是一起的,你可以和我们一道去看看,怎样捕捉一种大蟒蛇。”阿布神秘地说,“那绝对是你从没见过的捕蛇方法。”我有点好奇,但阿布却不再往下深说,只好作罢。夜晚在他家吃了顿蛇肉饭,还算可口,晚上睡在竹席上面,月光透过装有毒蛇的酒瓶,亮着银光。一觉睡到天明,直到阿布叫醒我。我揉揉眼睛,听到门外有很多人的欢呼声,走出去一看,原来很多女孩子正穿着很华丽的民族服装跳舞。[/size]
[size=3] “捕蛇赛过后就是蛇节,所以大家会庆祝,不过以后这样庆祝的机会恐怕越来越少了。”阿布感叹地说。他告诉我,由于有部分年轻人技术不好强行抓蛇,已经死了好几个了,所以族长说以后的捕蛇赛会慢慢减少,直到停止。昨天的那个年轻汉子,就是乌苏走了过来,今天他换了套行头,穿了套灰色的紧身衣,脚和手臂都裹着厚厚的白布,腰间系了个大大的布袋,肩膀上斜挎着一条拇指粗细的绳索,看来这都是准备抓蛇的工具吧。他没看我,径直走进房间,然后和阿布对话,可惜我一句都没听明白,不过乌苏好像很不高兴,指指我,又对这阿布高声叫喊,但他最后好像还是很郁闷的走出房间,用手抓着胸前的绳子,对我使劲瞪了一眼。[/size]
[size=3] 三人准备好久出发了,阿布也为我包上白布,因为树林深山里瘴气蚊虫多,这个时候是进山的比较好的时间,但还是要注意。阿布还带了很多药品,大都用小瓦瓶装着。[/size]
[size=3] 上午九点后,参加捕蛇赛的人都陆续出发了。[/size]
[size=3] “我们去捉岩蛇。”阿布和乌苏交谈下,回头告诉我。现在我们三人正在陡峭的岩石上攀岩,我一听奇怪了。[/size]
[size=3] “什么蛇?”[/size]
[size=3] “岩蛇,它们很大,有六七米,甚至更长,居住在山洞里面,一般在晚上才外出,岩蛇和其他蛇不同,它比较迟钝,而且它们是靠嗅觉捕食的,一般被它盯上的,跑都跑不掉。”[/size]
[size=3] “为什么?”我好奇地问。阿布笑道:“因为岩蛇的嘴巴很大,扁平状,巨大的身体像风箱一样,和猎物距离相近后,靠着吸力直接吸过来,然后绞杀,最后吞食掉。不过,抓它方法很特别,也很危险,看来乌苏是一定要抓岩蛇来证明自己了。”阿布望着最前面卖力爬山的乌苏矫健的背影,叹气道:“希望他别出事。”[/size]
[size=3] 三人沿着山路一直走到日头高挂,我看了看表,快中午了。克乌苏丝毫没有停歇的意思,我的体力有点不支,慢慢被抛到了后面。阿布和乌苏在前面交谈着,时而又高声争吵什么,我开始有点讨厌这个叫乌苏的小伙子了,因为他回头看我的时候我总觉得他带着鄙视。终于,我们再山间的一片开阔地停了下来。在不远处,有一个山洞,黑呼呼的,大概有两人多高。[/size]
[size=3] “岩蛇的鼻子很厉害,你要涂上这个。”阿布从自己带来的那些瓶瓶罐罐里面摸出一个绿色的,打开后里出来一股非常浓烈的味道,非常难闻。[/size]
[size=3] “这是什么啊?”我接过来,仔细地涂抹,阿布再三叮嘱我,要尽量把整个身体都涂上,不要漏擦。我涂抹完后,把瓶子递给阿布,但他收起来了,自己却没有涂。[/size]
[size=3] 我不禁问他,阿布笑了下,舌头舔了舔嘴唇。[/size]
[size=3] “我和乌苏都是这里长大的,身上有了蛇的味道了,你是外来人,所以你需要涂。”说完盯着我看,看得我发毛,那眼神不知道为什么,很像昨天瓶子里的那条蛇的眼神,都是灰色的。[/size]
[size=3] 乌苏冲这阿布大喊了句,阿布回了几句,似乎两人还在争吵,不过最终乌苏屈服了,不高兴的跑到一边去了。[/size]
[size=3] “要怎么抓呢?”我问阿布,阿布却对这我笑。[/size]
[size=3] “你知道要怎么捉龙蛇么?”我很奇怪,不是说要抓岩蛇啊,他不是老说叫我别去想抓龙蛇么?他绕着我转圈,一边转,一边看着太阳。[/size]
[size=3] “龙蛇是神物,你知道,它是快要化龙的大蛇,但是和人一样,人要修仙就必须经历劫难,龙蛇则是要吞食死者的尸体,来超度亡灵,以此来修行。可是如果它吞食了活人,那就会暂时失去力量,没有任何危险。”[/size]
[size=3] “这是什么意思?”我忽然觉得他很危险。下意识的退后几步。阿布停住了,他看了看太阳,最后又看着我。[/size]
[size=3] “正午的时候是龙蛇最弱的时候,你身上涂抹的是一种尸味油,能盖住活人的气味。要抓龙蛇必须要有饵。而你,就是最好的饵。这里的规矩是一旦死了人就抬到这里让龙蛇超度,这么多年来规矩一直不变。不过我管不了了,只要能抓住龙蛇,那就是一堆的金子啊,整个村子都会富裕起来,可是他们谁也不敢去当饵,很不凑巧,你居然自己送上门来了。二十多年前,你父亲看过龙蛇吃尸,所以他误以为龙蛇是凶兽。不过今天你既然来了,也能看看,而且是近距离,哈哈哈哈。”阿布开始放声大笑,而我感觉到一阵眩晕,腿一软,便倒了下来。我意识失去前听到的最后一句是阿布的。[/size]
[size=3] “油里面还有迷香,在阳光的照射下会从你的皮肤里进去,好好睡吧。”[/size]
[size=3]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好像是被冰冷的地面冻醒了。睁眼一看,自己躺在山洞里面,阿布和乌苏早没了踪影,我想挣扎着爬起来,但身体一点气力也没有,手脚仿佛不是自己的一样。如果只是不能动还好,迷香的作用迟早会消失。可是洞里面却传来一阵蠕动的声音。[/size]
[size=3] 我看见两只发着绿光的眼睛。[/size]
[size=3] 是龙蛇?[/size]
[size=3] 借着外面的光线,我依稀看见有东西从里面爬了出来。然后是很重的呼吸打在我脸上,很难闻,我几乎要作呕,夹杂着腐烂的臭味和动物的味道。似乎在这味道的刺激下迷香的作用小了点,我好象可以稍微动一下了,可是在这种情况,我就是能跑也没用,因为我已经看见它了。[/size]
[size=3] 怎么形容呢,龙蛇已经不能说是蛇了,它的额头靠近眼睛的上方隆起了两个类似肉瘤的大包,眼睛也深深陷落进去,在嘴角两边居然还有须,非常长,一直飘到脑后。脖子后的鳞片比普通的蛇鳞要大的多也厚的多,通体成红色,在身体两侧已经可以看见有脚的雏形了,象壁虎一样,不过没有实质的功能,它依旧靠爬行来移动。[/size]
[size=3] 比我想象的要大的多,光是脑袋几乎比我身体大了。蜷曲爬行的龙蛇似乎发现我了,吐着舌头朝我迅速的移动过来。蛇鳞和地面摩擦的声音连我的皮肤都感觉的到。[/size]
[size=3] 只是一刹那,我感觉脚一阵冰冷,原来龙蛇已经在从脚部吞食了。我的眼睛正对着龙蛇的眼睛,它的眼神很冰冷,虽然我知道它的视力并不好,或许根本看不见东西,但我还是很惧怕它的眼睛。[/size]
[size=3] 你很难想象被一种东西活吞是什么感觉。[/size]
[size=3] 我曾经知道有一种捉蛇人把自己当作食物引诱蛇让自己下巴脱臼来吞食,等吞到大腿处时候在迅速坐起来杀蛇,这时候的蛇是没有任何防备的。我以为只是笑谈,不料今天自己亲自尝试了把了。[/size]
[size=3] 龙蛇的嘴很大,它完全可以一下就把我吞下去,可是它偏偏一点一点的含着,靠着每次张嘴的上颚和下颚的蠕动把我身体送进去。我心想或许长期吃尸体让它的胃口变的很不好了。[/size]
[size=3] 我的脚趾头能清晰地感觉到龙蛇的内部粘膜和肌肉的蠕动,它已经吞到我的膝盖了,我不知道阿布和乌苏到底想干什么。这个时候,龙蛇忽然停止了吞食,然后猛地把我吐了出来,接着仰起头,痛苦的摇摆,我的身体已经可以动了,赶紧扶着石壁跑了出来,脚上全是龙蛇的粘液。[/size]
[size=3] “多谢你了!”阿布不知道从哪里冒了出来,仿佛在看风景一样看着在旁边剧烈挣扎的龙蛇,然后又吃惊的说:“它比几十年前更大了,而且更接近龙,或许在过些日子它真能变龙飞天了。”乌苏走了过来,两人交谈了会,乌苏用绳子把我捆的像粽子一样。[/size]
[size=3] “等我把龙蛇带回去,村子里的人会把我当神一样供奉起来。”阿布得意的笑道,细长的舌头又伸了出来,似乎那张嘴巴已经无法容纳这么大的舌头了。[/size]
[size=3] “不行,我听说龙蛇肉出了可以不老,我不能错过这机会。”阿布的眼睛里冒着攫取的光,从腰间抽出把匕首,他在等龙蛇停下来,等龙蛇没有力气。终于,龙蛇瘫倒在地上,无力的把头靠在一边,身体卷了起来。阿布高兴得走过去,但被乌苏拉住了,乌苏拼命的摇头,两人争吵起来。最后阿布没有理会乌苏的阻拦,强行走了过去。一边走,一边嘟囔着。他颤抖的走到龙蛇脖子的地方,把匕首扎了进去。龙蛇似乎没有任何反应,任凭阿布把一大块肉生生割了下来。[/size]
[size=3] 阿布手里提着龙蛇肉,兴奋的走了出来。[/size]
[size=3] “吃了这个,可以长生不老,或许我还可以把这个哪里卖钱,哈哈哈哈。”阿布狂妄的高声大笑,他背对着洞口。我和乌苏则正对着。所以,我们俩看到了。龙蛇头上的包如同剥茧而出的飞蛾一样,伸出两只长角,在身体边的四肢也伸了出来,它现在已经完全不需要爬行了。整个头部也变得巨大起来。龙蛇就站在阿布的身后,它脖子上的伤口也完全恢复了。[/size]
[size=3] 乌苏结巴的指着阿布,然后怪叫着逃走了。阿布也感觉到了,他面带恐惧的转过头,脸上还带着刚才未抹去的笑容,但是他刚回过头,迎接他的是龙蛇的大嘴。[/size]
[size=3] 只一下,阿布就进了龙蛇的嘴里了,在嘴外乱蹬的脚还有提着龙蛇肉的手都证明了他还未死。不过很快龙蛇把他整个吞了下去,我能看见龙蛇喉咙出的一团东西在蠕动。[/size]
[size=3] 接下来轮到我了?我闭上眼睛受死,在神物面前我的力量完全是多余的。不过它似乎对我并不感兴趣。等我睁眼的时候,我已经没有发现它了。[/size]
[size=3] 整个地面除了地上阿布留下来的一些工具之外什么都没有,我感觉如同做了场梦一样。龙蛇变成了龙了?抑或是去了别的地方?[/size]
[size=3] 后来我靠着石头磨破了绳索,走了很久才也没有找到那个村子,不过我还是幸运的被几个旅行者救了,这才能活者回来。那些旅行者说,他们是看见天空中有异物才朝这个方向走的。我想,或许他们看见的就是龙蛇吧。“我看着纪颜,真难相信他居然把这事叙述的如此轻松,要知道我和林斯平听的非常惊讶。[/size]
[size=3] “我寻找了所有关于龙蛇的史料,原来龙蛇靠食尸超度亡者来修行化龙,但等它化龙时候确是需要吃掉作恶者,如同古代传说的神兽麒麟,也会担当一种类似法官的角色,恐怕阿布到死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被吃掉。”[/size]
