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学生社区's Archiver

Doraemon 发表于 2005-8-21 22:38

情侣相识到结婚仅7小时 创“闪婚”新纪录(图)

3秒钟,散步的人可以走出2米;8分钟,可以泡好一碗方便面然后吃完;13小时,乘飞机可以从纽约飞到北京……在如此有限的时间内,还能做什么?用“闪婚族”的话说就是:3秒钟,足以爱上一个人;8分钟,足以谈一场恋爱;13小时,足以确定伴侣结一次婚……
[IMG]http://pic.anhuinews.com/0/01/09/37/1093794_176110.jpg[/IMG]

 长春的小汤和小黄是典型的闪婚一族,他俩从相识到决定登记结婚,前后仅用了不到7个小时。记者上网查询发现,7小时可以说是闪婚的新记录。就在1个月前,上海一对情侣认识13个小时就决定结婚。

  8月1日

  “求求你给我个机会”“我给你个机会”

  小汤,今年27岁,老家在公主岭市,在北京某公司吉林分公司工作;小黄,今年28岁,老家在敦化市,是长春某手机聊天室的“斑竹”(版主)。

  “她的声音特别好听,让我产生一种倾诉的感觉。”“他那时追一个女孩子没有追上,就找我倾诉。哪有这么实在的人,让说啥就说啥。这样的人,现在可少了。”通过手机聊天,小汤给小黄留下了不错的印象。

  “我当时特别喜欢唱《你到底爱谁》,尤其‘求求你给我个机会’那句。”在与小黄聊天的过程中,小汤不时地哼唱着这句歌词。8月1日14时37分,“求求你给我个机会”刚从小汤嘴里蹦出来,那端的小黄紧跟了一句“我给你个机会”,顿时,二人都选择了沉默。最后,还是小汤先缓过神来。小黄也说:“这种感觉挺奇怪的,我感觉这个人就是我要跟着过一辈子的人。”

  2日凌晨,二人约定中午在长春某商场碰面,去领结婚证。

  8月2日

  人海中“为难”心爱的他

  2日中午,他们来到相约的这家商场。小黄为了“为难”一下小汤,一会儿说她在二楼,一会儿说上了四楼,一会儿又说下了一楼。

  看着小汤满头大汗楼上楼下地跑着,小黄心疼了,站在三楼的电梯旁一动不动地等着小汤上来。见面了,像相爱已久的恋人一样,一点也不陌生。接上了头,他们赶紧去办结婚登记,“到了地方,我才想起来,我的户口还在老家敦化。”由于小黄不是长春户口,他们的结婚登记证也没有立即办成。

  8月4日

  小黄谈了一宿才说通母亲

  “趁这个机会,征求一下老人的意见。”4日,他们坐上了去敦化的火车。到了家里,刚一提结婚的事,老太太就反对,“跟小汤处朋友,妈不反对,可结婚是大事,你俩还是处一段时间再说吧。”为此,小黄和母亲谈了一宿,最后说服了老太太。为了纪念两个人这特殊的爱情,他们把领结婚证的日子定在8月11日(七夕)。

  “不会吧?”“真的?”“这么快?”接到二人的喜帖,双方亲戚朋友都觉得有些不可思议,但都为二人送去了最诚挚的祝福。

  “我们都不喜欢传统的婚礼,经老人同意,我们选择在酒吧里办一个简单的婚礼,邀请双方的朋友简单聚聚。”小汤和小黄决定今天(8月16日)在长春的一个酒吧里举行婚礼。

社会学家:选择“闪婚”要冷静

  对于“闪婚”,记者进行了一次街头调查。年轻人大多表示理解,上了年纪的市民则反对,认为这是违背传统、不冷静的行为。

  我省社会学家郑沪生表示,闪婚不能一味否定。闪婚以前也曾出现过,那时是为达到某种目的,如转移户口、单位分房等。而今的闪婚,从某种程度上反映了现代青年的婚姻观。同时,结、离婚登记手续的简化,新人享有更大的隐私权和自主权。但由于彼此了解不够,闪婚确实有可能留下婚姻关系不稳定、离婚率相对提高等后患。虽不能武断地评判闪婚是好是坏,但也劝青年选择闪婚时更要头脑冷静。

  “闪婚”全回放

  7月26日,小汤经朋友推荐,学会了用手机聊天;

  8月1日8时,小汤用手机向某聊天室版主小黄讲述了他的一段失恋经历;

  8月1日14时37分,在小汤“求求你给我个机会”的歌声中,小黄接受了这个“真实”男孩的求婚,二人约定第二天就去登记结婚;

  8月2日凌晨,二人约定中午在某商场见面,这是二人的第一次见面;

  8月4日,小汤随小黄回敦化,见了小黄的母亲,并得到老人的同意;

  8月11日,二人选择这比较有纪念意义的日子(七夕),领取了结婚登记证书。

  本报记者王小野实习记者张婷娟

  相关链接

  闪婚(英文称speed dating)并不是新鲜事物,只是闪婚的记录被一次次打破,从最初的几个月、几天,到现在的短短几个小时。

  今年4月,天津市的李先生和张小姐从最初一见钟情到登记结婚仅两个月时间。张小姐告诉记者:对我来说,认识3天结婚还是认识3年结婚根本没什么区别。

  长沙市崔女士的女儿在婚介所与男方第一次见面,一个多月后就领了结婚证。对于女儿的“闪婚”,崔女士说:“我认为女儿并非视婚姻为儿戏,而是理解了婚姻的实质。”

  上海东方卫视日前报道,一对情侣认识13个小时就决定结婚。新郎对着镜头说:“我结婚并非一时冲动。”新娘也表示:“如果没有把握,我不会这么做。”

咔哇咿 发表于 2005-8-21 23:38



顶啊顶啊

演演 发表于 2005-8-22 12:55


     太闪电了吧...


....>>>>  
                ....////

咔哇咿 发表于 2005-8-25 20:16



我要万里长征式的,7小时对我来说简直开玩笑

东东 发表于 2005-8-26 09:08

[color=#916F8A]

`
`
`
   并不意外, 但没想过. .哈.
`

`
  `
        `
[/color]

爱菜东源 发表于 2005-8-26 15:42


      七个小时都不够泡个妞啊

§Angel§ 发表于 2005-8-27 16:41

太不能接受了。。。
   

页: [1]

Powered by Discuz! Archiver 7.2  © 2001-2009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