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学生社区's Archiver

乐の感覺 发表于 2007-7-2 16:52

湖南女大学生爬山锻炼被残忍割喉杀害

6月29日晚,湖南师大03级自考女生林某某像往常一样,晚饭后爬岳麓山锻炼身体。当林某某爬上半山腰时,遇到了同样来爬山的李建强,得知李建强就读于省邮电学校,

也是今年毕业时,林某某与李建强一起爬山散步。让林某某没想到的是,当他们散步到一小树林时,李建强露出了狰狞面目,残忍地将林某某杀害后奸尸。仅仅过了24小时长

沙[url=http://weather.qq.com/preend.htm?dc218.htm][img]http://weather.qq.com/images/endnew/weather_icon.gif[/img][/url]警方就在郴州将李建强抓获。

昨晚7时许,犯罪嫌疑人李建强被专案组民警押解回长。

[b]报案:师大女生离奇失踪[/b]

6月29日晚10时许,橘洲派出所民警突然接到师大两女生报案,称她们的同学林某某傍晚6时许上岳麓山爬山,到现在也没有回寝室,打手机也关机。经民警详细了解,林某


某是师大2003级英语自考考生,今年即将毕业。她平时生活极为规律,只要不下雨,每天晚饭后都会去岳麓山爬山锻炼身体,像这么晚不回寝室而且手机关机极不寻常。


通过分析,民警隐约察觉到林某某可能遇到危险了。当晚,橘洲派出所将该失踪案上报岳麓分局,分局立即调集橘洲派出所与岳麓分局治安二大队民警连夜上山搜寻,经过民

警们一夜的努力,依然没有找到林某某任何消息。


[b]现场:小树林中惊现半裸女尸[/b]

6月30日上午9时许,一名在岳麓山附近工作的市民报案称,在一片小树林里发现一具半裸女尸。得到这一线索后,岳麓分局刑侦大队侦察员、法医等立即赶到了现场。

在现场,民警发现这具女尸卧在草丛中,尸体衣服被掀开,胸罩被扯下,裤子及内裤都被脱掉。在附近草丛中,还遗留有一个被翻动过的白色女式提包。经法医检验,该女子

的致命伤在咽喉,系歹徒刀割咽喉而死,死后遭到了歹徒的性侵犯。女尸的发现,让民警立即联想到前一天晚上失踪的师大女生,经联系学校查明,死者就是林某某。得知这

一情况后,岳麓分局成立了由局长夏晓鸥和主管刑侦的副局长彭亮为首的专案组,并调集分局刑侦、治安二大队、橘洲派出所的精干力量全力破案。

[b]排查:嫌犯锁定“鹰钩鼻”男子[/b]

30日上午,专案排查全面展开,民警对死者同学、亲友、老师等社会关系一一排查。到了下午,一条重要线索反馈到了专案组,民警在岳麓山走访调查时,几位经常在山上锻

炼的市民反映,经常看到这名女生与同学一起爬山,可是这段时间该女生却常一个人上山。但在事发当日,有人发现该女生上山时与一名年轻男子一起散步,双方曾在石凳上

坐着交谈了很久,该男子有个显著特征就是有个“鹰钩鼻”,身高约1米7左右,长相十分清秀。

得知这一重要线索,警方立即请专家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画像,然后通过多方排查,初步确认此人是就读于省邮电学校的李建强,今年23岁,四川省安岳县人,6月份已从学校

毕业。民警迅速赶到省邮电学校,发现李建强通过学校毕业分配,已前往郴州某企业工作。

[b]抓捕:郴州小旅馆中擒获恶狼[/b]

30日下午,得知犯罪嫌疑人去了郴州,专案组民警在分局刑侦大队大队长张震的带领下,立即赶往郴州实施抓捕。在当地警方的帮助下,查到了李建强所分配的企业,不过民

警发现李建强并没有在该单位上班。

就在此时,另一条重要的线索反映到专案组,李建强在省邮电学校谈了一个女朋友,该女生也分配到郴州某企业工作。民警立即找到李建强女友,通过做工作,其女友告诉民

警李建强正在郴州一个叫乐天居的招待所暂住。7月1日上午11时许,在郴州警方及长沙市公安局民警的协助下,专案组民警一行6人赶到了乐天居招待所,经了解,李建强住

在该招待所603房间,从昨天到今天没有出房间一步。确定犯罪嫌疑人就在房间后,民警在服务员的协助下打开了房门,4名民警将正在闷头大睡的李建强抓获。

经审讯,李建强对6月29日晚用水果刀杀害林某某并奸尸的行为供认不讳。目前,警方正对李建强的杀人动机进行一步审理深挖,本报记者也将对此继续关注。此外,民警也

提醒市民,夏日炎炎,去岳麓山乘凉、散步锻炼身体最好要结伴而行,尤其是年轻女性,尽量不要在僻静的山路上行走,并且下山时间不要太晚,以防发生意外。

(彭翔)

乐の感覺 发表于 2007-7-2 16:53

哎~~~~~~~~这男的
读那么多书有个鬼用啊

还不是人渣一个

到头来

还危害社会

供他读书

真是浪费资源

浪费人力:4:

忘了 发表于 2007-7-2 16:57

[color=darkslategray]白讀書的人呀。

社會道德哪裏去暸呀。[/color]

乐の感覺 发表于 2007-7-2 17:00

楼上的
被我发现了个秘密:11: :11: :11: :11: :11:

「.纸尿片 发表于 2007-7-2 18:35

男的畜生

nightwind 发表于 2007-7-2 20:14

凶手心理极度变态吧~~居然做出这种事

a3324532 发表于 2007-7-2 20:37

凶手也太过急了吧。。
去温州招妓要多少钱。。晕真不值得。
问世间淫为何物。。。:33:

跳跳虎 发表于 2007-7-2 23:04

貌似斯文,竟然做出这种事..

                            人不可貌相啊>.<

YJ 发表于 2007-7-3 00:06

..这个社会,多留意点新闻,这种事,见怪不怪:43:

?]oヤ糰ζā 发表于 2008-8-18 09:05

天 ,
什麽人都有 .

`|゛緋铯﹖ 发表于 2008-8-22 19:05

那男的好坏。:61:

顛漁 发表于 2008-8-30 18:15

:6: 好恐怖也~

喵蕾 发表于 2008-9-11 23:52

人渣。真的是人渣。

-韩尛雨 发表于 2008-10-16 19:49

社会败类

页: [1]

Powered by Discuz! Archiver 7.2  © 2001-2009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