[size=3] “一字谓之贪啊,就像那位真的掉入钱眼的局长,贪婪是一切犯罪的根源。”我忍不住说道。[/size]
[size=3] “哦,那是一个怎样的故事?”纪颜和林斯平问。我清了清嗓子。[/size]
[size=3] “这是一个关于钱眼的故事。”[/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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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了两天又来了
:33: [size=3]第三十四夜 钱眼“钱眼?”纪颜好奇的问道,林斯平也笑笑。
“听过有人掉到孔方兄里面去,但那位钱眼的局长是什么意思?”我用火钳夹起一块烧得正红的木炭,把烟凑过去,不喜欢用打火机,甚至火柴,尽量远离现代的每个部分,可以让你有种释放的轻松感觉。我吐出口烟,故事便在渐渐散开的烟雾中展开了。
“我本是学计算机的,无奈专业学的太差,这才又搞了份报社的工作,这年头百分之八十的人都干着与自己兴趣无关却和自己的肚皮相关的工作,当然,如果真是这样,那我很幸运的属于哪百分之二十的人,因为我还是非常喜欢这份工作的。
大多数工作都要渡过一个实习期间,那位局长的事,恐怕是在我实习期间最难忘的了。这个局长姓吴,呵呵,个人认为百家姓中属吴最难搭配名字了,大部分都不是很好,这个吴局长也不例外,他全名叫吴德学,这个吴局长有个很大的特点,爱钱。
不要误会,爱钱和爱财其实并不见得是一回事。起码开始的时候,吴局长还是非常正直的。他爱钱,只是喜欢收集钱币而已。从古代铜币到现代发行的金币,甚至很多绝版稀有的在他那里都能窥见一二,可想而知吴局长痴迷钱到了何种地步,不过他只喜欢金属币,讨厌纸币,按照他的说法是金属币可以把玩,而纸币与冥钱太相像有点不吉利。
吴局长其实是副局,但大家都顺口叫局长,只有在正局长在的时候大家才叫他吴副,他分管当地的药物监管,也就是抽查质量,大部分注射及临床用药都得经过他的首批,权力之大,可想而知了。刚刚上任的时候,吴局长还使做了几件实事,查处了些违禁药品的外流案件,而我也正是因为要为他写专访,才认识他,对于那篇专访,吴局长非常高兴,还当面表扬过我。两人到还谈得来,于是我也就经常去他家坐坐,所以他的事也就知道一二。
不过,后来他变了。
吴局长是老大学生,从小就嗜好古玩,听说家里祖上就是琉璃厂里的活计,曰本鬼子侵华,他爷爷就带了几件顶值钱又非常易于携带的东西——古钱,逃到了南方,然后也就在这里娶妻生子开枝散叶了。吴局长从小经常生病,家里就常用古钱镇邪,所以他自小熟古钱就好比80年的人小时侯熟画片一样。据他自己说,六岁的时候他就可以通过辨锈来鉴别古钱了,我听后心里有点不信,毕竟识锈辨锈已经不是玩票级别的收藏家的级别了。
古钱大都是金属,以铜最多,古钱的锈蚀有多种多样,既有真伪之别,又有地域、厚薄之分,南方土壤多雨潮湿带酸性,锈蚀较严重且相对疏松,绿锈中常混杂有蓝、绿和红色锈,称为“红绿锈”,有的铜锈中还会泛出一片片或一点点水银般的光泽,称为水银锈,北方少雨干燥,锈蚀坚硬板结,锈色多呈绿色或蓝绿,是为硬绿锈。其钱体大多绿锈满身,就是常说的“北坑”河中捞起的古钱,锈蚀多呈灰白色,坚硬异常,极难清理,常叫做沙锈。
当吴局长对我侃侃而谈的时候,我实在对一个负责药品的官员同时又对钱币如此精通佩服不已。当然,他还请我观看过他的收藏,只不过那只是他收藏的一小部分,极品按照他的说头,是有灵气的,不到万不得已,绝见不的生人。我也只好作罢。但是,一个人有爱好的话,那么爱好往往就是弱点。
记得有部电视剧里说过,好像是《李卫当官》吧,剧中李卫被调任扬州之前,雍正恐其和前几任地方官一样为盐商所腐蚀,于是让他去大狱看看那几位已经被判死刑的扬州前任知府。有的是为色,有的是为字,有的是为钱。总之按照盐商的话就是不信这世间还有无缝的蛋,就算是铁板一块,也要烧化重铸掰开灌盐。所以当一个人被千万个人算计的时候,那就危险了。
吴局长自然不例外。他不好色不好财不看人情脸面,问题是他喜欢古钱。当那些个药商、药贩看准这点后,机会就来了。他们四处收集吴局长的资料。并高价搞来古钱,开始自然是碰了一鼻子灰,但久而久之,门外的人进去了,进去的人坐下了,坐下人的礼,吴局长也开始收了。
药的利润多大?经过药厂,药商,采购,医院药部,药房,医生,再到病人。如此多的一道道盘活拔毛下来,才到我们手里,也难怪药商们要花如此多的精力钱财来打动吴局长了。民间甚至流传话说,要不别得病,要得了就赶紧死去。
长时间的合作倒也相安无事,药虽然贵了点,也治不好人,但也出不了事,起码没出大事。后来吴局长退了下来,送古钱的自然就少了。但是有一天,吴局的夫人打电话告诉我,家里出事了。或许你们觉得奇怪,为什么要告诉我,因为吴局实在没有肯帮忙的朋友,起码,我还勉强算一个吧,在电话里,局长夫人把事情的原委告诉了我。
那天吴局还是把玩着他的古钱,一位奇特的客人来到他家。说他奇特,因为这人来的时候穿着仿佛如民国一般,长衣大褂,戴着黑色帽子,还揣着块怀表,提着个一尺多长的红木箱子,直说是来送礼的。但吴局压根不认识他,不过吴局凭着感觉,这人不是普通人,于是还是进门接待了此人。当时局长夫人就在一旁,自然也听到了他们的谈话。
“我听说吴局长喜好古钱,而且眼光独特,这里有几枚特殊的,在下想让局长鉴赏一下。”那人带着点北方口音,而且身材高大。吴局长自然高兴,便提出要看看先,两人谈了会,客人居然说把钱币留下,让局长慢慢观看,一个月后自己再来取。吴局长自然高兴,热情地送他出门。不过从那天开始,吴局长就把自己关在自己房间里,除了吃饭上厕所,压根不出来,即便是吃饭,也是匆匆扒拉几口,和平日里向来和睦的妻子也说不上几句。局长夫人很着急,于是想叫我去劝劝。勉为其难,我只好动身前往吴局长家中。
“欧阳,是你啊。”还好,吴局还认识我,不过我快不认识他了,短短几个月不见,他早就没了先前的神采,我走进他房间的时候,他正拿着个放大镜勾着个脑袋对着一枚古钱在端详,整个人如同一只烤熟的龙虾,蜷曲着身体坐在书桌前。我进来很久他才注意我,因为他那个时候想站起来喝水。他的头发掉得快见底了,眼睛也深凹陷下去,全是血丝,手可能由于长时间弯曲着,都变形了。走路都要一步步的,难以置信,他以前可是还可我一起打过篮球啊。
我和他寒暄了几句,话头自然聊到哪几枚古钱上。一说到古钱,吴局的眼睛就大冒精光,神采奕奕,仿佛抽了鸦片一样。“你知道么?这几枚是什么?”他指了指桌子上的古钱,我是门外汉,自然摇头不语。
“古钱按稀罕程度高低分为一至十级,每级又可细分为上、中、下三级,而‘五十名珍’是其中的极品,如东周的‘三孔布’、王莽时的‘壮泉四十’、宋代的‘建国通宝’、清代的‘天国通宝’,古钱的价值不仅仅由年代历史决定,主要是发行数量和再版版次,即使是离我们最近的清朝,很多古币还是非常珍贵的。”吴局长快速的说着,我几乎听不完整。只好好奇地问:“那这几枚是什么?”
吴局长小声地说:“其中有一种真品存世之有两枚。其中一枚就在我这里。”我更感好奇了,世界上只有两枚?
“会是赝品么?”我话出口,又觉得唐突,还好吴局长并不介意。
“不会,我这么多天一直在翻阅资料,仔细地检验。”吴局把那枚古币拿起来,在我看来好像和大唐通宝没两样,圆形,直径2厘米左右,周围印着大齐通宝四个字。
“它叫大齐通宝,是南唐钱。此钱真品仅发现二枚,因其文字形制与大唐通宝接近,所以定为南唐开国者徐知诰升元元年建国号大齐时所铸。一说为南唐后期铸大唐通宝时所铸。”吴局长拿过一本书,把其中的图画和文字指给我。不过我发现画上的钱似乎和吴局手上的钱币有点不同,但我也说上来,只是心想他这样的专家估计早注意了吧。
“可是再过几天,那人一来就要拿走古钱了。”吴局长谈了口气,愁容满面。我看他似乎对这枚钱着魔了。
“我想做枚假的,要不直接跟他说我把这钱弄丢了,即便倾家荡产,我也一定要把这枚大齐通宝弄到手!”吴局的表情突然变得很可怕,面目狰狞那一瞬间我几乎不认识他了,原来占有欲最容易改变人。
大家沉默了一会,随便聊了聊便告辞了,临行前吴局抓着我的手,叹着气说:“欧阳啊,也就你还在我退休后会来找我。”我笑笑,最后他还再三询问最近中央对药改有什么动作,我说不清楚,他又驼着背进去了。
一段之后,工作繁忙,我把吴局的事几乎淡忘了,但吴夫人又一个电话打过来,不过这次声音很急。“我们家老吴不见了!”第一句我就觉得奇怪,不见了就报警啊,怎么这么紧张。但碍不过往日交情,我还是去了他家一趟。
一个大活人怎么会不见了?太可笑了。但根据吴局的夫人的话,吴局自从昨天晚饭后进了房了房间就再也没出来,今天她进去的时候发现里面一个人也没有。
我仔细地看了看书桌,上面堆满了关于古币的书籍,摆放着一个放大镜,还有很多玻璃盒子,里面装的都是古钱,还有战国时代的齐国的刀币,楚国的蚁鼻币。墙上挂着一柄桃木剑,是用古钱镶嵌而制。不大的房间里面几乎每样东西都和古钱有或多或少的关系。吴夫人去为我倒开水,而我则在房间里继续查看。
房间和阳台相连,但总不能说吴局长从阳台逃了吧,难道他带着那枚古钱走了?不至于啊,而且更奇怪的是,我在他的书柜上找到一个盒子,里面居然装着那枚大齐通宝。
“太奇怪了,钱居然还在。”我本想把他放回原处,忽然莫名的好奇心又使我把它拿了出来。当然,我戴上了手套——这是吴局以前再三要求我的,因为手上的汗水可能会毁掉这枚珍贵的古玩。
“真有那么好么。”我看着这枚和普通铜币没有两样的东西,在手上也没有过于特殊的质感,这时候,透过房间的的窗户,一束光射了进来。说来也巧。那道光正好射在铜币中间的孔上。我怕被照射过久不好,刚要收起来,却发现了件很奇怪的事。本事空空中间的钱币,那光居然无法穿过,我又试验了次,果然,光居然无法透过中间的方孔射到地面上。我把手指伸了进去,畅通无阻,但光线却反而进入不了。
“真有意思。”我笑了笑,居然还有这种事,于是把钱靠近了点看。古钱通体淡黄透红,我多少和吴局呆过段日子,对古钱有些许了解,根据铜的含量多少,古钱的锈迹和颜色都不同,五代时的铜币含铜多呈现水红色。我把古钱紧紧的对着眼睛,我想看看,既然光线无法透过那方孔,如果眼睛去看能否看见什么。
我的确去看了,把眼睛慢慢凑了过去,不过到现在我都后悔那个决定。我的眼睛看到了另外一只眼睛。确切的说是眼珠。
苍老,悲凉,甚至透着僵死的灰黑,那眼睛仿佛如死人的眼睛一样。我吓了一跳。手中的古钱几乎掉落在地上。这时候,房间的门忽然开了,闪进来一个人。
吴局的夫人进来了,把茶放下和我唠叨了几句。我问他,那个奇怪的客人后来还有回来过么。吴局摇摇头,说自从那次后,都快一个半月了,那人似乎忘记这事了,那几天吴局还高兴地和孩子一样。本来这几天他老是经常看报纸,听新闻,每次都紧张的要命,还老打电话。
“电话?”我好奇地问,“知道和谁么?”
