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届艺术班失窃事件大揭密>
不知道大家还想不想起06届艺术班失窃事件``其实还有真相在里头```
要说起真的是好长的```
在那时候我真的后悔没爆破真相``
现在我要说出真相``
要知道小丽的手机是周恒是没有错``
但是要说一切的罪证都指着他``
那就是错了`
可否想起在小丽的事件之前``还有一起偷盗事件呢(琳的手机失窃事件)``
我相信绝对不是周恒本人所做的``
经过时间的调查``我知道前一件事的犯罪者是另有其人```
在小丽的失窃中无疑是周恒做的``
当时的怀疑对象只有两个``1是饭店的儿子2是周恒
先说第一个犯罪嫌疑人吧``
他只是个小孩子``以我的观察和探访```他没有犯罪嫌疑``
对个犯罪嫌疑人来说``他根本是不会去偷他觉的没有价值的东西``
最多也只是吃的东西罢了``
第2个犯罪嫌疑人``他是个被人捉赃在场``无疑是最可疑的对象``
可是大家想到疑点没有``
对个犯罪行为来说```只要有一次的成功他是会继续去做的`
可是两件失窃时间中向隔了N段时间``
这是很无理论的``
以我的侦察``知道犯罪的是另一个人``
下面就说我说出正件犯罪的经过``
在当天早上犯案者以一个特殊的身份来盗窃的``
说明他是有足够的时间和不在场证明``
当时他就在例行检查时发现了赃物``
也许是一时贪念```所以他将赃物偷去``
当失主回来时手机却不见了``
当然犯罪嫌疑人也可以以一个不在场的证明从而洗拖他的罪名``
由于时间有限````本人先写到着先``这是个真实的事``` ..很有職業風格..:15: :15:
不懂你説甚么.光明出过这么一囬事呐?
被盗手机已經是司空见惯了吧 去到大学你们就知道什么叫偷东西..手机那是小事.. 挺有推理嘚.. `` 这位 老兄是不是 很喜欢看柯 南 或 金田一 :7:
晕! 不是吧```那你认为是谁呢```
不要乱说哦```
不然你说是我阿茂也行啊```
呵呵```
证据呢``` 不是吧```那你认为是谁呢```
不要乱说哦```
不然你说是我阿茂也行啊```
呵呵```
证据呢``` 叼哦,厉害啊!!!请问大哥你贵姓啊``?我要学学你那侦探的头脑啊 妖妖```好劲```
甘啧系边个朴街啊``
`都嗨串?讲出黎啦```
有乜好惊啧``
:2: [quote]原帖由 [i]风中叶[/i] 于 2007-3-17 12:12 发表
去到大学你们就知道什么叫偷东西..手机那是小事.. [/quote]
人家电脑都不见了呢.. 晕`~
这种事最好还是别说的好`~`
别误会了~~~有证据才行~~ 毛证据就吾好乱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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