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学生社区's Archiver

謝嶸嶸 发表于 2007-3-11 00:44

18岁女孩遭强暴后被焚烧 行凶者未满14岁

2月23日晚,明水县的18岁女孩小敏(化名)去小卖店回来的路上,被歹徒强暴,歹徒作完案后竟残忍地向小敏的头上浇汽油,企图将她烧死。让人没想到的是,两个歹徒竟然都是未满14岁的未成年人。

  花季女孩被强暴、焚烧

  6日,记者在大庆油田总医院烧伤整形科的病房内见到了小敏。她平躺在床上,已经被烧得“面目全非”,头发全部被烧没了,面部是一层黑痂,上肢及双手也被严重烧伤。旁边的床上,小敏的父母在不停地哭泣。

  据小敏的父亲讲,小敏家住在明水县某村,因为家庭比较困难,小敏只念了3年就辍学了,帮助父母在家务农。

  小敏说,2月23日(正月初六)18时许,父亲没在家,母亲要去邻居家串门。小敏说想去小卖店买点东西,母亲还问用不用陪着她去,小敏说不用就出门了。买完东西出来,有两个人一直跟着小敏,到了一个比较偏僻的地方,那两个人上来掐住小敏的脖子,一直将她拖到附近学校的厕所内。然后将小敏的头使劲撞向厕所内的墙壁,小敏被撞昏了过去,其中一个人将小敏强暴了。

  小敏苏醒后挣扎着往家走,这时歹徒又追上来,拿着一瓶汽油浇到小敏的头上,点着火就跑掉了。小敏快速地用手扑打,又在雪地上来回滚动,火终于被扑灭了,但小敏还是被严重烧伤。

  家属要求严惩歹徒

  小敏强忍着疼痛跑回家,身上穿的白色羽绒服已经被烧焦,黑糊糊地粘在身上,头发已经被烧没,脸上和双臂都成了炭黑色。家人看见她变成这副模样,都吓得慌了神。家人赶紧找车将小敏送到明水县中医院,经医生处置后转院至大庆油田总医院。

  在抢救小敏的过程中,母亲发现小敏只穿了一条外裤,里面的绒裤和内裤都不见了,在家人的询问下,小敏终于说出了自己被强暴的实情。家人随后报了案,警方从小敏的口中得知,两个歹徒都是村里的人,一个叫小力,一个叫小兵。

  小敏的母亲流着泪说:“我们的孩子就这样被这两个坏孩子给毁了,我们就希望法律能制裁他们,还我们一个公道。现在他们两家只给小敏拿了2.3万元治疗费,这些钱根本不够做手术和整容的费用,听说他们两家已经将房子卖掉,现在也联系不上,谁能救救我们的孩子呀!”

  据小敏的主治医师范微微介绍,小敏面部、头部烧伤面积达22%%,双手混合性烧伤,呼吸道灼伤,右手两个手指也可能保不住。

  行凶者未满14岁

  7日,记者通过电话联系了明水县公安局一位负责人王庆亮,他证实了这起案件。

  王庆亮说,通过微机查询,两名犯罪嫌疑人的年龄都不满14周岁,按照法律,不到法定年龄的人无法承担刑事责任,目前两人已经取保候审。公安机关只能督促两位男孩的家长赶紧给受害人拿钱治病,如果受害人觉得治疗费用不够的话,可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王庆亮说,在审讯两名男孩时,一名男孩说当时小敏去小卖店买东西时,他们俩也在,小敏离开小卖店关门时夹了一名男孩的手,所以两个男孩想报复她一下。

  黑龙江达通律师事务所白宇宙律师说,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承担刑事责任,14周岁以上未满16周岁只对8种严重刑事犯罪承担责任,不满14周岁的不承担刑事责任。14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犯罪,可责令其家长或者监护人严加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付对其收容教育。

丘翔 发表于 2007-3-11 05:12

现在的社会太乱了`应该加强社会素质道德才是本质`

忘了 发表于 2007-3-11 08:39

好可怕```:7: :7:



人籽小小...:7:



社会太混乱了 .....

古仔 发表于 2007-3-11 09:16

晕..什么法律啊?

YJ 发表于 2007-3-11 10:23

他妈的烂法律,就因为不够14岁犯了事就不用负责,靠,干脆受害者找个不够14岁的亲戚什么的,把他俩干掉,再赔点钱就好了~

忘了 发表于 2007-3-11 10:36

回复 #5 YJ 的帖子

好大嘀火气..


我也是```


就因为没成年就可以这样..


怎么可以这样``


YJ呀..不可以在社区里触动法律呀

|*.婉婉. 发表于 2007-3-11 11:09

:4: 耕都的`沒有兲理`

风幽然 发表于 2007-3-11 11:24

也太变态了吧:49:

坏坏 发表于 2007-3-11 12:38

:3: :3:     什么世道啊~!!!!:70:

てんきゅ 发表于 2007-3-12 01:20

:2: 可怜哦!

小瞬 发表于 2007-3-27 00:20

有没有搞错啊 ``什么世道啊

謝嶸嶸 发表于 2007-3-27 00:44

喲?
原來我發過這樣得帖子啊``
我都忘了``


覺得要他滿了16歲就好去坐牢囖``

奔跑 发表于 2007-3-27 05:07

只能说她的安全意识不强。。。为什么要反抗,难道她不知道保护好自己才是最重要的吗

有什么比生命还重要。。。

至于忠国的法律。。忠国在发展之中。。。很多东西是渐进的。。要慢慢完善。。

河源大盗 发表于 2007-3-27 11:09

[quote]原帖由 [i]奔跑[/i] 于 2007-3-27 05:07 发表
只能说她的安全意识不强。。。为什么要反抗,难道她不知道保护好自己才是最重要的吗

有什么比生命还重要。。。

至于忠国的法律。。忠国在发展之中。。。很多东西是渐进的。。要慢慢完善。。 [/quote]


不能同意你的观点

奔跑 发表于 2007-3-27 13:58

如果每个人的观点还相同的话...那这个世界就奇怪了..大家价值观不同..对很多事物的认识和看法也不同...

你不认同,我高兴.

てんきゅ 发表于 2007-3-27 14:04

叫警察不行就叫黑社会..

河源大盗 发表于 2007-3-29 10:17

[quote]原帖由 [i]てんきゅ[/i] 于 2007-3-27 14:04 发表
叫警察不行就叫黑社会.. [/quote]


这主意····傻·····

飞天小猪 发表于 2007-4-23 18:41

[quote]原帖由 [i]YJ[/i] 于 2007-3-11 10:23 发表 [url=http://hyxs.net/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375248&ptid=21532][img]http://hyxs.net/bbs/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他妈的烂法律,就因为不够14岁犯了事就不用负责,靠,干脆受害者找个不够14岁的亲戚什么的,把他俩干掉,再赔点钱就好了~ [/quote]
说的好...太支持了!!!:33: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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