吴夫人不屑地摇手,“还不是以前那些老来家的药商,他们经常提着古钱来找我们家老吴,说什么……”吴夫人忽然自觉失言,没有再说下去,我也识相,便去喝茶了,喝完茶,她问我又没有发现什么,我说暂时没有,她便退出去了,还一直说要留我吃饭。
在吴局的床头,摆了很多参政消息和一些药品局的内部读物,他不是退下很久了么,怎么还这么关心啊,难怪有人干部们说身退心不退,人退话不退。
我又看了看手中的古钱,那钱红的非常渗人,我依稀记得上次看并没有那么红。我不太愿意相信刚才看见的东西,但又没勇气再看一次,于是我想到个办法,把铜币立起来,然后用照相机在很近的地方拍了张照片。也不知道曝光是对古钱有无影响。
匆匆告辞后,我便立即去洗照片了。很快,照片洗了出来,我把它放大后,拿到灯下。基本上是完全对着那钱孔照的,等我一看,几乎惊骇地说不出话来,我把所有的照片洗出来,每张图像几乎都差不了多少。
在那方形的钱孔里,居然有一张人脸,一张面无表情的人脸。不过从角度来看,似乎是离着孔口很远。那脸我再也熟悉不过了,正是吴局长。但是由于黑暗的缘故,他的脸总是残缺的,看不清楚,能看见的只有那只半开半闭的眼睛而已。
我把所有的照片和底片都烧掉了,没人会接受一个退休的局长居然失踪在一枚古钱的‘钱眼’里面。过了几天,新闻报道出来说,原来经过吴局审批的药品出了问题,在临床用药中居然死了两个人,还有几个正在加护病房,相关人等都被抓了起来。不过新闻里并没具体点出吴局的名字,但地名说出来了还有药品的名称。出事的时间,正是前段日子,我忽然明白吴局非常关心药品局的用意了。
我再次找到吴局的家,想看看那枚奇异的古币。但吴局长的夫人居然和我说就在昨天,那个奇怪的客人居然回来了,要走了那枚大齐通宝。吴夫人还是一脸愁容,向我说报警了,可是依然没有吴局的下落。我暗暗想,如果真告诉你了,恐怕你又不相信了。
那次的药品的事故不了了之,吴局长和哪个神秘的客人以及那价值不非的古钱都渺无音讯。不久,吴局长新的接任者上任了,据说这人比吴局长好打发多了,他喜欢纸币,而且最好是美钞。”我又抽完了根烟,烟雾散去,故事也结束了。
“那枚古钱究竟是什么?中间的孔怎么象黑洞一样?居然能把人也能吸进去?可其他人看却没事啊。”林斯平奇怪地问我。我摊开手,无可奈何地说:“这我就不知道了,我只是说出我晓得的。早知道该把照片留一张,可惜那相片看久了很邪门,我想都没想,全部销毁了。”林斯平转看纪颜。
纪颜不知道从哪里拿来枚仿制的古钱,在手里抛弄起来。“人是不会掉进钱眼的,掉进去的,不过是人的贪欲罢了。”说完,古钱在空中翻转了好几个圈,落回了纪颜的手掌。屋外已渐渐有了青色,看来天就快亮了。三人又喝了会酒,互相枕着睡去了。[/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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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3]第三十五夜 楼[/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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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3] 早上醒来,发现林斯平和纪颜还在呼呼大睡,无奈我却还要上班,估计他们俩这几天还会好好聊聊了,不过我就没这么多空闲来参与,毕竟我还是要保住饭碗。
洗漱停当,刚刚回到报社,发现大家正在讨论最近多起年轻学生自杀事件。我也看了看,似乎今年大学生跳楼自杀已经和矿难和医疗事故一样,大家见怪不怪了,不过这几起却还是非常可惜,大都是因为求职压力太大。刚想准备一天的工作,却意外的接到了陶涛的电话。
作为大学不多的几位好友,能接到他的消息我还是非常开心的,他比我小一届,都是同系,两人因为都喜欢探险和奇异故事而相识,不过自从我毕业就再也没见过他了。但这次,他却告诉我他正在医院里。
“赶快来吧,我急着要把我毕业后的经历告诉你,我没死已经是万幸了。”听着他没头脑的一句,让我非常奇怪,不过我告诉他即便我要过去也要等到中午之后,他也爽快地答应了。上午无聊的工作很快完结了,我按照地址赶去了陶涛告诉我的医院。
他在骨科,当我见到他的时候,几乎快认不出了,整个人包的和木乃伊归来一样,左腿还打着石膏,被吊了起来。正在努力吸着一瓶牛奶的他见我来了,非常高兴,在招呼他的是陶涛的父母,大学时候见过几次,似乎看上去老了很多,在陶涛的要求下,他的父母退了出去。他住的是单人病房,所以只有我们两个人在了。
对他开了会玩笑,两人便开始了谈话。
“究竟是怎么搞的?被车撞了?”我搬了张凳子坐在床片。
“你先看看这个。”陶涛把一打报纸扔给我。我随便看了看,标题新闻居然都差不多。“研究生从四楼跳下身亡。”“某名牌高校学生压力过大跳楼身亡。”诸如此类。我不原多看这些,毕竟自己毕业也曾经历过那些非常痛苦的岁月。
“知道我是怎样受伤的么?”陶涛忽然打断我的思路。我又再次看了看他,惊讶地说:“难道你也是?”陶涛点点头。
“我也从四楼跳下来,弄成这样,不过我命大,只是肋骨和腿骨骨折,不过,在我跳楼前一个月同样从四楼跳下的那个同事,就没我这么好运了。”陶涛说着,眼睛看着阳台外,我忽然发现他已经不是那个大学时代追着我询问怨灵和怪兽的那个长不大的孩子了,可能痛苦可以使男孩成熟的更快,我几乎快不认识他了。陶涛剃掉了以前飘逸的长发,转而是一个平头取代了,鼻子看得出曾经被打断过,嘴角上也有伤痕,还有脸上也有多处划伤,虽然他说的如此轻松,但可想而知他当时伤的利害程度。
“前辈毕业后不久,我就开始找工作了。可是,并没我想象的那般容易,我们这种三流院校,几乎人家看都不看你的简历,所谓的百分之九十多的就业都是学校瞎掰的。班上找到工作的,几乎有一半压根不是自己的原专业,要么就托人找关系。我本打算考研,于是耽误了,结果研究生也没考到,工作也没找成功,所以我决定南下去碰碰运气。”陶涛说这些的时候语速很慢,只是眼睛一直无神。我听得也不舒服,他几乎是在走我一年前的老路,要不是父母卖着老脸,我哪里找得到和我专业根本无关的职业。
“开始自然不顺利,我甚至落魄到不敢出门,朋友和同学的电话也不敢接,前辈你知道我这人脾气很怪,又有着非常不切实际的所谓自尊。等消息的时候就一直在网上闲逛。其间也应聘过几次,还遇见了几个骗子。直到有天晚上,我无意在网上看到一则招聘。
那则招聘我不是在正规网站上面看到的,而是我盲目的在网上冲浪,并且在一些论坛里发贴,把自己的资料当寻人广告一样乱放。后来在邮箱里接到了封电子邮件。对方说有个职位缺人,希望我来试试,并附带了详细的公司地址,还说找一个姓刘的应试人。我看了看要求和待遇,简直是给我量身订做一般。我立即准备按照他的电子邮件地址回过去,但系统却说无法找到。
你知道,当一个人身处绝望之中,即便是一个陷阱你也会抱抱希望去踩踩。我打定主意,总之频繁让我付什么培训啊,报名之类的我就走人,毕竟我也吃过几次亏了,现在大学毕业求职比大学求知难多了,外面骗子和我们这些找工作的还多,因为他们也指望着从我们身上捞饭钱。[/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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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3] 第二天,我拿着简历和资料来到了那家公司,出乎我的意料,事情出奇的顺利,那位姓刘的考官几乎没有问过什么问题就拍板同意了,并让我跟他立即就去办公室。我仿佛做梦一般,甚至还傻傻地问他怎么这么容易就答应了。那位考官忽然回头一笑,秃顶的头,连眉毛也几乎掉光了,嘴角往上裂了下,宛如一个被砸开一个口子的椰子。我看见他的牙齿是红色的。
“公司里急需人啊,否则也不会这么容易,你的工作可是非常重要的。”说完,用手整理了下西服,不再理我,带着我往办公室走。公司还算不错,虽然不大,但看上去很干净,路上我看见一些职员,都穿戴的非常整齐,一脸着急的样子,似乎很忙碌。我一个个点头打招呼,但他们都不理我。但都用怪异的目光看着我,好象又带着几丝同情。
“刘总,就他啊。”一个看上去比我大不了多少的女孩走了过来,她并不十分漂亮,但气质很好,皮肤白皙,看上去很干练。长发被盘在脑后,穿着橙色的职业套装,手上拿着个文件夹,我看见她白皙的脖子上挂着一根很漂亮的心形银质项链。
“嗯,就是他。”这个姓刘的考官原来在这里地位很高啊,我暗自高兴了下,因为没想到接待自己这样一个小卒的还是高官。
这个女孩没说什么,只是上下打量了我一番,“刘总,我和小张去下客户那里,可能需要几天。”这位刘总应了一下,我看见那个女孩从我身边走过的时候摇着头。我奇怪她的反应,不过也没多想,只是跟紧了刘总。他把我带到四楼的一个小房间,那房间几乎只有几平米。
“你只需要负责这里的电脑的维护,和帮着清洁一下。公司宿舍暂时紧张,你就委屈下住这里。”我虽然有点失望,但好歹总是个起点,对我来说,即便起点再低也要上,能有工资就不错了,何况听说还有零工资的。
“工作不累,只记得每天等大家都下班,去检查下电脑是否都关了。”我一听,那这工作实际上主要就是所谓的清洁员了。电脑真要出了点什么问题我哪点半吊子的水平也处理不了。有什么办法,大学四年学的都是基础,还不如专科好好学门手艺。不过我还是答应了下来,并立即开始上班。这里的办公楼从正面看很不舒服,我总有股压抑的感觉。
不过第一天晚上就出事了。
那天我正在房间外面吃泡面,这栋楼有十六层,不过下面六层是有阳台的,所以我如同以前在学校宿舍一样,趴在阳台上一边吃面一边好奇的看看外面的景色。食堂是不对我开放的,因为我只是零时工。一元多一包的面条最实惠了,反正大学的时候也没少吃。
下面已经陆续有人下班了,三三两两的结伴而回,天色已经暗淡了下来,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那太阳很红,整个天空也很红,我揉揉眼睛,刚要把盒子回头扔掉,却看到阳台上好大一块阴影,而且正在迅速的扩大。
几乎是同时,我看见一个人飞快地掉了下来。他通过阳台的时候我看见了他。我们只有不到十公分的距离,但很快我和他便会在两个世界里。那一刻仿佛定格了一样,我相信他也看见我了,因为我看见他笑了一下。他的身体穿过阳台还不到一秒,只是由于身材比较高大,不过我还是看见了他的脸。
非常的俊美,虽然只是眼睛随意的一撇,我还是看清楚了,而且并没有太多的表情,反倒是非常的从容。接着就是很大声的一下闷响。楼下随即响起了一片尖叫。我也迅速赶到了楼下。那个男人已经死了,那惨状让我惊愕了很久,我是第一次亲眼看见死人,尤其是如此的突然和接近。
那男人居然和我同姓,叫陶炎冰,推销部的,推销部在七楼,他是打开窗子跳下来的,当时他的同事就在不远处,说本来坐在那里不说话的他默默地走到窗户面前,接着打开跳了下去。陶炎冰生前没有任何的异状,他的业绩是最好的,人缘也是最好的,据说还正在筹钱结婚。我忽然感觉生命居然这么脆弱,或许他也有他自杀的理由吧,谁知道呢,每个人都带着面具,面具下面是哭是笑只有自己知道。
事情很快就过去了,大家仿佛就像这件事从没发生过一样。我原本以为至少会议论一下,不过他们说的最多的却是最近的楼价啊车价或者是最近股票大跌之类的,仿佛前几天自杀的人就压根不是这里的。就连我天天遇见的在这里发信的大妈,一个最爱和我唠叨东长里短的长舌妇都懒得和人谈论,抑或是这事太普通了?police来过,好像鉴定为自杀,他周围的人都避之不及,police甚至想找个人了解下陶炎冰的近况都不知道。问到他们总是摇着手和脑袋,然后推了推夹在鼻梁上的金边眼镜挺廷笔直的西装去工作了。而我正在旁边收拾东西,并且还能帮他们解决些看似复杂但实际上白痴的要命的电脑问题。时间一晃很快,我在那里干了快一个月了,在一个月里我见过刘宗两次,他表扬了我一下,不过很快接着说,由于公司最近财政紧张,原本几百块的工资也只能先给我一半,不过他安慰我说,等三个月试用满了,正是签订合同,工资会提高,我自然高兴,虽然每天很辛苦,但好歹还是有些盼头。[/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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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3] 在陶炎兵从我面前跳下去的整一个月的那天,我照例等他们全部离开后开始去检查电脑和清扫。由于公司居然发生了有人把部门电脑的配件包括内存条啊,硬盘之类的拆回家调换给自己用,所以所有的机箱都被上了锁,想想蛮好笑的,居然也会发生这种事。
一直巡视到七楼。
到七楼的时候已经全黑了,不想去开灯,我借着自己的手电照明。帮着把地上的纸屑拿起来。并检查是否所有电源和窗户都关闭了。当我要离开办公室的时候,忽然想到了陶炎冰用过的电脑好像还没被搬走,他的桌子也同样在那里没动。我一时好奇,想去看看。
桌子收拾了一下,抽屉已经没有什么多余的东西了。我随手翻了一下,用几张纸,上面很潦草的写着,芮,我爱你。
全部都是这句。我无趣的把纸条放回去。看了看他的电脑,似乎只有这台没有被上锁,我不知道在想什么,居然想把他电脑硬盘拆了下来。因为我忽然对这位和我同姓的人有着很大的好奇。
由于工具不好找,我只有勉强用随身的折叠剪刀。一边用牙齿咬着手电,一边用力拆着,现在想想真是愚蠢,如果别人看到了,还以为我是贼。大费周章一番后,我拆下了硬盘。并且迅速把工作做完。
我自己并没电脑,只好拿到一个朋友那里,他经常在外面鬼混,不过这里贼很厉害,所以他也以免费使用电脑为代价让我帮他看家,我拿着硬盘过去的时候,他正好要出门,两下招呼一打,自然是瞌睡遇见了枕头。
我迫不及待的把硬盘连上去,并启动了电脑。
里面东西不多,有些文档,还有些报表。另外还看见一些关于股票的文章,看来他正在炒股。这些东西我兴趣不大,不过却看见了一个视频文件,标题是楼。我好奇地点开了。
画面很黑,过了会有剧烈的摇晃起来。看得出好像是用手提摄像机拍得。画面里是白天,不过应该是黄昏了,画面带着淡红。正好对这那栋办公楼。旁边的声音很清楚,是一个非常有磁性的声音。
