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你可以把我剥得一文不名丢在沙漠的中央,只要有驼队经过我就能再建王朝
“如果把我剥得一文不名丢在沙漠的中央,只要一行驼队经过———我就可以重建整个王朝。”“石油大王”洛克菲勒的创业史在美国早期富豪中颇具代表性:异常冷静、精明,富有远见,凭借独有的魄力和手段,一步步建立起庞大的商业帝国。
菲勒出生在一个贫民窟里,他和很多出生在贫民窟的孩子一样争强好胜,也喜欢逃学。但与众不同的是,菲勒从小就有一种发现财富的非凡眼光。
他把一辆从街上捡来的玩具车修好,让同学们玩,然后向每人收取0.5美分。在一个星期之内,他竟然赚回一辆新的玩具车。
菲勒的老师深感惋惜地对他说:“如果你出生在富人的家庭,你会成为一个出色的商人。但是,这对你来说已是不可能的了,你能成为街头商贩就不错了。”
菲勒中学毕业后,正如他的老师所说,他真的成了一名小商贩。他卖过电池、小五金、柠檬水,每一样都经营得得心应手。与贫民窟的同龄人相比,他已经可以算是出人头地了。
但老师的预言也不全对,菲勒靠一批丝绸起家,从小商贩一跃而成为商人。
那批丝绸来自日本,数量足有1吨之多,因为在轮船运输当中遭遇风暴,这些丝绸被染料浸染了。如何处理这些被浸染的丝绸,成了日本人非常头痛的事情。他们想卖掉,却无人问津;想运出港口扔了,又怕被环境部门处罚。于是,日本人打算在回程的路上把丝绸抛到大海里。
港口有一个地下酒吧,菲勒经常到那里喝酒。那天,菲勒喝醉了。当他步履蹒跚地走过几位日本海员身边时,海员们正在与酒吧的服务员说那些令人讨厌的丝绸。说者无心,听者有意,他感到机会来了。
第二天,菲勒来到轮船上,用手指着停在港口的一辆卡车对船长说:“我可以帮你们把这些没用的丝绸处理掉。”结果,他没花任何代价便拥有了这些被染料浸过的丝绸。然后,他用这些丝绸制成迷彩服装、迷彩领带和迷彩帽子。几乎在一夜之间,他拥有了10万美元的财富。
有一天,菲勒在郊外看上了一块地。他找到地皮的主人,说他愿花10万美元买下来。地皮的主人拿到10万美元后,心里还在嘲笑他:“这样偏僻的地段,只有傻子才会出这么高的价钱!”
令人料想不到的是,一年后,市政府宣布在郊外建环城公路,菲勒的地皮升值了150倍。城里的一位富豪找到他,愿意出2000万美元购买他的地皮,富豪想在这里建造别墅群。但是,菲勒没有卖出他的地皮,他笑着告诉富豪:“我还想等等,因为我觉得这块地应该增值得更多。”
果然不出菲勒所料,3年后,那块地卖了2500万美元。
菲勒的同行们很想知道当初他是如何获得那些信息的,他们甚至怀疑他和市政府的官员有来往。但结果令人很失望,菲勒没有一位在市政府任职的朋友。
菲勒活了77岁,临死前,他让秘书在报纸上发布了一条消息,说他即将去天堂,愿意给失去亲人的人带口信,每人收费100美元。这一看似荒唐的消息,引起了无数人的好奇心,结果他赚了10万美元。如果他能在病床上多坚持几天,赚得还会更多。
他的遗嘱也十分特别,他让秘书登了一则广告,说他是一位绅士,愿意和一位有教养的女士同卧一个墓穴。结果,一位贵妇人愿意出资5万美元和他一起长眠。
菲勒的发迹和致富,在许多人的眼中一直是个谜。解铃还需系铃人。他那别具匠心的碑文,也许概括了他不断在平凡中发生奇迹的传奇一生———“我们身边并不缺少财富,而是缺少发现财富的眼光。” [color=#916F8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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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有气魄的名字, 得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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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心情文字,但很有启发性
临终前还不忘幽默地赚一笔,服了 钦佩啊..佩服啊.
从小就有经商头脑.. 看了之后觉的在社会一定要有好大的智慧`` 豪气冲天,
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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