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蠢人 发表于 2007-2-22 18:19

何谓'' 三寸金莲 '' <转载>

三寸金莲属於古代的审美习俗,它源於“女子以脚小为美”的观念。女子到了一定年龄,用布带把双足紧紧缠裹,最终构成尖弯瘦小、状如菱角的锥形。双足缠好后,再穿上绸缎或布面的绣花的尖形小鞋(弓鞋),此即为“三寸金莲”。

   小脚,又叫三寸金莲,俗称为裹小脚,是把女子的脚用布条扎裹起来,使其变得又小又尖的一种封建陋俗.这种经过紧密缠裹导致筋骨畸形的小脚竟被古人美化为"三寸金莲"面受到广泛赞美,乃至男子为这颤倒,女子为之痴迷.





  那么裹小脚是怎么来的呢?据考证:这是由南唐后主李煜引起来的.这位儒弱无能的皇帝,复国无望,成天在那儿"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成天与妃子宫女混在一起,等着灭亡的到来.宫中妃子,争相向皇帝献媚.其中有一位妃子,别出心裁地把自已的脚用布缠起来,缠得很紧,一双脚看上去似三寸金莲,走起路来一摇三摆,因为疼痛,又紧皱双眉,见了皇帝,又相勉强笑一笑,那李煜见了,真是又疼又怜,于是就特别地宠爱这位妃子,后来竟让她当了皇后.这事一出来,宫中所有的女子,全都学着她的样,也裹起小脚来.后来,凡寻找民间美女,均要看脚是不是小的.这样就造成了当时一种时尚,凡大脚女人就是难看的妇人.全国的女子,不得不也全裹起小脚来.后来的宋,元,明,清各个朝代,也都推崇小脚,那些明主贤相,文人墨客,从王安石到曹雪芹,满腹经论,却没有一个人出来反对.历经一千年.


1寸=2.54cm  .如果三寸 .....



古时候给女人缠足,分成好几个阶段进行。需要的时间大约是三年。
 
 缠足正式开始时,女孩先坐在椅子上,双脚在脚盆中洗干净。然后,施行缠足手术的人将女孩子的一只脚放在大腿上。趁着脚还湿热的时候,将大脚趾之外的其余四个脚趾用力向脚底弯曲。等到脚底弯曲到底后,便用布绑起来。绑好之后再用针线将布的一端和缝隙紧紧缝合起来,使其不再松开。同时,让女孩子穿上缠足用的袜子和尖头布鞋。这是缠足的第一个阶段——试缠。


   第二阶段是‘试紧’,也就是加强紧缚的阶段。这个阶段要持续半年以上的时间。平均每三天要将缠脚布解开消毒一次,然后再绑紧,并且将越绑越紧。这样,疼痛自然会增加,由于脚趾被用力弯曲,因此很容易长鸡眼。同时,全身的重量都落在弯曲的八只脚趾上,疼痛的程度是可想而知的。而且,这个时期由于裹脚布勒得紧,脚趾之间甚至脚背的皮肤都会破溃。为了避免感染,通常往脚趾之间以及脚背上涂抹药物。


    缠足的第三阶段是‘紧缠’阶段。大概需要半年的时间,这也是缠足过程中是最痛苦的一段时期。
  这个时期缠足的方法是将中脚骨向脚底方向弯曲紧缠。由于力量大,所有的骨头都会因此而弯曲。
  在这期间,缠足会使脚部的肌肉萎缩,脚背僵硬脱皮、出血、溃烂、化脓。严重的,小脚趾也会溃烂。不过,中药里有专门为缠足阶段使用的处方。止血、化脓和溃烂痊愈以后,所谓的‘小授尖弯香软正’的小脚便出现了。
  对于女孩来说,这是一个很可怕的阶段。每当施行手术的人端着水桶进入房间时,女孩就会害怕的一面哭泣,一面企图逃跑。可是,脚部的疼痛使她很容易被抓住。于是缠脚布被解开了,这时脚背的皮肤几乎完全萎缩,并会流脓、出血。施行手术的人便将女孩的双脚浸泡在药水里仔细清洗,上完药物以后再加紧缠起来。当天,女孩不但无法走路,而且会疼得睡不着觉。即便是第二天,女孩走路仍然是十分困难,必须用手扶着墙壁,用脚跟着地慢慢挪行才可以。”
   


     第四个阶段是‘裹弯’阶段。这个时期的疼痛并不剧烈。方法是将脚底部分做成凹形,这大概需要半年左右的时间。过了这个阶段,脚背便会隆起成弓型,脚底则深深凹入,拇趾指下垂,其余四个脚趾则被压入脚底的凹入部分。整个脚的长度控制在大约十公分以内,是最理想的小脚,被称为‘新月’或‘三寸金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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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l=http://www.chinascjl.com/web/0000/01/0101.html][color=#800080]http://www.chinascjl.com/web/0000/01/0101.html[/color][/url]

接触 发表于 2007-2-22 18:21

:27: 那图片弄的我想吐。。

蠢人 发表于 2007-2-22 18:24

.






:2:    幸好偶晚出生...

点解点解 发表于 2007-2-22 18:26

呀? ..
封建封建 ..
裹脚缠腰  :38: :39:  ...

蠢人 发表于 2007-2-22 18:28

:16:


說是转载

可是偶在各网址辛苦剪德.

大家看看吧了解下历史

現在好多古代电视剧基本都把缠足这玩意不当一回事

[[i] 本帖最后由 蠢人 于 2007-2-22 18:31 编辑 [/i]]

点解点解 发表于 2007-2-22 18:48

唉 ..
看见那鞋子 觉得有点恐怖呀~``.
:2: :3: :39: 有点像烧给下面那些人用的 ...!!! :37:

我爱林秀晶 发表于 2007-2-22 19:31

这不太好吧?!

蠢人 发表于 2007-2-22 19:34

:2:





.樓上那位


什么不太好?

诺言 发表于 2007-2-22 21:38

看到很恐怖!!

        庆幸呀!!:70:

蠢人 发表于 2007-2-22 23:27

:7:




有人提示偶發到演演那個版去

謝嶸嶸 发表于 2007-2-22 23:29

覺得自己好幸運哦``
:16: :16:

蠢人 发表于 2007-2-22 23:42

.









:16: 一定要把這個貼頂上去



偶花鸟好大心思達



好心德家伙表光看不留言撒

謝嶸嶸 发表于 2007-2-22 23:46

呵呵``頂頂哦..

那個...呃...圖片上那個人的脚趾在脚底啊?

蠢人 发表于 2007-2-23 00:04

:2:





没看内容么...


要把腳 'ao'過來的

咔哇咿 发表于 2007-2-23 00:31

其实没什么,一个时代一种模式

蠢人 发表于 2007-2-23 14:14

:2:






缠过足的人

据说身軆会比較健康

因為用腳跟走路

吖曉曉 发表于 2007-2-23 14:15

额```不想说的,,
超级恶心..
想呕勒
孩子.伱叫我過來就让我呕借`````

     以前的社会.那个可憐的孩子丫......
那些鞋子好像给死秂穿的一样````
                 啊啊啊啊 啊啊 .
               不想提勒.`

忘了 发表于 2007-2-23 14:15

:38: :38: 怎么可以这样...:37: :37:




                :66: :66:

蠢人 发表于 2007-2-23 14:25

:7:






   缠足後得妇女    脚底是第三性器官

  :12: :12: :12:

§Angel§ 发表于 2007-2-23 18:00

那人的腳好可憐。
還好我沒有纏足。

還好我媽媽也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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