“芮,你看到这个的时候我可能从那楼上跳下来了。我很想很你结婚,真的,或许我们做销售的要撒很多谎,但这个绝对不是谎言。不过我没有办法了,我只能选择死,或许你会痛苦,不过好过你和我受一辈子苦好,你那么优秀,应该可以找到一个更适合你的男人。真是可笑,我一直在这栋楼拼命工作,连自己的生命也从这里完结。就像那条莫比乌斯带一样,我们像蚂蚁一样自以为可以走出去,但一辈子也没走出这楼。”声音结束了,镜头慢慢转过来。
镜头里面,背面的办公楼七楼,我数了一下,正好是他第二天跳下的那个窗户打开了,而且正站着一个人。那人不是别人,竟然就是陶炎冰自己!面对这种情况只能说我自己看错了,但问题是他那张脸太容易认了。”陶涛说到这里,又看看我。我只好说似乎听说过人在将死之时,可能会出现看见两个自己的情况,也就是常说的出窍吧。陶涛也说,当时自己就是这样想的。
“我把视频复制了下来保存后,当天晚上又把硬盘重新放回去了。不过躺在那几平米的房间里,我闭上眼睛陶炎冰的脸就浮现出来。这样的日子持续了很多天,以至我很长段时间都神经衰弱。[/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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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3] 每当我站在楼下望着那栋楼,似乎总能感觉那种无所逃脱的束缚感觉,在楼里呆久了很压抑。又过了两个多月,我的试用期满了,刘总找到了我。我自然非常高兴,因为毕竟很快就能成为这里的正式职工了。前三个月每次只能领到一半工资,而且还要扣除住宿费,基本上只是靠吃面维持着,几个月的方便面把我喂的和面条一样瘦弱了。
刘总依旧老样子了,咧着嘴,往一边笑着,不过上次红色的牙齿已经变得发黑了,而且使劲咀嚼着。
‘小陶,三个月你表现得不错。’听到这话我很开心,不过刘总很快又说。‘但是,公司很紧张,而且我觉得你这样的学历还是应该找份更好的,所以就这样吧,明天你收拾一下。’说完,把傻子一样的我晾在一边,自己走了。
前辈你能体会我的感受么,我觉得自己仿佛同垃圾一样,被人轻易的扫出去了。以前的雄心壮志突然被击得粉碎,如此差劲的我甚至连份打杂的工作都做不了。沮丧的站在四楼的阳台上。正好又接到了同学的短信,他是我在当地的同学,不过我一直没联络他,但今天他却说叫我出来聚聚,因为他升职了,想找我庆贺。而父母也一直在询问我的近况,我只能以谎言敷衍他们。但以前好歹有点希望,但现在没有希望的基础连谎言都无法成立了。
关闭手机的我站在四楼的阳台上,当时也是黄昏,红色的阳光正好射在我眼睛里,一点也不刺眼,不过我却觉得看什么都是血红色的。而且发现自己早已经泪流满面,扶着栏杆的手不自觉地把身体撑了起来,整个人猛的向外一斜,是的,我有想飞下去的冲动。
不过后背却被人拉住了,力气很大,一下把我拉回到里面。我暂时清醒了下,回头望去,居然是刚进来的时候看见的那个比我稍长一岁的那个女孩。不过这次她穿了一身黑衣,黑裤,脸旁似乎还有泪痕。一脸怒气的看着我。我不知所措,只能坐在地上哭泣。
‘你像个男人么?是不是他把你开除了?其实我早该告诉你,根本不该来,要不是那天着急着那笔生意,再加上最近那么多的事。’她忽然不说话了,我看见她雪白的脸毫无生气,嘴唇上也没有涂口红,上边的牙齿紧紧地咬着嘴唇。手里还提这个黑色的公文包。
‘我是个废物。’我低下头,说了一句。太阳已经快完全下去了,我们俩在阳台的影子被拉的老长,然后在最远处又交叠在一起。
‘你之前的那几个也是刚毕业不久的大学生,他们都是被刘总骗来的。刘总是台湾人,是总公司委派的。他对谁都极其吝啬,虽然是销售部和人事部的负责人,但是他经常以试用期和公司利益不好的借口来搪塞,最后让你们走人。大部分人都在试用期满前离开。像我都是费了很大功夫才留下来。而且,他还挪用了员工的资金和广告费去炒股。我收集了将近三个月的证据。等他走后我会推荐你的,别轻言自杀,要知道,你死了,最难过的是身边的人,离你越近,你就伤他们越重。’女孩说完,拿起胸前的项链看了看,接着,又拍了拍我的肩膀,然后走了。我把她的话想了很久,最后想通了。下楼的时候外面已经全黑了,不过月光还是很亮。
那天正好是陶炎冰自杀的第九十九天,也就是说明天就是他的百日祭奠了,我不想再呆下去了,我站在楼下,向陶炎冰死的地方想为他举了个躬。但是当我抬起头来的时候,感觉头顶一阵风呼啸而来,一个人如同麻布袋以牙膏砰的摔在我面前,月光直直的照在她脸上,我呆了许久,才认识正是刚才劝我的女孩。
她的眼睛睁着很大,仰面躺在地上,身体还在如同得了癫痫的病人一样,剧烈的抽搐。衣服上有拉扯的痕迹。脑后的浓稠的鲜血像蜂蜜一样,缓慢的身X L动出来,在银色的月光下映出了我那张因恐惧而扭曲的脸。脖子上的项链也断了,洒在了一边。那心型的吊坠也摔破了。居然可以打开,而且里面摆了两张很小的照片,一张是她,另外一张是陶炎冰。两人都笑得非常开心。我捂着嘴,过了好久才让自己缓过来,然后打电话报警,接着坐在楼下的砂石地面上守着她的尸体。
原来她叫谭芮,使陶炎冰的恋人,很快,pol.ice鉴定她为自杀,很容易解释,恋人自杀后的一百天随他而去,同样,谭芮的死也没给这个楼层里的人带来太多的震撼,例行公事的询话后,就都各忙各了。我被刘总勒令离开。但是在现场我找到了一样东西,没有交给pol.ice。因为我看见刘总和带队的警官亲密的交谈着。
是一颗槟榔。我打听过,整个公司只有刘总喜欢吃槟榔。我在谭芮的尸体的手上找到了那颗槟榔,一颗被嚼过的槟榔。谭芮带的那个黑色的包也不见了,不用说,自然是刘总拿走了。[/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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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3] 第二天的下午,我没有离开,而是打电话给刘总,我告诉他,如果不来见我,我就把那颗槟榔交给pol.ice。他先是冷笑,不过我对他说槟榔我保存的很好,唾液也是可以鉴定的,然后他不说话,电话那边传来很大的喘气声,他答应了下班后和我见一面。
一百天以前,我站在四楼,看着陶炎冰从我面前跳下去。而这个时候,站在我面前的是那个秃着脑袋,嘴巴里依旧咀嚼着槟榔,穿着考究的公司老总。我把刘总约到了陶炎冰跳楼自杀的地方。
“我低估你了,以为你不过是个愣头小子。”刘总笑了笑,这次他整个嘴巴都开了,牙齿全都黑了,他背对着红色的阳光,看上去像没有牙齿一样,整个嘴巴宛如个黑洞。“说吧,你要多少钱?一口价,然后拿了赶快滚。”他接着说,我看得出他很急。
“你的普通话说得很标准。”我冷冷地望着他,刘总笑了下,“不干你的事。”
“我只想知道到底陶炎冰为什么要自杀。”我接着问。刘总有点吃惊,不过告诉我,原来他亏空了公款,急于找到个替罪羊,他看中了急着结婚需要钱的陶炎冰,并以自己有内部消息来怂恿他,接着他把所有的亏空都栽在陶炎冰身上,自然,所有的事都被刘总赖的一干二净了。而陶炎冰的性格又非常自闭,他知道即便告也告不过刘总,只好自己自杀也不想拖累恋人,而谭芮也是被刘总从楼上推下来的。
“是这样啊。”我叹了口气。
刘总有点不耐烦。“你到底要多少,报个价啊。”
“我不要钱,我只是把你交给他们两个而已。”说完,我便转过身,离开了那栋楼。
“你搞什么?别以为吓得到我!我可不怕什么鬼神!”刘总在后面歇斯底里的大喊,太阳沉下去了,楼道里一下就阴暗了下来。“别走,那颗槟榔呢?”他依旧在我身后大喊,我转过身,从口袋里掏出把钥匙,扔给刘总,他疑惑地望着我。
“我把他放在陶炎冰用过的机箱里,你慢慢找吧。”说完,我便离开了,刘宗连忙冲了进去,我听见了他的咒骂声和翻找东西的声音。我到楼下,用以前配的钥匙把搂里的所有出口都封了起来。离开的时候,我依稀听见刘总在里面疯狂的大叫放我出去。”陶涛叙述的时候一直很平静。
我打断他说。“你把他关在那楼里一晚?”
“是的,然后我离开了那栋办公楼,离开了那座城市,后来听说他疯了,有的说他从楼上跳了下来。总之后来我就不知道了。”
“这么说你不是在那里摔伤的啊?”我觉得有点怪异,陶涛终于笑了下。“是的,我回到了这里,重新找了份工作。但是繁重的压力依旧使我喘不过气,可能像陶炎冰说得一样,即使我能走出那栋办公楼,却走不出我心中的楼。但是当我真的跳下去后我又省悟了,既然给了我第二次生命,我自然要好好珍惜,所以前辈放心吧,我不会再做傻事了。”
说完,我好像又看到了以前那个性情开朗而阳光的小师弟了。继续聊了会,他的父母走了进来,我也要上班了,和他告辞后我走出了医院。不过当我走进报社,看着那高耸入云的办公大楼的时候,我忽然感到了一阵恐慌,站在门口老半天也不想进去,我不知道,是否自己也同陶涛说的一样,活在一栋大楼里面。 [/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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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的标题不连贯,章节,夜
:70: [size=3]第三十六夜 跑[/size][size=3][/size]
[size=3] 林斯平在这里呆了几天后就离开了。不过最近城市里总流传着一个说法。那就是在夜晚独自赶路的时候,会经常遇见个怪人。
说是怪人,是因为他老是从后面猛地冲上来,如果你带了包或者其他东西之类的话,他会抢走,然后继续跑。如果去追他,他则会大声高喊。
“跑啊,跑啊,来追我啊!”接着便是漫长的赛跑。似乎从来没人追上过,自然也没人看见过他的容貌,而且据那些遭遇过的人叙述来看,这个人经常会改变穿着,甚至个头的高矮等等,总之是非常的奇特。当然,仅仅是传说罢了,因为起码我和我认识的人都未曾遇见。
周五是比较忙碌的日子,每次都会弄得很晚,因为要把排版好的报纸大样拿去印刷,快过年了,需要写的东西也多,没想到把所有事忙完后居然快十点了,这才想起连晚饭也没吃,匆匆交付好一切后,就提起外套回家里了。由于肚饿,我没有走通常回家的大路,而是拐了个巷子,抄近路,想去吃点夜宵。巷子还算宽敞,但是却非常的漫长,整条路上别说人,连条狗都没有,还好我不是女孩子。由于没有路灯,我几乎是扶着旁边的墙壁走的,走一会儿再用手机照一下,冬夜大家似乎都睡得很早,狭长的路上我居然没有看到一个行人。还好手机刚刚充满电,用来照明到也无所谓。
也不知道走了多久,却听见身后响起了很急促的脚步声,我感觉到身后有人快速的接近,不过没等我反应过来,只是刚转过头,一阵夹杂着汗臭味的风便扑面而来。一个人飞快地从我手中抢去了用来照明的手机。手机的灯光让我稍微看清楚了点,个头中等,但是他在这么冷的冬天居然只穿了件单衣,可是裤子却还是厚实的棉裤。
“来追我啊!”他居然高喊了句,但声音却异常刺耳,甚至带着苦苦的哀求一样,如同滴进池水的墨汁,迅速在巷子中回荡开来。我下意识的往后退了两步。当他的第二声发出的时候,却已经看不到人影了。你可以想象下,在这样个冬天的夜晚被人抢走手机是什么感觉,我如同一个傻瓜一样呆立了几秒后,只好自认倒霉,扶着墙回家,当然,回去后那裤子就无法再穿了。我可以想象明天纪颜知道后将会是什么表情。
“你是说真的?太有意思了!”纪颜几乎把喝进口中的啤酒吐了出去,一个劲的捂着肚子大笑起来,我则委屈的吧手叉在胸前,鼓着脸斜靠在沙发上,没好气地看着他,直到他稍微停止一点。
“不要再取笑我了,一个手机到不贵,不过要重新去输号码然后还要通知那么多人太麻烦了,下次遇见抢手机的我直接给他钱算了。”
“嗯,是个好办法,你说会不会是冬跑爱好者?”他又在开玩笑了,我没有搭腔,而是要求他陪我去再买个手机。周末的天气和街上的行人一样,拥挤的令人发热,大家仿佛如同刚刚出炉的面包,鼓涨松软。我们选择了步行去,老原因,纪颜讨厌汽车。当我们经过昨天那条小巷子的时候,我执意一起再走一次。纪颜笑我呆——难道人家抢了你的手机还会又在原地叫卖么?这和刻舟求剑有什么分别。我却极认真地说,丢掉的东西,应该去丢掉的地方去寻找。
小巷子里只有几个孩子在玩耍,这里原本是城市的中心繁华区,但依旧有几条这样的老巷没有拆除,倒是照顾了这几个小鬼,不至于让他们玩到马路上去了。黑灰色渗着水滴的墙壁粗糙得很,在白天看去依旧令人不舒服。巷子两边大都是在这里居住了几代的家族了,相互之间熟悉的很,不过也搭了很多竹棚砖房之类的,大概是用来存放杂物,不过使本来就不宽敞的过道更显得拥挤。走在高地不平青色开裂的旧石板铺成的地面上,我们尽量放慢脚步,四处望,还向人打听是否有一个爱跑步的人,结果当时是没有。巷子的出口已经可以看见了,再过去点就是手机专卖店。看来我真的要破财买个新机子了。
“倒不如我直接打打看,说不定他正在旁边拿着你的机器向人叫卖,我们一边打一边四处走。”说完居然真的拨通了。
我刚想笑他,但很快笑不出了。
我听见了自己非常熟悉的铃声。那是我自己设置的。虽然开始比较微弱,但现在已经非常强烈了,我能清晰地听到。
“今天好运气,老狼请吃鸡,请吃鸡,你打电话我不接,你打他有啥用啊。”纪颜也听到了。声音来自于前面。
很奇怪,巷子的出口处好像有个空置的竹棚,门虚掩着,声音是从里面穿出来的。纪颜对我示意,大概是两人慢慢过去,包抄一下,怕他突然冲出来又跑掉了。
我们如同小偷一样摸了过去,甚至还做好了搏斗的准备,如何闪避,如何左勾拳,右勾拳,让他知道惹毛我的人有危险。心里感叹看了这么多年的动作片终于不必在家里对着镜子“自打”了,等到那小偷一出现我就冲上去,我绝对不是一个人在战斗,李小龙成龙释小龙会在那一刻灵魂附体。何况今天还有有纪颜在,我自然更不会胆怯,不过事情并没如我想象一样,直到我们走到门口,里面也一点反应都没有。我拉开了门,阳光透过空隙,恍如拉开了黑色帷幕的舞台一样,里面的东西一下被看了个一清二楚。
里面只有一个人,一个躺在一垛厚厚的草堆上的人,这里的人经常会准备一些干草用来防冻之类的。不过准确点说,那个人应该是具尸体了吧。
他赤裸着上半身,我从以前未见过这个人,剃着个平头,他的脑袋就像一个肥胖的仙人掌一样,额头高耸,宛如一个大包,稀少而短的碎眉如同胶布似得贴在眼睛上面。他就像的了甲亢的病人,本来细长如缝的眼睛被暴出的眼球硬是挣得像铜铃一般大。宽而塌陷的微带着赤红色的大鼻子下面的嘴巴吃惊的张开着,惨白如死鱼肚白般的舌头耷拉了出来,嘴角边上,胸口有些鲜血,他的脸苍白如纸,似被白色油漆刷过。我看见他的左手正拿着还在唱歌的手机,那正是我昨天被抢的。下身穿的倒是棉裤,不过奇怪的是,他那双平底胶鞋磨损的太厉害了,几乎快磨没了。在他身体旁边,扔着一件内衣,我用脚碰了碰,居然冻上了。他身上没有明显的伤痕,难道是冻死的?
我们很快报了警,本来平静的巷子被弄得热闹非凡,旁边的住户老的少的忙的闲的还有拿着挂着肉丝的菜刀抱着吃奶瓶的孩子来出来看热闹的,看来鲁迅先生所说的国人爱看热闹的心里倒是亘古不衰。不过这家竹棚的主人可就苦了,哭丧着脸一个劲的和pol.ice解释自己从来都是好人,除了偷过邻居家的几串腊鱼腊肉没事偷看过往裙子太短领口太低身材太好的女孩欺负欺负大人不在身边的小鬼躲在暗地里咒骂几句工商执法人员对着马路上的奔驰宝马排气管吐口水外连蚂蚁都不敢踩死一只何况杀人乎,当然,前天杀的用来煲汤的鸡除外。问话的pol.ice不耐烦地打断了他的陈述,对他盘问了几句就开始调查死者身份了。作为第一个发现尸体的人,我和纪颜也接受了盘问,不过pol.ice对他抢了我的手机比较感兴趣,当然,手机被当作证物收紧了塑胶袋,结果我恐怕依旧要买部新手机,我想没谁愿意使用一部被死人握了一整晚的手机。
“你怎么看?冻死的?”我问了问对着方面比较专业的纪颜,他从发现尸体开始就没说过一句话,当然,除了应付pol.ice的盘问。如同平时一样,收起了笑容一脸严肃的他摸着光滑的下巴一直望着那具尸体。
“不像。“他终于开口说话了。
“哦?那他是怎么死的?”我好奇地问。
“鲜血,你也说当时他在跑步,我觉得他可能是累死的,夺去你手机的时候是他跑的最快的时候,也正是就要油尽灯枯了,最后他一头栽进了棚子里,天色太暗,你没发觉。嘴巴旁的鲜血来自肺部,长时间剧奔跑,尤其是在寒冷的冬天夜晚,需要大量呼吸,那些冷空气呼进肺部,造成肺部毛细血管破裂导致出血,当然,还有其他症状,不过最令我觉得费解的是,当人累得吐血的时候为什么还再不停的到处奔跑,太不可思议了。”他的视野没有离开尸体,不,准确地说,应该是尸体的脚上的鞋子。
“看来有必要弄清楚他的身份。”纪颜忽然走过去和pol.ice交谈了起来,起初pol.ice有点不耐烦,然后纪颜当他的面拨通了个电话并交给那个pol.ice,很快我从他的脸上看到了惊讶和惶恐的神情。两人谈了会,纪颜就过来了。
“好了,我们可以走了,死者的身份还在查,不过他们很快会打电话通知我们。”说完便拉着我回去了,自然,手机也没买成功。不过我很好奇pol.ice为什么对纪颜的态度大变,问起来,纪颜却眨巴眨巴眼睛,笑道:“只是认识这里警队的朋友罢了。”看来他认识的人还真是不少。
我们回到纪颜家中,很快便接到个电话,他嗯嗯了几下后挂断了。然后望着我说:“他是个运动员,准确地说是名长跑运动员。”我一听,难怪,看上去身体还蛮健壮。纪颜穿好外衣,对我做了个出去的手势。
“去省田径队吧,或许能问到点什么。”他依旧是老脾气,对任何奇异的事一定要查个清楚才满意。省田径队离这里不远。很快我们便从队里的主管主任那里知道,这个死去的运动员叫连富华。二十二岁,是省里很有希望的长跑运动员,不过失踪几天了,没想到居然横死街头。除此之外,没有任何别的消息,他和其他人也无任何冤仇,平时是个很检点的人。我们失望的回来后,验尸报告也出来了,算比较快的。和纪颜想的一样,没有外伤,属于运动过度导致肺部呼吸衰竭。简单的说,他是累死的,或者可以说是跑死的。见过死法多样的,但这种死法和自己用双手掐死自己没什么两样了。
“你说是什么促使他不停的跑呢?”纪颜的眼睛看着窗外,突然问了句。我当然不知道,总不可能说连富华是在练习吧,这未免牵强了点。
“另外,那个时候他抢你手机却反倒叫你追他,这也很奇怪啊,那种情况下估计他应该已经接近极限了,却仍能跑那么快。”纪颜继续说着,他习惯于把所有问题一一列举出来,这样才能有条理的解决。我和他想了一下午,都没个头绪。但是很快,另外名死者也被发现了,死于同样的症状——活活累死的。看来连富华不是唯一的受害者。
当天晚上,纪颜收到了卷录像带,与其说是他收到的,倒不如说是pol.ice给的,这卷带子时发现第一个死者的时候收到的。我和纪颜坐了下来一起观看。
画面很暗,但还是可以看得蛮清楚。似乎在一个非常空旷的地方,天气很暗,四周都是黑色的石砾和砂石。还有一条白色的跑道,非常简陋地面也很粗糙,但勉强可以算是条跑道吧。跑道上有个人在跑步,似乎是个年轻男子。他看上去很辛苦,但还是拼命地奔跑,过了下,在年轻男子的前面,跑道上不知道怎么出现了两架切割机,并且把它们发动了,但跑步的人没有丝毫停止的意思,虽然他大声叫嚷着不,但是身体却奇怪地一直冲了过去。
恐怕下一秒钟的画面真的是令我和纪颜骇然,年轻人以飞快的速度穿过了切割器,接着就像慢动作回放一样,年轻人的身体依旧前倾着,但他的脚掌却留在了那里,伤口向外喷涌着鲜血,但他却爬起来,用失去脚掌的伤腿继续跑着,在白色粗糙的跑道上留下一串圆形的红色印记,每跑一步他都拼命地大喊一声,没过多久,他就倒在了地面上,但是腿却依然坐着跑步的动作,但是越来越慢,终于,他没有再动弹了。
“看到了吧,一直再跑,直到死亡。”开始穿者风衣的人出现在镜头前说了这么一句。似乎经过了处理,他的声音听起来象机器人一样生硬冷冰冰的。
“人一辈子都在努力向前奔跑,为了前面的目标,名利金钱女人或者尊严,反正是要跑得,所以我让他们干脆一齐跑起来,只要你开始跑,你就无法停止,只要你开始跑,你的腿你的身体就不属于你了,停下意味着死,不过即使一直跑也会死,除非有人可以。。。。。。”画面停止了,成了一片雪花状。
纪颜站了起来,关闭了电视。
“这算什么,是挑衅么?”我生气地说,纪颜却似乎若有所思。
“跑,跑到死,或者有人。。。。。。”他看来想到了些东西,不过也不完全。
“这个穿风衣的人是疯子么,或者是看多了《电锯惊魂》系列?把人命当儿戏来开玩笑?”
“不,他不是在开玩笑,也不是玩游戏。”纪颜伸出左手打断了我的话,“吉普塞人有一种咒语,可以隔着很远控制人的身体,道术也有,以替身的形式,但是那大都是希望操纵别人或者干脆杀死受害者,但这个人却让那些人不停地奔跑,这就有点不合情理了。如果是你被操纵,身体不受控制的奔跑,哪怕前面是悬崖或者是火海,你说你会有什么感觉?”纪颜朝我望来。
“当然是憎恨,绝望,抑或是对死的恐惧之类吧。”我靠在沙发上不加思索的回答,忽然转念一想,“你干吗拿我打比方啊,真不吉利。”
纪颜笑道,“你还把我的来电设置成老狼请吃鸡?”我也笑了笑。不过笑过之后当然是要弄清楚这个风衣男子的真正目的。我们回到了警队,咨询了第二名受害者的信息,这个人是个小偷,或者说是惯偷,非常难抓,因为据说他的奔跑速度不亚于职业的运动员。当然,他也是死于运动过度而缺水导致了身体发热从而并发了急性肾衰竭。也就是说,同样是跑死的。
“似乎和连富华一样,这个人也是个跑得非常快的人。”纪颜翻看了下他的资料。我也附和了句,的确,目前除了录像里的那个被砍去腿的年轻人之外,发现的两个死者都是运动量很高的人,尤其擅长跑步。线索并不多,至于那盘录象带,似乎暂时业看不出什么端倪,整个背景似乎是在郊区的偏僻地带,就算找到估计人也早跑了。切割机的牌子倒是看清楚了,问题这种机器非常普及,任何人只要有钱就可以买到。不过话说回来,这年头连航空母舰都能买,还真不知道是有什么钱买不到的。
看来,我们唯有守株待兔,等着他继续如同操纵木偶一样让受害者不停的跑起来。反正是周末,我自然陪着他,中午的时候,两人随意买了点面包饮料权当做午餐。
“你说的那个咒语是怎么回事?”我们站在阳光灿烂的大街上,我喝着可乐问他,纪颜吞下口面包,和我解释起来。
“作为非常古老神秘的民族,他们又非常弱小,四处流浪,据说神可怜他们,教会了吉普赛人使用魔法,其实就是咒语,包括简单的读心术,和占卜。但是,也还是有一小撮人利用咒语控制人,吉普赛人没有使用魔法的介体,也就是血液和契约,所以他们需要靠水晶球或者塔洛牌之类的辅助工具来实现。很早的时候有吉普赛人靠使用黑水晶来控制他人,成为傀儡。所以我说这次有点相像,不过我始终不明白那个人的目的,还有,吉普赛的魔法师通常无法可解,除非施法者死去。而录像的意思好像某种方法可以让人停止奔跑,这才是重点啊。”
我疑惑的表示或许只是那个疯子的戏言,纪颜摇头,他说他觉得那个人不像是个精神失常的人,这么做一定有自己的目的,而且他把录像带发到pol.ice局恐怕还会发到电视台或者杂志,可能会弄的人心惶惶。纪颜提议再去仔细看看录像带,虽然我对那断腿不是很难受,但好歹刚刚吃完东西,我不想有恶心的感觉。但纪颜还是硬拉着我去看了。
不知道重复了多少遍,我几乎看得厌倦了,但纪颜却始终盯着显示屏,然后不时的倒带定格。
忽然,他定住了画面,手指着左上角的一个小点叫我看,我眯起眼睛仔细一看,好像是一架飞机。
“准确的说应该是教练机。”纪颜肯定地说,我奇怪他怎么这么确定,他告诉我,一般的民航飞机这个高度我们是看不到的,而这个城市郊区附近有一个大型的军工飞机工厂,有教练机的出现不奇怪,看录像带的天气,应该是前几天的阴雨的时候。纪颜兴奋地告诉我,只要能查到最近教练机的飞行路线,一定可以找到录像带里的地方。当然,我们必须要先去查,因为是军工产业,相对来说不是太好说话,我们费了很大的气力才打听到最近教练机的飞行路线。我们没有告诉pol.ice,纪颜说pol.ice出动的话目标太大也过于招摇,所以所有的事都是我们独自去做的。
按照收集来的资料,我们分头寻找,将近一下午过去了,终于发现了城南外一个正在兴建的大学体育中心很符合录像带里的画面,不过我们赶到那里时候,因为是周末,似乎工地上很冷清,果然,我们看到了条跑道,还有切割机,全部符合了。但我总觉事情似乎太顺利了。而且整个施工现场过于安静,一个人都看不到,死气沉沉,就算是周末也该有些值班的人员吧,到处堆放着钢筋水泥和砂石。
“他们似乎把手头上的事都抛掉了。”纪颜奇怪地走到一片沙地旁边,一把铁锹正插在沙子上。我大喊了几句有人么,但回应我的只有不断地回声。在不远处,有很多杂乱无章的脚印,我和纪颜决定顺着脚印找找。脚印虽然乱,但却一直延伸到好远,看得出有一大群人,地面上还有很多呕吐物。我和纪颜互相看了看,内心里涌出一股很不好的预感。
果然,在顺着脚印追了几百米之后,我们看到了。
相信大家都看过南京大屠杀相关的资料,有时候鬼子们把要执行枪决的人赶到墙边,然后集体扫射,尸体就像柴草一样,一摞一摞的,压叠着。现在的画面也是一样,只不过看不到那么多的鲜血,却更让我觉得冷。
大约一百多的工人模样打扮的人,个个面白如纸,有的口吐白沫,倒在墙边,而且都已经死了,但尸体居然还是温热的。重叠再一起,形成了一个个大小不一的尸堆。只是非常奇怪,大部分尸体的额头上都有或多或少的擦伤,都红肿起来了。
我们正准备打电话,但是从墙角处慢慢出现了张轮椅。上面坐着一个带着风帽穿着风衣的男人。
“看来你还是发现了录像带里我故意拍下的飞机啊。”他的声音不再是录像带那么难听了,带着磁性却非常阴沉。纪颜没有说话,只是手指着尸体。
“你干的?”
轮椅上的人摘掉风帽,露出一张几乎是残缺不全的脸,他的头发全掉光了,左边的眼睛完全被额头上伤口增生的丑陋臃肿的肉芽耷拉下来盖住,巨大的鹰嘴鼻歪在了一边,上嘴唇只剩下三分之一,盖不住肉红色的牙床和仅有的几颗碎牙齿,右脸上还有道很明显的伤疤。他似乎受了很严重的伤害。他笑了一下,姑且称之为笑吧,恐怕世界上没有比这更难看和恶心的笑容了。
他接着摇了摇头。
“不是我杀了他们,只是让他们跑了起来。你来晚了,几分钟以前还能看见几百人拼命奔跑的场面,何其壮观啊,即便是前方有墙一样的阻碍,他们也顶着奔跑着,虽然中国有句俗话,‘不撞南墙不回头’不过似乎刚才就不太适用了。”说完,他难以克制的又大笑起来,由于没有嘴唇,他的笑声就像漏了气的鼓风机一样,呼哧呼哧的。
我和纪颜的脑海里恐怕都同时出现那样的画面,上百人拥挤在一起,拼命地朝墙撞去,他们不愿意,但身体却不听使唤,就如同看不见玻璃的苍蝇一样,一下又一下的往透明的世界撞去,直到气绝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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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3] “你到底想干什么?玩弄人有这么开心么?”我看得出纪颜一直在克制,但他的眼睛已经在充血了,嘴唇也变得鲜红,整个人就像是一头发怒的狮子,看准了猎物正要冲锋一样。轮椅上的怪人也有点警惕,收起了笑容,轮椅朝后退了几下。
“我曾经是个天才运动员,一个非常热爱跑步的人,如果不是那场该死的车祸,不是为了躲避那个反应迟钝不知道跑动躲避的蠢货,我不会搞成现在这样,说不定去奥运会的就不是刘翔而是我了!车祸后我破了相,而且下半身永远瘫痪,我想过自杀,但是,上帝是公平的,在我最低谷的时候,神力出现了,我得到了块黑色的像云母一样的东西。”说着,他从口袋里掏出了一块发着暗光巴掌大小的黑色晶体,在晶体的旁边居然起了层非常厚的黑雾。不过很快他又收了起来。
“我获得了神力,是的,我可以控制人的双腿,我可以让他们不停地奔跑直到死,除非失去了双腿,你也看见了录像了,即便没了脚掌,那个人也在往前奔跑,对一个无法奔跑的人来说,还有什么比看着一群傻瓜跑步更令人兴奋和开心的呢?”他的脸在抽动,看得出很想笑,却在忍住。
“你用录像带无非想引我们过来,到底有什么目的?”我大声质问他,怪人不屑的看了我一眼,伸出如枯枝般的手指着纪颜。
“我只是要他,和你无关。”
纪颜听完吃惊地说:“我不认识你。”
“是的,我和你也不熟,但是,一个男人告诉我,只要我把你引诱到这里并杀掉,我就可以获得更多的神力。”
男人?到底是谁?
“好了,废话说完,我们开始做游戏吧。”怪人把手指向了我,“其实我大可以杀了你,不过我始终觉得做游戏才是有意思的,就这样让你们跑死太无趣了,这个眼镜是你的好朋友吧,现在我就让他跑起来,我说过,想要破除这个诅咒,只要另外一个人跑得超过他,那诅咒自然会落到那个人身上。你们是好友,两个只能活一个,好好选择吧,而且你最好快点,我看这个眼镜的身体跑上十分钟就会断气了,哈哈哈。”他话音刚落,我感觉自己的腿就没有知觉了,自动跑了起来,并且跑向了跑道。纪颜和怪人离我越来越远,我只能看着,却听不见他们的谈话,跑速越来越快,起初我还能支撑,但大口的呼吸使得很快大量的冷空气灌进我的肺里,我的喉咙气管肺部像塞了块有着锋利边角的冰块,但身体却热得要命,眼睛也开始充血了,前面的视野开始变得狭窄。腰部以下的大腿开始抽筋,但却依然在剧烈的摆动,浑身的每一块肌肉仿佛被针线穿了起来,每次拉扯都产生剧痛。整个身体仿佛像在不停的挥发一样,如燃烧了起来似的。
我得腿已经不属于自己,平时的我绝对跑不出这种速度,看来怪人不但可以让人跑起来,甚至还可以控制速度。神智开始不清楚了,大概几分钟后,当我即将丧失知觉的时候,我感觉有什么东西飞速的穿越了我,接着就昏过去了。不过当我醒来的时候,自己却躺在了跑道上,纪颜正在我用手指蘸着水涂抹我的嘴唇。
嗯?我怎么没再跑呢?而且纪颜也没有动啊。纪颜见我醒了,笑着指了指远处,那个本来做在轮椅上的怪人居然在前面飞快地奔跑!
“这个蠢才,我本来靠杀掉施法者来破除咒语,可是他居然跳了起来开始奔跑,并对我说自己可以让别人跑当然也可以使他的身体跑起来。我自然在后面追他,他不时的回头嘲笑我的愚蠢,可是没想到他的左眼的视野不好,居然从你身边跑过去了。结果按照他说的,诅咒落到自己身上了,你就没事了。”真是戏剧性的结局,不过我也知道了,为什么连富华要抢我的手机,为什么只有跑得最快的两个人死了,因为没人可以追得上他们。
“不过,还有事没弄清楚。”纪颜站了起来,走到工地的起重机旁边,拿出一桶汽油泼到跑道上,然后点燃根香烟,站在那里看着跑步的人。
“告诉我,那个人是谁。”纪颜猛吸着香烟,火光一闪一闪。怪人痛苦地高喊起来。
“他是一个留着银发戴着墨镜的高大男人,肩膀上停着一只模样很怪有点类似蚕的动物。我真不知道他是谁,你饶了我吧,我错了!”他的声音已经模糊不清了,气喘的厉害。
纪颜听完,脸色变了,但那人继续高喊着放过他。
“你要我怎么做?要不杀了你,要不为你找个替身?算了吧,你还是慢慢跑吧,享受一下,反正你喜欢跑步。”说完,站了起来,扶着我离开了,等走了一段路,怪人跑到汽油那里的时候,纪颜把香烟弹了出去,跑道立即燃烧起大火。
“以地狱之孽火洗涤尔等之罪。”纪颜低沉着说了一句,我看见怪人马上就烧着了,像火人一样继续奔跑着,并发出痛苦的怪叫声,不过没多久,他就躺了下来,不动弹了。我不忍再看,转过了头。
我们拣起了地上遗留的那块黑色云母状的东西,不过纪颜的手一碰,那东西就像冰块遇火一样融化消失了。
“到底是什么?”我看了他呆了老半天,问了句,不过纪颜没有回答我,只是说了句走吧,回去再谈。路上纪颜说,虽然烧死那人是为了超度而偿还罪孽,可这毕竟是纪颜第一次亲手杀人,心里也非常不舒服。我安慰了他几句,但纪颜依旧愁眉不展,我知道他还想着那块黑色碎片和银发的男人。 [/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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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3]第三十七夜 肉符[/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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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3] 刚随纪颜回到家,发现他的邮箱里躺着一封邀请函,包装得非常华丽,打开蜡封的开口,居然还能闻见香味。纪颜看了看,露出了久违的笑容。我询问他是什么,他笑着说是以前儿时的玩伴,希望我可以去参加一个聚会,就在今天晚上。纪颜还说,这个人是他父亲好友的女儿,两家以前住的很近,所以他和那个女孩小时候经常在一起玩耍,不过十岁后女孩便搬家了。
“噢,那倒算是青梅竹马了。”我打趣道。纪颜摆摆手.笑而不答,
良久后才说:“我只当她是妹妹,不过既然是她请我,这个面子还是要给的,今天发生太多事了,本来打算一起去喝酒,倒不如直接去她家吧。”这等好事我也很感兴趣,再说从邀请函来看这人的来头不小。果然,半小时后来的一辆黑色的林肯加长轿车停在了纪颜家,看得出纪颜也吃惊不小。
车门打开,一个戴着白色丝制的网状面罩的女孩走了下来,头戴白色的绒毛帽,我看不清楚相貌,不过从身材来看的确是不错,很高,而且衣物都是名牌货,果然是富家千金啊。
车上下来的人望了望我们,然后走到纪颜面前,掀开了面罩,果然非常漂亮,不过更让人心动的是高雅的气质。尤其是宛如奥黛莉赫本的鼻子和白皙的皮肤,让人有无法说出的欣赏感。
“纪颜哥哥,很久没见了。”女孩笑着说了一句,纪颜也笑了笑,随即介绍了一下我,这才知道女孩叫齐雅琼。
原来她请客纪颜去是因为她刚刚过世的表哥留下了一大笔遗产,所有有资格的继承人都被邀请到她半年前逝世的姑父家中,等待分配。我毕竟是外人,在加上女孩的家路途遥远,只好暂时和纪颜分开。
车子很快就消失了,看来这几天会比较枯燥了,不过纪颜留下了很多以前探险的笔记,以及他父亲的书籍文稿,没事看看,还是可以打发时间的。从中随意抽取了一本,就自己回家了,晚上电视无聊,不明白网络泛滥的时代电视台还停留在上个世纪的操作方法,播放着无聊的电视剧和无聊的综艺节目,当然,我也无聊,所以早早洗脸上床,怕睡不着,只好把笔记拿来读读了,谁知道读完第一篇更没办法睡了。
第一篇的名字叫肉符,其实感觉和日记一样,不过没有记录时间罢了。看说法的方式,这应该是纪颜父亲写的。
“昨天刚刚回家,便被得知旁边搬来一户人家,看天色太晚,也不想去打扰人家,没想到他们却主动来了。
我开门一看,便是一个孕妇,穿着宽大的米红色长袍,左手扶着肚子,右手被一个年轻的男子托着,年轻的男子看上去非常惶恐,仿佛托着七宝莲灯的卷帘大将,虽然比女子高了半个头,但他弓腰垂首,样子谦卑,反倒比女子看上去矮了不少。
这名孕妇留着短发,皮肤略黑,总体还算清秀,见我有些惊讶,便爽朗地笑着自我介绍说自己是刚刚搬来的,因为快要生产,所以选一个环境僻静清新的优雅地方养胎。我倒也欢喜,自从小颜出世后已很久未曾听见小孩的笑声了。我告诉妇人,若是有什么麻烦事随时支吾一声,邻里之间一定互相照应。一番自我介绍后,我知道他们是做小生意的,租下我家旁边的房子一做生产之用,二做铺面,到也一举两得。
女子说自己叫唐兰,我问起男主人姓名,但他却闪烁其词,言语间好像很是为难,倒是唐兰说她见男人最怕见生人,其实非常好相处,然后两人便告辞回去了。望着他们的背影,我忽然想到,既是做小店吆喝生意怎么会害怕生人?而且那男子的神情是在太奇怪了,与其说是丈夫,到更像是仆人一般,不过世间惧内之人甚多,到也不足为奇。
可我万万没有料想到,自从这对夫妇搬来,以后的怪事却接踵而来。
对于我来说,要么就在外面旅行,回来就忙着整理笔记或是记录。我虽然不需要非常安静的环境,但我的新邻居的声音似乎有点过于吵闹了,听上去是在装修,忍耐了一小时后,我决定过于以下,也算是对于昨天的回访。顺便提了些我从山东带来的上好的山楂,山楂又叫红果,孕妇吃还是不错的。
(纪颜以前的家是住在一片片的平房,两家邻居相隔非常近的)除了门,便来来到他们家门前,门没关,虚掩着,我站在门外喊了一声,年轻的男子出来了。
他的额头很多汗,眉毛也紧皱着,我想他大概是刚才的工作繁忙对叫门的人很厌恶吧,不过他看见我之后马上调整了神态,而且把右手特意背到身后。天气有点热,他只穿了件背心,下身是花格短裤,左手拿着一把老虎钳,站在门里笑着说:“是纪先生啊,有事么?”
我向他表达了友好的意思,并把山楂递给了他,年轻人有点意外,不过推托了下还是接受了。
“是我们装修店面吵着您了吧,我听别人说纪先生喜欢写东西,我虽然是老粗,但知道写字这事一定要静心,环境不静心怎生静的了?只是这店面急着开张,一时有些冒犯希望先生原谅。”他说的非常诚恳,而我也不便再继续强调,于是照例问了问他妻子的近况,只是奇怪,年轻人始终不请我进去,而他的右手也一直背在身后。
我起初对这对奇怪的邻居夫妻到也不觉得如何,店面的装修很快完工了,对大家来说有个杂货铺倒也是方便之事。后来,唐兰和她丈夫也就和大家混熟了,可是攀谈的时候却始终不知道他们是哪里人,而他们说话口音很杂,几乎随时变换,大家人后多有议论,不过两夫妻从来笑脸相迎,一个月过去了,大家也渐渐忘记去猜测他们的身份。
由于我有早起的习惯,因为那时候天色最暗,而且也最安静,适合思考和写东西,不过自从唐兰夫妻来后,我却经常在早上的时候听见有人倒东西的声音,其实倒垃圾也不必起的如此之早啊,或者是哪所为的‘垃圾’有什么特别的地方。
邻里之间喜欢在吃饭的时候大家坐在一起,互相品尝别人的菜,这种习惯成了默许,谁家做了好吃的,都会招呼大家的孩子来尝尝,有时候孩子自己都会自动过去,偷偷用手拈上,大人们即便看到也装作不知道。
昨天唐兰端着饭碗坐在外面,她也是极喜欢小孩,甚至到了溺爱的地步,无论是谁家的孩子,只要她看见,都要招呼过来好好的逗逗,或者塞点糖啊,水果之类的,孩子们也很喜欢这位漂亮又和善的阿姨,时间一长,有时候也肆无忌惮,连孩子的父母看的都有点恼有点过意不去,但他们两夫妻却始终笑着,大家都奇怪,即将要做妈妈的人了,居然如此喜欢小孩。
唐兰最喜欢四姑的外甥,小孩长得虎头虎脑,里面男人叫了句,唐兰和孩子逗了下,便进去了,饭碗放在了地上。四姑的外甥见碗里似乎有肉,于是自顾着用手拿了一块,刚要放到嘴里,正好被出来的唐兰看到了。
接下来发生的事几乎让在场的大家匪夷所思,一向对孩子慈眉善目的唐兰,忽然如母狮一样,猛地冲过去,打翻了孩子手中的肉,然后抓着孩子大吼道。[/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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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3] “这肉不能吃!不能吃!”
孩子当场吓傻了,然后哇的大哭。四姑也抖着一身的肥肉掂着小脚跑了过来,一把把孩子从唐兰那里拉过来,然后插着腰点着对方鼻子开始痛骂,说孩子吃块肉有什么了不起,四里八乡的孩子那个不是吃大家邻居的饭菜长大的。唐兰低头不语,任凭四姑痛骂,和旁边的人的指点。
“又不是你身上掉下来的!急个什么劲!”不知道骂了多久,四姑还嫌不够,我有点看不下去,刚想过去,一直低头的唐兰忽然猛抬起头,直视着四姑,四姑愣了愣,居然说不出来了。
那一刻我也骇然了,唐兰的眼神里如同野兽的眼神一样,那绝对不该是人类该有的目光。四姑不敢再看她,低头骂了几句,转而开始数落小外甥,两人一边哭一边骂,走开了,围观的人见没热闹可看,也散了。这时候唐兰的男人才走了出来,扶着唐兰的肩膀,轻拍了两下,我看见唐兰的眼睛里全是眼泪,夫妻二人相拥着走了进去。
我看了看地上的肉块,忽然非常好奇,刚想过去拾起来,忽然年轻的男子一下挡在我面前,拿走了那块肉。我清晰地看见,他那肉的右手手腕上,贴着一块很奇怪的东西,但速度太快,实在看不清楚。
日子每天在过去,似乎唐兰生产的时候也差不多了。两人的杂货铺生意到还凑合,虽然其他人都对那事淡忘了,我却是个好奇心极重的人,或许这不该算是个优点吧,说是嗜好更恰当。
这段时间我一直在借故亲近他们夫妻,没事聊聊天之类的。他们对我还是非常尊重,可是没当提到关键问题,像来历,或者他们的身份,两人就含糊其辞,一直到今天,我和他们谈到孩子。
我问唐兰,是头胎么。唐兰惊了一下,然后就不说话了。旁边的丈夫叹了口气。
“说到孩子,没人比我们更命苦了。”他似乎还要有说下去的意思,可立即被唐兰在下面拉扯了下袖子,两人以唐兰要安胎的借口回去了。这反倒令我更加奇怪。而且我从未看见唐兰去过医院检查,虽然肚子更大了,走路都非常不便,可她却没提过到底什么时候生产。想想好笑,连夫人都说我怎么比关心自己儿子出生还积极一样。
终于,我有了个进去他们屋子的机会,不过,我情愿自己没进去更好。
那天唐兰的丈夫找到我,似乎有事相求,但又欲言又止,他将右手插在口袋里,天气很热,他却穿这长裤,而且我似乎隐约闻到血腥味。年轻人解释说,刚才给媳妇杀了只鸡,炖了点汤,但自己有急事,一定要出去一趟,还劳烦我帮着照应一下,邻居的这点小忙,我还是没问题的。男人感谢的告辞了,顺便告诉我,锅上炖着的就是鸡,等唐兰醒了就让她吃下去。
我走进了他们的房间,这还是几个月来的第一次拜访我的邻居。房间很整齐,看来夫妻俩都是爱好干净之人,虽然旁边堆放了很多货物,却收拾得井井有条。唐兰在里面休息,我不便打扰,于是坐在门外照看着炉子上的鸡汤。(那时候做饭可能没有煤气灶一类吧,大概和我外婆一样,各家各户都在屋子外面搭造一个棚子,然后堆些煤球之类,用炉子做饭,虽然麻烦而且有火灾隐患,但却是最好的办法了,每到吃饭时间走到这里,饭菜的香气和煤球特有的燃烧味道混合在一起,真的很令人难忘)
我看着冒着热气的炉子,肉香味渐渐通过鼻子传道脑海里,我遍寻过自己闻过的各种肉味,却始终想不出这是什么肉香,反正绝对不是鸡肉。虽然好奇,但毕竟自己不是小孩子,翻看人家的做菜的锅子,被人知道岂不笑掉大牙。肉的香味不停的撺掇出来,仿佛如一只手一样,廖扫着我的心。终于,我忍不住了,走过去,看了看四下无人,感觉自己和做贼似的。[/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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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3] 那是个灰色底部黑顶的瓦罐,看样子有点年头了,里面的肉已经开始剧烈的翻滚了,白色细嫩的肉丝一缕一缕的,但非常薄也不大,肉香味扑面而来,我更加肯定这不是鸡肉了。
旁边正好有双筷子,我立即夹起了一块,很滑,几乎夹不住,不过我还是成功的夹了出来,夹着肉我迟疑了下,到底吃下去会发生什么?我犹豫的把筷子移动到嘴巴边,可是始终没能吃下去,最后决定还是带回去看看再说,不料身后突然感觉有人。我把肉放回瓦罐,果然,唐兰一只手扶着肚子,另外只顶着墙,冷冷地看着我。这种情况,实在是我毕生未曾遇见过的尴尬,两人呆呆地站在那里,半天不说一个字。
“纪先生,这肉是我男人炖的,给孕妇吃的,您,不适合。”她终于开口说话了,我也点点头,把刚才年轻人交待的事告诉了唐兰,立即逃似的回去了,当我踏进房间的时候,看见唐兰已经开始吃了。
大概半个月后,正在熟睡的我忽然被急促的叫门声吵醒,安慰了下妻儿,批了件外套出去开门,虽然白天还算炎热,但秋天的凉夜吹多了还是很伤人的。
开门一看,居然是唐兰的丈夫,他满手鲜血,脸上也有,我几乎吃了一惊,本来还有的一点睡意已经全无了,立即问他出什么事了。男人的脸上既有着急,居然还带着一些兴奋。
“小兰要生了!不过我应付不过来,孩子的头卡住了,我没办法,只好找先生了!”他着急的说话都不清楚,好半天我才弄明白,月光下,我看见他的右手手腕上的贴着一块火柴盒大小,正方形的东西,而且上面画的似乎是符咒,我看着眼熟,但一时半刻也想不起来。
“为什么不送去医院?”我一边马上叫醒内人,她还是知道些生产方面的事情的。
男人低头不说话,他洗了洗手,把我拉到一边。
“纪先生,不是我们夫妻瞒您,实在是不好开口,等小兰生完孩子,我们再原原本本告诉您好么?”既然他这样说,我也不好多问,只是责怪了他几句怎么不注意下妻子的生产前兆。
两家人几乎忙到了天明,还好,唐兰终于产下一名男婴。孩子很漂亮,像极了唐兰,哭声响亮。而唐兰恢复神智的第一件事却让我奇怪。
她的眼睛视力可能由于出血过量,还不是很好,但却执意要摸孩子,当她的手接触到孩子的脸上的眼睛,嘴巴的时候,才放心的笑笑,接着才安稳地睡下。而唐兰的丈夫忙完后,邀请我去他家,并把事情的始末告诉我。
“您听过‘天封’么?”男人忽然问到。我惊讶极了,天封我也只是在传说里听过,据说天封是种奇怪的病,一般发生在刚出生的孩子上,得了天封的孩子,生出来就没有嘴巴,而且眼睛也无法睁开,过不了多久就会痛苦的死去,而且天封似乎无解,据说是和父母有关,只要生过患有天封的孩子,以后的每个孩子生出来也会重蹈以前的悲剧。
“我和小兰前面的三个孩子,都得了天封。”虽然说是极普通的一句,却让我非常震惊,难怪唐兰对孩子那么好。可是,我带着奇怪的眼神看了看摇篮里的孩子,那孩子明明正常的很啊。
“我知道您很奇怪,我现在就告诉您这是为什么。”男人站了起来,走进了厨房,等他出来的时候,手里提着一把菜刀。
“纪先生是见过大世面的,不过还是希望您等下别慌。”他刚说完,接着把裤子卷到大腿处,然后用菜刀从上面割下一大片肉!我顿时有种恶心的感觉,我开始知道为什么唐兰不让四姑的外甥吃肉了。可是,更加奇特的事发生了,刚刚被刀割开的伤口,居然快速的愈合,我甚至可以看见伤口边上的肉芽自己在蠕动着,像触须一样,整个过程如同用针线缝布破布一样迅速,几乎不到一分钟,伤口就恢复如初,仿佛从来没受过刀伤一样,可是,男人手上那一大块血淋淋的肉片又让我知道起初的不是幻觉。
“肉符!”我终于明白了,不自觉地喊了出来。男子很惊讶,不过随即也坦然道。
“果然纪先生还是知道的。”他顿了顿,把右手伸出来。“没错,这就是肉符。”
“肉符在以前的医疗著作里鲜有记载,不过确实有过传闻,本来是用来贴在家畜身上,那肉就取之不竭。后华佗用于伤口溃烂之处,并改良成去腐生肌治疗外伤的灵药,虽然功效没有肉符神奇,但也是很有疗效,可惜药的配法随着狱卒妻子的一扔,已经再也无从考证了。但你们是如何知道肉符的?”我问道,男人摇头不语。但又说。
“小兰在前面三胎都是天封之后,人几乎快疯了,后来他们家乡来了个过路的云游道人,问明情况后居然说天封可解,但必须以丈夫的肉为药引,配成药物,从怀孕之日开始服用,直到产下胎儿。这种办法起初小兰根本不答应,因为这样吃下去我就算剐成骨头恐怕还不够,后来道人经不住再三央求,又留下一道符,说是肉符,贴在右手手腕处,便不会有生命之虞,还交待,只需等到孩子降生,符咒就可以拿下了。”说着,男人抚摸着手腕上的肉符,似乎有些感慨。
“其实,只要他们母子平安,就算把我全身的肉都切下来又算什么,本来不打算告诉别人,但我知道纪先生的为人,加上您帮我这么多忙,再瞒着您实在不好意思。其实我们不是本地人,只是怕遇见熟人麻烦,事端太多,所以搬了出来,既然现在没事了,我等他们母子静养一些时日,就要回乡了。”看得出来,孩子的平安到来让他很兴奋。
终于,唐兰夫妇还是搬走了,孩子的名字还是我取的,我本来不肯,但他们坚持,我只好给孩子取名唐晓,希望这孩子不会辜负他父母的一番心血。至于那张肉符,唐兰夫妇说送给我吧,我自然高兴,毕竟这个可是可遇不可求的,有时候我也想把肉符贴上去试验下,但刀到身上还是放弃了,看来没有那种愿意牺牲的勇气还是做不到佛祖说的割肉喂鹰。”
我翻到后面,果然夹着张符咒,虽然已经发黄了。看着肉符我也有种跃跃欲试的冲动,不过想想还是算了,事情过去这么久,万一这符咒过期了,我连明天的假条都不好打了。 [/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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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3]第三十八夜 灵车[/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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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3] 传说中的神很喜欢坐车,像上古黄帝与蚩尤作战时候乘坐的战车,太阳神阿波罗的火鸟车。自1885年德国工程师卡尔.本茨在曼海姆制成了的一辆汽车,一辆采用一台两冲程单缸0.9马力的汽油机,具备现代汽车的基本特点,如火花点火、水冷循环、钢管车架、钢板弹簧悬架、后轮驱动、前轮转向等的汽车雏形。不过当他得意地把这个铁皮怪物开向街头,大家都躲避不及,可是现在,车子已经成为了身份的象征了,成为了你和普通人区别的最好办法,如此多的地方官员,坚守着再穷不能再干部,再苦不能苦领导的宗旨,但凡带着长的都要有车,哪怕没有公路,在院子开开过过干瘾也好嘛。
纪颜父亲的笔记中就记载过一个关于车的故事,当然,这个车可不是随意可以买到的,或者说,即便是送给你,你恐怕都不敢要。
“我一直在追寻灵车,一种神话里的东西,虽然说是神话,但世界各地都有它的传说,有人说看见灵车的人会在第二天平静的死去,也有人说灵车会带走作恶人的灵魂,上了灵车的人就很难再下来了。但是,没人见过,甚至连灵车的样子,都无法描述起来。不知道是幸运还是倒霉,我居然成为了见过灵车的人,而且还不止一次。我以笔把它记录下来,也算是对这方面空白的一个弥补吧。
那时候,火车还是非常紧张的,而飞机对普通人来说无异于UFO,所以,乘坐小型的客车,成为了主流的运输方法,特别是改革开放初期,大量的民工年节返乡的时候,都选择坐车,既便宜,又舒适。
可能由于太晚了,又是中途站,在夜晚将近12点的时候,偌大的车站只有两个人。我,和一个中年汉子。
他很高大,几乎比我要高了一个头,整个人如同门板一样,脑袋上带着一个军棉帽,裹着灰绿色的棉袄,帽子下露出几缕像秋天枯黄野草样的头发,丝丝挺立着,感觉碰一下就要碎掉一样。四四方方的国字脸上的皮肤干涸的利害,看来经常在户外工作吧,不过眼睛很大,也很灵活,但又不失朴实,与这种眼睛对视,连自己也会无法撒谎了,高而挺拔的鼻子头部冻得通红带着透明,一阵阵的白雾随着他宽厚红黑色的嘴唇的张合中吐出。肩膀上背着一个宽大的旅行袋,手上还提着一个粗布袋。我坐在冰冷的长椅上,他却似乎很急,一双巨大的解放鞋在我眼晃悠来晃悠去,弄得我都快眼花了。
他几次想过来和我攀谈,不过又停止了,倒是最后我主动问他是哪里人,中年汉子很高兴,毕竟等待的时刻能聊天的话就不会显得太漫长难熬了。
“我是江西人。”他的普通话说得很不错,然后笑了笑,露出排整齐的牙齿。他看起来非常健壮,看年纪好好象还比我大。他说他是来这里打工的,他的朋友老乡早几天就走了。由于想在这几天多干一下,这样加班费多点,赚得自然多点。不过又耽误了车程,如果这趟车赶不上的话,回去过年就有点危险了。
“这车怎么还不来啊。”他转动着滚圆的脑袋。我也看着车子来的方向,我们俩已经等了块一个小时了。
“袋子里是什么啊?”我好奇地望着袋子,那袋子还在蠕动,中年汉子腼腆地笑笑。
“是两只鸡,老乡临走时候送我的,又卖不掉,干脆带回去。怕它吵闹,所以用胶布把嘴封了起来。”他又告诉我,包里还有很多吃的,并拿出块绿豆糕,撇了一半,坚持要给我吃,我推辞不过,只好收下了,还好,非常甜。见我吃得开心,他也高兴,把剩下的绿豆糕拿在手上,说等下上车再吃。
就当我快睡着的时候,中年汉子推醒了我,说车子来了。我睁开惺忪的睡眼,看见一辆大巴悄然开了进来。我不知道是当时的直觉模糊还是这车根本就是突然出现在这里一样,总之在寂静的车站我一点声音也听不到,望望四周,黑夜深邃的吓人,仿佛随时会吞没掉我们。
“上车吧,兄弟.”他费力的拿起行李,催促我道。我迟疑了下。那是辆再普通不过的客运汽车,虽然灯光不是太明显,也能依稀分辨。非常的破旧,外面红色的横行油漆几乎掉光了。我拿着行李,跟着那个汉子,不过当我一只脚刚踏上楼梯,耳边忽然听到一句,“下去。”我疑惑地望望四周,一个人都没有,在看正前面,原来司机正看着我。
一个留着一字胡须的男人,非常瘦,两边的颧骨高高耸立着,巨大的鹰嘴鼻下的嘴唇鲜红如涂抹了口红,夸张地向两边翘起,那种笑容看上去非常令人厌恶。深邃的眼睛在黑夜居然发着光,他动了动嘴唇,吐出两个字。
“下去。”我恐惧了,身体不受控制的走了下去,车里面没有一点声音,很快,车子启动开进了浓密的黑夜里,一下就消失了,好像从来没有来过一样。
一直等到将近天亮,我才等到了第二班车。上去的时候大家都很惊讶。司机更是说,本来昨天夜里要到的,因为前面天气不好,所以改成早上了,原来以为不会有人等的。
“这是末班车了。”司机笑了笑。我忽然开始担心那个和我一起等车的朋友了,但难以抑制的睡衣让我没空再想。[/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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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3] 这件事过去一年多后,我没想到自己再次遇见那辆奇怪的汽车,其实从外面看去那车没有任何特别之处,可是我一眼却能把它认出来。
那是个夏天的夜晚,非常的闷热。由于需要着急着去见位朋友,我只好在深夜独自一人站在车站等车,车站的后面就一大片一人高的草地,蛐蛐的叫声非常吵耳朵,而车子却一直不来。车子虽然没来,却来了两个混混。
他们中间仿佛放了面镜子一样,个头胖瘦都差不多,穿着黑红相间的花格衬衣和浅色的沙滩裤,脚踩着宽大稀松的拖鞋,嘴角上叼着香烟,双手插在口袋里望着我。准确地说,应该是望着我背着的包。我心里好笑,虽然我不是武林高手,但对付你们这两个混混还是绰绰有余。不过我不像招惹事端,毕竟是在外地,所以,当那辆车再次无声无息的停靠过来,我毫不犹豫地上了车,反正是往前开,到了市区再说。没想到,那两个后生也冲了上来,三人上车后,车门砰的一关,再次缓缓地向前驶去。
上车后才发现,车里的居然几乎坐满了。大家都面无表情地端坐着,带着冷漠望着我们几个。车厢里非常破旧,只是非常反常,车子上的人都望着前方,保持着同一个坐姿,而且一点谈话声都没有,如果我闭着眼睛上来,恐怕还会以为这是辆空车了。车上连卖票的居然都没有。司机是一个头上带着黄色编制帽的女人,借着车顶几乎快断气的昏黄灯光看去面容姣好,不过也应该三十出头了,她的脸上带着奇怪的微笑。从上车到现在,她只是专心开车,望着前方,但是车头的灯光微弱的很,和外面无边的黑暗相比差太远了。
越往后走越暗,不过还是勉强看的见点,我发现最后一排有两个座位,于是坐了下去,而另外一个空位被刚才的一个混混抢了,就坐在我旁边,叼着烟,怪笑着看我。
我厌恶的转过头,却发现了件奇怪的事。
在另外一边的邻座,居然穿着厚厚的棉袄。头上还带着一个巨大的黑色军棉帽,不过他的头是看着窗户外面,我也看不清楚他的相貌。可是如此炎热的天气,穿着一身冬装也太可笑了。
不过我笑不出,因为脑袋里想到了个很可怕的念头。
脚边似乎有什么东西,我低头一看,一个粗布袋子,不过开口被打开了。我好奇地用脚拨弄了下,一个鸡头掉了出来。
说是鸡头,其实都腐烂大半了。鸡的嘴巴被胶布封了起来。
“是两只鸡,老乡临走时候送我的,又卖不掉,干脆带回去。怕它吵闹,所以用胶布封了起来。”一年多前那个和我等车的男人的一句话在我耳朵边上回响开来。
额头开始流汗了,是冷汗。我的头始终看着那个带着黑色棉帽的脑袋,期盼他能转过来,否定我心中的想法。这个时候,坐在我旁边的混混忽然跳了起来,扯着破锣般的嗓子吼道。
“老子是劫道的!”看来这句他演练了很久,说完后使劲吞了口唾沫,我看见他巨大的喉结滚动了下,借着得意的看着他站在车头的同伴。但接下来发生的情况却令他诧异。
可惜车厢里没有出现他们预期的慌乱反映,大家仿佛同聋子一样,照旧端正地坐在座位上,当他们是透明人。
混混愤怒了,再次吼了声,可声音明显带着颤栗。
即便是再愚蠢的人,也该察觉出了这车子的诡异了。人在恐惧的时候会做出激烈的行为来掩饰或者表示自己并不惧怕。他们也是。站在我旁边的混混用刀架在我的邻座上,可他没有回头。
“不见点血你们当我们是说笑啊!”混混把刀使劲插向了他的脖子,但拔出来的时候,刀上面一点血迹也没有,混混看着刀,眼睛都直了。[/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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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3] 而他,终于慢慢转过了脸。
和一年多前一样,还是那张熟悉的脸,但是瘦的非常厉害,但神情却冷漠怪异,眼睛像死鱼一样,本来黝黑厚实的脸庞却没有一点血色,苍白的脸在昏黄的灯光的映衬下居然泛着微微的红光。
而他的嘴巴上,正咬着半块绿豆糕,一块发霉的爬着蛆虫的绿豆糕。我认识那绿豆糕,因为另外半块是我吃掉的。
一年多,一年多他都在这个车子上?
这是传说中的灵车?脑子里一片混乱的我已经无法平静的思考问题了。站在我旁边的混混盯着刀,痴呆的坐了下去,脸上再也没有任何表情了,他和其他人一样,以同样的坐姿坐着,无神的眼睛望着前方,他的同伴高声叫喊着他,但没有任何回应。而我迅速的站了起来,奔向车门。
我的那位朋友依旧咬着早就干枯发霉的绿豆糕,呆滞地望着我。
车头的混混见同伴不言语了,把刀架在了女司机脖子上。
“停车!你他妈的快停车!”他的话已经不连贯了,一边说着一边拿腿跺着车地板,女司机嘎吱一下停了下来。
“想下去么?”她的声音非常好听,很空灵,甚至带着诱惑。持刀的混混呆呆的望着她,但又迅速摇晃了下脑袋使自己清醒了下,咬着嘴唇大叫道。
“快开车门,要不老子扎死你!”女司机顺从的打开了车门。站在边上的我逃似的跑了下来。混混看见车门打开了,犹豫了下,本来想去叫他的同伙,可最终还是自己向车门走来。
就在他犹豫的几秒,车门关上了。混混刚刚伸出去的头被车门紧紧地夹住了,而身体却还在车子里面。他恐惧的尖叫了起来,用手不停的拍打着车门。
“开门啊,快开门!”那声音像狼嚎一样难听,可不久车子开始启动了,混混哭丧着脸,带着祈求的目光哀求着我。
“救我!救我啊!”声音渐渐随着汽车远去,消失了。我被凉风吹了下,神智才恢复了过来。看看四周,作了那么久的车,我去发现自己依旧在车站,根本没离开半步。地面上还残留着那两个人的脚印和烟头,证明了这一切都不是幻觉。
那的确是灵车,而我却居然接连两次遇见了。
不知道那车下次停下来会是什么时候,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被门夹住头的那个年轻人,他会一直痛苦下去。
令我费解的是,既然是灵车,那司机又会是谁,是死神么,我不想再上去取证了,没人能担保我是否还能幸运的再次下来,不过,灵车会一直开着,偶尔停下来,让新的客人上去。”
我关上了笔记。看着冷清的车站。要不是老总叫我去这么远的地方来取稿,要不是这些个作家都跟动物一样冬眠似的躲在这种偏僻的小镇子,我也不用大冬天的一个人呆在车站了。可是看完故事后,我实在没有心情再等车了。正当我想是继续等下去,还是返身回去住一夜等天明再回去的时候,感觉身后有东西慢慢靠了过来。
是辆车,一辆非常破旧的车。车门上夹着一颗人头。车子缓缓地从面前驶过去。我目瞪口呆地站在原地。知道车门经过我面前。那人头自鼻子下面几乎烂的只剩骨头了,可是闭着的双眼忽然挣开了。
“开门啊,快开门啊。”那排几乎掉尽的牙齿碰撞了下,发出一句模糊不清的声音。
“开门啊,快开门啊。”他不停的重复着,但车子已经开了过去了,整个过程只有几秒,但对我来说犹如数小时一样漫长。
“回去找间便宜的旅馆吧。”我把领子裹紧了点,抓着口袋里干瘪的钱包朝不远处的小镇走去。 [/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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